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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5日 星期二

夾帶寵物食品回國 最重可罰100萬


既然 會 害慘畜牧業 ,還能有第3種選擇?
不願意放棄 --開罰 了事?  寵物照吃寵物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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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帶寵物食品回國 最重可罰100萬
中華民國104年8月25日

2015-08-25 15:00:41 聯合晚報 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一名住台灣的香港人,這個月初為家中寵物
從中國大陸購買、郵寄10公斤寵物食品回台,被防檢局人員查獲後,
不願意放棄寵物食品,被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7萬元

農委會防檢局主秘鄭純彬表示,
動物傳染病防治法禁止民眾出國郵購、攜帶各種犬貓食物回國,
若要帶,必須向對方國家申請檢疫證明,
國外寵物食品業者,也有義務告知消費者如何申請,但仍有不少國人闖關。

依照今年2月3日訂定的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防檢局查獲民眾違法輸入寵物食品,依重量不同,裁罰金額也不同,
最重可罰100萬元。

鄭純彬表示,今年曾查獲飼主從日本帶寵物零嘴回台,
雖然是真空包裝,還是被機場檢疫的米格魯找出,
一旦被查獲可選擇退運或放置染料銷毀
該名飼主不願意放棄寵物零嘴,被罰3萬元

許多民眾以為郵寄寵物食品不會被發現,鄭純彬表示,
海關從郵務、快遞也會攔截到,
防檢局也已跟淘寶網聯繫,將我國法規放入禁運名單內,
避免消費者心存僥倖。
他說,國人出國大多很守法,但回國就想闖關,僥倖心態可惡。

根據防檢局新竹分局統計,去年未申報檢疫,
攜帶或貨運快遞走私方式帶入國外犬貓食品有40件,
今年到7月31日也有27件,平均每個月都有3件到4件。

旅客攜帶回台的不合格犬貓食品,以日本為大宗占65%
、中國大陸港澳占26%。
貨運快遞走私來源國,以中國為大宗占92%、日本占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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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關圖方便 害慘畜牧業
中華民國104年8月25日

2015-08-25 15:00:41 聯合晚報 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國內禁止未經檢疫證明的寵物食品攜帶、郵寄(貨運)入關,
主要是為了防疫,農委會防檢局表示,寵物飼料原料大多是肉品下雜料,
是容易帶病原的部位,在無法保證安全下,採取高規格防疫,
否則一旦病菌入侵,將重創國內畜牧業。

不少飼主質疑,為何人吃的罐頭可以帶回來,寵物飼料罐頭卻不行。

 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表示,以狂牛症為例,無法經由高溫去除,
製作寵物罐頭時,大多會混入用牛雜碎等風險物質,
原料不如供人食用食品罐頭管控那麼嚴謹,
不許私下帶寵物食品入關,美、日皆然,並非台灣特別嚴。

農委會防檢局動物檢疫組動物產品檢疫科長彭佳芬表示,
現在動物防疫主要管制口蹄疫、非洲豬瘟、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
、新城病、禽流感及狂牛症等幾種重大偶蹄與禽鳥動物疾病。
即使在國外,製作寵物飼料的衛生管制條件非常不好,
豬牛羊內臟取下後,常會與體液、毛髮接觸,
下雜料包括內臟和腸子,都是非常容易帶病原的部位,
即使生產檯面光鮮亮麗,仍不可避免風險。
她表示,國際間貨品流通,避免動物傳染病散播非常重要,
通常會區分為疫區和非疫區,
若澳洲、紐西蘭等非疫區來的,只要具備檢疫證明書即可。
若是中國等疫區來,產品不僅要有書面審查,有時還必須到該國查廠;
否則病菌不小心進來,可能讓國內畜產業垮掉,要嚴謹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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