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壯/這個政府像一路狂飆的火戰車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7日
2017-12-16 23:43聯合報 王健壯(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民進黨最近像一列擋不住的火戰車,在國會一路狂飆衝撞,
短短幾天內,就把勞基法修正草案送出了委員會,
完成了促轉條例的立法,公投法門檻下修也大功告成,
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與所得稅法修正草案,
更是乾脆直接逕付二讀,
連相關委員會應有的議事角色也棄之不顧。
就立法成績而言,民進黨可謂戰果輝煌,值得開香檳慶功。
但議事手段這麼莽撞這麼粗暴,又這麼公然毀棄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到底所為何來?
難道真像蔡英文在促轉條例立法後所說「台灣民主又往前再進一步」,
還是台灣的憲政自由主義其實又大幅倒退了好幾步?
更重要的是,
一個把民主、正義常常掛在嘴邊的政黨,
怎麼會做出這麼多反民主、不正義的事情,
卻既不內疚神明也不外慚清議?
國會雖然是多數民主的實踐場域,
但多數民主卻很可能變成托克維爾所憂心的多數暴政,
多數視少數如無物,多數棄正當程序於不顧,
完全背離了憲政自由主義所特別強調的夥伴民主原則;
民進黨最近在國會的一連串勝利,
其實就是背叛憲政自由主義的產物。
以促轉條例為例。
權力分立、依法而治與公民自由,
乃是憲政自由主義中不可或缺的三個要素。
但一個屬於臨時任務編組性質的行政院二級機關,
卻擁有傳喚權、調查權、調閱權、調動憲警權以及刑事處罰權,
這樣的超級權力機關既違背權力分立原則,也不符依法而治原則,
更可能侵犯公民自由,
稍有憲法意識的人都應該對這樣的超級權力怪物感到怵目驚心,
民進黨主導的國會以及蔡英文,
怎麼會以歡欣鼓舞的心情宣稱這是民主又進了一步?
再以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為例。
水利會為公法人,不但於法有據,
等同憲法性質的大法官解釋也給予肯認。
但民進黨基於拔樁的政治動機,完全無視何謂公法人,
也徹底蔑視大法官解釋,且未與水利會協商即逕行決定修法,
把公法人改為公務機關,把選舉產生的會長改為官派,
水利會擁有的上兆資產也歸政府管理。
一個號稱民主的政府,
如此公然侵犯公法人的自治與財產已屬不可思議,
沒想到竟還把修正草案逕付二讀,閉耳不聽反對意見,
這樣的民進黨簡直連「不自由民主國家」的政黨還不如。
「不自由的民主」是美國學者札卡利亞的主張。
依照他的說法,民主不等同於憲政自由主義,民主是累積權力的,
憲政自由主義卻是限制權力的。
而所謂不自由的民主,指的是國家雖有選舉產生的民主政體其形,
但民選統治者的治理,卻是民主其形但威權其實,
經常故意逾越他們權力應當遵守的憲法界線。
台灣當然不像匈牙利等國家一樣,可列名為不自由民主國家之一。
但蔡英文執政一年多來,卻有太多立法與政策作為,
都是以民主之名遂行背離憲政自由主義之事。
「不受(外部與內部)監督制衡的集權,通常都是自由民主的敵人」,「有民主而無憲政自由主義,不但不適當,更且危險」,
這兩句話是札卡利亞對自由民主國家領導人的提醒;
民進黨與蔡總統如果對憲政程序與憲法界線繼續無所警覺,
或者一再故意逾越,
焉知哪一天台灣不會淪為另一個不自由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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