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15年9月10日 星期四

牙醫歌手陳璟鋒性侵判無罪 高檢提上訴

牙醫歌手陳璟鋒性侵判無罪 高檢提上訴
2015年09月10日 10:33 中時即時

中華民國104年9月10日

牙醫歌手陳璟鋒拿按摩棒插女大生尿道成傷,
一、二審都被依乘機性交罪判決有罪,
但高院更一審逆轉改判陳性侵部分無罪
另依傷害罪判刑1年。
高檢署不服,認為判決違背法令,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全案尚未確定,陳暫時不必入監

判決指出,陳璟鋒2009年11月8日帶女大生回台北住處,
女大生因半夜睡不著,服用約6顆安眠藥後與陳發生性關係;
陳拿按摩棒插入女大生尿道,因力道過猛
,按摩棒斷裂、掉在女大生膀胱。

陳璟鋒發現女大生下體出血,謊稱保險套卡在陰道,
陪女大生急診,但被害人血尿未改善;
陳最後畫出掉落女大生膀胱的按摩棒圖,
被害人得知體內異物是按摩棒,控告陳性侵。

檢察官依乘機性交、傷害罪嫌起訴陳;
一審認為乘機性交、傷害2罪屬裁判上一罪,
依乘機性交罪判陳3年6月徒刑,
陳上訴後當庭出言刺激女大生,被害人於一周後跳樓身亡
高院仍依乘機性交罪重判陳5年6月徒刑。

陳上訴最高法院後,案件發回高院。
高院更一審認為陰道、尿道有別,
陳的犯行涉及乘機性交、傷害2罪,
並認定陳與被害人是合意發生性關係,性侵部分無罪
另按摩棒掉入被害人尿道,依傷害罪判陳1年徒刑

更一審合議庭認為,
檢方沒舉證女大生昏沉後遭性侵,
因為她在案發一個半小時後自行步入醫院、意識清楚,
若因服藥昏迷不能抵抗遭性侵,
如何在短時間內回復正常意識並就醫?
另女大生事後仍稱陳為男友,
並多次聯繫也與常情不符,因此判決無罪。

但高檢署不服,
認為高院認定的乘機性交、傷害2罪,實際上同屬一個性侵行為,
且陳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時,被害人確實因服安眠藥,無法抗拒,
陳是違反被害人意願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
構成乘機性交罪,認為無罪理由違反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且判決違背法令,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