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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占用人行道竹檢開鍘 44戶挨告

 
***騎樓+人行道   的九彎十八拐
    可以一路暢行 ?   NO!  NO! NO !
 時不時總要彎出來 ,拐出來, 來到馬路上--行人走車道 與車爭道,
 騎樓+人行道 是擺攤用的,設路障用的,停車用的 !!!
    人人矮化 自己的行人權,
加上有些有關單位的的積極作為(以車為本)
消極行為(無視亂象)=無解+更亂 !
  如何喚醒  人人的行人權>行車權>停車權  的知覺呢 ???

其他縣市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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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高宛瑜/新竹市報導】
    中華民國101年10月8日

新竹地檢署施鐵腕,首次結合新竹市政府、警察局展開「清道專案」,
清查占用人行道的商家或住戶,有四十四戶被控竊佔
包括總統馬英九最愛的花生醬名店也在其中,業者「錯愕」,

檢方強調「一定辦到底」。 連日來店家陸續到分局作筆錄,
因加蓋遮光罩被罰的林天生氣呼呼說,
「要拆全市一起拆,不要只對小蝦米開刀」。

檢方表示,「未來每周辦一條道路」。
 「清道專案」上月起執行,是新竹檢方第一次針對占用人行道「開鍘」,
 首波鎖定東大路一段、公道五路,
清查近百戶加蓋遮雨棚、遮光罩、樓梯、招牌凸出的商家或住戶,
針對違法嚴重的四十四戶,由土地所有權人—市府提告。

 「一定會辦到底!」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佳秀說,
很多人都對新竹市交通很亂、行人只能走馬路「感同身受」,
阻擋人行道占有國有地、影響交通和行人權益,「本來就不對」。

 陳佳秀說,如果自行拆除,檢方會從輕處理,擬以不起訴處分;
若不自行拆除,檢方會列為犯後態度考量,考慮起訴,
市政府接下來也會依照程序拆除,還給行人應有的空間。

住公道五路的林天生說,
十三年前因門前樹木枝葉茂密,還會掉果實,才會加蓋遮光罩,
遮光罩只凸出一百公分,根本沒擋到行人,「我被告得莫名其妙」。

 同條路上的鴻金食堂、有機商店「綠色小鎮」、熱炒店和咖啡店等,
也因加蓋遮雨棚挨告;
其中「綠色小鎮」凸出人行道的建築物到二樓,十分醒目。

鴻金食堂彭姓店員說,事前市府沒有通知,讓他們措手不及。
號稱是馬總統愛吃的「福源花生醬」,福源商店前總是停滿汽機車,
店旁的工廠凸出到東大路一段的紅磚道上,還有柱子。

老闆曾廷海抱怨市府和檢方手段太強硬,「突然就告」,
附近店家都蓋出人行道,他蓋工廠僅一年多被就告
不禁苦笑「連天空也是市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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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清道專案」/業者叫苦、行人叫好

「新竹的路很難走,大家提到都心有戚戚焉」,
發起「清道專案」的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許大偉,一年前調到新竹,
常騎機車在市區認路,發現不少騎樓被隔、人行道被占,亂象叢生
決心整頓。

 許大偉過去在屏東地檢署服務,當時辦過多起竊佔國土案件,
他表示,很多情況可以改變,「就看有沒有人願意去做!」

 許大偉說,新竹市是「對行人很不友善的城市」,
人行紅磚道明明是國有地,大家蓋違建占用有樣學樣,
有民眾認為只是搭遮光罩、遮雨棚,又不影響行人,為何不行?

 許大偉表示,
「那是不是可以搭個空橋,從家門口延伸遮住馬路,也不影響路人啊!」
大家都這樣,社會就亂了。
他指出,竊佔定義為定著物在非己土地上,「對上、對下都是範圍內」,
因此廣告招牌違法凸出也算竊佔。

檢警鐵腕推動「清道專案」,店家和住戶抱怨連連,
打算到新竹市政府投訴,還有人質疑檢方是「大砲打小鳥」小題大作。

許大偉說,地檢署介入,反彈和關說的空間就小,執法更有力道。
他認為檢方要有決心,「還道於民不應有模稜兩可的空間」;
主任檢察官陳佳秀也說,竊佔是刑事犯罪,檢方偵查理所當然。

 檢方施鐵腕,市民普遍叫好。家庭主婦鄭琇朱說,
常遇到店家將商品擺在騎樓或人行道,只得被迫走馬路再折回,
「繞來繞去,都不知道路權是店家還是市民的?」

竹科工程師曹祐嘉也說,「路權本就應該還給行人」。

 新竹市行人優先協會理事長黃鈞銘說,協會曾反映多次,
應淨空人行道都沒有改善,
這次總算有人跳出來「扮黑臉」,他們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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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2012/10/08】

新竹市「清道專案」一口氣告了四十四戶違規商家和住戶,
市政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雇員陳明清是告訴代理人,
一開始連訴狀都會不寫,如今已被「磨」成高手。

陳明清是人行道協辦人員,

清道專案推動需要一名告訴代理人,
這個頭銜和職責因此落到他頭上。
第一次辦竊佔且提告,把他考倒,「沒做過也不知道怎麼辦?」

他花了兩天,由市警二分局員警陪同,

巡完東大路一段和公道五路,拍照並作資料
再到地政處查詢地址和地號,確認是否竊佔國有地

完全是訴訟「門外漢」的他,不知如何寫告訴狀,

除向同事請教,並上網下載告訴狀,慢慢學著寫,一回生二回熟。

隨著挨告民眾增多,陳明清也接到不少抱怨電話。

有民眾激動地說要告市長「瀆職」,
甚至聲稱若拆掉違建,「要向市府求償。」

「這些本來就違規啊!我們不辦換我們被告瀆職」,

陳明清說,
占用人行道的現象一直存在各縣市,「只是以前不好辦」,
現在檢察官發起、介入,比較好使力,
大多數民眾聽完他解釋後都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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