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逃犯條例 第二條
「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 逃犯移交條例不適用於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
修改案將刪除這個限制。
因為「一個中國」所以自動包含台灣在內因此不適用 ?!
主動排除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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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
根據英國外交部解密檔案,英國在1992年為香港製訂引渡協議及現行《逃犯條例》時,
強調「只與司法制度、刑罰制度、人權狀況達標的政府建立引渡關係」,即使香港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後,
此等必要人權標準仍然適用[58]。
英方立法原意並不視沒有訂立引渡協議為「漏洞」,
有研究認為這表示了英方憂慮引渡及不信任中華人民共和國。
此外,中方在1988年亦向英方承認引渡等法律未發展完善,
建議實施初期只限於民事和商貿合作方面[59][60]。
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bills/b201903291.pdf
修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第 525 章 )
8. 修訂第 2 條 ( 釋義 )
第 2(1) 條,相互法律協助的安排的定義——
(a) (a)(i) 段——
廢除
“( 中央人民政府
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 )”;
(b) (a)(ii) 段——
廢除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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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曲 !
US Taiwan Watch: 美國國會台灣觀測站
6月13日 ·
初選結果已塵埃落定,讓我們繼續關注香港後續,
這個才是真正影響整個亞太局勢的大事。
繼美國國務院之後,6月12日,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民主黨)和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奈(Mitch McConnell,共和黨)紛紛發表公開聲明,譴責這項由中國控制之下之立法會所提出的逃犯條例修法。
在聲明中,佩洛西和麥康奈表示將與「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的兩位主席:眾議員麥高文(Jim McGovern)和參議員魯比歐(Marco Rubio) ,以及CECC的前任共同主席參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在這週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法案都還沒有正式送出,參眾兩院的領袖就都跳出來表示全力支持,難得一見的跨黨派高度共識,這個法案提要不過都很難。
香港現在的《逃犯條例》其實是1992年時英國幫忙製定的,
當時英國堅持
「只與司法制度、刑罰制度
、人權狀況達標的政府建立引渡關係」,
所以台灣(剛解嚴人權狀況還很差) 、澳門,和中國
並沒有被加在香港引渡協議中。
這樣故意不把某些地區加入香港的引渡對象,
並非現在香港政府所稱的「漏洞」,
反而是當初立法的「原意」,
為的就是不要讓這樣的引渡權被非民主政權濫用。
佩洛西在聲明中說道,這次逃犯條例的修法是北京肆無忌憚踐踏法律,以壓制異議並扼殺香港人的自由,以及生活在香港8萬5千名美國人的安全。如果通過的話,她表示國會將別無選擇,重新評估香港在所謂的一國兩制的框架下,是否還能充分自治。
佩洛西說要「重新評估香港是否還能充分維持自治」聽在小編耳裡其實蠻大條的,因為維繫美國和香港關係之間獨特關係的一個重點,就在於香港是否能夠維持自治。觀測站的粉絲應該都已經很熟悉《台灣關係法了》,但大家知道美國和香港之間也有一個《香港關係法》嗎?
在1992年,美國國會提出並通過了《香港關係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要在1997年香港主權正式移交回中國前作出相關準備。該法的主要重點就是承認「香港獨立關稅區」,讓美資在香港的國際金融貿易能夠和中國做出區隔,藉此間接保障香港人權、民主和自治。而在香港關係法中,其中有一條規定,當美國總統認為香港沒有足夠的自主權去證明為何值得美方以不同於北京的規定對待,那麼總統就可以頒布行政命令暫停香港作為「獨立區」的特權。
CECC的主席麥高文已經在推特中說了,只要這次逃犯條例的修法通過,美國國會就必須重新審視1992年的香港關係法,針對香港遭侵蝕的自治權,做出相對應的修改。而作為當年提出香港關係法的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奈,則直言此次的引渡修法有違香港關係法的精神,一旦通過,香港就將只是另一個可受北京擺佈的中國城市。去年「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出爐的報告就建議,因為中共對香港自主性的干預與日俱增,針對一些敏感高科技的輸出,應該要重新考慮目前香港有別於中國的特殊貿易資格。在今年5月,USCC還針對這次的逃犯條例提出了一份報告,認為若修法通過,將嚴重衝擊多項當初美國通過香港關係法的基礎,並且對美國造成經濟、國安和公民人身安全上的危害。
美中貿易戰持續延燒,眼看川普就要將所有中國進口商品課徵25%關稅,而香港因為擁有美方承認的獨立關稅區身份,所以暫免其害。不過照目前態勢,這樣的特殊資格很可能即將因北京持續地侵蝕香港自主權而遭到剝奪。事實上,不只是美國而已,若美國開下第一刀,有可能造成骨牌效應(就像美國對華為的製裁),影響其他國家對待香港的方式。而若中國持續加深其對港的干預,香港甚至可能接著也失去在WTO獨立關稅區的資格,因為WTO規定,成員需要在對外貿易和參與世貿事務上享有「完全的自主權」,不得受所屬國家干涉才得以保持成員身份。
一旦香港的獨立關稅區被取消,也相當於宣告中共的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原本我們都以為在美中衝突之下,台灣會做為兩強對峙之下的突破口,成為那「關鍵一役」發生之所在。卻怎麼也沒想到,在1997政權移交之後,看似已經對政治冷感的香港人,居然在上個週末號召了近乎於總人口七分之一的103萬人走上街頭,強烈地喊出人民的心聲,因為香港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自由、民主、法治已經要死亡了。
而同一個週末,台灣人也走上花蓮的街頭,
但我們吶喊的是要發大財。
我們都知道這次的修法和港府所說的「建立香港打擊犯罪的聲譽」無關,因為一直以來香港都是亞洲犯罪率數一數二低的地區,近年來犯罪紀錄更是破新低(根據香港警務署, 2001年共73,008起犯罪,而2018年則來到近年來歷史新低54,225起),為什麼要甘冒「葬送法治」的風險,也要蠻橫修法「打擊犯罪」呢?更別提他們口中的「漏洞」早已存在超過了20年,為什麼現在才想要補破網?
事實上是,中國這幾年來越來越無法壓制住國內的反動力量了,中國已經不得不窮盡辦法加強控管其人民。自從2010年開始,中國年度的維穩經費都超越軍費,而且以每年5%~10%的幅度增長,預計今年將突破1.4兆元的歷史新高,中國對付自己人花的功夫遠比對付外人多。香港作為中國獨裁體制下的化外之地,一直以來都是中國異議或是民運人士躲避中共追捕迫害的庇護區,中國當然無法坐視這個國家安全的破口不管,即便招來國際罵名也要強硬通過修法。
香港人明明已經無力回天(目前港府毫無退回修法的打算,而且打算加速審議),但卻仍不肯放棄一絲希望,死也要堅持到最後一刻;而手中還握有2020選舉投票權的台灣人民,此刻掛念在心的是「莫忘世上苦人多」,嘴裡喊的是「發大財」,認為台灣的國際戰略是要親美「友中」(美國兩黨都快要從防中變成抗中了),覺得台灣的「經濟鑰匙在北京」。
這些發生在香港的例子都再再地告訴我們,民主和威權是無法共存的,一國兩制從來都是謊言。看到香港人替我們流的血,台灣人也應該要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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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綠藉港人血換選票 方仲賢道歉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1日
04:10 2019/12/11 中國時報 林勁傑
昨日是國際人權日,示威者在金鐘連儂牆一帶集會。(路透)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長方仲賢近日發文質疑民進黨只想用香港人的鮮血換取台灣人的選票,引發爭議後,他昨於臉書發文「致歉」,表示不認為民進黨吃香港抗爭者之「人血饅頭」,原文非指控民進黨利用香港反送中以利選戰,也不認為台灣援助香港民主運動抗爭為理所當然。
反送中運動要角方仲賢,8日因質疑台灣政府拒絕立「難民法」,在臉書發文抨擊民進黨若只口說支持香港人抗爭,而無具體措施條文支持,難免令人聯想到民進黨只想用香港人的鮮血來換取台灣人的選票之嫌。此文一出引發許多台灣網友不滿。
方仲賢10日下午在臉書發文澄清及致歉稱,絕不認為民進黨吃香港抗爭者之「人血饅頭」,原文其實僅希望指出,民進黨於支持香港民主抗爭運動之前題下,可考慮透過立法和行政手段為受政治逼害之在台港人提供具法律條文保障之援助,
否則可能會因而被(倍)受政敵針對和抨擊。
方仲賢稱,原文絕非批評及指控民進黨利用香港反送中運動以利選戰,但原文用字措詞絕對需要改善。原文導致各方誤會,他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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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之聲訪港示威者:港警施暴是錯 示威者施暴就對嗎?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0日
2019-11-20 12:43德國之聲 德國之聲
德國之聲訪談節目Conflict Zone主持人Tim Sebastian
採訪了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HKIAD)
發言人邵嵐Joey Siu,
她怎麼看待香港示威活動中頻發的暴力事件?
誰又能阻止暴力的發生?
Tim Sebastian: Joey Siu,歡迎來到Conflict Zone。
Joey Siu:這是我的榮幸。
Tim Sebastian:如果香港警察使用暴力是錯誤的,為什麼示威者使用暴力是對的呢?
Joey Siu:
首先,我不認為抗議者意在攻擊別人而使用暴力,
我相信使用暴力的目的只是為了保護我們自己。
因為看到警察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毆打抗議者。
Tim Sebastian:你的意思是,他們是反擊。
Joey Siu:對。
Tim Sebastian:但他們不只是報復,不是嗎? 10月20日,一群勇武派抗議者向警察局扔汽油彈。這可不是報復。在此一周前,一個抗議者用美工刀刺傷了一名警察。有人在路邊放了一枚自制炸彈。感謝上帝,爆炸沒有造成任何損害或人員傷亡。這就是那種我所說的暴力。你能對此做出解釋嗎?
Joey Siu:我覺得,當抗議者意識到,和平示威和遊行都不能有效地讓政府回應訴求,我相信,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會試圖用暴力來表達他們的憤怒,表達他們對警察的憤怒。
Tim Sebastian:但我們說的是隨機進行暴力襲擊(random violence),隨機暴力事件。
Joey Siu:是的。我同意,無論如何,我們應該嘗試使用和平手段來呼籲政府做出回應,我相信使用暴力並不能迫使政府對我們的訴求給出解決方案。
Tim Sebastian:你是說,那些使用暴力的人已經失控了嗎?
Joey Siu:我不認為他們已經失控了。
Tim Sebastian:上個月,一位抗議者接受了《金融時報》的采訪。他叫馬克,17歲。他說"我覺得我們再也無法克制自己了。對警察的仇恨情緒越來越強烈。"已無法自制。這聽起來很像某人、某個運動失去了控制。
Joey Siu:我覺得這只是個案。我相信,如果說大多數抗議者仍然在做一些破壞的事情是有原因的。比如說,他們破壞港鐵站,破壞與中資公司有關的餐館或商店,因為……
Tim Sebastian:我們先不談其他,還是說回暴力事件。你們的一些運動領導者擔心暴力,不是嗎?2014年雨傘運動的組織者之一楊政賢(Johnson Yeung)說,每個利益相關者都應該立即采取行動。如果不想讓暴力升級到無法回頭的地步,每個利益相關方都應該立即采取行動。
Joey Siu:我同意這個觀點。
Tim Sebastian:那你為什麼不站出來,說暴力應該停止了?
Joey Siu:嗯,我相信抗議者的共識之一是抗爭群體不要分裂,也不譴責任何抗議者,即便他們使用的暴力程度似乎在升級,可能會對其他人造成一些傷害。
Tim Sebastian:所以你們幾乎保持了中國共產黨的那種一致。這對你們很重要,是嗎?沒有人提出不同意見、沒有人可以說話、沒有人可以表示不贊同。
Joey Siu:我覺得那是不一樣的,我們會提出異議,會討論我們的行為,甚至在那些"破壞行為"之後,我們還會在線上討論……反思自己的行動。所以我相信……
Tim Sebastian:不過暴力還是繼續上演,誰能阻止?誰能讓它不再发生?
Joey Siu:我覺得……
Tim Sebastian:沒有人
Joey Siu:沒人能阻止它,除非……
Tim Sebastian:沒有人。如果沒人能阻止,就會失控。
Joey Siu:除非等到,除非等到年輕一代和更年長的一代人一起,比如學生領袖和一些支持民主的重要領袖。他們如果站在一起呼籲,現在我們的行動必須要和平、停止暴力。我相信這可能是一個叫停暴力的方法。
Tim Sebastian:這聽起來很不確定。很困難。就像一旦火車開動了,你們團隊裡似乎沒有人能讓這輛車停下來,這是危險的。
Joey Siu:是的,我同意。正因如此,我們一直在組織和平遊行和集會,試圖轉變我們在抗議中使用的策略,讓政府來回應我們的要求。我相信每個人都很努力。例如,我們正在組織罷工和罷課。我們想嘗試探索其他和平方式,這樣就不會有暴力。
Tim Sebastian:明白了。但在此期間,如果有任何人被殺,一個無辜的路人或警察,那整個運動就結束了,不是嗎?你們的國際支持會在一夜之間消失。
Joey Siu:我同意你的觀點。
Tim Sebastian:你們會准備冒這個險嗎?你不會在公共場合說,我們需要停止這一切。英國政府上周发聲,指出香港示威浪潮中"少數核心示威者"的暴力行為不能接受。聽起來,你們的國際支持正出現搖擺,不是嗎?
Joey Siu:
是的,我相信,當所有的自由世界國家都主張用和平手段解決問題時,暴力升級和那些暴力場面可能讓國際社會非常擔憂。
Tim Sebastian:但是國際社會告訴你們,做得太過分了。這無關緊要嗎?
Joey Siu:這當然重要。不過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如何能讓我們的政府負起責任,如何能讓他們回應我們的訴求。
Tim Sebastian:談到香港抗爭運動的未來,你們好像沒有什麼計劃,既不是會繼續抗爭,你最近說,我不知道這場抗爭會如何結束,或者是明天會发生什麼,我們覺得已經沒有退路,所以我們一定要繼續抗爭,說的好像你是這場運動的過客,但你是這場運動的发言人不是嗎?不該是你負起責任的時候嗎?
Joey Siu:我當然應該這麼做,負責為了香港和這個運動找出路,但是事實上,當香港每天的情況都極為快速地不斷變化,我們看不到未來,我們甚至無法確知隔天會发生什麼。因為6、7月份時,我們沒想到政府會使用緊急法……
Tim Sebastian:但你們沒有下一步計劃,有嗎?只說要達到五大訴求,這就是你們的計劃,對不對,就這樣?
Joey Siu:我們是有計劃的,我們很清楚應該要重新思考香港的未來,我們應該要思考2047年的限期,我認為這是香港人的共識,除了五大訴求,我們正與香港各界討論2047年後的未來。
Tim Sebastian:但這關乎的不只是你和示威者,還有其他住在香港的數百萬人,都會受到運動後果的影響。受到你們運動影響好幾年。你們可能不介意惹惱中國出手,但是屋頂塌下來壓倒的是所有香港人,你們真的准備好承擔這樣的責任嗎?
Joey Siu:首先我認為,大多數的香港人還是支持這場運動的,我相信,我們大多數人都很清楚,也已經准備好,一旦這個運動失敗,或是中國政府使用武力終結運動,我們很清楚後果是什麼。我相信大多數的香港人願意冒險,以換得香港更好的未來。
採訪有刪節
採訪記者:Tim Sebastian
香港抗爭暴力不斷;運動何去何從?--德國之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9nNeO0yWyk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75525673?from=search&seid=942407194990737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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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淚彈害人罹氯痤瘡?這些常見行為都會產生戴奧辛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9日
2019-11-19 16:13科學的養生保健 林慶順教授
讀者Jeff 昨天(2019-11-17)利用本網站的「與我聯絡」詢問:
林教授你好:這是來自香港的提問。相信你近日也有留意香港的局勢。由於香港警方使用催淚煙後在街上產生了大量二噁英。香港的化學專家已警告二噁英對人體的禍害。我有兩個小朋友,現在很害怕他們會吸入太多二噁英。遍查網上各種資料,似乎都沒有辦法對二噁英作降解,唯獨在一些文章中有提及小球藻的功效。聲稱可以排出二噁英。更言之鑿鑿引德國科學家之研究,而有關研究發表在《Journal of Medicinal Food》上。很想林教授指出有關研究是否真實?我一直都覺得營養補充劑沒用,也明白很多是商品的廣告。但今次很希望這次是例外,因我們香港人都活在水深火熱之中。萬謝!
港警在理大附近發射催淚彈。路透
首先,對於香港同胞的處境,我一直是感同身受,但卻無能為力,所以一看到這個提問就覺得有必要儘快回覆。事實上,我這個網站在反送中之前每日原本有將近一千個來自香港的點擊,但現在卻只剩下一百左右。
「二噁英」對台灣民眾而言可能比較陌生,但如果把它說成「戴奥辛」(dioxin),大多數人就應當會恍然大悟。
「戴奧辛」指的是一群多達 210 種化合物的總稱,
包括 75 種多氯聯苯戴奧辛(PCDDs)
與 135 種多氯二聯苯呋喃(PCDFs)。
這兩類化學物質雖然結構相似,但隨著氯的數量跟位置不同,毒性會有所不同。其中, 2,3,7,8-四氯雙苯環戴奧辛(TCDD)是目前已知人類所能製造出來最毒的東西,而也因此它被稱為「世紀之毒」。
戴奥辛並不是催淚彈特有的成分,而是很多物質燃燒後的產物,例如燃燒垃圾,木材,稻草,紙錢,塑膠,輪胎等等,都會產生戴奥辛。我曾在《金紙銀紙,弊俗當止》,勸告大家要停止燃燒紙錢的弊俗,而事實上一篇2009年發表的研究已證實燃燒紙錢及燒香拜拜都會產生戴奥辛。
燒紙錢會產生戴奧辛。記者羅建旺/攝影
那既然戴奥辛是台灣民眾常常在製造及釋放的東西,為什麼它會在近日成為香港的頭條新聞?那是因為一名香港記者近日被確診患上「氯痤瘡」(皮膚長出凹凹凸凸、既痛又癢,會化膿的瘡),而「氯痤瘡」是目前唯一可確認人體積存高濃度戴奥辛的表徵。所以,香港媒體就大量報導該記者是因為吸入催淚彈所釋放的戴奥辛而中毒,而香港民眾也因此而感到恐慌。
讀者Jeff所提到的研究,是一篇2007年發表在《Journal of Medicinal Food》的論文,標題是Chlorella (Chlorella pyrenoidosa) Supplementation Decreases Dioxin and Increases Immunoglobulin A Concentrations in Breast Milk。但是,這項研究的科學家不是德國人,而是日本人。
這項研究將35名懷孕婦女分成兩組,一組18人有吃小球藻補充劑,另一組17人則沒吃。結果發現,整體而言,吃小球藻補充劑那一組的乳汁裡含有較低量的戴奧辛,但是血液裡則無差別。
也就是說,小球藻補充劑就只是降低乳汁裡戴奧辛的濃度。
可是呢,
廠商卻對外宣稱他們的小球藻補充劑能「減少體內致癌物二惡英」,而香港的《太飽喇》網站還在18日發表
《防催淚彈污染物積存體內 小球藻幫助排出二噁英》。
這種誇大不實的報導實在是非常要不得。(附註:這篇《太飽喇》的文章有提到德國人Frank Liebke說小球藻能排毒,但實際上公共醫學圖書館裡根本就查不到這個名字)
所以,很抱歉,讀者Jeff 所希望看到的「例外」,證據其實是非常薄弱。但是,我希望香港同胞能夠思考兩件事,
第一,長久以來一般老百姓一直都在製造和釋放戴奧辛
(如燒香和燃燒紙錢),
第二,日本研究裡那35名受測試的婦女身體裡都有戴奧辛。這就表示,儘管我們要盡可能地避開戴奧辛,但是,過度恐慌卻是沒有必要的。我也希望企業界,商家們不要趁火打劫,發一筆沒良心的災難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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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沒防護硬吸催淚煙
動保團體、議員轟港警「草菅狗命」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鄺俊宇、譚文豪
以及香港動物保護團體代表等人,
今日至警察總部投訴課,投訴香港警方虐待警犬。
(圖擷取自臉書_香港動物報)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2019-10-23 23:58:01
自由時報〔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香港警方再多次清場行動中使用催淚彈,
並讓警犬於沒有防毒裝備下執勤。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鄺俊宇、譚文豪以及香港動物保護團體代表等人,今日至警察總部投訴課,投訴香港警方虐待警犬。有議員批評,警方此舉是「草菅狗命」。
根據《立場新聞》報導,毛孟靜表示,犬隻的嗅覺比人類強400倍,催淚彈對牠們的影響更甚於人,
「你(警察)自己都戴防毒面具,犬隻都應該有裝備」。
「鄺神」鄺俊宇則指,警方是「草菅狗命」,
要求警方停止出動警犬。
香港野豬關注組代表黃先生則批評,警方從6月開始屢次無視警犬安全,使牠們暴露於危險中。黃先生表示,催淚煙、胡椒噴霧等化學物會刺激犬隻呼吸系統及皮膚,令牠們感到不適,甚至影響呼吸、甚至死亡。
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表示,21日晚間,警方在警犬執勤時沒有為牠戴上任何防毒裝備,而當時警犬不斷發抖,尾巴緊夾在後腿,表示牠十分驚慌。麥志豪表示,愛護動物沒有立場,無論如何都不該將無辜的動物拉入紛爭之中。
香港摺耳貓病友會的黃小姐則表示,不只有警犬受到催淚彈影響,包含寵物、流浪貓狗、鳥類等都受到波及。黃小姐希望,警方能正視動物權益。
根據「香港動物報 」臉書,近來已至少有16個動物團體發表聲明譴責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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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芒果乾與血饅頭:談兩名香港少女之死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日
2019-11-01 00:20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陳同佳(中)在台殺害女友棄屍潛逃,引爆「反送中」事件,也在台煽起「芒果乾」效應。 (路透)
香港「反送中」運動牽起港台兩地奇特的政治互動:在民眾的民主情感上,兩地似乎有了更多共鳴;但港台政府的關係,卻愈發猜忌與疏遠。更詭異的是,「反送中」至今動能似漸減弱,但它在台灣煽起的「芒果乾」效應卻仍未退燒;
尤其事件源起的主嫌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
卻因各種政治炒作而難以成行,令人遺憾。
「反送中」事件源起於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棄屍潛逃,偵辦此案的我國檢察單位基於司法管轄權,向港方要求遣送嫌犯來台審判,港府因而有了《逃犯條例》的修法,不幸引發超過半年的反送中抗爭而難分難解。若將殺人案與反送中事件分開看待,潘曉穎是豆蔻年華少女,腹中還懷有身孕竟遭殺害;從伸張正義的角度,此案不能不辦。
台灣握有司法管轄權,站在維護國家司法主權的立場,此案不但要辦,且應克服一切困難偵辦。這樣的前提,應該沒有人會反對。
然而,由於蔡政府過度的政治考量,頻頻用「陰謀論」推斷陳同佳投案背後有政治因素,是企圖將台灣框入「一中」和「送中」的框架。幾經折騰至今,陳同佳已決定延後來台投案,最後究竟是否終能成行,也大有疑問。在這種情況下,要談司法正義的伸張,將如同緣木求魚。
讓外界好奇的是:
民進黨政府為什麼對嫌犯陳同佳來台如此抗拒和猜疑?
答案應該就在「時機」,擔心陳同佳的審理削弱了蔡政府好不容易操作成功的「亡國感」。自去年九合一選舉大敗,民進黨靠著操作「反中」取得巨大政治利益,其中香港的「反送中」示威更讓蔡英文從「撿到槍」變成「撿到砲」,使選情轉危為安。而「芒果乾」一詞更成為網路流行用語,彷彿若不支持民進黨,一國兩制之災就將降臨台灣,所謂「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亦即,蔡政府之所以不歡迎陳同佳來台投案,主要考量顯然不在司法正義的伸張或司法主權的維護,而是憂心此案會削弱「芒果乾」的作用。國安局長邱國正在立院坦承,此案「不得不從政治考量」,確是實言。蔡政府一路推三阻四,髮夾彎後又以死刑恫嚇設置路障,顯然不希望此案從「政治事件」退回理性的「法律審判」。
正因為如此,蔡政府便不斷暴露出言行前後矛盾的窘態。
第一時間,便把我國的司法管轄權拋在腦後,更忘記了去年檢警辛苦偵辦此案的具體成果,忘卻了陳同佳是我國發布通緝在案的凶嫌,忘了潘女家屬如何來台請求我政府伸張正義,忘了潘家曾寫信給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希望她能勸陳同佳自首。蔡政府嘗到了「芒果乾」的甜頭,便忘了自己的初衷。
就在陳同佳傳出要投案前不久,香港發生另一起十五歲少女陳彥霖陳屍海上的事件,撼動香港社會。香港警方認為少女死因應為自殺,其母亦稱其女因罹有「幻聽」而自殺,死因並無可疑;
但因陳女曾參加反送中運動,不少示威群眾遂認為她因警方的暴力而「被自殺」,導致示威者的憤怒情緒再度沸騰。
同樣面對香港少女的死亡,
民進黨對陳彥霖事件的態度卻截然不同。包括前閣揆賴清德訪美時都公開表示「陳彥霖死亡令人不捨」,並稱香港反送中運動逮捕人數為有史以來最多。然而,當馬英九為潘曉穎之死哽咽落淚時,綠委林靜儀卻立刻嚴詞批他「為何對香港抗爭女孩變成全裸浮屍沒感覺?」民進黨果真如此關注陳彥霖之死嗎?或者純粹是出於政治動機?
香港兩名少女之死,是徹頭徹尾的悲劇,但政治人物卻企圖利用她們的悲劇攫取政治利益。
民進黨餵給人民的「芒果乾」,
其實就是沾了無辜者鮮血的「血饅頭」。
它對真相、正義乃至主權,其實沒有絲毫興趣,
只是想透過政治操作悲劇,以確保手中的權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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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誰是魔鬼…法部次長砲打律師 東廠復活?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9日
2019-10-29 00:19聯合報 本報記者黃國樑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中)在立法院答詢說律師哪些行徑叫魔鬼,引發爭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蔡政府自從將蔡碧仲安插上法務部政次後,就多了一位「大法師」,無役不與,各廠在去年地方選舉「滅東廠」一役偃旗息鼓後,蔡碧仲依然一夫當關、萬夫莫敵,
不僅為了陳明文掉在高鐵的三百萬元,與藍委猶如潑婦罵街,被罵爛官亦不改其色,如今又在國會殿堂,以法務部高官身分批判一位律師的行為「就是魔鬼」,
如果要票選蔡政府東廠第一太保的頭銜,蔡碧仲捨我其誰?
蔡碧仲行事早已不是區區爭議可以描述,而是堂而皇之毫不遮掩,去年如火如荼的拔管案,他扮演縱橫全局的真正「黑手」,連赴陸講學蔡碧仲都要管自證沒有兼職,還對廈大官網上有管中閔任職的資訊視為罪證,想盡辦法就是非要入管於罪。相較於他對友人陳明文行為,是想盡辦法要為陳辯護擺脫爭議,法與不法間,就在蔡大官人的嘴裡。
現在竟然又暗指理律的做法違背律師倫理、棄國家利益不顧,說這種行為就是魔鬼,這樣的交易就是魔鬼的交易。不「就事論事」、不「依法行政」、不「循正道而為」,是他為理律律師戴上魔鬼罪帽的標準,他竟然沒有發現,這說的不就是自己當下的作為嗎?以去年拔管案言,從兼課、獨董到證交法,他既未就事論事,亦不依法行政,難道蔡碧仲自承是個魔鬼?
他說,假設律師沒有從被告的利益考量,還跟這個殺人事實很明確的人說,將來到台灣來可以用「過失」處理、回香港還能補助等類似前提,就是魔鬼的交易。蔡碧仲當過法官與律師,竟然連大一法學緒論裡面就可以學到的「正常法律程序」、「無罪推定原則」都忘得一乾二淨了嗎?理律律師作為不就是嘗試以辯護人的立場,思考被告的最大利益,怎又變成罪狀?更何況,蔡的指控有任何憑據,還只是靠他英明「假設」就要先為裁判嗎?
蔡碧仲還暗批理律律師「棄國家利益不顧」,但理律試圖藉為陳同佳分析利害的方式,勸他來台受審,讓國家的司法管轄權得以彰顯,豈不正是維護國家利益作為,蔡東廠指控誣人已到了不知所云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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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碧仲護航蘇貞昌「魔鬼說」控陳長文違背律師倫理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8日
11:28 2019/10/28 中時 周毓翔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針對「陳同佳案」指控前總統馬英九跟律師陳長文是「魔鬼中的魔鬼」。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今天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蔡碧仲立刻替蘇護航,更指控陳長文進行魔鬼的交易,違背律師倫理,任何人都有權利指摘,因為他把國家利益棄之於不顧。
陳玉珍今天先問蔡碧仲,是否已經有接受陳同佳投案的管道?
蔡碧仲表示,這要陸委會來說明,他也是看媒體才知道,
他會事後去了解,不過過去就有管道,都有前例;
陳追問,既然以前就有管道為何一開始拒絕他入境?
蔡則強調從來沒拒絕,嫌犯要用任何方式入境都會逮補;
陳再問,那難道一開始報導這新聞的所有媒體都是假新聞?
蔡反酸,有人就是愛挑媒體看,不是所有媒體都這樣報。
陳玉珍接著跟蔡碧仲確認,所以其實本來就有管道?
蔡碧仲又突然說,這案件是「偶發」的,這案件跟之前的例行案件都不一樣,會請陸委會自己說明,不是法務部建立的;
陳玉珍更疑惑問蔡碧仲,法務部跟陸委會溝通不良?
政府不是一體的?
蔡碧仲說,政府是一體的,但不可能天文地理都跟你回答。
陳玉珍話鋒一轉,問蔡碧仲對蘇貞昌「魔鬼說」有何看法?
蔡碧仲表示,所謂魔鬼,
就是不就事論事、不依法行政、很多事不循正道而為,
作為辯護人,就是要針對最大利益去辯護,
「他有沒有這樣做我不曉得。」
蔡碧仲說,假設律師沒有為被告利益去考量,還跟這個殺人事實很明確的人說,將來到台灣來可以用「過失」,回香港還可以再補助他,類此這樣的前提,就是「魔鬼的交易」,
講完他再補充自己也是從媒體看來的。
蔡碧仲替蘇貞昌辯駁,他認為蘇指的應該是陳長文跟陳同佳談來台灣可以受到輕於殺人罪責,將來還能回去香港,這樣就是魔鬼的交易,有這個前提才會有這樣的結論。
他也批評這就是不尊重國家體制,
更呼籲陳長文的律師事務所應該促請把陳同佳跟人證一起檢送過來。
蔡碧仲說,行政院長只是表達國家的立場,「不表達才奇怪」,
如果陳長文違背律師倫理,這樣的行徑就叫做魔鬼,
這樣的交易就叫魔鬼的交易;不是只有行政院長可以指責他,
任何國人都可以指責他,因為他把國家利益棄之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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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坐三年冷板凳,好不容易找到齣戲趕緊大唱特唱...
賣力唱個鬼哭神號 ! 演到地動山搖 !
聯合筆記/難為了陸委會的朋友們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7日
2019-10-27 23:14聯合報 陳言喬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中)表示,已經跟香港建立管道,
陳同佳可以來投案了。 記者胡經周/攝影
距年底還有兩個月,
陸委會迄今已發出九十四篇新聞稿與更多的「新聞參考資料」;與去年全年共發出八十一篇新聞稿相比,陸委會今年的宣傳量大增,能見度大幅提升。
陸委會負責全盤性大陸政策及大陸工作的研究、規畫、審議、協調及部分跨部會事項執行工作。受兩岸因素影響,三年多來,陸委會內七個處未如以往活絡,原有功能似見萎縮,他們無法開創兩岸新的、正向的政策,倒是回頭、主導敏感的政治問題,例如「中共代理人修法」。
近來陸委會給人的印象更在反駁與澄清,成了政府的「新聞局」,頻發新聞稿和新聞參考資料,爭奪話語權。他們除了闡明政府的兩岸政策,也在駁斥媒體評論、批評在野黨、攻擊與奚落對岸。
例如批評媒體評論是「穿鑿附會」、是「導向政治利益考量的錯誤論述」、「混淆是非、誤導視聽」。批評在野黨和其參選人是「刻意選舉操作,徒然製造危機與民眾間的對立」。
陸委會甚至嚴厲譴責香港前特首董建華是「滿口謊言、含血噴人、令人不齒」。至於其他「自取其辱、粗鄙不堪」等批評大陸的辛辣用詞更是俯拾皆是。
今年以來,尤其是六月香港的「反送中」運動開始,陸委會開始忙碌,除了香港的「逃犯修例」、六四卅周年、共軍軍演、旗津小三通、海峽論壇、斷交事件、乃至最近的陳同佳案,
從中央到地方、從內政到外交,陸委會無役不與。
忙碌總比沒事做來得好,但就怕忙中有錯急於攬功表態引起非議,例如七月下旬我方承辦的「花式滑冰經典賽—台北站」遭國際冰總取消改由香港主辦,陸委會沒查清楚就回應是「嚴正抗議並譴責中共粗暴政治打壓」,結果事實是我方主動不願承辦。
十月初港府實施禁止蒙面規例,陸委會稱此法將侵害民眾的人身安全、表達自由及人權、法治等。殊不知我國也有禁蒙面法的類似規定,除自相矛盾外,更是明顯干涉香港內政。
港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陸委會一開始稱此乃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在蔡政府拒絕陳同佳來台投案引發軒然大波後,才一再髮夾彎,然後說一些「我們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本案在台灣沒有政治操作的問題」等自己都難以說服自己的回應。
現時的陸委會早已不是那個想解決兩岸問題,融合兩岸關係的專責機構,而是完全以選舉為考量的蔡政府附庸單位。
換了政府,陸委會也得換種思維作法,多數事務官或基層職員只能聽命行事,但每當我看到陸委會的新聞稿與參考資料時,除了發噱還是感慨,那些曾經為兩岸事務奔波,所建立或公或私的情誼全都毀棄了。對陳同佳案,我更相信他們心中不會如新聞稿般的冰冷與無情,應該會有比高官政客更多的人性與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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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林飛帆相信蘇揆懂人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7日
2019-10-27 23:57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柯文哲大酸林飛帆曾是年輕人的標竿,現在卻「投靠」民進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柯文哲和林飛帆最近為藏人自焚問題互嗆。柯文哲說,林飛帆曾是年輕人的標竿,現在卻「投靠」民進黨。
林飛帆則哽咽反駁,
他加入的是一個願意挺西藏、香港人權的政黨。
林飛帆的說詞,未免太弱了。作為台灣的執政黨,民進黨挺西藏或香港的人權,不過是遙遠的口惠,能算什麼英雄好漢?
看看民進黨在台灣如何鐵腕打壓在野黨,
如何發動排山倒海的戰術打擊競選對手,
連民眾隨便轉發一個訊息,立刻就被移送法辦。
林飛帆看到民進黨以大話挺西藏和香港的人權,
但蔡政府在國內扼殺人權,他都看不到嗎?
再看閣揆蘇貞昌。他惡言惡語反對香港把陳同佳遣送來台,這對死者潘曉穎而言,又表達了對人權的什麼關切?更諷刺的是,民進黨在野時口口聲聲要求「廢死」,現在卻急著要執行死刑;蘇貞昌更聲稱有兩名死刑犯應立刻執行,其中之一就是當著母親之面割斷孩子頭顱的人。問題是,這名兇手迄今只被判無期徒刑,蘇揆憑什麼槍決他?
法官沒判死刑的案子,蘇貞昌卻呼籲要執行死刑,這樣的閣揆莫非把自己想成是皇帝?林飛帆竟還誇稱執政黨尊重人權,他是「盲青」嗎?
林飛帆「投靠」民進黨,當然是為了權力的便利,另方面也是民進黨看中他「好用」,這些都是現實考量。既然如此,再扯什麼誰更尊重人權的理想,就太虛假了。以蘇貞昌的冷酷張狂,林飛帆真的相信他懂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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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新威權服務者,請少說兩句吧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7日
2019-10-27 23:35聯合報 林軺/教(台北市)
針對陳同佳案,行政院長蘇貞昌批評前總統馬英九與「馬友友」過去都為威權服務,馬英九(中)則回批蘇「心術不正、信口開河」,應該趕快辭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蘇貞昌說馬英九與「馬友友」過去為威權服務,與卓榮泰前一陣子說的「那時的黨國時代,誰不是國民黨黨員」有異曲同工之妙,暗指別人吃香喝辣,自己清高無比,語中盡是不屑,但卻無視於此時此刻的自己正陷在為新黨國、新威權服務的歷史重演漩渦中。
君不見,這個東廠橫行,黨同伐異,視法為無物,蝦米攏不驚的新黨國所創造出來的新威權體制,已經比幾十年前的那個舊威權「綠」出於藍而勝於藍了。這種百步笑五十步的荒謬,套句蘇貞昌自己說的:「今天還有那個臉來講人權?真是!」
不僅在為新威權服務,蘇也讓自己變成新威權中的一分子,敗選院長卻動不動就耍官威,嗆民選的地方首長和質詢的立法委員。
於是上行下效,法務部政次蔡碧仲可以為陳明文高鐵三百萬元案嗆國會質詢的立委;徐國勇為了陳同佳案的「睜眼說瞎話」嗆記者、嗆質詢立委;陳明通可以不斷跳針「司法互助、司法互助、司法互助」來應付質詢的立委……這些官大「聲音大」的官員也一個個成了小威權的代言人。
不知蘇貞昌引用《一九八四》作者歐威爾評論當年附和希特勒的政客來批評別人時,有沒有想到這個新黨國、新威權實質上宛如歐威爾另一名著《動物農莊》裡頭,帶領動物革命,驅逐農場主人,最後也變成和人類一樣剝削者的豬仔們?借用總統華航專機私菸上標示的VVIP來形容這群豬仔,實在再貼切不過,因為牠們真的是一群非常非常貪婪的豬(very very insatiable pig)啊!
一般民眾都不敢騙神,咸認只有魔鬼有此膽量。在此,想用陳明通勸香港管浩鳴牧師所說的一句話來勸勸那些「連神明都敢騙」,正在為新威權服務的魔鬼們,「請你少說兩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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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希特勒說」 恐反打自己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7日
2019-10-27 23:32聯合報 蕭譽/空中大學助理教授(花縣吉安)
針對陳同佳案,行政院長蘇貞昌繼「魔鬼說」後,
再批評前總統馬英九與「馬友友」過去都為威權服務。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針對「反送中」的引爆者陳同佳欲來台投案之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於廿五日批評前總統馬英九與律師好友陳長文是「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引起社會輿論譁然。
廿六日,蘇院長再度重砲回應,還提到了希特勒,意圖繼續將馬英九及陳長文影射為威權時代的幫兇,以附和前一日的「魔鬼說」。個人以為,蘇院長的指控過分了,經過輿論的轉化,妖魔化的標的恐將投射到執政黨自己。
「魔鬼說」討論已多,本文不擬再論,個人想對「希特勒說」發表一點淺見。希特勒及其納粹黨的崛起,起初也帶有相當程度的理想主義色彩,這和民進黨崛起的背景有些許類似。一戰戰敗的德國在國際無情的打壓下,最企求的就是民族尊嚴和國際地位,抗拒列強──尤其是鄰近的法國對他們的欺凌,這就和當前台灣某些人的抗中意識一樣,希望能夠有一個獨立的正常國家。(套用川普的口號,或許可以簡化為一句「讓德國再次偉大」吧!)
在人民一票又一票的支持下,希特勒通過民主的選舉而執掌政權,在執政期間,又透過族群的操弄,逐步的毀壞民主,走上獨裁。最終,第三帝國的宏圖偉業不但無法實現,反而引領德國再次毀壞。這不也正是許多國人對民進黨執政的擔憂!理想與現實的拿捏,對一個國家的發展真的是太重要了。
蘇院長「魔鬼說」已有不當;再補之以「希特勒說」,恐又陷進了「歷史概念模糊」的謬區。歷史的弔詭正在於:「不是你曾經做過什麼,而是你現在正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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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鬥雞閣揆」疑心生暗鬼的魔鬼論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7日
2019-10-27 23:50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現在照妖鏡一照,魔鬼和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引爆爭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港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卻鬧得台灣滿城風雨,枝節橫生。
由於媒體報導理律律師曾赴港與陳同佳接觸,
閣揆蘇貞昌立刻反撲,
指控馬英九的密友律師早已赴港為港府反送中解套擘畫,
馬英九再哽咽扮演同情被害家屬,政協牧師居間「牽猴子」,
國民黨接著唱和,
「現在照妖鏡一照,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
堂堂閣揆指控前總統為魔鬼,失格失言已經不必多加論證;可悲的是,蘇揆喪失格調還自以為是,自取其辱還洋洋得意。蘇貞昌年初以新北市敗軍之將出任行政院長,得意之餘,四處向勝選的對手擺譜顯官威,每日扮演「黑韓大隊長」,傾內閣之力打擊政敵,彷彿不耍弄嘴皮就無法顯示自己的威風。也難怪,藍軍封他為「鬥雞內閣」。
律師出身的蘇貞昌,當然知道外界常以「魔鬼代言人」一詞來貶抑律師。但律師的工作,原就在保障程序正義,維護當事人的權利,以免遭國家公權力的侵害。理律律師赴港提供陳同佳法律諮詢,是要讓對方了解港台司法之差異,這是律師專業的核心部分。但蘇貞昌卻硬要從政治「陰謀論」觀點扣對方帽子,還刻意羅織罪名把馬英九拉下水,以惡毒言詞抹黑國民黨。這種作為,較之促轉會張天欽的「東廠」事件實猶有過之。當初,張天欽就是要羅織材料「每天一餵綠委」,抹黑蘇貞昌的對手侯友宜,幫蘇貞昌造勢;而今,蘇揆竟然大吐「魔鬼論」為民進黨造勢,令人不敢置信!
為陳同佳奔走的牧師,包括理律律師及前總統,如果都成了「魔鬼或魔鬼中的魔鬼」;那麼,曾居間引見管牧師的國策顧問和內政部長徐國勇,難不成是撒旦?其中區別判準,難道只是藍綠之別?
有媒體質疑政府髮夾彎「睜眼說瞎話時」,徐國勇立即大顯官威要求記者「客氣點」;徐國勇事後辯稱是該記者的詢問違反專業;然而,面對政府說謊而不質疑,才有失專業吧!
徐國勇的硬拗功夫,也是得自蘇內閣的薰陶吧?
徐國勇早知陳同佳要投案,國安部門也在上月底即開過對策會議,但整個蔡政府卻千方百計要防堵陳同佳登機來台。直到社會觀感不佳,政府才擺出「香港不辦台灣辦」之姿,並硬要派檢警赴港押人,卻踩到「跨境執法」紅線而進退失據。蔡政府為了選舉用盡政治手段,就是不想實事求是地面對問題,冷靜考量司法主權。這群「嘴巴動得比腦筋快」的官員,又如何照顧國家利益呢?
最令人憤怒的是,包括蘇揆和多位閣員都是學法出身,卻毫不尊重法律專業,一味算計自己的政治利益,並費盡心機打擊對手,以致弄到前倨後恭。台大刑法權威林鈺雄說得好,內閣官員以「港人港審」、「屬人主義」一再扭曲法理,這樣的部長要如何面對自己的專業與同僚?當司法專業面對政治一再「髮夾彎」,台灣要和別人談什麼法治,顧什麼主權?
蔡政府在陳同佳案的表現,既缺法律素養又無謀國智能,更乏施政同理心。馬英九在言談中哽咽,是因「天下父母心」而動情,至少流露了悲憫之情。民進黨可以批他濫情,但反觀政府對整件事的處理,可曾透露絲毫「人味」?蔡政府處處陰謀論,疑心生暗鬼,才是整起事件荒腔走板的癥結。蔡總統一向以「談判高手」自詡,但經過連日來爾虞我詐的鬥法,香港輿論已明言,不希望香港成為蔡政府的政治提款機,蔡政府還要自欺欺人嗎?
明明是一樁單純的司法遣送案,蔡政府卻以「陰謀論」精算過頭,弄到反覆其行仍難以收拾。明明是一件可受公評的決策,蘇貞昌卻非要張牙舞爪上綱到「魔鬼說」,不僅全民感到錯愕,更招致一百多國人權代表譴責台灣還在使用死刑。這樣的閣揆,能說適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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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蘇揆轉移政策失分 法律人權放一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6日
2019-10-26 00:56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
陳同佳案,行政院長蘇貞昌昨赴立院備詢時表示,魔鬼一一現形。記者葉信菉/攝影
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來與不來,台港放話不絕於耳,行政院長蘇貞昌出招,左打馬英九是魔鬼,右批有些罪惡天地不容,從法治國觀點檢視,蘇反映出執政黨面對「陳同佳案」從荒腔走板進階到瘋狂,似已不顧人權治國理想,政策評估走錯一步,步步皆錯,演變成現在要靠犧牲法治來收拾。
陳同佳在香港服刑已經結束,回復自由之身,他想來台贖罪,要選擇理律事務所替他辯護,或是隨便找個「三腳貓」的律師,幫他爭取訴訟權益,都是陳同佳的自由,任何人都無置喙的餘地。
此外,整部刑事訴訟法的要義,都在維護包括被告在內的當事人刑事訴訟權益,甚至當被告說出對自己不利的供述時,法律還規定,必須查證是否出於自由意志而為才能論罪,這是基本法律常識,律師出身的蘇貞昌不可能不懂。
但是蘇貞昌為圖救駕蔡政府的窘境,
說馬英九與理律資深合夥人陳長文想幫陳同佳辯護,是「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將一名年輕人犯錯想認錯的司法案件,不當串連指射整起投案事件後面有陰謀,根據的是什麼證據?還是又想藉政治話術愚民,達到轉移政策失分的焦點?
陳同佳牽涉潘曉穎命案,聲稱要來台面對,但檢警偵查命案機密在握,結案前,依法不能公開,潘曉穎如何死亡?陳同佳做了什麼?要論殺人罪刑,在法治國家中,還得歷經偵查與審判程序,蘇貞昌卻直接定調馬英九、陳長文是魔鬼組合,說詞超脫法律,盡是政治考量,難道台灣非法治國?
蘇貞昌回應立委時,點名縱火造成六死的翁仁賢、殺死「小燈泡」的王景玉該死,依照審判獨立與職權分隸,判死確定的翁仁賢伏不伏法,權責屬於法務部,審判中的王景玉從未被判死,最終判決結果未定,蘇貞昌在陳同佳來台不成的敏感時間點上,點名殺人個案,是要恐嚇「不想死」的陳同佳別來?
法務部死刑政策朝逐步廢死方向發展,蘇貞昌所言,不但違背無罪推定的基本法律素養、更瞬間翻轉既定政策,也難怪有法界人士感嘆,學法且曾為律師的蘇貞昌,心中已無法律維護人權的這道底線,只想以取寵鄉民的話語,試圖遮掩陳同佳案第一時間政府因應上的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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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野蠻、拗橫 誰也比不上民進黨 !
【即時短評】當年小律師 如今「老大哥」?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6日
2019-10-26 23:26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
行政院長蘇貞昌26日出席警專校慶受訪時,再批前總統馬英九與「馬友友」過去都為威權服務,吃香喝辣,「今天還有那個臉來講人權?真是!」記者杜建重/攝影
港人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女友案,一周來引發朝野互批。國人都關切另案在港獲釋的陳同佳何時來台受審,但蔡政府批評港府的同時,砲口更對準在野黨,行政院長蘇貞昌的話愈說愈重。而從「芒果乾」到「魔鬼說」,似乎要講主權、人權,都成了民進黨的專利。
陳同佳案引起國人關注,
蘇貞昌今天說「台灣政府的態度,始終一致」,
「我們一開始就是要辦」,
但對照蔡總統周三說「既然香港政府不願意行使司法管轄權、不願意替香港人伸張正義,那就由我們中華民國台灣來處理」,可見「香港不辦,我們辦」有其轉折,蔡政府是否「態度始終一致」,社會自有公評。
在香港政局動盪的此際,陳同佳案更添政治敏感,官員發言尤宜謹慎。蘇貞昌直指「馬英九的密友律師到香港為港府『反送中』解套、擘畫」,「政協牧師居間跑腿、『牽猴仔』,國民黨再來吆喝、唱和」,這是何等嚴厲的政治指控?姑不論蘇未提實證,也別忘了,香港牧師管浩鳴來台還曾透過民進黨籍國策顧問黃承國引見內政部長徐國勇,其實是奔走藍綠之間。
更何況,此案引發輿論熱議,主要是蔡政府在處理過程被質疑未能兼顧司法主權,甚至干預司法獨立,而這正是法律的ABC。若要論誰是「魔鬼」,如此犧牲國家形象的作為,豈非更為可議?
蘇貞昌今天說,當他還是個年輕律師為人權奔走時,馬英九和「馬友友」們都為威權服務,「今天還有那個臉來講人權?」此話更是匪夷所思。美麗島事件至今已滿40年,去年民進黨在九合一選舉大敗後,代理黨主席林右昌才說「人民已經不欠民進黨」,難道因為目前蔡英文選情看好,民進黨已不必謙卑,只此一家可以代言「人權」?
蘇貞昌今援引「一九八四」作者歐威爾評論當年附和希特勒的政客們,作為回應馬英九及陳長文,已有不當影射之虞;更諷刺的是,「一九八四」的精髓,在於歐威爾筆下的「老大哥」象徵極權統治及對公民無處不在的監控。當年有為的「小律師」,如今動輒罵人「魔鬼」、戴帽子,難道不擔心過度指控,變成民主社會最可畏的「老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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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選情 為陳同佳案解套!又是政治算計 蘇拋執死令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6日
04:10 2019/10/26 中國時報 楊孟立 、 張孝義 、 林偉信
2020大選倒數78天,蔡政府會不會執行死刑刺激選情?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在立法院接受自家立委詢問時表示,有些罪惡天地不容,比如燒死自己的爸爸、媽媽等,又或是當著媽媽面前把孩子的頭割斷,「我認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被暗指點名是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死囚翁仁賢及犯下小燈泡案的凶手王景玉,也讓外界猜測近期是否會執行死刑。
點名燒死6至親及小燈泡凶手
去年8月底、也就是九合一大選的2個多月前,主張廢死的民進黨政府首次執行死刑,家暴殺人犯李宏基槍決伏法。法務部長蔡清祥昨指出,對死刑的態度並無改變,依法嚴謹審核死刑定讞的案件。
目前監獄內仍有39位死刑定讞尚未執行。
港男陳同佳表達願意來台投案但希望不要被判死刑,
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詢問蘇貞昌對於執行死刑的態度?
蘇揆則點名上述2案罪狀天地不容,並明確表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頗有隔空示警港府,將陳送到有死刑的台灣審判,有違《兩公約》精神意味。
暗喻陳同佳來台有違兩公約
他表示,就算依照《兩公約》,也對於還有死刑制度的國家,死刑定讞後的執行並不否定,其中對於罪大惡極者,《兩公約》也沒說絕不能執行。不過,蘇揆強調,就算死刑定讞,還是有救濟程序,而生命是人權之首,也不可回復,過去有判錯的例子,法務部審慎面對,他可以了解。
針對蘇揆說法,Fidh國際人權聯盟昨由100多國代表通過臨時動議,譴責台灣持續使用死刑,並意有所指國際人權聯盟10月21日開幕時,蔡英文總統也到現場,並聆聽了前死刑冤案徐自強在開幕式上的致詞,聯盟要求台灣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7、14條的規定,並應在廢除死刑之前,推動「暫緩執行」。
藍委諷政府死刑執行力0分
國民黨立委沈智慧說,我國司法並沒有取消死刑制度,為什麼在一些人喊人權口號後,政府就拖拖拉拉,真心要保障人權,就要落實執行死刑,還被害人公道。
「蘇院長說死刑該執行就要執行,這句話是100分,但執行力卻是0分。」
遭點名的是2016年2月7日除夕夜,男子翁仁賢趁一家16口在桃園龍潭三合院老家吃年夜飯時縱火害6命,最高法院今年7月判死確定,翁也是最高法院逾2年來判死定讞的首例;
另名則是殺害小燈泡的王景玉,儘管燈泡爸期盼判死,
歷審均將王判無期,目前案件在高院更一審,律師並聲請調查有無就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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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說」回擊馬英九
蘇貞昌:馬為威權服務有臉講人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6日
2019-10-26 13:44聯合晚報
記者周佑政、周志豪、江婉儀/綜合報導
蘇:馬與「馬友友」過去都為威權服務
陳同佳來台投案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批,前總統馬英九與好友律師陳長文是「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
陳長文投書表示被告有受辯護的權利,蘇忘記法律人的誓言;
馬英九址蘇貞昌荒唐,當院長不合適。
蘇貞昌今天重砲回應說,指馬英九與「馬友友」過去都為威權服務,「今天還有那個臉來講人權?」
ㄏ
行政院長蘇貞昌(右)上午出席台灣警專校慶活動,不時與內政部長徐國勇(左)低聲交談。 記者杜建重/攝影
馬辦回嗆:蘇騙完神明騙人民 誰是魔鬼很清楚了
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表示,陳長文律師都已經對外說得很清楚,他過去一年沒去香港,蘇院長還言之鑿鑿編了這麼多故事,可見蘇院長欺騙神明的習慣,還在維持。蕭旭岑批評,一個欺騙神明的人,現在又來騙人民,他講的話有人會信嗎?蘇院長「騙完神明騙人民」,誰是魔鬼,很清楚了。
批蘇心術不正 馬:應趕快辭職
對於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陳同佳案中的「魔鬼說」,馬英九表示,蘇貞昌講這種話,真是「心術不正」,他覺得蘇貞昌不適任行政院長,「應該趕快辭職」。
媒體詢問,蘇貞昌昨天在立法院會施政總質詢,被問到的死刑議題點名幾個案件,馬英九表示,蘇貞昌可以去做,不要一直講而已,蔡總統上任三年多來,只執行一個死刑,難道死刑是白訂?
蘇貞昌表示,當他還是個年輕律師,為受國民黨威權打壓的政治犯人權,爭取公平審判時,「馬英九與馬友友們都是站在我的對立面,都是為威權服務,吃香喝辣,今天還有那個臉來講人權?」
對於陳長文投書聯合報表示,他一年沒去香港,對蘇貞昌的栽贓抹黑不意外,只是覺得有些感慨,為了政治,人性竟如此廉價。
蘇貞昌說,「這就是最典型的詭辯」,陳本人沒去,
陳的律師事務所辦這個案子,連香港政協牧師(管浩鳴)都已證實,「這些人不是什麼被告,有權來找律師辯護,
因為這個人還關在牢裡。」
蘇貞昌說,陳的律師事務所是台灣何其大的律師事務所,
竟然會辦陳同佳這種案子,這中間如果不是那個政協牧師的奔走,牽勾仔(當掮客),今天是這個樣子嗎?
蘇貞昌說,受質疑的不是被告沒有權請律師,或律師不能為兇手辯護,而是律師竟然去香港,還為港府如何「反送中」解套,
才是最令人質疑的地方。
陳同佳案中有魔鬼 蘇貞昌「哼」一聲掉頭走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5日
2019-10-25 09:39聯合報 記者張文馨/台北即時報導
港女潘曉穎命案凶嫌陳同佳願來台投案,
我政府一下稱香港法院有管轄權,宜「港人港審」,
後改口說要派檢警赴港押人,至今陳同佳尚未赴台,
今又有媒體報導指理律律師陳長文可能擔任陳嫌的辯護律師。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上午批評,前總統馬英九密友律師替兇手辯護,馬扮演哽咽同情被害家屬;照妖鏡一照,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若政府不小心謹慎,台灣被賣了,還在幫人家算錢。
蘇貞昌今天上午是在立法院接受總質詢前,接受媒體訪問,他今天只針對陳同佳案進行評論,說完,「哼」一聲,便轉頭就走。
蘇貞昌說,事實證明政府步步為營是對的,
原來早在幾個月前,馬英九的密友律師(指陳長文)已到香港,
為港府反送中解套來擘劃。他的律師為兇手辯護,
馬英九再來扮演哽咽同情被害家屬,
政協牧師(管浩鳴)居間跑腿「牽猴(閩南語,指仲介、掮客)」,國民黨再來吆喝、唱和;
「現在照妖鏡一照,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
如果我們不小心謹慎,台灣被賣了,我們還在幫人家算錢,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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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反擊陳同佳案:從未髮夾彎
玩政治遊戲的是港府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
2019-10-24 12:34聯合報 記者賴于榛/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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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總統強硬定槌 陳同佳若不來 責任誰擔?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
2019-10-24 00:20聯合報 本報記者張宏業
蔡總統談陳同佳案表示,「只有逮捕沒有自首問題」。
記者陳正興/攝影
陳同佳案掀起台港間政治與司法角力戰,以法律層面來看,台灣確有管轄權,但陸委會與法務部太多政治精算,反而在司法角力上失誤連連,解決之道,讓本案回歸如何落幕的司法專業考量,行政部門減少不必要干涉,才不致裡子、面子雙輸。
最早香港媒體披露陳同佳有意到台灣投案時,
陸委會與法務部第一時間即聲明,希望港府積極續押偵辦,
引發爭議後,陸委會與法務部又主張,此案香港有管轄權,希望陳同佳出獄後在港受審。
陳同佳在中華民國領域犯罪,台灣司法當然有管轄權,既然管轄權沒爭議,應思考如何讓陳同佳歸案,而不是一直強調香港有管轄權,尤其香港法律有管不到港人海外殺人的漏失。
再者,香港的司法有獨立自主權,陸委會與法務部再三強調香港有管轄權,但香港對於陳同佳有無管轄權,不是台灣說了算。
陳同佳出獄後,如何來台投案已過多政治炒作,陸委會與法務部應讓全案回歸司法,以最大的努力展現中華民國司法管轄能力,伸張司法正義,則陳案終局結果也許更能彰顯台灣的法治。
至於陸委會要求港府回覆是否同意台灣檢警赴港押解人犯,此做法更凸顯陸委會思慮不周,若香港同意台灣檢警在港逮人,基於國際司法互助平等、互惠原則,爾後我國也要同意香港警察來台抓人,如此不就等於實質贊同送中條例,自打反送中嘴巴。
此外,陳同佳自願來台投案,並曾說希望不要被判死刑,但蔡英文總統表示,這個案子「只有逮捕、沒有自首的問題」,如此強硬定槌,形同總統指導個案。
陳同佳目前已是自由身,若他在政治操弄下,認為投案獲減輕其刑的機會不大,最後索性選擇不來了,那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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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蘇貞昌律師忘了法律人的誓言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5日
2019-10-25 23:38聯合報 陳長文/律師(台北市)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原來早在幾個月前,
馬英九的密友律師(指陳長文)已到香港,
為港府反送中解套來擘畫。
但陳長文表示,過去一年他根本沒去過香港。 記者葉信菉/攝影
親愛的蘇律師,為了讓我可以好好的寫這一封信,首先容我「對號入座」一下,如果,你所謂的「馬英九的律師密友」是陳長文。那麼,我可以先告訴您,你說這位「律師密友」「早在幾個月前,已經到香港為港府反送中解套、擘畫。」先別說無官無職的長文,沒有「能力」去為港府反送中解套。事實上,過去一年,我根本沒去過香港。
然而,有些政治人物的說謊已是常態,所以,我也不意外「蘇院長」的栽贓抹黑。只是有些感慨,為了政治,人性竟是如此廉價。
但今天,我想寫信的對象不是蘇貞昌院長,而是蘇貞昌律師。我想和通過律師高考執業的蘇律師聊聊,你還記得,你當律師時的法律人信念嗎?當蘇院長用「馬英九的律師替兇手辯護」,導引出「魔鬼一一現形」時,我不是政治人物,沒有興趣和「蘇院長」做政治口水戰,但我卻必須問問「蘇律師」,還記得美國著名的人權律師丹諾的名言:「一個人在未定罪前,都是無辜的」、「我恨罪行,但從不恨罪人」。
這二句名言,對法律人來說,幾乎可以說是法律人的「希波克拉底誓言」。
是的,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是犯罪嫌疑人。但蘇律師可還記得,刑事被告受辯護人協助的權利,是聯合國保障的基本人權,刑事訴訟法第卅一條也規定,殺人罪屬於「強制辯護」,被告不委任辯護人,審判長也要指定公設辯護人或義務律師來辯護。
什麼時候,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辯護,竟成了「魔鬼」?我不能理解,為什麼當了「行政院長」後,蘇律師怎麼會連「正當法律程序」、「無罪推定」這些法律人的ABC都忘得一乾二淨?謝長廷大使當年答應為陳進興妻子辯護,難道他也是蘇院長口中的「魔鬼」嗎?
也許,現在的蘇院長早已忘了當年蘇律師的法律人信條。但當了一輩子律師的長文,卻一日不忘法律人該有的責任和原則。不管是陳同佳,還是當年的陳進興,都有權利聘請律師為他辯護,而當律師願意接受委託時,他就擁有二個必須信守的原則。第一,要確保他的當事人,不會在證據未確的情況下被定罪;第二,如果證據確鑿,要確保他的當事人不會受到不合理的懲罰。這就是現代法治賦予律師的忠實義務。
我很喜歡紀伯倫曾說的一句話:「把手指放在善惡的交界之處,就可以碰觸上帝的袍服。」法律人的工作,正是一個指觸善惡的工作,這本是上帝的權柄,法律人能不戒慎,能不恐懼?我一直如此的自我期許。蘇律師,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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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玩法成精…台灣政治凌駕香港司法?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
2019-10-24 00:25聯合報 本報記者林則宏、許依晨
我方表示要派員到香港將陳同佳押回,引發跨境執法爭議,
圖為香港機場。 (歐新社)
如果說,「法律是執政者的工具」這句話並不準確,只要再加上幾個字成為:「法律是民進黨執政者的工具」,應該離事實不太遠了。這從蔡政府處理陳同佳來台投案一事不斷出現「髮夾彎」,
還能振振有詞提出一套貌似於法有據的論述就能窺知。
民進黨在台灣政壇玩法成性,已到了自以為可以成精的境地,如今在陳同佳一案,還企圖將台灣的政治凌駕於香港的司法之上。
香港為普通法系,對刑事司法管轄權奉行「屬地原則」,一般只有全部或部分犯罪行為發生在香港境內才有司法管轄權。這個道理一般民眾不一定明白,但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均是法律專業出身,不可能不懂。
然而,三人數日來一再公開指稱,此事件被害者和加害者都是香港公民,陳同佳人也在香港,港府何以不願行使司法管轄權、不願替香港人伸張正義?明知事實為何又意圖誤導民眾,用心險惡令人膽寒。
尤有甚者,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還提出,要派員到香港將陳同佳押回。即便是北京當局,過去要將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逃港金融要犯蕭建華抓回大陸審訊,也只敢暗地進行,曝光後官方也全面噤聲不語,絕不敢派員赴港「押解」,我方為何比大陸還「任性」?
再者,深港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通關模式,香港多數民眾至今仍批判不已,憂心港人會在口岸遭陸方人員逮捕。
對香港人來說,包括北京在內的「境外人士」,
都不容許在港執法。
而今蔡政府竟張狂到公然通告,要直接派員前進香港執法,讓香港政法界驚愕不已。連立場向來公允的香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都不禁批評,台灣言行之霸道,凸顯缺乏法律最基本知識及對法治意識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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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終正寢 香港保安局長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2019-10-23 15:15聯合報 記者呂佳蓉/即時報導
香港反送中風波持續,香港立法會今日召開大會,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會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
以宣布撤回修例,為這條爭議草案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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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蔡政府「三套劇本」的鬧劇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2019-10-23 12:02聯合報 主筆室
陳同佳案峰迴路轉,蔡政府找了各種理由拒絕他投案,
昨晚又忽然宣布要派檢警去香港押人,結果遭到香港政府拒絕。
雖然不斷被打臉,但總統府還是透過國安幕僚,表示政府針對此案事先已經擬妥「三套劇本」因應。如果這個「三套劇本」是真的,那蔡政府導演的,顯然是一齣鬧劇。
國安幕僚的基本假設,就是質疑陳同佳自首的動機不單純,背後是要把台灣和中國框架在一起,並認定香港對此殺人也有司法管轄權,於情於理都不會讓陳同佳來台投案;加以台方多次要求司法互助都被已讀不回,判定這是北京、港府和國民黨共同合演的戲碼。
於是所謂的三套劇本應運而生:首先就是港府要審理則台灣協助,其次是香港不審台灣審理,必須由司法互助管道轉交;最後是台灣審理必須同意讓台灣派員赴港,將嫌犯和證據帶來台灣。
這套看似成理的邏輯,其實第一步就已經走錯。在認定「香港有權審理陳同佳殺人案」上,蔡政府犯了明顯的錯誤。香港採屬地主義,因此僅管兇嫌、受害者都是香港人,卻無權審理殺人案;蔡政府引用了錯誤的法律觀點,於是推演出了一連串自己想像出來的陰謀論,最後終於兵敗如山倒,不論法理或輿論,都無法支持蔡政府「在台灣殺人的兇手要投案,卻不讓他投案」的作為。
而令人詫異的是,公開作「香港有權審理卻不審理」主張的,一是行政院長蘇貞昌,一是內政部長徐國勇,兩人都是律師出身,竟不知大一法學緒論程度的屬人、屬地主義原則;
到今天在金門還在說「香港不審我們審」的蔡英文總統,更是英國的法學博士,香港的屬地主義是從港英政府延續而來,會犯這樣的錯誤,到底是基於無知,還是欺騙?
陳同佳已於今天上午在香港出獄,
內政部長徐國勇已經轉彎說「從沒不讓陳同佳入境」,「陸委會處理、檢察官指揮相關事情」,在亂鬧一陣後,又有將案子丟回給承辦此案的司法機關處理的趨勢。其實,這也是本來就應該處理陳同佳案的立場,既有今日,何必當初?
民進黨政府的鴨霸,落實在各個施政上。在國內因為完全執政而暢行無阻,如今面對陳同佳案,又想如法炮製卻踢到鐵板,只好轉彎再轉彎。不過如果轉到最後,能讓陳同佳受到應有的制裁,讓兩條失去的生命得到應有的正義,讓受害人家屬能夠得到慰藉,總也算是有了好的結果。只是這樣的政府,還應該得到人民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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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今晨解除管制
陳同佳來台障礙排除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2019-10-23 14:38聯合晚報 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
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人陳同佳今早出獄,
外傳移民署在今天早上7時許,解除對陳同佳的註記管制;
不過對於這項說法,移民署並沒有給出明確答案,
只說陳同佳只要提出書面申請,移民署就會審核,
相關人士透露「只要陳同佳要來台灣,就不會有來不了的問題!」換句話說,陳同佳來台的障礙幾乎已經不存在。
相關人士解釋,陳同佳要來台灣前,必須經過申請程序,到時一定會有我方人員陪同,不會有陳同佳「自己來台」的狀況,同時我方人員會在旁「戒備」並陪同搭機入境,因此陳同佳申請來台,自然不會有移民署阻擋或審核不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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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註記陳同佳禁網簽 非限制入境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2019-10-23 09:17中央社 台北23日電
港女箱屍案凶嫌陳同佳今天出獄。圖/擷自立場新聞直播畫面
對於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
港府指稱,台方應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
才不會讓通緝令自相矛盾。
內政部今天回應,政府對陳同佳與預定陪同人員註記禁止網簽,
必須臨櫃申請,並非限制入境。
陳同佳今天刑滿出獄,對於他擬來台投案,
陸委會22日下午宣布擬派員赴港押解陳嫌,
但發函給港方逾7小時未獲回應。
港府凌晨發布新聞稿,拒絕台灣政府去函要求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港府並稱,台方若願意處理陳同佳的「自首」,
應立即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讓通緝令自相矛盾。
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今天早上透過新聞稿表示,「港府的說法不符事實」,由於政府必須掌握陳同佳的行蹤,因此對陳同佳與其預定陪同人員註記禁止網簽,必須臨櫃申請,並非限制其入境。
陳宗彥指出,如果陳嫌真心要來台接受法律制裁,仍有方式可以申請入境。然而所謂陳嫌出獄後將投案一事,至今仍屬港府片面宣稱,卻從未告知陳嫌將如何來台,相關情形政府也在持續了解中並準備就緒,一切依照法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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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6天3變 陸委會提油救火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01:16 2019/10/23 中國時報 張孝義 、 蕭承訓
針對港女箱屍命案嫌犯陳同佳出獄後有意來台投案,立委林奕華質疑我方到底是境管拒絕他入境?還是立即逮捕他?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他入境就立即逮捕他。(姚志平攝)
陳同佳來台爭議事件簿
大轉彎?陸委會發函要求 我方檢警赴港押陳嫌
新聞透視香港政府向我方表達犯下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後,原本可循以往外逃通緝犯模式向港府表達派員押解的單純司法案件,卻在陸委會不斷下指導棋被操弄成政治事件,反而自我矮化,如今回到原點把球丟回港府,府方竟還能大言不慚稱是事先已研擬好3套劇本,切時間點進場,令人啼笑皆非。
國際刑事犯罪的偵審通則,本來就是犯罪地事證一定最多、最直接,所以發生在台灣的港女命案,台灣具有司法偵審權無庸置疑。在香港「逃犯條例」修訂事件前,士林地檢署透過法務部連續對香港提出司法互助請求,法務部還高調發出新聞稿說明,顯見蔡政府非常明白港女命案司法偵審權歸屬台灣。
大言不慚 稱擬好3劇本
不過,香港「逃犯條例」修例變調成社會運動後,蔡政府企圖從中得利,操弄司法,先是法務部否定自己對香港修例「樂見其成」的立場,接著更批香港修例是「推諉、卸責之舉」,對於台港兩地是否會成為在對方轄內犯罪者逃避法律制裁的避風港置若罔聞,將司法正義操弄成政治利益的墊腳石。
民怨沸騰 把球丟回港府
不料,凶嫌陳同佳透過牧師表達願赴台投案後,法務部竟率先表態宣示香港對命案也有司法管轄權,要香港檢警機關應依司法程序,持續積極偵辦,原來牧師早來過台灣,還見了內政部長徐國勇,顯然府院是想先發制人。
蔡政府或許已習慣操弄司法,所以用行政權擋通緝犯入境,沒想到卻引發民怨沸騰,更荒謬的是徐國勇一面嗆港,卻早就和具有北京政協委員身分的牧師碰面商談,這下子讓蔡政府瓜田李下,為了能扭轉情勢只好髮夾彎,從主張先談司法互助,退至向港府表達派檢警赴港押解陳同佳的原點。
事實上,台港兩地過去打擊合作主要靠默契,2016年4月間,3名在港犯下水泥封屍案港嫌逃來台灣遭刑事局逮捕後,9名港警搭國泰班機來台,並在機艙等候刑事局將3嫌押解上機,就創下台港首例。
台港押解前例 捨棄不用
然而,陳同佳案因掀起反送中行動,讓蔡政府把押解通緝犯的司法問題變成政治事件,現又把球丟回給港府,也顯示蔡政府為了選票考量一變再變,並非真心捍衛司法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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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雙面政府:詐欺犯拚命搶,殺人犯極力推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2019-10-23 00:58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想到台灣投案,
行政院長蘇貞昌(中)曾表示,不會陷入圈套。
香港殺人凶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政府連日來拒收,說詞令人瞠目結舌。直到挺不過輿論批評,蔡政府昨日才改口說「香港不辦,我們來辦」,聲稱將派警赴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台灣一向以民主法治自豪,但政府面對區區一名港嫌卻如此畏怯而戒心深重,簡直羞辱了我國民主法治的優越性。尤其陸委會態度反覆,一路「指導辦案」,引發檢方和法界反感,認為敗壞了司法公信。
蔡政府處理此案的反覆曲折,令人目不暇給。蔡英文總統、閣揆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長蔡清祥都是學法出身,但他們處理此案卻完全從政治精算及選舉考量出發,把法律理念棄如敝屣。蔡英文和蔡清祥皆稱,港台須有某種形式的「司法互助」,我才能接受陳同佳投案。事實上,這些年來我國從肯亞、印尼、馬來西亞、波蘭、拉脫維亞等諸多國家交涉遣返我電信詐騙犯,人數動輒數十或上百,台灣和這些國家何曾簽署司法互助協定?雙方不過是透過外交及司法交涉,極力爭取嫌犯返國受審,以免他們被押解至中國大陸被處以重罪,這也是為維護司法主權。蔡政府聲稱港方須先與我談妥司法互助,完全只是託詞。
對於橫行國際損害台灣形象的電信詐騙犯,蔡政府為了與中國抗衡,每每不惜使出渾身解數,爭取詐欺犯返台。相形之下,對於殺人凶嫌陳同佳願意投案,政府各部門卻競相表態拒收,其間落差宛如天壤,令人難解。唯一的解釋是:蔡政府根本不在乎正義、公理或人權,凡是遇到兩岸議題,法律最後皆在「政治優先」下遭到犧牲。
次看閣揆蘇貞昌的觀點。他認為,「香港人殺香港人,說要送來台灣,這很詭異」。事實上,真正詭異的,是蘇貞昌的法律認知。第一,此案雖是「香港人殺香港人」,但犯罪地點在台灣,我國具有司法管轄權,這是士林地檢署去年向陳同佳發布通緝的主因。第二,蘇貞昌身為閣揆,卻說出如此偏頗的「種族主義」論調,證明他眼光狹淺、信口開河,毫無閣揆之重量。第三,以其邏輯,如果外國人在台灣殺了外國人,司法可以完全置之不理,那麼台灣豈不成為外國人犯罪的天堂?
也難怪,有法界人士質問:蘇貞昌真的當過律師嗎?
再看徐國勇的賣力演出,就更顯可笑。徐國勇附和蘇揆「香港人殺香港人」的說法,以陳同佳現在「人在香港」為由,說依「屬人主義」,他應該在香港接受審判。這一說,不僅擅自推翻了我國司法「屬地主義」的精神,也葬送了台灣的司法主權。但台灣人民並不盲目也不健忘,徐國勇二○一六年評論我國爭取詐欺犯從肯亞遣返時,疾呼「司法管轄權就是司法主權」、「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放棄管轄權的啦」。而今,只過了三年,徐國勇就把自己說過的話全部推翻。
更荒謬的是,徐國勇一方面說,只要陳同佳一現身台灣,我國會立即將他「逮捕」;但另一方面,同是內政部管轄的移民署卻將陳同佳及勸喻他投案的牧師註記為「境管」,不准其入境。言左而行右,何其矛盾!陳同佳要來台投案,我政府「逮捕」他當然是必要程序;但徐國勇卻下令境管,不讓對方有入境的機會。這樣的內政部長,到底有哪句話、哪件事是可信的?
一名通緝犯要投案,竟使蔡政府驚嚇到不知所措,讓民眾看破了手腳。事實上,在台港人民心目中,我國的民主自由與司法獨立應較一國兩制的香港成熟而健全;但蔡政府卻把港府當成較勁對手,不僅選錯對象,更深陷自我矮化的迷思。港府處理陳同佳案的消極確實可議,但蔡政府以「陰謀論」拒收陳同佳,更是自棄司法主權。昨天若非蔡政府想通了,今天我們就等著看陳同佳在大街趴趴走;那樣,民眾觀感會更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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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 律政司:港府無法將釋囚任意繼續居留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2019-10-22 20:47聯合報 記者呂佳蓉/即時報導
針對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來台投案一事,香港律政司表示,香港奉行屬地原則,任何人在香港因干犯罪行服刑完畢後均會獲釋,政府並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將釋囚任意繼續拘留。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政府部門都必須依法執行職務,不能隨意行使職權。
陸委會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已透過既有管道正式致函給港方,盼港方協助我方赴港人員確認犯嫌身分及帶回,並盼港府儘快回應。律政司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把違法的人繩之於法,是每一個文明社會應有之義。犯案者因應通緝令而自首,並願意承擔法律後果,能夠使公義得以彰顯。斷然拒絕犯案者自首,是罔顧公義及極不負責任的做法,亦有違法治的精神。
新聞稿指出,指出香港是奉行「屬地原則」,一般只會在全部或部分犯罪行為發生在香港境內,才會有司法管轄權。針對「本案加害者被害者均為香港居民,且預謀犯罪地在香港,港方應有司法管轄權」,律政司重申,經謹慎和全面地考慮警方的調查及所得的證據,在香港只有足夠證據控告疑犯清洗黑錢的罪名,並沒有足夠證據就其他罪行向他在香港法院提出刑事檢控。
律政司表示,律政司的刑事檢控決定,均是嚴謹地按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獨立地作出,並只會在有充分可被法庭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律政司絕對不會在沒有充分證據和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起訴。
再者,若疑犯在香港被判無罪,基於「一罪不能兩審」的法律原則,他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未必能夠就同一犯罪行為再被起訴,最終可能不需要負上相關的法律責任。任意要求檢控機關在沒有充分證據和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起訴,既不負責任,也不符合秉行公義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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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我態度改變?
陸委會:積極展現司法管轄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2019-10-22 18:54聯合報 記者呂佳蓉/即時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港府對我方所提「建立司法互助機制」沒有回應,我方對此感到遺憾;我方一直等待港府正面回應,但迄無下文,為了實現司法正義,務實處理本案,
「香港不辦,我們來辦!!」。記者胡經周/攝影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來台投案一事,陸委會今日再度舉行臨時記者會,針對昨日陸委會稱,當務之急是台港須盡速討論司法互助協議,今日又稱苦等港方無回應,以透過既有正式管道致函給港方,多家媒體質疑,為何態度在一夜之間改變?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指出,港方放棄其司法管轄權,
而陳嫌明日將從獄中釋放,為彰顯司法正義,
我方是在積極展現司法管轄權,不容嫌犯逍遙法外。
邱垂正表示,從昨日到今日苦無等到港方的回應,港方放棄他們司法管轄權,確定無法挽回的話,就由台灣來接手辦理。
陳嫌明天將從獄中釋放,對陳可能逍遙法外不能坐視不理,這是我方今天立即透過既有溝通機制,向港府表達,我方要請港方協助我方相關人員赴港帶回陳嫌及相關事證的作為。
針對在沒有司法互助協議之下,如何彰顯司法正義,
同時又維護我國家主權地位,不會因這次事件而被矮化?
邱垂正指出,台港合作要務實、平等、互惠,要共同面對台港司法合作機制,香港台灣互動頻密,但缺乏可長可久的機制,若發生司法糾紛,這對台港人民的權益與福祉都無法有保障。
是否認為港府能接受這種作法?邱垂正重申,港方先前公開承諾會提供合法協助,盼港方接受到我方函電能有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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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國正老實話 戳破綠營新衣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04:10 2019/10/22 中國時報 陳柏廷
新聞透視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欲來台投案,卻遭民進黨政府高舉「司法互助」擋箭牌,拒之於千里之外;
但國安局長邱國正「不得不政治考量」的一番話,猶如童話中點破國王未穿衣服的小男孩,一針見血點出陳案的高度政治性。眼下,民眾期待的是小英總統拿出政治決斷力,為陳案解套,勿再讓司法因素成為我政府政卸責的遮羞布。
反送中延燒 難再依法論法
陳同佳案如今已成為台港政府互噴口水的導火線。一連多天,台港雙方相互攻訐,指責對方政治操作,儼然已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羅生門之外,蔡政府更搬出「司法互助」的理由,要求港府循此管道遣送陳來台,否則一切免談。
乍看之下,民進黨政府這番「司法互助」說法頗有道理,既可成為台港日後處理相關案件的準則,就法律上的見解來說,也不見得站不住腳;只是這種單純想從法律面去「定性」陳案的時間點早已錯失。
坦白說,當陳案引爆延燒至今的反送中運動時,就已經注定了其高度政治性,套句幾年前一齣台灣知名偶像劇的說法,要單就法律面去解讀陳案,「已經回不去了」。
展現政治決斷 為陳案解套
換言之,當陸委會接連幾個聲明,都呼籲港府依循「司法互助」管道處理案件,內政部長徐國勇還發揮律師本色,強調陳案是屬人主義優先,要港府先審的同時,無異於都是刻意忽視陳案的「政治性」,已然高過「法律性」。
只是綠營萬萬都沒想到,幾乎是跨部會精心編織的「司法互助」擋箭牌,如今恐怕卻遭吃了「誠實豆沙包」的邱國正一語戳破,就像《國王的新衣》童話中,那個直言國王並未穿衣的小男孩所作的那樣。
一言以蔽之,陳案既然是政治性案子,眼下想要單純「依法論法」,早已不合時宜,當然最終得依靠政治解決。只是從「政治」的角度來解讀後,若再去追問港府背後真正意圖,或者如行政院長蘇貞昌所言,林鄭背後是北京等「本質性」問題,意義其實不大,也只是綠營試圖營造的烏賊拖延戰術罷了。
勿讓司法成政府卸責遮羞布
正是因為如此,台港民眾眼下看重絕非是東瞎西扯的法律見解羅生門,而是台灣政府,更直接地說,是期待小英總統此時能真的發揮總統高度,展現台灣的政治氣度,讓陳同佳能夠來台接受審判,屆時若在追究此案所謂的法律問題,自然能一一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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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協來台渾不知 國安漏洞
01:16 2019/10/23 中國時報 張家豪
香港聖公會管浩鳴牧師。(摘自香港聖公會網站)
國策顧問黃承國把初識的香港朋友管浩鳴,帶去內政部找部長徐國勇喬事,未料香港朋友真正身分是北京政協。
黃承國說,事後看新聞才知道,不禁讓人想問,民進黨執政下的國安機制到底出了多大漏洞?
黃承國接受媒體訪問時說,事前完全不知道管浩鳴是北京政協,只知道是宗教界的人士。黃承國還拿了一張管浩鳴提供的名片,上頭印著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的頭銜,證明自己所言無誤。
但黃承國只因一張名片,就輕易相信了管浩鳴的宗教身分,
接著就大喇喇的,「快速通關」帶著大陸政協見到部長。
要知道黃承國不僅曾是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也是蔡英文總統競選總部宗教後援會的重要幹部,黃和徐國勇都稱得上是女王人馬。大陸政協如此容易登堂入室,見到我方政要,民進黨研擬中的中共代理人相關法案是否也該將總統核心人士納入規範?
管浩鳴入境台灣、會見國策顧問、會面內政部長。陸委會、國安局,完全沒有掌握,現在看來,所謂的國安漏洞,不是別人,根本是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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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曾見管浩鳴 「不知有政協身分」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1日
2019-10-21 23:58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陳熙文/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徐國勇(圖)九月底曾接見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談及陳同佳投案一事。 記者曾原信/攝影
國策顧問黃承國遭爆於九月底帶著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見內政部長徐國勇,並談及港嫌陳同佳投案一事。
黃承國及徐國勇昨天都證實有見面,但都強調不知對方有政協身分。黃承國表示,雙方接觸是因香港道教聯合會朋友致電,希望他能幫忙,希望能與主管機關溝通此事,因此他就帶了管與徐國勇會面。
黃承國表示,他先前不認識管浩鳴這個人,也不知道管有北京政協的身分,如果知道管有此身分,根本不會與管見面,也不可能帶管去找徐國勇。
黃承國說,與管浩鳴見面時,有詢問對方是否為官方身分,管說自己非官方,只是代表教會,徐國勇事前不知道要討論此事。當天帶管與徐國勇會談約廿到卅分鐘,當天徐國勇說,台灣是法治國家,這件事情還要再了解,並強調要由政府對政府來處理。
徐國勇昨晚發新聞稿表示,約兩、三周前接到國策顧問來電,表示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要來拜會,因為聖公會教省秘書長是宗教領袖,部長皆照例予以接見。
徐國勇表示,在會面中,管浩鳴確實有提及陳同佳案,但他表示通緝不是由內政部發布,且陳同佳案涉及司法互助等事宜,不宜由內政部回答,而他亦發覺管牧師之目的主要是談陳同佳之事,並非僅是宗教事務,且陳同佳案涉及陸委會及法務部,因此未為答覆亦未做任何承諾。
約一周後,管牧師再來台,
又再次透過相關人士要求再次見面,他即予拒絕接見。
徐國勇並強調,針對此事從未對警政署有過任何指示,
亦不知管具有政協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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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林鄭回馬槍 他舉4點揭開蔡政府偽善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2019-10-22 06:14聯合報 記者吳淑君/基隆即時報導
香港反修例暴亂的導火線,港女潘曉穎命案凶嫌陳同佳願來台投案,蔡政府統一口徑「反送台」,擬拒收,直指這是港府政治操作,拒絕陳同佳入境。
資深媒體人陳朝平說,林鄭這記回馬槍,揭開了蔡政府的偽善。
陳朝平指出,蔡英文說,港台分屬不同司法管轄區,需簽署司法互助。仰體上意,陸委會接著發出聲明,聲明中提及,港府與澳大利亞等30個國家都簽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為什麼不能跟台灣洽簽司法互助協議?
奇了!六月間,香港「反送中」風起雲湧時,陸委會明明白白地指責港府不肯將陳嫌遣送來台受審,如今,陳嫌自願來台投案,蔡政府卻忽然龜縮了,細看蔡英文的說詞和陸委會的聲明,恰恰證明了政治操作的正是蔡政府。
第一,兩岸之間早就簽署了「兩岸合作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陳同佳殺人案爆發之際,台灣不循此途徑要求港府將嫌犯引渡來台,卻跑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下屬的特別行政區政府打交道,豈不是自降「國格」、與中國大陸的特區政府對等?
印裔英籍人士林克穎在台撞死送報生,潛逃出境返回英國,我們的外交和司法當局,難道也是和英國地方政府的司法機構打交道嗎?
第二,香港既非主權國家,哪有權力與其他主權國家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港府即使願意簽署,難道不須經過北京政府的同意?蔡政府刻意繞了個圈子,捨棄兩岸既有的23項協議中的司法互助協議不用,自我矮化地去和一個特區政府交涉;另一方面,卻有死抱著兩岸23項協議中有利台灣貿易出超的ECFA不放;足見,蔡政府否認九二共識,是選擇性地否認,端看是否有利於民進黨操作民粹!
第三,香港在92年、尚在英國殖民時期,確實曾經與 20 個司法管轄區有簽訂「移交逃犯條約」,中華民國並不在20個國之列。
97香港回歸後,按英美等西方國家都認同的「一國兩制」精神,逃犯條例的簽約國只能停留在92年時的狀態,不能少,也不能多。
蔡政府一天到晚抨擊「一國兩制」不成功,卻死皮賴臉地要求港府不要遵守「一國兩制」,給台灣開個後門,這不是雙重標準,甚麼才是雙重標準?
第四,當和平示威的「反送中」演變成處處縱火打劫的反中暴動時,蔡政府和民進黨還繼續爭眼睛說瞎話地支持港人爭取自由民主,腦筋清楚的人就應該明白,蔡政府和民進黨根本就不在乎甚麼人權法治、也不在乎甚麼自由民主,這一切都是為了選舉,都是為了保衛綠色政權罷了!港府此時此刻說服了陳同佳來台投案,恰好揭開了蔡政府偽善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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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政治精算…殺人案打恐中牌 埋葬司法主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2019-10-22 00:08聯合報 本報記者鄭媁、王聖藜
國民黨團昨抨擊蔡政府踐踏司法管轄權,立委王育敏(右二)表示,陸委會將陳同佳擋在境外,根本就是妨害司法偵辦。
記者鄭超文/攝影
在台犯下殺人案件的陳姓港嫌欲來台投案,
卻遭陸委會以「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拒絕入境;
行政院長蘇貞昌又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背後是中國」為由質疑港府動機。蔡政府的神邏輯,遇上刑案也能打恐中牌,
要說不是為了明年選舉算計,有誰能信?
陳嫌在台灣犯案後,隨後搭機返港,當時檢方、法務部重申追查到底,不讓凶手逍遙法外;如今陳嫌願到台灣投案,又被移民署限制入境。執政黨政府寧願自我打臉,不顧香港刑法屬地主義原則,指港府是企圖將台灣納入「一個中國」框架下的政策操作,自我閹割司法管轄權,其想法與心態,令人費解。
其次,陸委會認為,港府宣稱陳嫌「自願自首」,時間點與種種情節不合常理,還搬出「很多媒體及人士」懷疑是「被自首」。這種說辭,難道不是以意識形態逕自解讀、消極處理本屬於我國司法權的案件?
再者,就本案而言,司法互助只是手段,司法正義才是目的,政府以國際現實下難以落實的司法互助為由,竟然甘願放棄實現司法正義的機會,這不啻是倒果為因、輕重不分。
對於馬英九、韓國瑜質疑蔡政府自我閹割司法管轄權、損害國家主權,蔡英文競選辦公室隨即跳出,反批馬、韓對港府與北京一連串的政治操作置若罔聞,還譏諷國民黨事事都站在林鄭月娥的立場發言;蔡政府上下這一整套政治語彙的背後,說穿了就是想續燃「反送中」的火種,再次激化人民的反中情緒、進而替自己選情加分。
蔡總統從「反送中」運動撿到槍,就只想撿槍撿到她勝選為止,豈能讓陳同佳來台讓槍再被別人撿走,誤了她的美夢?至於被害並裝入行李箱中,無情地棄屍於荒煙蔓草裡的潘曉穎,和她至今因沉冤未雪而悲傷難抑的家人,蔡政府根本不屑一顧,早已忘得一乾二淨。
偵辦港人在台殺人案,是向國際宣示國家主權的機會,更是讓各界看到台灣司法獨立偵、審,法治進步的機會,就算台港間缺乏引渡基本要件,仍可藉由對制裁犯罪行為來彰顯國家主權,可惜的是,政府所誇口的國家主權,經不起一件命案的考驗,政治精算的同時,同步埋葬司法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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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揆:林鄭背後是中國 陳同佳來台投案不符常情
2019-10-21 12:54中央社 台北2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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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港府突然態度丕變 非常詭異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1日
2019-10-21 13:44聯合晚報 記者林麗玉、蔡佩芳╱台北報導
港女潘曉穎箱屍案兇嫌陳同佳願到台灣投案遭蔡政府拒絕。行政院和內政部蘇貞昌今天口徑一致,將全案指向港府「陰謀論」。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陳同佳這個嫌犯在香港出獄後可以自由自在,怎麼不在香港過好日子?
內政部長徐國勇則質疑,兇嫌陳同佳現人在香港,「香港為什麼不審判?」更何況香港沒有死刑,陳同佳在香港受審絕對不會被判死刑,在台受審卻有可能被判死刑。兩人都說投案「違反人性」。
蘇貞昌表示,過去台灣一再希望與香港司法互助,但港府理都不理,現在突然態度丕變,非常詭異;「我們不是韓國瑜,不是到香港,就去拜訪林鄭還畢恭畢敬,什麼都說是,又說要跟林鄭配合」。他表示,林鄭月娥的後面是中國,而且是企圖人用「送台灣」,讓林鄭的「送中」合理化,現在香港人反送中,
蘇也呼籲林鄭,應該好好聽取香港人意見,回應民意要求,
不要做這種政治操作。
蘇貞昌提到,他「深感詭異」,陳同佳這個嫌犯在香港出獄後可以自由自在,怎麼不在香港過好日子?
突然說要到台灣面對殺人罪被審判,蘇說,這也不符合人性。
徐國勇則表示,如果兇嫌在台灣,我方審判沒有問題,
但兇嫌已經回到香港,「雙方必須要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進行審判」;港府不與我方談司法協定,也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他請國人思考:香港人殺害香港人,兇嫌陳同佳現人在香港, 香港為什麼不審判?至於是否中港聯手矮化台灣主權?
徐國勇表示,這要由陸委會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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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蔡政府「反送台」,假裝不曾要求遣送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1日
2019-10-21 00:17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港府稱將安排箱屍案嫌犯來台受審,
蔡總統表示該案需要兩地「司法互助」。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台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近日表示願意來台投案,港府也稱將安排他來台受審;誰知蔡政府竟悍然拒絕,令人錯愕。第一時間,陸委會批評港府「踢皮球」、「放棄司法管轄權」,並呼籲港府將陳同佳繼續留在香港羈押偵辦。陸委會的態度引發質疑,蔡總統隨即補充說,該案需要兩地「司法互助」,希望港方提供司法協助;若港府決定在港審理此案,我方也會提供司法協助。
蔡政府對陳同佳案的消極與反覆,令人瞠目結舌。人們並沒有忘記,香港「反送中」運動演成今天難以收拾的局面,最初的導火線,就是我方為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而敦促港府研修《逃犯條例》,將台灣納入「司法互助」範圍。但港府錯估形勢,將遣送範圍擴大至中國大陸,引發港人怒火而群起抗議。如今,「反送中」運動延燒半年仍無法止息,而僅依「洗錢罪」遭輕判的陳同佳則即將出獄,經牧師勸諭願意來台受審。誰料,現在卻是陸委會表示「反送台」,一手把台灣的司法管轄權拒於門外。
回顧一下事件始末,即不難看出蔡政府處理陳同佳事件的髮夾彎,一路投機轉彎。去年二月,陳同佳在台殘酷殺害香港女友潘曉穎並棄屍,然後逃回香港。因香港司法為屬地主義,
對殺人案並無管轄權,僅以「洗錢罪」將他輕判。
被害人潘曉穎之父為此數度來台,請求我檢方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士林地檢署因而於去年三、四、七月
三度向港府提出遣送要求,但港方均無積極回應。
為此,士林地檢署在去年十二月對陳同佳發布通緝令,
時效長達卅七年半。
換言之,陳同佳是我方「通緝在案」的殺人兇嫌,現在他願意來台受審,蔡政府卻推三阻四,拒絕他來台。這對一個口口聲聲「司法正義」和「尊重人權」的政府而言,豈不太諷刺?
更別忘了,二○一○年在台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
利用假護照潛逃回英;其間我方一再要求引渡,
直到本月英國高等法院判他免於引渡來台服刑確定,
這是我司法管轄權的失落。
對林克穎案,外交部聲言要研議上訴;
對於陳同佳案,陸委會卻把送上門的遣送案拒於門外。
請問,蔡政府究竟有幾套人權及司法標準?
從先前遣送未遂引發「反送中」,現在嫌犯願受審陸委會卻「反送台」,如此弔詭的變化,完全暴露了蔡政府的精算心機。主因是,香港反送中運動興起這半年,
蔡總統撿到滿坑滿谷的槍砲,
使台灣的政局完全被香港的煙硝掩蓋,
任何蔡政府的政策失利、人謀不臧、師心自用皆遭遮蔽。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陳同佳真的被移送來台受審,
不僅各界將把注意力轉移到台灣的司法審判程序,
蔡政府更擔心「反送中」的煙幕可能因此消散,
民進黨便再也沒有平白「撿到槍」的便宜。
事實上,陸委會第一時間以「踢皮球」、「放棄司法管轄權」為由反對港府遣送陳同佳來台,除暴露了其心虛,
每一項批評都可以折射到蔡政府身上。
第一,我方多次要求遣送、並通緝陳同佳,現在卻深怕他來台受審,這完全是「葉公好龍」的浮誇心態;
如果港府是在踢皮球,蔡政府踢皮球的功夫只有更勝。
第二,我國《刑法》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土內犯罪者,適用本國刑法。士林地檢署稍早要求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
是基於國家主權及司法管轄權的精神而發,這絲毫沒有打折空間。
第三,在反送中運動過程,蔡政府不斷自詡台灣的自由法治,不少香港民眾也認知台灣的民主;那麼,在審理陳同佳殺人案上,蔡政府必須拿出民主法治作為,沒有迴避空間。
蔡政府應及早準備,赴港將陳同佳接回台灣審判,除開啟港台「司法互助」,並申張司法主權及正義。如果拒接陳同佳,必將被香港人看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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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蔡政府膝反射
錯失解決陳同佳案良機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0日
2019-10-20 14:31聯合報 主筆室
在香港反送中運動激化下,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潘曉穎一案,成了死結。陳同佳預計本周就將出獄,傳出他有意赴台投案,從而為解決此案的司法爭議,打開了一扇窗。不過對此,民進黨政府上自蔡英文總統,下自陸委會、法務部,對陳同佳投案都持保留態度,台灣方面很可能「拒收」,令人費解。
以「投案」方式解決此案,好處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就是此案的司法正義終於得到彰顯,潘女的家人當也可得到心靈的撫慰。
其次,香港政府介入陳同佳的投案,其實也是間接承認台灣的司法管轄權,僅管雙方並無司法互助協定,
此案處理也可成為未來類似案件的參考。
即使在政治上,當初引發軒然大波的香港「逃犯條例」修正,出發點便是要宣稱處理陳同佳案;如今能以投案方式解決,也算是證明其實無論有無逃犯條例,都還是有辦法處理此案,對於「反送中」的訴求,其實是有加分作用的。
但民進黨政府竟然拒絕了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首先,恐怕是在心理層面,民進黨從年中以來,靠反送中、打港府撿槍,獲取不少政治資本,大概很難相信香港促成陳同佳投案安什麼好心眼,
為了防止中政治圈套,所以「膝反射」式的先拒絕再說。
其次,是既然在反送中案上撿槍,總統、立委大選又還沒結束,民進黨政府顯不願港府在陳同佳案上脫身。
拒收陳同佳,就是讓此案可以繼續延燒,凸顯港府作為的不當。
最後,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兩岸協商已經陷入停擺。
蔡英文總統昨天談及此案,表示「案件審理需有雙方司法互助,才有完整司法處理」。換言之,蔡政府仍試圖以此案建立和香港的司法互助管道;最少,也是證明港府「不願和台灣建立司法互助」,
從而繼續營造中共從中作梗、阻礙台港司法合作的氣氛。
所以追根究柢,民進黨拒收陳同佳,結論其實只有四個字,「政治考量」。在政治考量下,所謂的司法正義、司法主權都變得可割可棄。如果不是透過港府,陳同佳是在香港出獄後,自行與台灣司法機構聯繫後搭機來台投案,相關部門會「拒收」嗎?加入了「港府」因素就拒收,除了政治考量,斷無其他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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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屍案陳同佳想自首
我禁港嫌來台投案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0日
2019-10-20 13:11聯合晚報
記者廖炳棋、蕭雅娟、羅印冲/台北報導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表示,18日收到陳同佳親筆信,
說他已經決定返回台灣自首,希望特區政府為他提供相關的協助。 香港中通社
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人陳同佳日前在港表明願意來台灣投案,但陳同佳及勸說他投案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
目前已被我方移民署註記管制「不核發登機證」,
兩人無法進入台灣。
陳同佳殺人案是引發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源頭,
陳同佳預計本周三出獄,雖然他有意來台接受司法審判,
但我官方已禁止陳同佳入境,陳將變成台港兩地的司法人球。
士林地檢署表示,陳同佳案去年12月暫時結案,
並發布通緝至2055年,時效為37年6月,如今刑事局已通報,
接獲香港警務處函文,內容指「陳同佳願意投案」。
檢方強調,對於此案態度,只要陳同佳若搭機抵台,
就依一般通緝重大刑案的人犯歸案作為,由司法警察立即逮補嫌犯,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將重啟調查。
雖然士檢表達辦到底決心,但陳同佳無法入境,士檢也難有作為,檢調人士指出,從我方司法面來看,陳同佳案短期內恐怕難有進展。
陳同佳在台灣涉及殺人罪嫌,去年底遭士林地檢署發布通緝,
管浩鳴上周五透過網路系統向台灣提出申請入台,但因他還有大陸北京政協委員身分,必須到台灣駐香港辦事處,以臨櫃方式提出申請,由台灣陸委會、國安單位審查,通過後才有可能進入台灣。
陸委會上午指出,如港府欲讓陳同佳來台投案,
應承諾透過司法互助方式,提供本案在港相關事證以利偵辦。
我方有必要先對相關人員入境採取管制作為。
移民署指出,由於管浩鳴直到現在還沒有向香港辦事處臨櫃申請,最快也要明天才能提出申請,因此他和陳同佳兩人仍被註記為「不核發登機證」,也不能以網簽或落地簽來台。
一位國籍航空公司主管指出,陳同佳與管浩鳴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欲搭乘國籍航空來台,在登機前就會被拒絕,但若搭乘其他航空公司,因台灣允許香港人抵台後才辦理落地簽,是有可能搭上飛機來台,但來台後仍會被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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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反送中變反送台?
夾處台港政府間的嫌犯人球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0日
2019-10-20 00:10聯合報 本報記者林河名
涉及去年2月台灣箱屍案的港籍凶嫌陳同佳(右)。
(香港中通社資料照片)
香港「反送中」風波尚未平息,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證實收到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親筆信,
港府會安排陳同佳來台,正等待台方回應。
但我方緊咬「司法互助」,
要求港府「透過台港官方對官方的既有管道正式溝通」,
當司法案件遇上政治因素,
陳嫌恐成為夾處台港政府之間的「人球」。
這宗港男在台灣殺害女友案,被害人潘女遇害時已懷孕,且因遺體暴露一個月,一度無法辨別身分,家屬來台認屍的哀痛,國人都有同感。但也因為香港對於港人在領域外犯罪規定有缺漏,嫌犯作案後離台返港,香港司法機關無法以殺人罪相繩,僅能以其涉嫌盜用潘女信用卡,控以盜竊及接贓等罪。
由於嫌犯未移交台灣,被害人家屬曾在港舉行記者會喊冤。此事後來發展,港府希望修訂「逃犯條例」,一旦成功,即可按例與台灣商討移交安排。但香港民間擔心修例是針對中國大陸和澳門,將導致政治犯被引渡到中國大陸,從今年四月間就有港人上街「反送中」。
近幾個月來,「反送中」運動一波波,全球也聚焦在港人的民主人權議題。我國政府多次力挺港人爭取民主自由,但如今當初催生修改「逃犯條例」的陳嫌即將刑滿出獄,攸關人命的司法案件必須進入偵審程序。
這件箱屍案發生後,法務部曾兩度向港方請求司法互助,希望陳同佳來台受審,日前卻又呼籲港府,在陳嫌刑滿釋放前,港方應積極續押追訴。我方沒再提來台受審,也引發外界質疑。
蔡英文總統昨天提及台港應有司法互助,才能有完整的司法獨立,話雖不錯,但對照法務部先前希望陳同佳來台受審,
顯示政府態度丕變,原本我方強調的司法管轄權也顯得曖昧不明。
法務部昨晚發出聲明,引用港大學者的見解,認為不論從「屬地原則」、「刑事追溯權」、「海外取證」等方面,謀殺罪「港人港審」是可取方法。只是,台港雖無司法互助,
但港方願將嫌犯交台受審,我方到底在顧忌什麼?
從而也讓人質疑蔡政府:
遇到政治問題,言必稱支持香港人權,力挺「反送中」;
但遇到司法問題,本該伸張國家主權行使管轄權,
卻變成「反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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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法務部立場反覆
政治凌駕司法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0日
2019-10-20 00:05聯合報 本報記者張宏業
港女箱屍案發生後,法務部兩度請求港方提供證據無下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潛逃回香港遭通緝,
法務部兩度透過司法互助請求香港協助,展現積極追訴的決心,
如今陳同佳主動表示要回台受審,法務部理應很期待這樣的結局,結果司法機關卻與行政機關口徑一致,希望港府積極續押偵辦,
如此立場反覆,只是證實了政治凌駕司法。
陳同佳案發生後,法務部雖兩度請求港方提供證據無下文,但無疑是希望盡速將此案偵結,正義得以伸張。
如今港警發函刑事局,指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法務部卻不再堅持先前堅決追訴立場,而是呼籲港府在陳同佳另案刑滿釋放前,應積極續押追訴,引發爭議。
對此,法務部解釋,是因港府一再漠視我國先前提出兩次的司法互助協請調查取證,以及對陳同佳遣送來台接受偵審的要求,
為確保事實不被掩蓋,並正視重大刑案證據完整性,
所以呼籲港府續押陳同佳。
按照這樣的邏輯,既然陳同佳可以在香港受審,
那對陳同佳發布通緝的台灣,當然也可以對陳同佳進行偵審。
另方面,若港府執意將陳同佳遣送回台,陳一入境後就是通緝犯,司法警察應立即逮捕解送歸案,檢方收案勢必聲押,一旦聲押案子就要辦到底:若台灣拒絕陳入境,無異於放棄對陳案的追訴,這對強調法治的台港都是很諷刺的事。
法務部昨夜再發新聞稿,強調陳同佳案香港有管轄權,陳同佳不必遣返來台,對照先前積極向港府請求調查取證的態度,法務部這篇新聞稿,在在證明政治已凌駕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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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蔡英文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中華民國108年10月6日
2019-10-06 00:30聯合報 王健壯
十九年前,剛卸任總統一個禮拜的李登輝,
在桃園大溪被一位退役上校潑灑紅墨水,但李登輝並未提告,
檢察官諭令潑墨者三萬元交保。
十一年前,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來台,在台南孔廟參觀時,被當時台南市議員王定宇號召前來抗議的群眾推倒受傷,
檢察官兩天內偵結起訴王定宇等人,一年多後,法院判決定讞,
王定宇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
幾天前,香港歌手何韻詩來台參加反送中遊行活動時,被人潑灑紅漆,檢察官兩度聲請羈押兩名潑漆者,但法官都裁定駁回,
潑漆者各以廿萬元與十萬元交保。
這三個案件案情類似,犯行都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強制罪等,
王定宇更涉嫌傷害罪,但偵辦「潑墨案」與「推倒案」的檢察官,當時都未聲請羈押嫌犯,「潑漆案」的檢察官卻以犯行涉及組織犯罪的理由,兩度聲請羈押禁見,法院雖已兩度駁回,
但檢察官心有不服,仍然決定依組織犯罪理由擴大偵辦。
但三案中的最大不同之處,更在於民進黨對案件發生後的回應大不相同。張銘清被群眾包圍推倒受傷,眾目所見,
但當時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的回應卻是這樣:
「張銘清故意到台灣意識這麼高張的台南,而且衹有少數人陪同, 這如果不是故意挑釁,也非常接近挑釁」,
言下之意是張銘清蓄意找打。
在聽完民進黨台南市黨部對「推倒案」的調查報告後,
蔡英文所下的結論是「看不出王定宇有施暴的事實」;
而且,她對此案未曾表示道歉。
民進黨中央黨部當時也曾發表聲明指稱
「張銘清來台的人身安全,國民黨政府應負最大責任」,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與李俊毅不但未譴責暴力,反而高調反擊說
「張銘清不是作客的客人,對敵人不用客氣」,
「民眾這種暴力行為,是長期受國民黨教育的結果,
已經算是最溫柔、最和平的方法,對張銘清已經夠客氣了」。
何韻詩遭潑漆,聲押兩位潑漆者被駁回,
蔡總統則指「執法者應知道社會期待」。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事隔十一年,「潑漆案」發生後,民進黨上下卻是一片譴責聲。
蔡英文說「絕對會嚴辦」、「千萬不要挑戰台灣的民主法治」,
蘇貞昌也說「我非常的憤怒」、「台灣民主自由不容惡徒侵犯」。 法院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後,
蔡英文與蘇貞昌均回應「期待整體司法機關能體現社會正義」、「執法者應該知道社會的期待」,
內政部長徐國勇也表示失望,並批評法院無視社會觀感。
他們三位的言下之意就是,檢察官是正義的,法官是恐龍,
「潑漆案」的嫌犯應該被羈押,
這個案件是中共同路人所犯下的組織犯罪。
「推倒案」所涉及的犯行,比「潑漆案」更嚴重,但蔡英文等人卻對重案未譴責,反而對輕案痛加撻伐並主張嚴辦,
前後標準何以差異如此之大?
難道「我群」獨派人士的犯行,與「他群」統派人土的犯行,
法律處理可以因人而異,是非對錯的標準也可以因人而轉彎?
更離譜的是,宣稱要推動司法改革的蔡英文,怎麼可以暗示司法機關對個案應該如何作為?怎麼可以要求法官以「社會期待」作為裁定應否羈押的標準?主張民主自由的人,怎麼可能會同意浮濫羈押?更何況,刑事訴訟法中有關羈押的事由,
有哪一條可以找到「社會期待」這四個字?
支持反送中,支持何韻詩,台灣義所當為,但法律卻絕不能因人因 事而初一十五不一樣,況且,過去的舊案更斑斑可考,
蔡英文「妳是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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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禁蒙面法與雙標黨
中華民國108年10月6日
2019-10-06 00:08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香港特首突然宣布禁蒙面法,港民抗爭四起,在台灣也激起漣漪。但就在總統府又撿到槍急於批判之際,卻被挖出去年反年改陳抗時,當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曾警告「依集遊法不可戴面具」,
為蔡政府執政雙重標準再添一例。
香港情勢仍賴對話溝通,港府祭出禁蒙面法無疑提油救火,更讓人憂心香港未來。但蔡政府面對民主撿槍執政,面對法治雙重標準,又好到哪裡?
前不久對持外國護照的何韻詩來台參加政治遊行是否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已然左支右絀;現在又因禁蒙面法再陷「雙標黨」執政困境。
徐國勇辯稱集遊法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而非行政命令,
但政府命令也是依法授權的廣義法律,如按徐國勇之理,
豈不意味人民無義務遵守蔡政府所頒之命令?
徐又稱民進黨三年前所提修正案已主張刪除該條款,
豈不知民進黨完全執政,從來只有不想立的法,沒有立不了的法,它能將攸關人民集遊權利的法案長期鎖在冷凍庫,果真人民至上!
其實從美加到德法,許多民主國家也有禁蒙面法,顯示禁蒙面法並非民主或極權的判別標準;而且它不單只是政府維繫秩序的手段考量,更涉及是否合乎比例原則、人民是否擁有「街頭匿名」表意自由等深層憲法論辯。
只可惜,蔡政府只會撿槍亂射,
射到自己時就靠「勇」式詭辯法混淆視聽。
蔡政府踩破自己的法治標準,去罵香港的民主水準,
雙標黨能帶給台灣什麼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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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未刪集遊法第14條「反蒙面條款」
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中華民國108年10月5日
18:40 2019/10/05 中時電子報 丁世傑
2018年4月25日反年改遊行中有人蒙面,
被當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痛斥是違法的。(圖/資料照片)
香港行政長官會和行政會議4日決定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
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於5日0點起實施,
但是事後還是要提交立法會追認,遵循程序完成立法。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現行集會遊行法
是民國77年國民黨執政時所制定,
民進黨在105年就主張將這個規定刪除。
不過,民進黨現在完全執政,遲遲未刪集遊法禁止蒙面的相關規定,實在說不過去,「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香港行政長官會和行政會議4日決定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於5日0點起實施,但是事後還是要提交立法會追認,遵循程序完成立法。
《緊急情況規例條例》1922年由港英政府立法,
1997年後繼續適用。
根據維基百科記載,各國訂有類似「反蒙面法」的國家,
有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奧地利、荷蘭、瑞典等10餘國。
台灣也有類似之法制,根據集會遊行法第14條,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相關事項做必要之限制,
其中第六款規定「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或許可稱為集遊法的「反蒙面條款」。
集會遊行法條文雖然是民國77年國民黨執政時所制定,
但歷經李登輝、陳水扁當總統,均未修正,
民進黨或許可以用國會未過半卸責。
但是2016年民進黨蔡英文當選總統,國會也過半,
在忙著成立「東廠」修理國民黨之餘,卻遲遲仍未修正集遊法,
套句電影《返校》的台詞,「是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再用國民黨為理由推責,顯然說不過去。
前民進黨台南縣長蘇煥智在臉書即指出,民進黨現在完全執政,立法院佔多數,為什麼不廢止集遊法?至少也應該落實報備制,把這個條文廢了!
更何況,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仍應遵守法律優越原則,
應避免違反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
否則構成裁量瑕疵以及判斷瑕疵。
內政部長徐國勇4日在臉書表示,可依個案做必要性考量,
保留警方於執法時有此項限制權,
如遇有個案可能發生違法暴力行為之虞時,始視情形限制,
並非不分輕重而一律禁止。
但是,稱香港禁止蒙面是民主倒退,台灣反年改團體蒙面是違法,在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判斷餘地或是法律效果的行政裁量上,
是否有違反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
而構成判斷瑕疵或是裁量瑕疵?也不無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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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執政了就捨不得修集遊法第14條第6款規定,
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港特首宣佈訂立《禁蒙面法》 10月5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15:53 2019/10/04 工商 賴瑩綺 、中時電子報、 盧伯華
港訂禁蒙面法
蘇嘉全:反民主潮流 等同朝戒嚴前進
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港府禁人民蒙面 蘇嘉全:盼懸崖勒馬
港府制訂《禁蒙面法》 卓榮泰批:得寸進尺
民進黨團籲港府勿火上加油 應懸崖勒馬
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2019-10-04 19:44聯合報 記者蔡晉宇╱即時報導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引用「緊急情況規制條例」
制定「禁止蒙面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表示,港府在未經民主審議程序下,
逕自進一步剝削民眾自由,如此火上加油的行為,
將激怒人民,應立即懸崖勒馬。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表示,啟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破壞香港民主機制,將嚴重激怒港人,恐致一國兩制提前結束,港府應懸崖勒馬,面對人民訴求,切勿一錯再錯。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表示,香港政府不思和平面對群眾五大訴求,武警暴力鎮壓示威,日前才發生對示威者致命部位開槍及導致外國媒體記者失明等嚴重事件;如今又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可以在未經民主程序下制定有關通訊、出入、逮捕等緊急法律,此舉形同將立法權讓渡予行政權,讓政府以合法名義無節制的侵害民眾人身安全與表達的自由,形同進入戒嚴。港府的作法只會激發香港民眾更大的怒火,造成香港社會更大的撕裂,讓政府與人民的對立陷入無可挽回的局面。民進黨團表示,根據「基本法」第18條,如香港進入港府無法控制之緊急狀態,中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在香港實施中國法律,也就是終結一國兩制,而港府的所作所為,正在火上加油,激怒人民。民進黨團指出,民主、法治與人權是一國兩制的香港僅存的防護罩,如今港府作法嚴重破壞這個防護罩,以港府對中國唯命是從的紀錄來看,恐是極權中國意圖伸手終結一國兩制、鎮壓香港。台灣身為亞洲民主燈塔,嚴正譴責港府的作為與中國的意圖,港府作法完全無助解決問題,應立即懸崖勒馬,正面回應人民訴求,切勿一錯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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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蒙面法爭議
台灣集遊法怎麼訂
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2019-10-04 19:46聯合報 記者李隆揆╱即時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下午會同行政會議訂立「禁蒙面法」,
將於10月5日0時起生效,
規定民眾不得在非法集結活動中,
使用可能阻止辨識身分的蒙面物品,引發港人議論;
我國警方表示,台灣同為集會密集舉行的國家,
現行集會遊行法中也有禁止妨害身分辨識的相關規定,
但並未像香港最重處罰可監禁一年,因未出現類似極端案例,
故針對集會中蒙面者並無特別強勢執法。
據集遊法第14條,第6項規定,
關於妨害身分辨視之化裝,主管機關可以加以規範限制;
第25條規定,若經許可的集會、遊行中,有違反許可的事項,
主管機關可舉牌警告、制止、命令解散。
另外,集會﹑遊行經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
處集會﹑遊行負責人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以此可知,在集會遊行中,警方可依法要求參與民眾脫下具有妨害身分辨識的化裝物品。警方表示,若參加集會的民眾刻意蒙面,會影響涉案時的蒐證,也可能降低證據力,
近年最重大的案例就是去年425反年改抗議行動,
退役軍人蒙面後衝撞、攻擊警方防線,當時讓蒐證工作就增加不少難度,當時前線員警只能盡量用手拉下蒙面者面罩,以利蒐證。
警方指出,台灣近年集會遊行未出現如香港反送中遊行如此緊張極端的情況,為避免與民眾發生無謂衝突,盡可能讓集會和平進行,若集會中無可疑分子,僅有零星人員面戴口罩、帽子等,或當時剛好是舉辦類似變裝嘉年華活動,警方並不會刻意去要求民眾脫下面罩,使集會順利進行的關鍵仍看警方執法「技巧」。
至於日前撐港遊行中,1名胡姓男子以寫有「反送中」字樣的安全帽、面罩作為偽裝,「反串」潛入人群,
對香港藝人何韻詩潑紅漆。
警方表示,通常發現集會中有可疑分子出現,
會要求集會負責人請參與民眾取下化裝物,
若不願配合,便依集遊法舉牌命令解散;
目前也正在研議,未來可能會要求民眾取下面罩,
否則禁止進入集會現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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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稱集會不能戴面具
看看當年民進黨怎做
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
00:01 2018/05/01 中時電子報 丁世傑
民國78年11月22日,當時綠營在台北縣中和運動場一場政見發表會,演講人在無數面具的掩護中,發表演講然後消失。
(圖/本報資料照片)
反軍改團體八百壯士於4月25日下午
在中山南路、濟南路口立法院前與警方爆發激烈推擠。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於4月26日表示,集會遊行法規定,
參與集會不可以帶面具,
但反軍改團體在臉上塗迷彩、戴面具激烈陳抗。
根據集會遊行法第14條規定,
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為必要之限制,
其中第6款規定,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因此警察機關在准許集會遊行時,
都會要求負責人簽訂切結書,要求參與民眾不得戴面具、化妝。
不過時空回到民國78年11月22日,
當時綠營在台北縣中和運動場的一場政見發表會,
演講人在無數面具的掩護中,發表演講然後消失。
民98年2009年綠營發起517遊行,警方也禁止戴面具遊行,
當時綠營民代大罵經違反人權。
2014年5月,施明德文化基金會在凱達格蘭大道發起遊行,
「不能帶面具妨礙身分辨識」的規定
當時即被痛批剝奪集會遊行的權利。
民105年2016年行政院版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
擬刪除第14條集會遊行限制之規定,
但因故遲至今日未完成修法。
民進黨過去曾戴面具集會,並痛批限制戴面具是剝奪人民權利,
部分立委也主張刪除集遊法第14條,至今卻未完成修法。
現卻引用集遊法第14條指責反軍改團體集會時塗迷彩違法。
解決之道,似宜盡早完成刪除集遊法第14條之規定,
始能免除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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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集遊法也禁戴面具?
藍委痛批 徐國勇回應了
2019-10-04 20:15聯合報 記者蔡晉宇╱即時報導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宣布引用緊急法訂定「禁蒙面法」,
明天起生效,引發綠營批判。
不過,去年4月,反軍人年改團體發動陳抗,
發生攻擊警察和記者的脫序行為,
當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就提到,在抗議行動中,有些群眾臉上塗迷彩、戴面具、化妝參加遊行,「但集會遊行法規定,參與者不可以戴面具」。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批評,徐國勇當時的言論,缺乏民主素養,現行集遊法若有不合乎民主價值條文,也應該修正;
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則說,對集遊法相關條文修正,
若有提案都可以討論。
我國現行集遊法第14條明定,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6款事項為必要之限制,其中第6款就是「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曾銘宗表示,此規定不合乎民主價值,應該修正;
徐國勇當時身為行政院發言人,
卻引用了這樣條文來批判上街遊行民眾,實為不恰當。
李俊俋表示,香港情勢新進展的重點不在於「禁蒙面」這件事上,而是香港政府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可以在未經民主程序下制定有關通訊、出入、逮捕等緊急法律,
此舉形同將立法權讓渡予行政權,讓政府以合法名義無節制的侵害民眾人身安全與表達的自由,形同進入戒嚴。
至於是否認為現行集遊法有修正必要,
李俊俋表示,
若有委員提案,黨團都抱持著開放的討論態度。
徐國勇稍早則透過臉書表示,我國集會遊行法第14條規定,
是經由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規定,而不是用行政命令規定,
更不是用行政權的緊急命令,此本質上即與香港有所不同;
香港是將立法權讓渡給行政權,破壞了三權分立。
徐國勇說,我國現行集會遊行法在原則上採事前許可制,
第6款「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仍可依個案做必要性考量,保留警方於執法時有此項限制權,如遇有個案可能發生違法暴力行為之虞時,始視情形限制,並非不分輕重而一律禁止;
(許多和平的遊行是有化妝表演的需求),
因此,不可將香港類似戒嚴的緊急法與台灣做比擬。
徐國勇指出,我國集會遊行法條文是民國77年國民黨執政時所制定,至今沒有修改過,因此,本屆立法院民進黨在105年時,
所提的集會遊行法修正案,即主張將此款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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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潑漆2嫌獲交保
檢提抗告高院駁回確定
高院仍裁交保理由出爐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2日
17:30 2019/10/02 中時 林偉信
何韻詩遭潑漆案,檢方提抗告,
高院仍裁定交保除了支持北院的見解外,
也直指「檢方抗告沒有理由」;
高院認為胡及梁沒有檢方涉犯的組織犯罪嫌疑重大、
也沒有構成反覆實施刑法強制罪的餘地等羈押事由。
高院指出,北院認為除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外,
胡及梁所涉其他罪名,都是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符合刑事訴訟法准予交保的規定,因此駁回檢察官的聲請,
分別諭知胡志偉、梁太富各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
認事用法並無違誤,檢方抗告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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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被潑漆
蘇揆指嫌犯「中國代理人」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2日
2019-10-02 00:11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賴佩璇、廖炳棋、丘采薇、蔡晉宇/台北報導
香港歌手何韻詩遭潑漆,行政院長蘇貞昌強調,一定嚴辦。
記者曾學仁/攝影
香港歌手何韻詩遭潑漆案,檢方日前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聲押胡志偉及梁太富被法院裁定交保後,台北地檢署昨天提起抗告。
檢警另拘提陳友達等九人到案,
檢方複訊後各以一萬至十五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據了解,何韻詩已提告公然侮辱及毀損罪。
檢警指出,潑漆案涉嫌的十一人中
九人是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胡志偉是理事長、梁太富是理事、陳友達是常務監事;案發當天上午,多人聚集在胡志偉位於板橋的消防工程行開會,由陳友達擔任「總策劃」,胡志偉擔任行動「執行人」,沙盤推演如何進行抗議行動。
警方指出,這十一人不是具有統促黨背景就是與統促黨有聯繫。
針對檢方以組織犯罪為由聲押犯嫌
、法院卻以事證不足裁定交保一事,
總統蔡英文昨天表示,她了解民意對這件事情是有些意見,
作為總統必須嚴守分際,不適合對司法個案做出評論,
但她期待整體司法機關能體現社會正義、保障國家利益。
行政院長蘇貞昌則說,潑漆者利用台灣的民主自由、社會開放,
用暴力破壞社會秩序,「同時做中國代理人」,
非常不該,一定嚴予法辦。
「中共代理人」修法雖未於立法院本會期列入優先法案,
不過外界仍關心修法進度。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本會期需處理預算案,所剩時間相當有限,若以十二月十日立院停會計算,待「中共代理人」法案出委員會、走完協商及冷凍期等程序後,估計真正可以處理該案的時間只剩下十天左右,所以十一月底至十二月初,將是相關修法能否在本會期完成的關鍵一周。
立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則說,雖然民進黨不會公開承認暫緩推動「中共代理人」修法,但國、民兩黨團已達成相關共識,本會期將暫緩推動「中共代理人」修法。
他指出,假如民進黨有推動法案的動作,國民黨團隨時會反制。
不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
並非國民黨團阻擋就不修,「該做的,就應該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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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醒青年與組織犯罪...一樣潑漆 兩套標準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1日
2019-10-01 23:52聯合報 王瀚興/律師(台北市)
在台港生等團體日前舉辦「九二九台港大遊行」,
香港藝人何韻詩在接受訪問時,突然被統促黨幹部潑紅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日前台灣舉行反送中合法集會,
兩名人士以紅漆潑向香港歌手何韻詩,
蔡總統震怒,整個偵辦朝向組織犯罪條例、恐嚇、集會遊行法等「重罪」,而非一般公然侮辱與傷害「輕罪」,
筆者以為比照獨派與其他類似案例,恐失去公允。
或謂:給人潑上紅漆,當然是恐嚇危害安全?
就刑法第三○五條,還必須有客觀與主觀要件齊備,
如何證明潑漆者有恐嚇故意?
揆諸實務判決,紅漆恐嚇,
指同時寫上「欠錢不還」同時撒冥紙,才會成立恐嚇罪。
是以,單純用「紅漆」之潑灑,不能認為是恐嚇罪。
那麼,此潑漆之舉成立何罪?就用此次潑漆者亦曾於桃園地院門口給人頭髮噴上黃漆為例,亦僅因受害者頭皮受傷,桃園地院判以刑法第二七七條的「傷害罪」,而非恐嚇危害安全。
難道一位參與政治活動的「外國人」,受到同樣的行為,
就比「本國人」受害情節嚴重?
媒體關注、元首震怒,就得無限上綱?
或謂:「統派打手」應該以組織犯罪條例繩之?
獨派青年團體紅漆辱慈湖蔣公陵寢,桃園地院刑事判決:
認為在蔣委員長棺槨上潑紅漆,是「象徵性言論」,
並非刑法第三○九條侮辱罪與第二四六條侮辱墳墓的「侮辱」,
是象徵二二八死難者鮮血,所以「不為罪」。
獨派為多人分工合作,亦由法院對言論自由做最大限度的擴張。
試問:獨派可潑紅漆,統派不行?
獨派襲慈湖就是「覺醒青年」,統派就是「組織犯罪」?
本案豈能厚此薄彼,雙重標準?
以上三點,重辦本案,若不能向國人釐清上開疑慮,
恐非公正追訴,合法審判。
蔡總統與全民與筆者,固對潑漆行為同感憤怒,
然元首若跑到一線,指揮辦案方向,
而罔顧前開獨派司法政治判決先例;
試想:封建時代尚且知不能憑君王喜怒判案,何況民主時代?
************************************************ 【重磅快評】綠營就是要押人 司法那條線會被跨越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1日
2019-10-01 19:14聯合報 主筆室
香港藝人何韻詩遭人潑漆引發關注,警方立刻逮捕涉案胡、梁2人,檢方接續向法院聲押,但法院不埋單,讓兩人交保,
綠營不甘罷休,
立委王定宇因此大罵法官顢頇,
行政院長蘇貞昌則向檢審明示這些人是惡徒,
再暗示「希望執法單位重視並與時俱進」,
對司法大下指導棋,司法獨立被狠狠踩在腳下。
統促黨成員對何韻詩潑漆,法所不容,警方第一時間迅速逮人,又很快發動第二波逮捕行動,處置堪稱明快;檢方偵訊後依法聲押,也是依組織犯罪條例等相關規定行事,
但犯罪構成要件被法官打槍,認為檢方未能證明有兩人有組織犯罪及逃亡、反覆實施之虞,裁定各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
檢方聲押被法院駁回,其實是司法運作的日常,沒想到卻惹來綠委的斥責、閣揆的明示兼暗示,目的就是要檢方提抗告,法官要配合押人,令人大開眼界;然而王定宇和蘇貞昌卻正是此際最不宜對此案件說話的人。
王定宇在警方逮捕統促黨成員時,即不斷營造氛圍,肯定警方朝組織犯罪法辦;北檢向法院聲押禁見胡、梁2人,
他在臉書高喊「這時候,可以聲押禁見了!」,
還說要盯著查辦進度,意在對法官製造壓力;
沒想到法院未遂其所願,
他竟要求支持者大量分享他的臉書阻止恐龍法官,
還標註恐龍裁定縱容組織犯罪。
為了加大施壓,他還說北院法官不知道組織犯罪條例已經修法了嗎?還說北院法官不知道「法官法」已經修法完成,外部評鑑已經開始,不論是出於意識形態或是錯誤認知,北院裁定令人憤怒,外部評鑑也應該呈現這種恐龍裁定,檢察官也應該立即抗告!
王定宇站上第一線對法官施壓,讓人印象深刻,但如果不健忘的話,相較於統促黨的潑漆,王定宇當年以暴力對待張銘清也不遑多讓,他還因為此舉成了民進黨的英雄,後來還選上了立委,如今面臨洪秀柱強力挑戰,他又想炮製當年經驗,只不過張銘清換成了統促黨,演出賣力,昔日的施暴者成了今日讉責暴力的急先鋒,不免令人感覺反差大了些。
至於蘇貞昌,雖好權威,但對行政部門耍耍官威也就算了,
今天答覆立委李俊俋質詢時,他說他非常憤怒,一定要嚴加法辦,他說組織犯罪已經修法,希望執法單位重視並與時俱進,還說 「這些惡徒是有組織的」云云 ,這樣宣示無非就是要替檢方補上組織犯罪的構成要件,檢方能不抗告嗎?法官不會有壓力嗎?
蘇貞昌兇藍營縣市長,畢竟縣市長是民選,多少還可抗衡一下,
但法官、檢察官能夠挺得過去嗎?
如果司法屈服,那一條線被跨越了,
我們的司法還剩下什麼可以值得人民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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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漆案…昔視之言論自由
今卻被打成組織犯罪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1日
2019-10-01 00:40聯合報 本報記者 陳金松
香港藝人何韻詩來台參加挺港遊行遭潑漆,政府上下到檢警口徑一致痛批,直指是有計畫組織犯罪。潑漆屬於嚴重侮辱與失禮行為,但過去曾被在野人士視為言論自由表達的形式,
如今卻被扣上組織犯罪,恐賠上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法治成果。
二○一四年六月,時任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訪四天,在高雄西子灣遭抗議團體砸車、潑漆,隨扈和座車灰頭土臉;除現場滋事者,警方事後依毀損及妨害公務等罪通知其他涉案者到案說明。
何韻詩被潑漆,警方第一時間逮捕兩名涉案者,拘留一整夜後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公然侮辱等六條罪名移送台北地檢署,
檢察官聲押;隨後更大動作拘捕七名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查扣水槍、廚餘、旗幟、標語、大聲公等抗議道具。
兩者行為都該被遣責,只是政治立場不同,檢警動作天壤之別,
即便內有統促黨成員,若沒有具體利用組織犯罪事證,
硬扣上組織犯罪帽子,理由難免牽強。
不論理由為何,潑漆行為都不被社會多數民眾接受,
張志軍事件,政府事後檢討維安疏忽程度,遠超過抓人究責;
何韻詩事件,看到的卻是不依法行政的國家機器。
台灣政治人物常換位置就換腦袋,司法機關和檢警單位卻不行,法治是台灣民主最可貴的精神,依法行政是基本。
「抗議是權利、維安是責任」,但都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這是總統蔡英文在當年張志軍遭潑漆後,
擔任民進黨主席時說的話。
對照何韻詩事件,蔡政府做到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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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潑漆案
大陳島成員最重15萬元交保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1日
2019-10-01 17:44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香港歌手何韻詩前日參加台港大遊行,接受媒體訪問時遭兩名偽裝反送中人士從背後潑紅漆,事發當下警方立即逮捕潑漆的胡志偉及同夥梁太富,並循線查出7名共犯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檢方訊後依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各以1萬元至15萬元交保,
其中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常務監事陳友達交保15萬元。
何韻詩被潑漆後引發社會譁然,檢警目前共拘提9人到案,
這9人都是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胡志偉是理事長,梁太富則是理事;前天早上,這9人在胡志偉位於新北板橋區經營的一家消防工程行開會,由陳友達(54歲)擔任總策劃,胡志偉擔任行動執行人,商討如何針對何韻詩等人展開反對行動。
據了解,會議成員分為行動組、保護組、後勤組與策劃組,
除了潑灑紅漆外,陳嫌等人還規劃不同方案,包括以水槍、水球裝穢物、廚餘或餿水、紅漆,向何韻詩等人丟擲,同時還分三組人馬、不同地點,一旦紅漆潑灑不成功,再由其他地點的人馬包圍補上,保護組則在胡嫌等人行動後,阻擋人群抓捕胡嫌等人,但因為當時警方行動迅速,因此並未奏效。
警方前天逮捕胡、梁兩人後,從兩人對外的聯絡管道中,
發現陳嫌等人涉嫌重大,立即兵分多路逮捕涉案共犯,
並起獲本來要用來行動的廚餘、水槍、水球等,
同時還起獲「何韻屎滾回去」的標語
、大聲公、名片、統促黨背心等證物。
警方發現,水槍、水球及標語等證物被陳嫌等人帶到現場,但因為紅漆奏效,因此其他手段並未用上。陳嫌、胡嫌等人雖然是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但大多數人不是具有統促黨背景,就是與統促黨有聯繫。
警方今將7名共犯移送複訊,後依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諭令李交保2萬元、廖交保5萬元、梁交保1萬元、柯交保1萬元、王交保3萬元、邱交保5萬元、梁交保1萬元、陳友達交保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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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漆案兩嫌交保部長很失望
北院打臉
中華民國108年9月30日
22:42 2019/09/30 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
何韻詩遭潑漆一案,北院今晚裁定兩嫌交保,
內政部長徐國勇對此表示「失望」,認為已構成犯罪組織。
但台北地院則回應,本案就被告是否涉犯犯罪組織法部分,
經法官審酌卷內證據,認為尚未達到釋明的程度,因此不予採認。 檢方若抗告,依法辦理。
台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將於收受北院裁定書後,依法進行後續偵查作為及慎審研議是否提出抗告。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失望,
這些分子的犯罪組合,已構成犯罪組織,希望檢察官能提起抗告;警政署也表示,相關證據顯示幕後教唆者尚未到案,
兩嫌交保恐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將建請檢察官即時提出抗告。
不過北院仍認為,證據不足。
至於部長及警政署均希望檢察官提起抗告部分,
台北地院則表示,如有收受檢察官的抗告,
將依法辦理,檢送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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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潑何韻詩漆 警再逮七共犯
中華民國108年9月30日 15:56 2019/09/30 中時電子報 吳家詮
警方今天又逮補七名涉嫌與何韻詩潑漆案有關共犯。
(台北市警局提供/吳家詮傳真)
香港歌手何韻詩昨參加反送中大遊行時,
遭統促黨自忠黨部主委胡志偉潑紅漆,
警方將胡男及在旁的洪門雙和堂強勢分會大哥梁太富2人移送法辦並聲請羈押,警方偵查後認為是有計畫性的犯案,
今天又逮捕7名嫌犯。
台北市警局表示,經過昨天的偵訊及搜索後,發現該犯罪具有組織性、計畫性,於事前詳細策劃、犯意聯絡及行為分工,今天上午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開立拘票展開擴大查緝行動,除專案人員外,並調動特勤小組支援,兵分多路在北市、新北市等地,總共拘提共犯7名,合計已9名到案,並續搜索相關處所,查扣水槍、水球、廚餘、旗幟、標語、大聲公、名片、背心等證物,
力朝組織性犯罪偵辦,務求一網打盡。
警方表示,事件發生後柯文哲市長相當重視,要求警方徹查嚴辦。臺北市警察局於第一時間雖已在現場逮捕 2 名犯嫌,
但仍由刑事警察大隊、中正第一分局成立聯合專案小組,
並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警政署署長陳家欽也指派刑事局全力協助,
意在徹底追查幕後策劃、教唆者及其他犯罪成員,
朝組織犯罪嚴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除本次擴大查緝行動外,將持續查明其餘滋事分子究辦,並嚴正呼籲及警告任何企圖以不法手段
傷害臺灣民主法治的特定團體或個人,若有違法,臺北市警方有充分的能力及堅定的執法決心,必定依法嚴辦,絕不容許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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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來台參與政治活動
內政部:不違法
中華民國108年9月29日
21:512019/09/29 中時 吳家豪、影音、 杜宇喬
今日活動現場照。(吳家豪)
929台港大遊行今日舉行,下午時香港藝人何韻詩抵達台北遊行現場,接受媒體採訪並於晚會時上台致詞。但有質疑認為,大陸旅外學者李毅來台演講,卻遭管制出境。若依同樣標準,何韻詩持加拿大護照,以觀光旅遊名義入境。
來台參與政治活動已違反相關法令。
內政部表示,外國人在我國合法停留、居留期間,
從事請願或合法之集會遊行應予保障。
根據2017年修訂的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7條:「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外國人停留期間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按第34條第5款之規定,強制驅逐出國。
有質疑認為,今年四月,旅居海外的中國學者李毅應邀統促會來台參與論壇及遊行,但當時移民署表示,李毅是持觀光簽證入境台灣,不得發表演說,將李毅的入境許可廢止,並限令出境。但同樣的狀況,何韻詩卻可上台演說又參與遊行?
對此,晚間內政部做出回應表示,
李毅申請觀光來台,卻主張武統台灣,鼓吹戰爭,
已違反兩岸條例及觀光辦法規定。
這樣的行為不被我全體國人接受。
而何韻詩來台參與集會遊行,
所發表的是捍衛民主自由的政治性言論。
內政部也表示,集會遊行法並未限制
在我國停留之外國人不得參與合法的集會、遊行。
至於何韻詩是否違反移民法令部分,
移民署表示,已研議提出移民法第29條修正條文(草案),
明定停(居)留外國人得參與合法的集會遊行,
但該草案已提報行政院審查通過,尚未核定。
但內政部指出,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
因此尊重國際社會共享人權自由的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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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持外國護照入境 依法不能參加政治遊行、演講
中華民國108年9月29日
19:02 2019/09/29 中時電子報
陳鴻偉 、 王英豪 、影音、 杜宇喬
何韻詩持外國護照入境 依法不能參加政治遊行、演講。
(圖/王英豪)
香港藝人何韻詩來台遭潑漆攻擊,
民進黨政府立刻強調捍衛台灣民主法治,要將犯嫌嚴辦到底,
但何韻詩是持加拿大護照入境的何韻詩,來台目的是觀光旅遊,
按規定不可參與任何政治性遊行,也不能上台演講,
針對外界質疑,移民署對此暫無回應。
何韻詩遭統促黨人潑漆,但有民眾質疑,
何根本不應該出現在遊行現場,
因為她是申請來台觀光的外籍人士,
何在觸犯移民法時,就應該被架離、強制出境,
但司法人員卻無任何相應作為,就讓她大剌剌受訪,
導致她在「不該出現的場合」被人攻擊。
根據2017年修訂的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7條:
「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
不得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外國人停留期間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
按第34條第5款之規定,強制驅逐出國。
去年中共學者李毅來台,參加座談會後,
隨即被以發表武統言論、參加不許可活動,
民進黨政府還發動大規模搜尋,最後人還在阿里山觀光的李毅,
次日就被火速叫下山來強制驅逐,且限期不得再來台,
兩相對照,很難不說是兩套標準。
何韻詩是以觀光名義入台,外籍人士在護照上會註記來台目的,按規定不得參加任何其他活動,
民進黨政府卻任由她前往929遊行,還在記者包圍下發表各種演說,潑漆案後更是從總統到內政部長,以重炮譴責暴力,
卻對何韻詩違法在先的事實隻字未提,視而不見。
負責審理讓何韻詩入境的移民署表示,
目前正在重新了解何的入台相關資料,目前暫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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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表態 踴躍參與929聲援香港反送中遊行
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
2019-09-20 17:44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即時報導
為聲援香港反送中運動,
民間團體發起「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遊行活動,
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表示,民進黨也會有夥伴及同仁參與其中,正式向國人同胞說明,929遊行活動希望大家一起站上街頭,
不只撐香港,也挺台灣,
鼓勵國人同胞,及民進黨公職和一級主管大家踴躍出席。
林飛帆說,在這個最艱難國際情勢發展情況下,希望更多夥伴,不只站在人權民主角度去支持香港,希望更多堅持民主人權,對台灣主權保護立場上,希望更多夥伴一起加入這場遊行,鼓勵國人同胞及黨公職、一級主管大家踴躍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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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比起台灣美麗島事件
香港所付代價非常小
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
2019-09-05 19:49中央社 台北5日電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天接受中央社專訪表示,
比起台灣以前美麗島事件,我們(香港)付的代價真的非常小,
所以要繼續努力推動香港民主的選舉與制度,
預計9月底前將由民間團體發起支持香港民主的活動,
台灣、香港團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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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從加國遣返民運人士談《難民法》門檻
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
2019-09-03 23:40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香港反送中示威越演越烈,警民衝突有失控之勢。
在此之際,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要求民進黨政府制訂《難民法》, 對追求民主的港人伸出援手,使他們免受中共迫害。
對此,先前積極聲援反送中的蔡政府卻顧右左而言他,
閣揆蘇貞昌宣稱「現有法制足以運作」,
蔡總統則稱將協助在港台商及在台港人因應變局,
都避談難民法問題。
前後對照,蔡政府的前倨後恭,暴露了其偽善與投機。
過去三個月,蔡總統不斷聲援反送中運動,
主要是這場示威符合她的「反中」路線,
又有助於其明年的大選造勢。
當時,反送中運動就像天上掉下來的槍,免費供蔡英文打到飽。
而如今,示威運動逐漸變得火爆而棘手,放眼看不到和平收場的機會;蔡政府此時的態度隨即轉向,不願面對必須收拾的殘局。這種專挑便宜與輕鬆的作風,不是偽善與投機是什麼?
更別忘了,反送中運動的緣起,是因為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殘殺其女友後逃回香港,我方要求將他引渡回台審理。港府應我方之請著手修改《逃犯條例》,卻因同時納入「送中」的引渡條文,引爆了港人的怒火。
換言之,我方本來想解決的港台「逃犯引渡」問題沒解決,
現在又增生了「難民庇護」難題,反愈發棘手。
試想,蔡政府連一個既知的香港逃犯都無法引渡,
若形勢演變成台灣必須收留成千上萬的香港「政治難民」,
這豈非諷刺至極?
我國研議制訂《難民法》已十多年,不論藍綠執政,草案都曾送入立法院,卻始終未進入二三讀。其中原因不難理解:《難民法》的立法初衷,是基於對人權的保障;但在政治上,朝野政黨更關心的卻是各自的現實利害,而不是對外國難民的關懷,
因此法案從未被排入「優先法案」。
直到這次,一些激進的香港青年看起來有此需要,
但至此關鍵時刻,蔡政府卻反而退卻了。
這點,顯示了民進黨「葉公好龍」的本色。
稍早不同的藍綠《難民法》草案,都是針對「外國難民」而發,並未列入中國大陸及港澳居民在內。事實上,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過去都曾主張把大陸和港澳人士納入,但最後都猶豫難決。
也因此,大陸地區人士的問題就留給《兩岸關係條例》處理,
港澳人士則依《港澳條例》十八條的「緊急危害」規定處理。
但如此一來,也就成了「政治考量」優於「法制處理」的局面。
進一步看,以香港的反送中運動而論,示威者究竟應當成「難民」或「民運人士」看待,外界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有港人遭到政治迫害而尋求我方協助,基於人道精神,政府當然應該積極協助。問題是,由誰來判斷其迫害的曲折與是非?再者,若當事人是因為暴力滋事而遭通緝逃亡,是否該被視為「難民」收容?我國又是否有義務提供庇護?這些,都在在需要釐清。
數日前加拿大遣返一名大陸民運人士楊偉的例子,或許可提供另一種的思考。楊偉在六四後散發傳單呼籲推翻中共政權遭逮捕入獄,後來他逃往泰國,被聯合國認定具難民身分,
於二○○三年取得加拿大居留權定居多倫多。
多年來他在當地一再犯下暴力事件,
包括刺傷一名公車司機十多刀,
加拿大政府因此決定將他遣返中國。
儘管有人批評這是對政治犯的不人道待遇,但加國政府聲稱,這是為了維護「加國社會的公共安全」。楊偉集難民、民運人士、暴力犯三者於一身,對加拿大而言,確實是個難題。換作香港的情況,如果蔡政府準備大開善門,誰知道又會迎來什麼樣的「難民」或「民主鬥士」?
香港反送中的發展,逐漸脫離了最初的訴求。
與此平行發展的,
是蔡政府的政治投機:引渡殺人犯未遂,卻意外撿到槍;
而今面對失控的局面,卻不想要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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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僅撤回條例
黃之鋒:五大訴求達成前將繼續抗爭
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
2019-09-04 19:46聯合報 記者蔡晉宇╱即時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日下午宣布撤回「逃犯條例」。
對此,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示,撤回「逃犯條例」(送中條例)只是香港政府的緩兵之計,並不代表抗爭的勝利;
在港人不能民主選出特首、決定自己的未來以前,
抗議不會停止,香港抗爭的五大訴求也缺一不可。
黃之鋒與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前副秘書長岑敖暉
、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凱迪等三人出席
「香港反送中座談議題:香港怎麼了?台灣怎麼辦?」活動。
黃之鋒表示,過去3個月香港的抗議行動,面對的是政府壓迫與警察暴力,僅撤回「逃犯條例」,是林鄭要避免抗爭持續擴大的方法,香港人民不會接受;在五大訴求達成之前,抗爭不會停歇。
朱凱迪則說,若沒有民主政府和民選的立法會,類似「逃犯條例」的惡法還會持續發生;對於林鄭只在五大訴求中,挑選了最容易的撤回條例來做,就希望抗爭會停歇,他直言「完全不可能」。
與會的立委林昶佐表示,80多天的抗爭中,香港人民付出了極大的代價,向世界展現了香港追求民主自由的決心;台灣會繼續與國際社會站在一起,支持香港人民,也深深感謝香港人民您們的勇氣,鼓舞著世界上許多受壓迫的人民。他說,反送中抗爭,香港人民提出的五大訴求,目前僅達成第一項「徹底撤回條例」,
呼籲香港政府應回應人民完整的訴求。
本次反送中抗爭中,示威者所提出的五大訴求,
包含「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收回暴動定性」
、「撤銷對所有抗爭者的控罪」
以及「立即實行雙真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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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撤回修訂「逃犯條例」4點行動回應訴求
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
2019-09-04 18:08聯合報 記者蔡敏姿╱即時報導
回應反送中示威人士,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4)日晚間6點
宣布撤回修訂「逃犯條例」,
但表示監警會已成立調查委員會,因此不會再獨立調查委員會,
政府會全力支持監警會的工作,
監警會將加入兩名新委員: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定國、以及前教育署署長余黎青萍。
香港經濟日報報導,林鄭月娥提出四大行動,回應市民訴求:
一、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二、全力支持監警會調查工作,監警會將加入兩名新委員;
三、全面透過對話與市民溝通;
四、邀請專家研究問題,承諾未來以對話代替對立。
為了應對反修例示威引發本港的大規模警民衝突及混亂,林鄭月娥在禮賓府約見的建制派,包括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及立法會建制派議員,會上有指出,政府會正式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緩和社會氣氛。
自今年6月因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大規模的遊行示威、警民衝突後,林鄭月娥分別曾以「暫緩」、「完全停止」、以及「壽終正寢」形容已刹停修例,又多番強調該等字眼與「撤回」無異,然而,反對者並不接受,不斷提出「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要求,其中五大要求的第一項,便是要求「正式宣布撤回修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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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香港 民進黨喊民間主導更適合
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
04:102019/09/04 中國時報 盧金足 、台中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等人昨晚在台中出席座談會時表示,
10月1日香港將舉行大遊行,
希望9月28或29日,全台能總動員百萬人支持香港,
「會比法律還強大、比100萬個美國人還有用」。
民進黨副祕書長林飛帆說,黃之鋒等人此行來台訴求由民間團體動員,民進黨會持續關注,遊行由民間主導會比執政黨更適合。
黃之鋒、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學聯前副祕書長岑敖暉
受光合基金會之邀,昨晚在台中出席抵台首場座談會,
由林飛帆擔任主持人。
「光合教育基金會」由交通部長林佳龍發起成立。
黃之鋒說,希望台灣關注香港,
9月28或29日,全台能總動員支持香港民主,
由於香港無法遊行,香港人會坐飛機來台灣參與遊行。
他強調,不只台灣,還會爭取爭取不同國家的表態尋求支持,未來也將訪問德國與美國。
朱凱迪說,如有100萬台灣人站出來到凱達格蘭大道一起撐香港,就比法律還要強大,北京不怕美國人為香港示威,但會怕100萬人在台灣示威,他們會重新思考如何對待香港,希望台灣人不要小看自己的一句「加油!」「讓台灣看見、讓北京看見、讓香港看見。」
對於台灣發動遊行,要由民進黨或蔡政府主導?
林飛帆表示,黃之鋒來台訴求由民間團體動員,
號召台灣民眾支持,民進黨會持續關注,
遊行由民間角色主導更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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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訪台 盼今天台灣明天香港!
小英籲港府積極對話 化解對立
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
04:10 2019/09/04 中國時報 陳麒全 、 曾薏蘋
黃之鋒來台參加對談 拜會民進黨、時代力量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昨受邀抵台,他在桃機受訪表示,希望台灣朋友繼續支持香港,希望10月1日前,能獲得台灣朋友更大支持,談到香港人心裡最希望民主在港萌芽,
他說,未來的夢想是「今天台灣、明天香港」。
香港反送中運動延燒,黃之鋒8月30日被捕,當天交保獲釋。
黃之鋒、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學聯前副祕書長岑敖暉
昨上午搭長榮航空抵桃園機場。
尋求支持 盼台設人道援救機制
黃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這次來台有三個目的:一、希望與台灣朋友分享香港情況,特別是香港大搜捕與緊急法對港抗爭影響;二、希望台灣對香港朋友有人道援救機制,想聽聽台灣立委與其他政黨對此事看法意見;三、香港抗爭2個月,希望10月1日前有更多台灣朋友、社會動員出面聲援香港。
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下台問題,黃表示,送中條例是否撤回、港警是不是繼續暴力打港人、香港是否有民主選舉,3件事是由北京確定而非林鄭。
黃之鋒說,目前香港有大學生、中學生罷課,未來9月中旬和10月1日前都有抗議活動,希望台灣朋友支持香港,因「今天香港、明天台灣」。但其實港人心裡希望達到的夢想是「今天台灣、明天香港」,讓香港有一天可成為有民主、有自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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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前夕黃之鋒遭逮
光合:譴責國家暴力讓人民恐懼 列印
中華民國108年8月30日
2019-08-30 12:10
自由時報〔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
交通部長林佳龍所成立的光合教育基金會,
原本今年9月將邀請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訪台,
但黃之鋒今早突遭捕。
光合基金會表示,基金會透過管道邀請黃之鋒訪台,目前還在籌備中,對於黃之鋒等人突然被逮捕一事感到十分震驚;雖然目前相關訊息並不明確,但一個民主法治社會不該讓人民恐懼,台灣經過白色恐怖與228事件的迫害,十分清楚國家暴力所帶來的世代傷害,基金會要譴責國家暴力、捍衛民主人權、捍衛自由法治,為香港遞光。
今年是香港回歸22週年,
光合基金會於今年7月即計畫邀請黃之鋒等青年領袖訪台交流,
但香港的抗爭持續進行,推遲訪問。
光合基金會指出,邀請香港學運領袖黃之峰來台座談,主要是與台灣民眾分享香港年輕人的看法;但7月份反送中運動如火如荼進行,因此,光合先於7月25日先邀請梁穎敏來台座談,座談後反應熱烈,許多朋友希望能加開同主題場次,光合持續與黃之峰聯繫,直到近期才敲定時間。
光合基金會表示,香港如今已經是國際社會矚目的焦點,盼望黃之鋒等人平安回家,台灣及國際社會會持續關注香港情事,為香港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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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成立光合教育基金會 為未來台灣遞光
中華民國108年5月18日
12:17 2019/05/18 中時 陳世宗
以行動為未來台灣遞光。
交通部長林佳龍所發起「財團法人台中市光合教育基金會」
18日正式成立,由前中國醫藥大學李文華校長擔任董事長。
林佳龍說,他將1239萬選舉補助款全數用於發展「未來台灣」遞光計畫,不僅資助夢想,更邀請各界好手投入行動,結合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成為台灣社會光明正向的力量。
林佳龍表示,去年底投票結果,讓他想起自己常提及的「跌倒理論」,跌倒除了要爬起來也應該看地上
有沒有什麼寶物可撿,至少能學到經驗。成立基金會是盼透過傾聽能夠連結共好,學習蹲下來後重新開始;成立光合基金會盼每個人可以成為光,從自己做起把光傳遞出去聚合成光網事半功倍讓點線面串聯,成為光照亮世界。
林佳龍說,1239萬助款將全數用於發展「未來台灣」遞光計畫,
將部分經費與募資平台flyingV合作,透過群眾募資,
優先用於支持致力發現台灣問題,尋找解決問題方案,讓更多人一起以行動參與優質計畫。
林佳龍提到,首波補助的三個對象,
包括台灣石虎保育協會
、宜蘭縣三星國小二名棒球隊同學
赴美參加「大聯盟國民隊棒球訓練營」
、及金馬獎得主《日曜日式散步者》黃亞歷導演,即將於國美館舉辦的精彩跨界藝術時代特展;未來台灣遞光計畫,也有島嶼發光的影片拍攝,讓台灣各個角落的美好故事被記錄與報導。
林佳龍特別感謝中研院院士、前中國醫藥大學李文華校長擔任基金會董事長,李文華為國際知名癌症生物學家,獲多次提名為諾貝爾獎候選人,對人類的健康促進與癌症防治有極大貢獻。李文華說,有光才能進行光合,每個人都是一道光,為整個社會的進步有促進作用。
媒體詢問未來總統大選民調及下周將舉行的辯論。
林佳龍表示,台灣社會其實不只有選舉和政治,社會的各個領域也都在不斷演進,深入社會的各個角落,找到發光發亮的故事,透過連結共好,他也提到,透過選舉產生好的領導人固然重要,但社會由下而上的進步力量集結,也是他最想做的工作。
媒體問到成立基金會是否為選下屆市長做準備,
林佳龍表示,從學生時代至今都喜歡結合志同道合的朋友,無論擔任什麼角色,只要讓社會更好都是他的初衷;
他一樣定居台中也希望台灣更好,
過去不管擔任市長或現在的部長都全力以赴,
希望和社會一起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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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難民法是揭開偽善與否的試煉
中華民國108年9月2日
2019-09-02 09:35聯合報 主筆室
香港反送中運動衝突未減,
在各界普遍認為蔡英文總統「撿到槍」
、搭配民進黨政府滿聲「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的宣傳中,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呼籲台灣訂「難民法」,
行政院長蘇貞昌卻僅回應,台灣相關法律機制非常完備可以運作。
如果民進黨政府真在意香港人民爭取民主與自由,
為何閣揆竟無法立即承諾?如果現行法律機制非常完備可以運作,為何黃之鋒還要呼籲盡速通過難民法?
揭開難民法的面紗也就不難理解,在自由民主的大帽之下,
又如何能擺脫政治利害的算計?
也凸顯部分政治人物盡拿自由民主說空話的偽善。
難民法明定對於因戰爭、天災或受政治迫害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士,得申請難民認定等,多麼具人道關懷啊!
但草案從民國94年(2005年)民進黨第一次執政送進立法院,
民國97年(2008年)國民黨重回執政也列為優先法案,
再到民國105年(2016年)民進黨重新執政,
經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排程,
不保留任何條文、無須政黨協商,逕出內政委員會,
直到今天仍未進入二三讀。
眼看明年一月立法院即將重新改選,難民法草案將重新回到原點。
換言之,理想歸理想、口號歸口號,一旦碰觸到難解的政治現實,「拖」與「冷凍」,本就是各政黨乃至政府的慣用手法。
草案長期停滯不前,卻無法掩蓋台灣每年都有來自中國、香港、西藏甚至敘利亞、烏干達、土耳其等國或地區人民尋求庇護的個案。 正因為沒有明確的庇護申請程序,
有些個案直接遭遣返,
有些則成為無法享有公民權的黑戶,
只因人數不多,並未引起國人太多關注。
蘇貞昌說相關面向都有應該有的法律,
機制都非常完備,可以運作…,實情卻是,
難民法草案始終未納入大陸港澳人民;
就算《港澳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但如何判定、誰來判定受有緊急危害,具體協助又是什麼?
能否給合法居留權? 完全無法可依,
何來蘇揆的「機制完備」?
黃之鋒並非頭腦單純憤青,他搭著「香港熱」以一篇投書揭開難民法「潘朵拉之盒 」的盒蓋,
顯然深知台灣現行保障港民機制有問題,
很可能讓港人來台後變黑戶;
只是黃之鋒意料不到,口口聲聲以幾近民粹「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簡化口號看似力挺港人抗爭的民進黨政府,其閣揆卻是以一招「如封似閉」回應。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倒很誠實的說出了難處:
難民的定義、人數需釐清,處理難民是否需放棄國籍,
以及牽涉到憲法上香港是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等問題。
確實,如果僅將少部分言論或政治思想觸怒中共的異議份子
視為難民,相信多數國人都能接受;
但如果是涉及暴力滋擾者呢?
如果中共假藉難民法玩「木馬屠城計」呢?
更不要說更敏感的香港到底是不是中華民國領土的憲政層次問題, 自須充分討論、形成共識。
直言之,難民法的修法除了考驗民進黨政府、各政黨立場,勢將因逐漸增加的討論熱度而愈來愈趨近
「台灣該如何衡量自身利害」的最核心。
講白了就是,會不會有人到時「說一套做一套」
、「口惠而實不至」?很快就會有個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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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
昨(31)日投書紐約時報,呼籲美國國會通過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賦予美國總統權力,
懲罰干涉香港事務的大陸官員。
照片/截圖紐約時報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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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在看」美參眾院籲勿用暴力
北京斥干涉內政
中華民國108年9月1日
2019-09-01 17:25世界日報 編譯中心╱綜合31日電
國會眾院外交委員會8月31日要求中國允許香港特區政府
對反送中抗議訴求做出回應,
要求港府迅速停止對抗議人士過度使用武力。 路透社
國會眾院外交委員會8月31日要求中國允許香港特區政府對反送中抗議訴求做出回應,要求港府迅速停止對抗議人士過度使用武力。參院少數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也表示,「全世界都在看」中國政府如何處理香港問題,並呼籲在國會復會時對香港問題的兩黨立法進行投票;北京方面則言辭反駁,表達強烈不滿。
眾院外委會主席恩格爾(Eliot Engel)和資深共和黨成員麥考爾(Michael McCaul)31日發表聲明,表示關切中國武力干預香港抗議活動的威脅。聲明說,「這個周六是北京決定嚴格限制香港普選、觸發2014年雨傘運動五周年;北京方面未能履行對聯合聲明的承諾,破壞了香港的自治,加深了不滿情緒,讓香港的安全、穩定與繁榮受到了侵蝕。」
美國之音報導,恩格爾和麥考爾還對中國政府拒絕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提出解決目前危機的建議表示嚴重關切。兩人在聲明中說,「北京方面拒絕允許港府有權對香港人的關切做出回應,進一步加劇了緊張局勢。我們呼籲中國領導層重新考慮這個決定。我們敦促港府立即釋放那些以政治動機指控而被捕的人,迅速停止對抗議人士過度使用武力。化解緊張局勢、恢復這座偉大城市的和平,需要做出妥協。」
聲明中呼籲港府保持克制,呼籲雙方避免使用暴力,為解決香港民眾的合理擔憂而尋求和平解決的辦法。聲明最後指出,「天安門廣場屠殺已經過去30年了,中共有責任履行對本國民眾和國際社會的承諾,選擇和平的前進道路。」
參院少數黨領袖舒默日前表示,
北京「必須面臨後果如果安保力量前去對抗示威者」,
呼籲美國必須繼續支持香港的示威活動。
他說,當參院復會時,
多數黨領袖麥康諾應迅速舉行辯論並投票通過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該法案將要求國務卿向香港發放自治權的年度證書。
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31日對舒默等人的言論做出回應;發言人表示,舒默等美國議員批評香港警方依法拘捕行動、將違法犯罪分子美化為「持不同意見者」、要求特區政府立即撤銷指控並威脅推動涉港議案的言論,是顛倒是非、助紂為虐、赤裸裸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再次暴露了美國政客的虛偽、霸道和傲慢,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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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眾揮美國國旗、唱美國國歌
求川普「解放香港」
中華民國108年9月1日
2019-09-01 11:30聯合報 記者徐榆涵╱即時報導
一群香港民眾8月31日唱起美國國歌,並揮舞著美國國旗,
敦促美國總統川普,從中國手中「解放」香港。歐新杜
香港反送中示威者8月31日再度上街抗議,
一群香港民眾唱起美國國歌,並揮舞著美國國旗,
敦促美國總統川普,從中國手中「解放」香港。
彭博資訊報導,成千上萬的示威者31日無視警方禁令,
再度上街在香港市中心集會抗議,
其中有十多名黑衣人戴著口罩,手拿美國國旗。
中國指責美國煽動香港自6月起的的反送中運動,並將外界任何要求獨立的呼聲,視為合理化更嚴厲鎮壓的紅線。
一名30歲的匿名示威者說,「我們希望川普能夠解放香港」。
他還呼籲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
稱必須「給予我們自由,捍衛我們的憲法和經濟」。
川普近幾周將香港抗議活動與與美中貿易談判綁在一起,
他30日在白宮對記者說,美中兩國的貿易談判在給香港局勢降溫, 中國知道暴力不利於達成協議。
外界猜測香港政府可能會動用緊急命令
或尋求中國解放軍的幫助,以遏制騷動。
幾個月前,美國會兩黨議員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要求美國國務院每年重新評估香港的自治狀態,
並將制裁侵權官員。
此舉可能讓香港失去依據美國法律所享有的特殊貿易地位,
進而對香港經濟造成破壞性影響。
另名27歲的示威者表示,「為什麼我們要揮舞美國旗?這是因為我們尊重美國精神」。當談到美國對抗英國的獨立戰爭時他說,「當時他們(美國)也是殖民地,他們沒有正當的權利、人權和民主,但他們為此而戰。現在美國憲法中,他們有權捍衛自己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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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香港政策法》,
又稱為《香港關係法》、《美港關係法》,
是一部現行的美國國內法,由美國國會在1992年通過的法案。
鑑於在1997年7月1日,英國結束對香港的管治後,
香港主權移交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
美國政府重新釐定對港政策。 <<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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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港尬親中 示威潮蔓延歐洲
中華民國108年8月19日
2019-08-19 01:08聯合報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的香港移民社群十七日在聖塔蒙尼卡聲援香港示威者,支持北京民眾舉著五星旗在旁反制。 法新社
支持香港民主的群眾十七日
在加拿大各城市上街聲援香港示威者,遭到支持北京的群眾反制。
在歐洲的倫敦、巴黎、柏林等城市,聲援香港示威的民眾同樣遭到支持北京政府的民眾舉著五星旗反制。
針對歐盟等國表態促各方克制,中方也強硬回應,
批評外國無權干涉中國內政。
法新社報導,數以千計支持香港示威的民眾,十七日在加拿大溫哥華、多倫多、卡加利等城市上街,表達支持香港民主。但各個示威現場都有支持北京的民眾現身反制,警方出動將雙方隔開。
在英國倫敦特拉法加廣場,挺港和親中的民眾十七日共有上千人上街。支持「反送中」示威的數百人高舉寫著「英國會讓中國履行對香港自由的承諾嗎」、「人民力量:與香港同在」,
隊伍中有人拿著英國殖民時期的英屬香港旗,揮舞標語往國會廣場遊行。但廣場上同時也有揮舞中國五星旗的另一群示威者,高舉寫有「賣國賊」、「一個國家、一個中國」及「香港永遠是中國的一部分」等標語,雙方互別苗頭。
法國巴黎十七日也有約五十人集會支持香港示威民眾。
中央社報導,柏林布蘭登堡門前廣場十七日有約兩百人示威,
抗議港警過度使用暴力,呼籲世人關注香港情勢。
中華民國駐德代表謝志偉也前往聲援,並帶領觀眾呼口號。
廣場另一側,有近五十名中國人高舉五星旗,手持「攻擊警察是正確的嗎?」、「違法不是民主」等標語。柏林警方出動警車和員警將雙方隔開,過程大致平和。
中共駐歐盟使團發言人昨批評歐方不顧中方反對,再三插手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促歐方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切實尊重中國主權,立即停止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以免影響中歐關係穩定。
中共駐歐使團發言人並稱,香港實行「一國兩制」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是什麼國際法。北京將繼續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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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香港示威境外黑手 美國和台灣竟都有份?
中華民國108年8月15日
2019-08-15 15:26聯合報 主筆室
最近幾天,香港對立情緒急遽升高,全球都很關切,希望大陸不要使用軍隊鎮壓,衝突雙方能夠理性對話,台灣也不例外,從政府到民間都紛紛表態;但是我們必須指出,發言關切與行動支持,是不同的兩件事,尤其要小心的是,不要讓北京認為,台灣在幕後支持香港街頭抗議。
從大陸來看,這場爭議升級之快速、規模之龐大,組織看似鬆散卻非常精密,而且持續長達兩個月,與過往的群眾運動明顯不同,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前特首董建華早在31日就指出,
有理由相信這次抗議有幕後推手,或是外部勢力介入,
「種種跡象都指向台灣和美國」。
董建華雖是個人身分,但是言有所本,透露出北京的疑心;美國是全球霸權,任何事都要插手,希望導向美國要的方向,這不奇怪,但是台灣是不是幕後的黑手?
蔡英文總統有多次關於香港的公開談話,卻僅止於聲援示威,
時代力量的高雄市議員黃捷公開在社交網站上籌集物資,
則是最近僅見的例子。
可是謠傳中,除了之前台灣民間組織「華人民主書院」
教授街頭抗爭技巧,據說目前已經有兩批人參與香港街頭運動,
一是現任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的部分學生們,
另外一批則是由海基會副董事長姚人多提供支援。
之前抗議者攻佔立法會後,擔心被秋後算帳,已有逾10名香港示威民眾抵達台灣,接受非營利組織安置。據報導,
已陸續有抗議者接觸陸委會相關人士、尋求庇護。
13日的《人民日報》海外版在頭版發表評論文章,指控台灣當局介入香港,是「涉港黑手」,要求停止干涉香港事務,否則終將「引火燒身」;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同一天也針對民進黨黨主席卓榮泰指示研議擴大聲援香港的作法表示,「我們要正告民進黨及其當局立即收回伸向香港的黑手,否則必將自食惡果」
現在看起來,台灣的決策單位還是務實的,對於馬曉光的批評,
卓榮泰很低調的表示,民進黨沒有這個能力,也不會做這樣的事,至於政治庇護,陸委會13日表示,目前尚未有港人申請。
陸委會目前的立場是,會依「港澳條例」及其相關辦法辦理,如因政治因素,以致安全及自由有緊急危害的香港居民,會提供必要協助,若政府收到相關申請個案會參酌法規妥適處理。
做為最高領導人,蔡英文總統14日正式澄清了台灣的立場,
她表示台灣作為民主陣營一分子,
對於香港人民追求自由民主當然採取支持立場,
「我們支持,但是不會介入」,
不過她不甘示弱的加了一句:
「不要把情勢惡化的責任推卸給不存在的外力介入」。
我們認為,對香港人民爭取一國兩制下的法治與人權,值得同情,我們非常尊重支持,但是我們必須估量自己的能力,不要承諾我們做不到的,或者匆忙做了後來會後悔的事,現在有關陳明通與姚人多的傳言,兩人的確有必要加以澄清。
我們不是美國,沒有龐大情治單位駐紮香港,也沒有軍艦定期訪問香港,更沒有香港貿易法案,可以作為籌碼,我們最多就像澳洲、日本一樣,表示對情勢關切,敦促北京遵守一國兩制不要使用武力,我們甚至不能要求回復到1997年之前的狀況。
台灣不歸國台辦管轄,不會因為國台辦的指責,我們就不做我們應該做的,堅持應該有的價值選擇,但是代表台灣的蔡英文政府,言行應該要考慮的是台灣的利益,目前香港情勢有利於蔡英文連任選情,這本來就是無可厚非的,但如果認為可以切割官方與民間,私下又偷偷支援民間作為,這就陷台灣於險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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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到反中:民粹當道
中華民國108年8月13日
2019-08-13 23:46聯合報 孫榮富/獨立評論人(新北市)
香港「反送中」遊行警民衝突不斷,
警方清場及拘捕行動引來輿論更大爭議,
市民對警方信任度低落,影響警方執法工作。 (美聯社)
香港「反送中」情勢不斷惡化,連觀光產值都蒸發了近三分之一;有些抗爭人士將「反送中」無限上綱到「反中」,企圖顛覆香港回歸後尚未成熟的民主制度,以致脫序不可收拾,讓藉由動亂香港社會挑戰北京政權的民粹當道!
由於香港政府針對反送中抗議第一時間並未做出正確決斷,以致現在「反送中」擴大為「反中」,並結合民粹,讓一些不明事由的社會大眾更加霧裡看花,徒增社會成本,甚至於讓整個政府空轉與社會內耗。
民粹與民主常常像孿生兄弟讓人分不清,但一旦爭執起來,
民主常被民粹打得毫無還手之力,「反中民粹」之所以當道,
問題還在於香港回歸後的弱勢民主!
從香港在「反中民粹」下的動亂遭遇,來看看台灣社會,
蔡英文總統竟還消費香港說:
「只要有我在,不用擔心台灣變成第二個香港!」
香港現在已經很混亂失序了,
沒有人願意看見香港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蔡英文還有必要再說這種話嗎?
相對於西方民主社會,台灣享有民主時間也不是很長,
從蔡總統的這句話就可以看出民主與民粹的區別。
民主重視政策,用理性思考選項,
民粹則憑感性,用情緒引導決策。
談理念願景是民主的說服過程,
人身攻擊則是民粹的詭辯常態。
「只要有我在,不用擔心台灣變成第二個香港!」
不就是一句最標準的情緒性攻擊的「反中民粹」嗎?
「民主」從不是個問題,在民主社會裡,「反中」也不是大問題,但當躲在民主背後的「民粹」結合了「反中」,就變成了「反中民粹」腫瘤,若進一步癌化,恐怕就會讓北京政府失去耐心,選擇武力平息「病灶」。
難道蔡政府真的那麼開心看到
香港社會從「反送中」演變到「反中民粹」的悲劇結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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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血衣和課審委員
中華民國108年8月12日
2019-08-12 00:44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駐台港辦收到紅漆「血衣」及冥紙的恐嚇包裹,
抗議港府鎮壓「反送中」,警方通知林姓大學生到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香港駐台北經貿辦事處近日收到一包「血衣」、冥紙和恐嚇信,
抗議港府「鎮壓」反送中運動。
警方查出寄件者是一名林姓男大學生,傳喚到案後,
這名男生聲稱他是「善意提醒」,沒有恐嚇意圖。
這個警方姑隱其名的男大生,其實大有來頭,
他是現任教育部課程審議會委員——靜宜法律系三年級的林致宇。林致宇揚名立萬早在四年前就讀高中時,
當時他參與「反課綱運動」反對馬政府的課綱,
且曾率眾占領教育部。
此後,他便成了民進黨屬意的少年英雄,
教長潘文忠兩年多前即邀請他出任課審委員。
林致宇要聲援香港學生,應有很多方式可表達關切;他卻選擇用紅漆染成「血衣」,加上冥紙及恐嚇信,
還辯稱自己只是「善意提醒」。
兩年前,他在課審會主張
降低高中國文的文言文比例,
痛罵「唐宋八大家是造神」
、「余光中沒資格被稱作文人」,
因而接到了不明的恐嚇電話。
當時,他大動作報警,並不把對方的恐嚇解讀為「善意提醒」。
多虧蔡政府的慧眼識英雄,一個不知文化為何物的台獨小將,
卻在綠朝變成了威風八面的課審委員。
不僅如此,他更將其無知和粗鄙升高為國際級的義勇,
向駐台單位寄出恐嚇血衣。
試問,這對今天讀經他審議之教科書的高中生而言,
會是什麼感受?
近一個月,台灣不少人因傳發所謂「假訊息」遭到法辦。
兩相比較,改寄血衣似乎比較英勇,
或者應先出任課審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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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曉穎父親致函林鄭月娥:無法釋懷 盼港府個案處理
中華民國108年7月18日
2019-07-18 11:33聯合報 記者林庭瑤╱即時報導
港府強推修訂「逃犯條例」激起的示威浪潮至今餘波盪漾。
港媒「香港01」報導,陳同佳案死者潘曉穎的父母,
6月底致函特首林鄭月娥,懇求考慮四個方法解決:
一、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
二、港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疑犯;
三、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
四、勸說嫌疑犯到台灣自首。
林鄭月娥7月初稱修例「壽終正寢」,
但未再提出解決陳同佳在台灣殺人案的善後方案。
林鄭亦一直沒有說明,6月底收到潘父信函的消息。
據報導,潘父母致特首林鄭月娥的信件共有兩頁,
首先談及修例爭議,
稱台灣當局多次表示不接受以修訂「逃犯條例」方式移交疑犯,
修例即使完成亦無助解決其女兒案件,
但夫婦二人非常感謝林鄭月娥,
對她因事件承受壓力及屈辱感非常難過。
他們進一步說,對女兒遇害一事「無法釋懷」,懇求林鄭在修例引發非常重大爭議後,考慮各種方法,包括「過去存在客觀限制不可行」的方法,再次盡力為其女兒討回公道,「香港社會經歷如此非常罕見龐大爭議後,期望特區政府能以突破固有框架方式處理此事。」
報導說,潘父母在信中的訊息,是懇求港府考慮任何可行的方案,而他們特別提及其中四個方法,並明言希望港府以「特事特辦」態度處理:一、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二、港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疑犯;三、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四、勸說嫌疑犯到台灣自首。
潘父母二人在信中結尾指出,預計疑兇可能最快今年10月獲釋,懇求特首、律政司長及保安局長能夠在立法會休會前完成有關程序,「這是我們唯一的請求」,並指希望獲林鄭月娥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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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告
修法失敗 逃犯條例已死
中華民國108年7月10日
04:10 2019/07/10 中國時報 陳柏廷
林鄭月娥(小圓圖)昨表示,政府未能掌握社會脈搏,導致修法完全失敗,《逃犯條例》草案壽終正寢,但反對派不埋單,圖為香港大埔區街邊牆上,貼滿許多表達撐香港的便籤紙。(路透)
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多場示威抗議和流血衝突,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政府工作做的不好,未能掌握社會脈搏,政治敏感度亦不足,修例工作完全失敗,相關草案已經壽終正寢,「The bill is dead」。她更表明,願意在不設前提的情況下,與學生代表公開會面。
坦言未掌握民意惹紛爭
港府目前雖已暫停修法,但因並未正式撤回法案,也讓香港泛民派議員及學生代表高度質疑;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再度親上火線,就修例風波發表談話。
綜合港媒報導,林鄭月娥指出,過去幾周香港社會瀰漫負面情緒,香港社會出現兩種場面,一種是數以十萬計市民參與和平遊行,展現言論自由;另一場面,是部分示威者用暴力進行衝擊,以致發生警民衝突。
林鄭月娥坦言,近期香港社會所呈現的矛盾、紛爭等都是由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所引起,這次修訂工作完全失敗;失敗原因是社會脈搏掌握不足,政治敏感偏差。目前仍有人擔心政府再提出相關草案,但她強調,條例已經壽終正寢,the bill is dead。
記者追問是否下台負責,林鄭表明,下台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自己仍有熱誠和承擔為香港服務,希望港人給予機會及空間;並稱將聆聽更多各方意見,更掌握民意;行政會議成員加強收集民意的功能,將改革諮詢模式,讓不同背景持分者暢所欲言,還要大幅改變青年委員會。
對於日前多間大學學生會成員拒絕與她閉門會面,林鄭也釋出善意,表示願在不預設前提下,與學生代表公開會面。不過,演藝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梁煜星直言,學界早有共識,對話的大前提是政府願意釋放被捕示威者,否則意義不大。
解放軍不介入香港事務
至於,反送中示威者要求港府收回暴動定性,林鄭月娥聲稱,不為6月12日的集會做任何定性,檢控工作由律政司負責,獨立檢控工作是視乎證據而定,但不會追究示威者破壞立法會,這是違反法治精神。
此外,對於解放軍駐港部隊是否會介入香港事務,路透報導,美國防部印太安全事務首席副助理部長海大衛6月13日受邀至解放軍駐港總部,拜會該部隊司令員陳道祥少將,陳道祥當時主動表明,「解放軍不會違反長期以來不干涉香港事務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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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法會占領民眾遭驅離
王金平回憶當年太陽花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
2019-07-02 08:19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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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太陽花
港警催淚彈強勢清場3小時餘落幕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
2019-07-02 01:51中央社 香港2日電
香港警方凌晨集結朝立法會推進,投擲催淚煙霧強勢驅離。聯合報特派記者許正宏/攝影
香港立法會大樓昨晚9時遭示威民眾占領後,
上千名鎮暴警察於今天0時以催淚彈強勢清場,示威群眾則迅速往外撤離;清場行動歷時約30分鐘,至截稿前未傳出流血事件。
香港警方2日午夜0時正式清場,上千名全副武裝鎮暴警察手持盾牌、警棍、胡椒噴桶與催淚彈,兵分多路開始對立法會大樓週邊進行清場。
首波警力在立法會大樓的東北面龍和道集結,進入最多示威者聚集的立法會道。鎮暴警察一開始就發射多枚催淚彈,意圖攪亂示威人群並快速向前推進,頓時現場煙霧瀰漫、抗議民眾往後撤離。
同一時間,守在立法會大門外的示威者,則通報還在大樓會議廳裡的民眾;從網路直播畫面可見,示威者與大批記者趕緊離開會議廳,直接撤出立法會大樓。
面對全副武裝優勢警力,示威民眾逐漸退至添美道與夏愨道路口;不過,當抗議民眾再退至夏愨道後即往金鐘方向散去,現場未再發生嚴重衝突。
由於現場示威者撤離的速度頗快,警方清場行動僅歷時30分鐘,隨後並進入立法會大樓內,但據了解,所有示威者均已撤出大樓,並無抗議民眾堅守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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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人民站出來 香港逃犯條例修訂爭議始末
中華民國108年6月18日
2019-06-18 17:00中央社 台北18日電
逃犯條例修訂引發香港民眾大規模「反送中」遊行,並要求撤回條例。香港民眾對於中國司法制度的不信任,成為「一國兩制」的一面照妖鏡。以下為逃犯條例修訂爭議始末:
2018年2月,香港男子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同為港人的女友潘曉穎後,獨自返港。因台港沒有引渡協議,
香港警方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
無法引渡陳同佳到台接受調查。
士林地檢署及法務部多次要求港方
提供司法互助遣送陳同佳來台,未獲正面回應。
2019年2月,香港保安局以陳同佳案為由,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現有逃犯條例,令當局可與沒有簽訂引渡協議的地方進行個案移交合作,以防堵漏洞。
按照現行的逃犯條例,香港政府在得到立法會的同意後,可與世界各地簽訂長期的移交安排,目前已有20個國家簽訂協議。而沒有簽訂的地方,理論上可以經立法會同意後以個案形式移交。
不過,現行法例規定
「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 逃犯移交條例不適用於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
修改案將刪除這個限制。
陸委會當時即表示,若修法是以「一個中國」為前提,
政府絕對不會接受矮化,
希望港府應該以雙方人民福祉優先考量、妥善處理。
港府提交修例,立刻引發泛民主派反對,擔心修改「逃犯條例」建議一旦通過,「內地(中國大陸)政府就完全可以明正言順將居住在香港的異見人士帶回內地長期拘禁,接受再教育」,反對將疑犯送往中國。
商界人士也擔心,一旦不小心觸犯商業罪行就會被引渡到大陸。
港府方面則表示,接受引渡的逃犯不包括政治犯和涉及宗教等問題的人。逃犯移交不涉及言論、出版、學術、新聞。所有可移交行為必須在兩地都屬刑事罪行,並將原本逃犯條例中涵蓋的46項罪刑剔除了9項,納入37項罪刑。
5月,面對香港社會的高度質疑,港府進一步將逃犯修例的罪行引渡門檻提高至可判最高刑期7年或以上,並只處理由請求國中央政府提出的移交請求。
6月9日,港人響應民間人權陣線號召,爆發針對逃犯修例的「反送中遊行」,主辦單位稱上街遊行者達103萬人。
12日,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原定二讀,民眾包圍立法會和政府總部並占領主要交通道路,立法會宣布延後逃犯修例二讀。這場示威以警方動用催淚彈和開槍射擊橡膠子彈暴力鎮壓收場。
15日,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她並表示,北京中央對此決定表示理解和接受;她還強調,修訂條例的原意是對的,不會撤回。
16日,接近200萬港人上街,要求撤回逃犯修例,其他訴求還包括要求林鄭月娥下台、追究警方在612示威中的暴力鎮壓手段等。
當晚,港府發言人以書面回應稱,因政府工作不足讓社會出現矛盾紛爭,行政長官為此向市民致歉,並重申沒有重啟修例程序的時間表。
18日,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鄭重向香港市民道歉,但並未表示要撤回逃犯條例。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多次強調,中華民國政府認為逃犯條例是惡法,極可能侵犯人權,危害國人、港人及其他赴港人士的人身安全。政府不會在逃犯條例基礎下與港府進行司法協商;就算逃犯條例通過,只要無法確保國人安全,政府也不會接受來自香港人犯移交。
法務部15日也呼籲香港政府應重視與台灣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建立台港兩地共同打擊犯罪機制。
早在今年2月,民主黨創黨元老李柱銘就在報章撰文,
指90年代初,北京中央與港英政府曾商討移交逃犯問題,
但因大陸法制不公正,加上香港於1993年廢除了死刑,
因而未能制訂協議。
香港主權轉移初期,特區政府也曾與北京中央研究制訂移交逃犯協議,同樣沒有達成。
文章指出,這些年來,大陸法制毫無改善,特區政府根本沒理由放棄堅守多年的原則,「台灣案件只是趁機全面修例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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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拿台灣當下台階
宣布緩修逃犯條例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2019-06-15 23:41聯合報 香港特派員李春/香港報導
民陣不接受 今仍大遊行
歷經百萬人大遊行和金鐘警民流血大衝突之後,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
但這場修例之爭並未平息,香港民主派堅持林鄭月娥要為事件負責和辭職,發動大遊行的香港民陣不接受「暫緩」,今天照常大遊行。
香港「逃犯條例」爭議的起落,都與台灣有關。
港府提出修例的迫切理由是,因港人在台凶殺案要修例移交嫌犯。林鄭月娥這次被迫「暫緩」,也以台灣為理由,
說已經盡了最大努力,即使通過條例,
台灣政府表明不接受港府以修例方式移交逃犯,
結局可能都是一樣。
林鄭月娥說的另一理由,是過去一周眼見數以萬計人遊行集會,周日和周三有嚴重衝突,讓警員、媒體記者和市民受傷,令人痛心,香港政府維護法紀的同時,要審時度勢,顧及社會最大福祉,讓社會回復平靜。
外傳中共主管港澳事務的副總理韓正周四南下深圳晚上召集會商,周五香港行政會議成員紛紛放風暫緩修例,林鄭月娥周六上午約見主要官員和建制派代表後,下午三點在政府總部記者會上宣布暫緩修例。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天在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
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 特派記者王騰毅/攝影
林鄭說,保安局長李家超已致函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收回就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預告,也就是立法會大會就處理條例草案的工作暫停,直至政府完成溝通。港府無意就工作設下時限,並承諾會整合意見後,向立法會匯報,以及徵詢議員意見,再決定下一步工作。而對周三金鐘衝突,她贊成「暴動」說法,香港是法治社會,特首不能凌駕執法機關,不能干預調查及檢控程序等。她說有部分示威者頗暴力,警方撿獲的武器,亦並非正常和平遊行、和平集會應有之物,但她否認定性為「顏色革命」。
香港立法會秘書處說,已收到保安局長的信,
政府已撤回於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辯論修訂「逃犯條例」的預告。
中共外交部、港澳辦和中聯辦,都聲明對港府的暫緩修例決定尊重和支持。香港商界團體也紛表贊同暫緩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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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抗爭」
蔡總統:凸顯一國兩制的挫敗
中華民國108年6月16日
2019-06-16 00:19聯合報
記者蔡家蓁、林敬殷、許依晨、林河名、蕭白雪/連線報
針對香港「反送中」抗爭,蔡英文總統昨天出席金門大學畢業典禮表示,這再一次凸顯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的挫敗。她指出,「不接受一國兩制,是台灣人民不分黨派,最大的共識,這就是我們台灣的基本立場。」
拿台灣當下台階 府:不可思議
香港政府昨天宣布暫緩修正「逃犯條例」,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表示,政府高度關注,也支持香港人民追求自由、民主與人權的渴望,並認為港府應該以確保香港人民的自由民主為目標,認真看待並回應香港居民選擇自己所嚮往的生活與制度的期待。
對港府暫緩修法的原因提及台灣,丁允恭說,港府以涉我國案件為由,作為違背人權立法的託辭,是不負責任與缺乏道德感的作法,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總統府無法認同。
法務部昨晚發出新聞稿指出,港府意圖模糊該條例違反人權疑慮之焦點,妄扯台灣個案爭議,其推諉、卸責之舉,法務部嚴正駁斥。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警告港府「別拿台灣當下台階」,他認為「台港共構效應」已經形成,港府再不撤回「逃犯條例」,「北京未來一次雙輸」。
針對港府暫緩修例,陸委會呼籲台港共同守護法治、人權等價值,為青年世代締造希望前景。陸委會指出,我方不可能同意侵害人權自由及國家主權的「逃犯條例」;「逃犯條例」修法,企圖將台港司法互助問題納入「一個中國」框架處理,不僅侵害人權自由,也侵害我國家主權,我們堅決反對這種披著司法外衣的政治圖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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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暫緩修訂逃犯條例扯台灣 吳釗燮批可恥
2019-06-15 19:36中央社 台北15日電
香港政府今天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
並扯台灣作為暫緩修法的原因。
外交部長吳釗燮推文回批,
責怪台灣是不道德、可恥、無法接受的行為,
並呼籲擁抱民主,站在勝利的那一邊。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午宣布,港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對於暫緩修法的原因,她說,由於台灣已表明不會接受在現有修例情況下,移交涉嫌在台殺人的陳同佳,因此修例迫切性已不存在。
吳釗燮隨後在外交部官方推特推文表示,對香港的自由與人權遭受攻擊而感到憂心,林鄭月娥務必聆聽人民的聲音並負完全的責任。
吳釗燮說,責怪台灣是「不道德的、可恥的、令人無法接受的」,他並呼籲擁抱民主,站在勝利的那一邊。
事實上,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5月就曾強調,
不會在逃犯條例修法前提下與港府協商;
即使修法通過,赴港或在港國人被移送到中國大陸的威脅未排除前,政府也不會同意港女命案凶嫌移交。
去年2月,港男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潘姓女友後,士林地檢署及法務部多次要求港方提供司法互助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但一直未獲正面回應。
今年2月,香港保安局在未正式諮詢公眾的情況下,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建議港府可採「一次性的個案方式」,處理台灣、中國大陸和澳門移交逃犯的要求。
由於憂心北京藉此引渡政治犯或違反中共言論尺度者至中國大陸受審,逃犯條例草案提出後爭議巨大,日前更爆發百萬人抗議大遊行和「反送中」示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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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中」條例 不必一步到位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2019-06-14 23:27聯合報 陳宏桂/大學兼任副教授(新北市)
香港反送中示威,警民爆發衝突對抗,
立法會被迫取消原訂二讀程序。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香港修訂《逃犯移交條例》引發「反送中」示威遊行,已成為高度複雜的政治事件。因此,港府和中共中央應以政治判斷為最高原則,盡速找到可使事件落幕的妥協點。
儘管港府認為目前提出的草案,符合國際間引渡的基本原則,但在適用對象或要件上,其實不必勉強一步到位。港府若能在逃犯移交的範圍中,以政治考量做出相當幅度讓步,或許長期間對港府公信力重建,反而具有「跌深反彈」功效。
在香港境外犯罪,而人在港被列入移交逃犯,
可分成「香港籍」、「中國籍」和「外國和台、澳籍」三大類,
其中除了澳門人移交較單純外,其他籍逃犯移交背後,皆充滿著高度政治和經濟的複雜關係和影響。例如,在港的中國大陸貪汙逃犯眾多,「送中」既涉及中共高層間較勁,也可能牽動官僚腐敗體系,乃至於對香港的經濟造成影響。
然而,港人反送中既提升至「毀棄一國兩制」承諾的政治問題,並發出對中國大陸司法體制強烈不信賴的訊息,
排除港人逃犯送中,維持示威者所要「港人港審」,則是港府該先做出的讓步。至於外國人和台人是否也送中?也可列入協商妥協項目,而「內地人」堅持可移交送中,則是港府修例可畫下底線。
香港法律學者黃賢提出「居民不移交原則」,也即是「港人港審」前提,值得台灣關注。
畢竟,反送中示威導因於港人陳同佳在台殺害港人,
目前港、台均無法對之追訴。
事實上,台灣與大陸十年前簽署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即採該原則,
台灣人在大陸犯罪逃回台灣,台灣並無須將人移交至大陸。
另項重要原則為「不移交則審判」(aut dedere aut judicare),
像陳同佳若移交台灣可能判死刑,但香港已廢除死刑,
依國際引渡通例皆不接受將人移交到有死刑國家。此時,香港應建立不移交便在港審訊制度,而這也可能是未來處理陳同佳案的最佳模式。
港人長於經濟而疏於政治,中共不妨對新政策採行「部分試行」方式,化減示威者的能量。尤其,此事件既受國際關注,且對兩岸關係造成影響,值得當局思考政治戰略性的「轉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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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 是信仰還是供品?
2019-06-14 23:41聯合報 邱冠倫/退休人士(新北市)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在台港生及民眾13日聚集凱道前,
訴求「反送中」譴責港府暴力,
並前往總統府向蔡英文總統遞送陳情書。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香港「逃犯條例」修法,蔡總統義正嚴詞表示,
「逃犯條例」有侵犯人權的疑慮,
同時也侵犯中華民國的主權,
「我們不會接受,也拒絕以修法為前提的個案的移交」。
短短幾句話同時彰顯「人權、主權」兩大普世價值,
讓民進黨熟練敲木魚念經文,也算能稍喘一口氣,
整補國事失能滿目瘡痍的退敗戰線,
更確立二○二○大選的主題「人權、主權」。
選舉要到了,人民很難躲避蔡總統競選的信仰轟炸,
只是人民碗裡分得到民進黨的供品嗎?
沒有,慷慨激昂的主權宣示,反而讓人民荷包愈來愈瘦。
香港民眾因對大陸司法疑慮而反對「逃犯條例」,
但此條例將在台境內犯罪者引渡回來,接受司法審判,
等於香港承認台灣司法管轄權,彰顯中華民國主權,
民進黨現在有機會實行主權時,反而往外推,
表示他們其實只想累積仇中罵本。
近年對台灣治安重大危害的外籍犯罪者逃逸海外,治安單位束手無策:港人在台殺害女友分屍,逃回香港;
伊拉克籍人士殺害岳父母逃逸無蹤;英國人撞死送報生,易容逃到英國,蔡總統不思索如何將這些嫌犯引渡回台受審,
卻高喊侵犯人權疑慮,犯罪者逍遙海外,
受害者及家屬人權又在哪?
行政院長說流氓打架要地方首長負責,
那人民可以要求蔡總統及民進黨為台灣淪為外籍殺人嫌犯天堂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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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中侵害主權
那受害者人權呢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2019-06-14 23:29聯合報 戴世瑛/律師 (台北市)
港警12日下午丟催淚彈驅離在香港立法會外聚集的民眾。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引發爭議的港府送審《逃犯條例》,其動機係為修補二○一八年在台港女命案,發生殺人犯行無從追訴審判的法律漏洞。或有疑問:何以港方不修改刑事管轄規定,採「港人港審」?另何以港方不按照台灣所呼籲,直接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以解決問題?
前者按香港律政司說法,「港人港審」違反普通法系案件應由犯罪地管轄的「屬地原則」。追溯審理上開案件,也牴觸其《人權法案條例》刑事罪及刑罰禁止溯及既往規定;何況境外調查取證不易,耗時費事,實際上難以付諸實施。
後者應係考量原有《逃犯條例》,已將「中國任何其他部分」排除適用。如依《香港特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視我方為「中國其他地區司法機關」,啟動協商,有矮化主權地位之嫌,恐難為台灣當局接受。加以當前兩岸關係敏感,北京授權對台談判,機率甚微。透過修法,以「專案」或「一次性」安排,移交殺人嫌犯,迴避台、港洽簽協議可能衍生的政治爭議。
若通過修法,國人赴港是否真如陸委會警告,可能成為「李明哲第二」?倘純按修正條文,與港府承諾附加的額外措施,新法所謂「移交逃犯的特別安排」,實體方面,明定只適用於最高可判處七年以上監禁刑的卅七項罪行(特定罪行原則);且應依中、港兩地法律,同樣認定構成犯罪(雙重犯罪原則),始可能納入移交。程序方面,移交命令雖非由立法會決議,仍應經行政審核與司法裁判。港府也僅限受理由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所提出的移交請求。
上述措施,也符合國際慣例與《聯合國引渡示範條約》要求。故持平而言,不必過度擔憂。惟此番「修例」,畢竟打破原條例關於「送中」的「防火牆」;其「特別移交安排」,無長期協議作為基礎,也缺乏制度保障。大陸會不會藉機濫用,又港府能否堅持司法自主權,仍需視新法上路後實際運作而定。
爭議既源起於我方所提遣送逃犯請求,此際倘再藉機政治操作,散播恐懼,殊非善意與負責之舉。
最令人憂心的是,蔡英文總統定調前述條例「侵害主權」,
並稱將「拒絕接受以修法為前提的個案移交」。
從而,在台、港協商談判無著下,是否會導致殺人犯被迫輕縱,
被害人沉冤,台灣淪為港人「犯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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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反送中」等五個還需搞明白的問題
中華民國108年6月12日
2019年 6月 12 BBC NEWS
圖片版權REUTERS
6月9日,香港爆發主權移交後最大規模的示威之一,
抗議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
香港立法會原定星期三(6月12日)對《逃犯條例》修訂內容進行二讀。香港多個團體發起罷工、罷課、罷市以及包圍立法會的行動。
第一,為什麼更擔憂《逃犯條例》?
雖然引發抗議示威的導火索是《逃犯條例》,
但這並不是港府草擬修改的唯一一部條例。
先說《逃犯條例》。簡言之,修改後的條例將允許香港拘留和轉移在同它沒有正式引渡協議的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和中國大陸)遭到通緝的人員。
香港目前和20個國家簽有長期的逃犯移交協議。
相關法律也規定,香港可以與其他國家進行一次性移交。
但目前條文訂明,香港的逃犯移交條例不適用於
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修改案將刪除這個限制。
提議修改的第二個條例是《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現行條例規定,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轄區
可以要求香港機構提供刑事協助、搜集證據。
修改草案也移除與《逃犯條例》類似的限制,
使香港機構可向中國提供與刑事相關的協助,
比如,凍結或者沒收資產。
二者之中《逃犯條例》在香港人中間引發更大焦慮,
因為修改後條例將允許在香港被捕的人移送中國大陸受審、服刑,在港人看來,這是一個事關人人的重大政策轉變。
第二、為什麼只抗議「送中」?
既然香港已經和20個國家有引渡協議,中國也同許多西方民主國家有引渡協議,為什麼把逃犯移交中國會在香港引起這麼強烈的反彈,以至於「反送中」成了示威的一個主要口號呢?
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中國大陸之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基本法》是保障香港高度自治的基石。但是,北京政府逐步加大在香港的影響,多次高調批評香港反北京中央政府、要求民主、普選等集會示威;港府亦多次被指屈從中央壓力、加強對政治活動的管控。
特別是習近平執政以來,中國當局進一步加強打壓異見令人擔憂,有悠久的抗議示威傳統、廣大的民運群眾基礎的香港也會成為目標。
港人感覺,面前的「北京壓力」越來越大,保障自治的《基本法》被一步步侵蝕、削弱,甚至有人指責港府在這一方面助紂為虐。
有關引渡:你需要了解的六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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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民眾出席維多利亞公園的燭光晚會紀念六四北京天安門鎮壓三十週年
第三、為什麼港人憤怒爆發?
再說,目前恰好也處於一個比較敏感的時期。就在六月初,香港剛剛舉行一年一度的燭光晚會,紀念「六四」北京天安門廣場的鎮壓事件三十週年。
此次規模浩大的反《逃犯條例》抗議示威,也可以說是香港人對自由受侵蝕的擔憂、對北京干涉的憤怒、對港府缺乏作為的不滿進一步上升的表現。
具體講,在修訂《逃犯條例》上,港府被指敷衍了事,沒有給立法會、公眾足夠長的討論時間,不重視各界深入審議、增加更多保障條款的呼籲。香港政府提出修改案是在今年二月,之後只有二十餘天的時間給公眾參與討論,給出的論據也缺乏說服力。
對於這樣一個在公眾眼裏影響重大、深遠的修法草案港府如此草率,也給民眾的怒火添了柴。
六四30週年:維園紀念會場內外的民主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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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擔憂習近平更加鐵腕,香港會成為目標
第四、中國「插手」了嗎?
現在還不知道,北京是否直接影響、甚至授意香港政府修法,但是,北京一直公開力挺港府,中聯辦、港澳辦、主管港澳事務的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都曾高調表態支持修訂《逃犯條例》。
中共政治局常委韓正五月間曾讚揚特區政府推行《逃犯條例》修訂「合憲和彰顯法治」。他說,這符合《基本法》相關規定,有利於彰顯香港社會的法治和公平正義,「中央政府完全支持特區政府的工作」。
香港大遊行的次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對美方就香港事務「不斷說三道四」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要求美方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他說,中央政府將繼續堅定支持香港特區政府推進修訂「兩個條例」的工作。
耿爽還提到,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得到切實貫徹落實,香港居民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依法得到充分保障,香港繼續被眾多國際機構評選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和最具競爭力的地區之一。
習近平:"一國兩制"在香港遇到了新問題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017年7月1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發表演講稱, 「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習近平在演講中重覆了中國政府關於「一國兩制」以及保證香港自由和特殊地位的承諾。但同時也對分離言論及民主勢力表達了嚴厲立場。點擊以上鏈接閲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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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聲勢浩大,凸現港人對中國和港府的不信任
第五,有法不是才能有法所依?
換個角度想問題,有法可依,不才正是實現「法治」的基礎嗎?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部總幹事譚萬基日前在接受法國廣播公司採訪時說,國際特赦對引渡協議本身並不反對,
「我們甚至認為引渡協議會對某些國家的人權改善帶來益處,
比如說中國。」
但是,中國的人權和司法公正紀錄已經令港人十分擔憂,
司法是否獨立於中共也引起港人質疑。
歸根結底,這還是一個信任問題。
簽訂引渡協議,前提應該是信任第二個司法轄區。
而在香港,港人對中國大陸當局的信任現在處於稀缺狀態。
譚萬基還提及香港的另外一個「特殊性」。
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
香港當局是否擁有足夠的能力承受北京的壓力呢?
這也是抗議示威者一個「最大的擔心所在」。
為安撫民意,港府官員已經表示,香港法庭對引渡要求有決定權;政治、宗教犯罪疑犯不會被移交;只有罪行可能被判處至少最高七年監禁的逃犯才會被移交,但是這些承諾並沒有換來民眾的支持。一個原因可能是,港人對港府的信任也處於比較缺稀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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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讓《一國兩制》崩潰
美國威脅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
中華民國108年5月23日
2019-05-23 14:29北美智權報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為了不讓《逃犯條例》修訂案順利通過,
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分別於5月11日及14日兩度占據會議室、滋擾會議進行,並兩度與建制派議員發生衝突。
兩次持續數小時的混亂、推擠,
成功阻撓《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展開會議。
然而,民主的勝利是短暫的,不管港人及國際社會強烈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草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完全不理會這些反對的聲浪,用盡各種方法希望強行通過。
5月20日,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媒體公開宣佈,要繞過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於6月12日將《逃犯條例》修訂案直上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審議,強行立法的味道濃厚。
其實,不只大部分香港民眾、民主派議員,
就連許多歐美國家的政府單位也表示關注及提出嚴正警告,
怕條例一旦通過,
會影響在香港工作、讀書、居住的外國民眾之權益及安全。
其中美國反對態度最為強烈,
認為《逃犯條例》一旦通過,即違背了《香港關係法》,
並指出若美方認為香港沒有履行兩地簽訂條約的責任,
香港自主不再足以令美國按照《政策法》提供
有別於中國大陸的特惠待遇,美國總統可透過行政指令停止《政策法》繼續生效,或影響美國視香港為獨立關稅區的地位。
5月6日,就中美貿易談判議題,美國總統川普在其推特 (Twitter)上表示:「 Renegotiation is not acceptable! More Tariffs are coming soon, HONG KONG will be included in next rounds.」有相當濃厚的警告意味,香港如果失去獨立關稅區的地位,對美、中、港三方都是一場災難,就連台灣也會被殃及。
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2019年4月28日,民陣發起第二次遊行,民陣表示遊行有13萬人參加。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50年不變
究竟美國國會為什麼建議檢討香港的獨立關稅區地位?
這要從中英聯合聲明、「一國兩制」的由來
及這幾年來香港所發生的一些政治及社會事件說起。
香港自1997年7月1日政權從英國轉移至中國手中後,即成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 ,這就是一國兩制的由來,
意指在一個國家之下有兩種截然不同的制度。
「兩制」主要指的是資本主義制度及社會主義制度,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中國政府必須要確保其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施行,讓香港之前在英國殖民地時代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維持「50年不變」。
這些基本政策,後來都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加以規定。
如果講淺白一點,「一國兩制」的原則
保障了香港的高度自主與自由,這個可以分經濟與政治兩個層面。
在經濟的層面,保障香港在貿易、財政金融事務上享有高度自主權;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來確保香港能繼續奉行資本主義經濟及貿易制度,以及容許貨物及資金繼續自由流通。
香港仍然保留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的地位,擁有本身的海關邊境,與貿易夥伴所協定的關稅優惠、以及其他類似安排亦繼續僅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至於政治上的自由,主要是指伴隨一國兩制提出來的「港人治港」。「港人治港」就如同其字面的意義,在英國政府交出政權之後,接下來會由香港特區政府來管治香港,而非由中國政府接管。
《香港關係法》的誕生
《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又稱為《香港關係法》、《美港關係法》,
它是一部現行的美國國內法,為美國國會於1992年通過的法案。
《香港關係法》的由來是鑑於在1997年7月1日英國結束對香港的管治後,香港主權即會被移交,成為中國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美國政府因此重新擬定對港政策,重新審視香港的地位。
美國國會當年通過的《美港關係法》承認「香港獨立關稅區」,將香港區別於中國大陸,在一國兩制框架之下,
支持香港人權、民主與自治,保障香港生活方式及美資在港營商。
根據《香港關係法》,美國政府承認中英聯合聲明,並繼續視香港為一個在政治、法治、經濟、貿易政策方面與中國大陸完全不同的地區,並在對外政策上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國政府區別對待。像是香港特區護照獲美國承認,申請赴美簽證也會獲獨立看待;香港可在美國出口管制下購買敏感技術,但要確保無不當用途。
然而,《香港關係法》有一暫停機制,
根據香港關係法第202條(美國法典 - 外交第5722條),
美國總統如果認為香港自治情況不足以有別於中國大陸,
總統有權簽發行政命令中止此法;
如美國總統認為香港已恢復自治,亦可恢復此法。
【詳細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237期;歡迎訂閱《北美智權報》電子報】
「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 逃犯移交條例不適用於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
修改案將刪除這個限制。
因為「一個中國」所以自動包含台灣在內因此不適用 ?!
主動排除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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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
根據英國外交部解密檔案,英國在1992年為香港製訂引渡協議及現行《逃犯條例》時,
強調「只與司法制度、刑罰制度、人權狀況達標的政府建立引渡關係」,即使香港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後,
此等必要人權標準仍然適用[58]。
英方立法原意並不視沒有訂立引渡協議為「漏洞」,
有研究認為這表示了英方憂慮引渡及不信任中華人民共和國。
此外,中方在1988年亦向英方承認引渡等法律未發展完善,
建議實施初期只限於民事和商貿合作方面[59][60]。
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bills/b201903291.pdf
修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第 525 章 )
8. 修訂第 2 條 ( 釋義 )
第 2(1) 條,相互法律協助的安排的定義——
(a) (a)(i) 段——
廢除
“( 中央人民政府
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 )”;
(b) (a)(ii) 段——
廢除
“(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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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曲 !
US Taiwan Watch: 美國國會台灣觀測站
6月13日 ·
初選結果已塵埃落定,讓我們繼續關注香港後續,
這個才是真正影響整個亞太局勢的大事。
繼美國國務院之後,6月12日,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民主黨)和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奈(Mitch McConnell,共和黨)紛紛發表公開聲明,譴責這項由中國控制之下之立法會所提出的逃犯條例修法。
在聲明中,佩洛西和麥康奈表示將與「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的兩位主席:眾議員麥高文(Jim McGovern)和參議員魯比歐(Marco Rubio) ,以及CECC的前任共同主席參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在這週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法案都還沒有正式送出,參眾兩院的領袖就都跳出來表示全力支持,難得一見的跨黨派高度共識,這個法案提要不過都很難。
香港現在的《逃犯條例》其實是1992年時英國幫忙製定的,
當時英國堅持
「只與司法制度、刑罰制度
、人權狀況達標的政府建立引渡關係」,
所以台灣(剛解嚴人權狀況還很差) 、澳門,和中國
並沒有被加在香港引渡協議中。
這樣故意不把某些地區加入香港的引渡對象,
並非現在香港政府所稱的「漏洞」,
反而是當初立法的「原意」,
為的就是不要讓這樣的引渡權被非民主政權濫用。
佩洛西在聲明中說道,這次逃犯條例的修法是北京肆無忌憚踐踏法律,以壓制異議並扼殺香港人的自由,以及生活在香港8萬5千名美國人的安全。如果通過的話,她表示國會將別無選擇,重新評估香港在所謂的一國兩制的框架下,是否還能充分自治。
佩洛西說要「重新評估香港是否還能充分維持自治」聽在小編耳裡其實蠻大條的,因為維繫美國和香港關係之間獨特關係的一個重點,就在於香港是否能夠維持自治。觀測站的粉絲應該都已經很熟悉《台灣關係法了》,但大家知道美國和香港之間也有一個《香港關係法》嗎?
在1992年,美國國會提出並通過了《香港關係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要在1997年香港主權正式移交回中國前作出相關準備。該法的主要重點就是承認「香港獨立關稅區」,讓美資在香港的國際金融貿易能夠和中國做出區隔,藉此間接保障香港人權、民主和自治。而在香港關係法中,其中有一條規定,當美國總統認為香港沒有足夠的自主權去證明為何值得美方以不同於北京的規定對待,那麼總統就可以頒布行政命令暫停香港作為「獨立區」的特權。
CECC的主席麥高文已經在推特中說了,只要這次逃犯條例的修法通過,美國國會就必須重新審視1992年的香港關係法,針對香港遭侵蝕的自治權,做出相對應的修改。而作為當年提出香港關係法的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奈,則直言此次的引渡修法有違香港關係法的精神,一旦通過,香港就將只是另一個可受北京擺佈的中國城市。去年「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USCC)出爐的報告就建議,因為中共對香港自主性的干預與日俱增,針對一些敏感高科技的輸出,應該要重新考慮目前香港有別於中國的特殊貿易資格。在今年5月,USCC還針對這次的逃犯條例提出了一份報告,認為若修法通過,將嚴重衝擊多項當初美國通過香港關係法的基礎,並且對美國造成經濟、國安和公民人身安全上的危害。
美中貿易戰持續延燒,眼看川普就要將所有中國進口商品課徵25%關稅,而香港因為擁有美方承認的獨立關稅區身份,所以暫免其害。不過照目前態勢,這樣的特殊資格很可能即將因北京持續地侵蝕香港自主權而遭到剝奪。事實上,不只是美國而已,若美國開下第一刀,有可能造成骨牌效應(就像美國對華為的製裁),影響其他國家對待香港的方式。而若中國持續加深其對港的干預,香港甚至可能接著也失去在WTO獨立關稅區的資格,因為WTO規定,成員需要在對外貿易和參與世貿事務上享有「完全的自主權」,不得受所屬國家干涉才得以保持成員身份。
一旦香港的獨立關稅區被取消,也相當於宣告中共的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原本我們都以為在美中衝突之下,台灣會做為兩強對峙之下的突破口,成為那「關鍵一役」發生之所在。卻怎麼也沒想到,在1997政權移交之後,看似已經對政治冷感的香港人,居然在上個週末號召了近乎於總人口七分之一的103萬人走上街頭,強烈地喊出人民的心聲,因為香港一直以來引以為傲的自由、民主、法治已經要死亡了。
而同一個週末,台灣人也走上花蓮的街頭,
但我們吶喊的是要發大財。
我們都知道這次的修法和港府所說的「建立香港打擊犯罪的聲譽」無關,因為一直以來香港都是亞洲犯罪率數一數二低的地區,近年來犯罪紀錄更是破新低(根據香港警務署, 2001年共73,008起犯罪,而2018年則來到近年來歷史新低54,225起),為什麼要甘冒「葬送法治」的風險,也要蠻橫修法「打擊犯罪」呢?更別提他們口中的「漏洞」早已存在超過了20年,為什麼現在才想要補破網?
事實上是,中國這幾年來越來越無法壓制住國內的反動力量了,中國已經不得不窮盡辦法加強控管其人民。自從2010年開始,中國年度的維穩經費都超越軍費,而且以每年5%~10%的幅度增長,預計今年將突破1.4兆元的歷史新高,中國對付自己人花的功夫遠比對付外人多。香港作為中國獨裁體制下的化外之地,一直以來都是中國異議或是民運人士躲避中共追捕迫害的庇護區,中國當然無法坐視這個國家安全的破口不管,即便招來國際罵名也要強硬通過修法。
香港人明明已經無力回天(目前港府毫無退回修法的打算,而且打算加速審議),但卻仍不肯放棄一絲希望,死也要堅持到最後一刻;而手中還握有2020選舉投票權的台灣人民,此刻掛念在心的是「莫忘世上苦人多」,嘴裡喊的是「發大財」,認為台灣的國際戰略是要親美「友中」(美國兩黨都快要從防中變成抗中了),覺得台灣的「經濟鑰匙在北京」。
這些發生在香港的例子都再再地告訴我們,民主和威權是無法共存的,一國兩制從來都是謊言。看到香港人替我們流的血,台灣人也應該要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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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綠藉港人血換選票 方仲賢道歉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1日
04:10 2019/12/11 中國時報 林勁傑
昨日是國際人權日,示威者在金鐘連儂牆一帶集會。(路透)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長方仲賢近日發文質疑民進黨只想用香港人的鮮血換取台灣人的選票,引發爭議後,他昨於臉書發文「致歉」,表示不認為民進黨吃香港抗爭者之「人血饅頭」,原文非指控民進黨利用香港反送中以利選戰,也不認為台灣援助香港民主運動抗爭為理所當然。
反送中運動要角方仲賢,8日因質疑台灣政府拒絕立「難民法」,在臉書發文抨擊民進黨若只口說支持香港人抗爭,而無具體措施條文支持,難免令人聯想到民進黨只想用香港人的鮮血來換取台灣人的選票之嫌。此文一出引發許多台灣網友不滿。
方仲賢10日下午在臉書發文澄清及致歉稱,絕不認為民進黨吃香港抗爭者之「人血饅頭」,原文其實僅希望指出,民進黨於支持香港民主抗爭運動之前題下,可考慮透過立法和行政手段為受政治逼害之在台港人提供具法律條文保障之援助,
否則可能會因而被(倍)受政敵針對和抨擊。
方仲賢稱,原文絕非批評及指控民進黨利用香港反送中運動以利選戰,但原文用字措詞絕對需要改善。原文導致各方誤會,他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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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之聲訪港示威者:港警施暴是錯 示威者施暴就對嗎?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0日
2019-11-20 12:43德國之聲 德國之聲
德國之聲訪談節目Conflict Zone主持人Tim Sebastian
採訪了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HKIAD)
發言人邵嵐Joey Siu,
她怎麼看待香港示威活動中頻發的暴力事件?
誰又能阻止暴力的發生?
Tim Sebastian: Joey Siu,歡迎來到Conflict Zone。
Joey Siu:這是我的榮幸。
Tim Sebastian:如果香港警察使用暴力是錯誤的,為什麼示威者使用暴力是對的呢?
Joey Siu:
首先,我不認為抗議者意在攻擊別人而使用暴力,
我相信使用暴力的目的只是為了保護我們自己。
因為看到警察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毆打抗議者。
Tim Sebastian:你的意思是,他們是反擊。
Joey Siu:對。
Tim Sebastian:但他們不只是報復,不是嗎? 10月20日,一群勇武派抗議者向警察局扔汽油彈。這可不是報復。在此一周前,一個抗議者用美工刀刺傷了一名警察。有人在路邊放了一枚自制炸彈。感謝上帝,爆炸沒有造成任何損害或人員傷亡。這就是那種我所說的暴力。你能對此做出解釋嗎?
Joey Siu:我覺得,當抗議者意識到,和平示威和遊行都不能有效地讓政府回應訴求,我相信,這就是為什麼他們會試圖用暴力來表達他們的憤怒,表達他們對警察的憤怒。
Tim Sebastian:但我們說的是隨機進行暴力襲擊(random violence),隨機暴力事件。
Joey Siu:是的。我同意,無論如何,我們應該嘗試使用和平手段來呼籲政府做出回應,我相信使用暴力並不能迫使政府對我們的訴求給出解決方案。
Tim Sebastian:你是說,那些使用暴力的人已經失控了嗎?
Joey Siu:我不認為他們已經失控了。
Tim Sebastian:上個月,一位抗議者接受了《金融時報》的采訪。他叫馬克,17歲。他說"我覺得我們再也無法克制自己了。對警察的仇恨情緒越來越強烈。"已無法自制。這聽起來很像某人、某個運動失去了控制。
Joey Siu:我覺得這只是個案。我相信,如果說大多數抗議者仍然在做一些破壞的事情是有原因的。比如說,他們破壞港鐵站,破壞與中資公司有關的餐館或商店,因為……
Tim Sebastian:我們先不談其他,還是說回暴力事件。你們的一些運動領導者擔心暴力,不是嗎?2014年雨傘運動的組織者之一楊政賢(Johnson Yeung)說,每個利益相關者都應該立即采取行動。如果不想讓暴力升級到無法回頭的地步,每個利益相關方都應該立即采取行動。
Joey Siu:我同意這個觀點。
Tim Sebastian:那你為什麼不站出來,說暴力應該停止了?
Joey Siu:嗯,我相信抗議者的共識之一是抗爭群體不要分裂,也不譴責任何抗議者,即便他們使用的暴力程度似乎在升級,可能會對其他人造成一些傷害。
Tim Sebastian:所以你們幾乎保持了中國共產黨的那種一致。這對你們很重要,是嗎?沒有人提出不同意見、沒有人可以說話、沒有人可以表示不贊同。
Joey Siu:我覺得那是不一樣的,我們會提出異議,會討論我們的行為,甚至在那些"破壞行為"之後,我們還會在線上討論……反思自己的行動。所以我相信……
Tim Sebastian:不過暴力還是繼續上演,誰能阻止?誰能讓它不再发生?
Joey Siu:我覺得……
Tim Sebastian:沒有人
Joey Siu:沒人能阻止它,除非……
Tim Sebastian:沒有人。如果沒人能阻止,就會失控。
Joey Siu:除非等到,除非等到年輕一代和更年長的一代人一起,比如學生領袖和一些支持民主的重要領袖。他們如果站在一起呼籲,現在我們的行動必須要和平、停止暴力。我相信這可能是一個叫停暴力的方法。
Tim Sebastian:這聽起來很不確定。很困難。就像一旦火車開動了,你們團隊裡似乎沒有人能讓這輛車停下來,這是危險的。
Joey Siu:是的,我同意。正因如此,我們一直在組織和平遊行和集會,試圖轉變我們在抗議中使用的策略,讓政府來回應我們的要求。我相信每個人都很努力。例如,我們正在組織罷工和罷課。我們想嘗試探索其他和平方式,這樣就不會有暴力。
Tim Sebastian:明白了。但在此期間,如果有任何人被殺,一個無辜的路人或警察,那整個運動就結束了,不是嗎?你們的國際支持會在一夜之間消失。
Joey Siu:我同意你的觀點。
Tim Sebastian:你們會准備冒這個險嗎?你不會在公共場合說,我們需要停止這一切。英國政府上周发聲,指出香港示威浪潮中"少數核心示威者"的暴力行為不能接受。聽起來,你們的國際支持正出現搖擺,不是嗎?
Joey Siu:
是的,我相信,當所有的自由世界國家都主張用和平手段解決問題時,暴力升級和那些暴力場面可能讓國際社會非常擔憂。
Tim Sebastian:但是國際社會告訴你們,做得太過分了。這無關緊要嗎?
Joey Siu:這當然重要。不過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如何能讓我們的政府負起責任,如何能讓他們回應我們的訴求。
Tim Sebastian:談到香港抗爭運動的未來,你們好像沒有什麼計劃,既不是會繼續抗爭,你最近說,我不知道這場抗爭會如何結束,或者是明天會发生什麼,我們覺得已經沒有退路,所以我們一定要繼續抗爭,說的好像你是這場運動的過客,但你是這場運動的发言人不是嗎?不該是你負起責任的時候嗎?
Joey Siu:我當然應該這麼做,負責為了香港和這個運動找出路,但是事實上,當香港每天的情況都極為快速地不斷變化,我們看不到未來,我們甚至無法確知隔天會发生什麼。因為6、7月份時,我們沒想到政府會使用緊急法……
Tim Sebastian:但你們沒有下一步計劃,有嗎?只說要達到五大訴求,這就是你們的計劃,對不對,就這樣?
Joey Siu:我們是有計劃的,我們很清楚應該要重新思考香港的未來,我們應該要思考2047年的限期,我認為這是香港人的共識,除了五大訴求,我們正與香港各界討論2047年後的未來。
Tim Sebastian:但這關乎的不只是你和示威者,還有其他住在香港的數百萬人,都會受到運動後果的影響。受到你們運動影響好幾年。你們可能不介意惹惱中國出手,但是屋頂塌下來壓倒的是所有香港人,你們真的准備好承擔這樣的責任嗎?
Joey Siu:首先我認為,大多數的香港人還是支持這場運動的,我相信,我們大多數人都很清楚,也已經准備好,一旦這個運動失敗,或是中國政府使用武力終結運動,我們很清楚後果是什麼。我相信大多數的香港人願意冒險,以換得香港更好的未來。
採訪有刪節
採訪記者:Tim Sebastian
香港抗爭暴力不斷;運動何去何從?--德國之聲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9nNeO0yWyk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75525673?from=search&seid=9424071949907379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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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淚彈害人罹氯痤瘡?這些常見行為都會產生戴奧辛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9日
2019-11-19 16:13科學的養生保健 林慶順教授
讀者Jeff 昨天(2019-11-17)利用本網站的「與我聯絡」詢問:
林教授你好:這是來自香港的提問。相信你近日也有留意香港的局勢。由於香港警方使用催淚煙後在街上產生了大量二噁英。香港的化學專家已警告二噁英對人體的禍害。我有兩個小朋友,現在很害怕他們會吸入太多二噁英。遍查網上各種資料,似乎都沒有辦法對二噁英作降解,唯獨在一些文章中有提及小球藻的功效。聲稱可以排出二噁英。更言之鑿鑿引德國科學家之研究,而有關研究發表在《Journal of Medicinal Food》上。很想林教授指出有關研究是否真實?我一直都覺得營養補充劑沒用,也明白很多是商品的廣告。但今次很希望這次是例外,因我們香港人都活在水深火熱之中。萬謝!
港警在理大附近發射催淚彈。路透
首先,對於香港同胞的處境,我一直是感同身受,但卻無能為力,所以一看到這個提問就覺得有必要儘快回覆。事實上,我這個網站在反送中之前每日原本有將近一千個來自香港的點擊,但現在卻只剩下一百左右。
「二噁英」對台灣民眾而言可能比較陌生,但如果把它說成「戴奥辛」(dioxin),大多數人就應當會恍然大悟。
「戴奧辛」指的是一群多達 210 種化合物的總稱,
包括 75 種多氯聯苯戴奧辛(PCDDs)
與 135 種多氯二聯苯呋喃(PCDFs)。
這兩類化學物質雖然結構相似,但隨著氯的數量跟位置不同,毒性會有所不同。其中, 2,3,7,8-四氯雙苯環戴奧辛(TCDD)是目前已知人類所能製造出來最毒的東西,而也因此它被稱為「世紀之毒」。
戴奥辛並不是催淚彈特有的成分,而是很多物質燃燒後的產物,例如燃燒垃圾,木材,稻草,紙錢,塑膠,輪胎等等,都會產生戴奥辛。我曾在《金紙銀紙,弊俗當止》,勸告大家要停止燃燒紙錢的弊俗,而事實上一篇2009年發表的研究已證實燃燒紙錢及燒香拜拜都會產生戴奥辛。
燒紙錢會產生戴奧辛。記者羅建旺/攝影
那既然戴奥辛是台灣民眾常常在製造及釋放的東西,為什麼它會在近日成為香港的頭條新聞?那是因為一名香港記者近日被確診患上「氯痤瘡」(皮膚長出凹凹凸凸、既痛又癢,會化膿的瘡),而「氯痤瘡」是目前唯一可確認人體積存高濃度戴奥辛的表徵。所以,香港媒體就大量報導該記者是因為吸入催淚彈所釋放的戴奥辛而中毒,而香港民眾也因此而感到恐慌。
讀者Jeff所提到的研究,是一篇2007年發表在《Journal of Medicinal Food》的論文,標題是Chlorella (Chlorella pyrenoidosa) Supplementation Decreases Dioxin and Increases Immunoglobulin A Concentrations in Breast Milk。但是,這項研究的科學家不是德國人,而是日本人。
這項研究將35名懷孕婦女分成兩組,一組18人有吃小球藻補充劑,另一組17人則沒吃。結果發現,整體而言,吃小球藻補充劑那一組的乳汁裡含有較低量的戴奧辛,但是血液裡則無差別。
也就是說,小球藻補充劑就只是降低乳汁裡戴奧辛的濃度。
可是呢,
廠商卻對外宣稱他們的小球藻補充劑能「減少體內致癌物二惡英」,而香港的《太飽喇》網站還在18日發表
《防催淚彈污染物積存體內 小球藻幫助排出二噁英》。
這種誇大不實的報導實在是非常要不得。(附註:這篇《太飽喇》的文章有提到德國人Frank Liebke說小球藻能排毒,但實際上公共醫學圖書館裡根本就查不到這個名字)
所以,很抱歉,讀者Jeff 所希望看到的「例外」,證據其實是非常薄弱。但是,我希望香港同胞能夠思考兩件事,
第一,長久以來一般老百姓一直都在製造和釋放戴奧辛
(如燒香和燃燒紙錢),
第二,日本研究裡那35名受測試的婦女身體裡都有戴奧辛。這就表示,儘管我們要盡可能地避開戴奧辛,但是,過度恐慌卻是沒有必要的。我也希望企業界,商家們不要趁火打劫,發一筆沒良心的災難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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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沒防護硬吸催淚煙
動保團體、議員轟港警「草菅狗命」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鄺俊宇、譚文豪
以及香港動物保護團體代表等人,
今日至警察總部投訴課,投訴香港警方虐待警犬。
(圖擷取自臉書_香港動物報)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2019-10-23 23:58:01
自由時報〔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香港警方再多次清場行動中使用催淚彈,
並讓警犬於沒有防毒裝備下執勤。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鄺俊宇、譚文豪以及香港動物保護團體代表等人,今日至警察總部投訴課,投訴香港警方虐待警犬。有議員批評,警方此舉是「草菅狗命」。
根據《立場新聞》報導,毛孟靜表示,犬隻的嗅覺比人類強400倍,催淚彈對牠們的影響更甚於人,
「你(警察)自己都戴防毒面具,犬隻都應該有裝備」。
「鄺神」鄺俊宇則指,警方是「草菅狗命」,
要求警方停止出動警犬。
香港野豬關注組代表黃先生則批評,警方從6月開始屢次無視警犬安全,使牠們暴露於危險中。黃先生表示,催淚煙、胡椒噴霧等化學物會刺激犬隻呼吸系統及皮膚,令牠們感到不適,甚至影響呼吸、甚至死亡。
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表示,21日晚間,警方在警犬執勤時沒有為牠戴上任何防毒裝備,而當時警犬不斷發抖,尾巴緊夾在後腿,表示牠十分驚慌。麥志豪表示,愛護動物沒有立場,無論如何都不該將無辜的動物拉入紛爭之中。
香港摺耳貓病友會的黃小姐則表示,不只有警犬受到催淚彈影響,包含寵物、流浪貓狗、鳥類等都受到波及。黃小姐希望,警方能正視動物權益。
根據「香港動物報 」臉書,近來已至少有16個動物團體發表聲明譴責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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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芒果乾與血饅頭:談兩名香港少女之死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日
2019-11-01 00:20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陳同佳(中)在台殺害女友棄屍潛逃,引爆「反送中」事件,也在台煽起「芒果乾」效應。 (路透)
香港「反送中」運動牽起港台兩地奇特的政治互動:在民眾的民主情感上,兩地似乎有了更多共鳴;但港台政府的關係,卻愈發猜忌與疏遠。更詭異的是,「反送中」至今動能似漸減弱,但它在台灣煽起的「芒果乾」效應卻仍未退燒;
尤其事件源起的主嫌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
卻因各種政治炒作而難以成行,令人遺憾。
「反送中」事件源起於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棄屍潛逃,偵辦此案的我國檢察單位基於司法管轄權,向港方要求遣送嫌犯來台審判,港府因而有了《逃犯條例》的修法,不幸引發超過半年的反送中抗爭而難分難解。若將殺人案與反送中事件分開看待,潘曉穎是豆蔻年華少女,腹中還懷有身孕竟遭殺害;從伸張正義的角度,此案不能不辦。
台灣握有司法管轄權,站在維護國家司法主權的立場,此案不但要辦,且應克服一切困難偵辦。這樣的前提,應該沒有人會反對。
然而,由於蔡政府過度的政治考量,頻頻用「陰謀論」推斷陳同佳投案背後有政治因素,是企圖將台灣框入「一中」和「送中」的框架。幾經折騰至今,陳同佳已決定延後來台投案,最後究竟是否終能成行,也大有疑問。在這種情況下,要談司法正義的伸張,將如同緣木求魚。
讓外界好奇的是:
民進黨政府為什麼對嫌犯陳同佳來台如此抗拒和猜疑?
答案應該就在「時機」,擔心陳同佳的審理削弱了蔡政府好不容易操作成功的「亡國感」。自去年九合一選舉大敗,民進黨靠著操作「反中」取得巨大政治利益,其中香港的「反送中」示威更讓蔡英文從「撿到槍」變成「撿到砲」,使選情轉危為安。而「芒果乾」一詞更成為網路流行用語,彷彿若不支持民進黨,一國兩制之災就將降臨台灣,所謂「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亦即,蔡政府之所以不歡迎陳同佳來台投案,主要考量顯然不在司法正義的伸張或司法主權的維護,而是憂心此案會削弱「芒果乾」的作用。國安局長邱國正在立院坦承,此案「不得不從政治考量」,確是實言。蔡政府一路推三阻四,髮夾彎後又以死刑恫嚇設置路障,顯然不希望此案從「政治事件」退回理性的「法律審判」。
正因為如此,蔡政府便不斷暴露出言行前後矛盾的窘態。
第一時間,便把我國的司法管轄權拋在腦後,更忘記了去年檢警辛苦偵辦此案的具體成果,忘卻了陳同佳是我國發布通緝在案的凶嫌,忘了潘女家屬如何來台請求我政府伸張正義,忘了潘家曾寫信給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希望她能勸陳同佳自首。蔡政府嘗到了「芒果乾」的甜頭,便忘了自己的初衷。
就在陳同佳傳出要投案前不久,香港發生另一起十五歲少女陳彥霖陳屍海上的事件,撼動香港社會。香港警方認為少女死因應為自殺,其母亦稱其女因罹有「幻聽」而自殺,死因並無可疑;
但因陳女曾參加反送中運動,不少示威群眾遂認為她因警方的暴力而「被自殺」,導致示威者的憤怒情緒再度沸騰。
同樣面對香港少女的死亡,
民進黨對陳彥霖事件的態度卻截然不同。包括前閣揆賴清德訪美時都公開表示「陳彥霖死亡令人不捨」,並稱香港反送中運動逮捕人數為有史以來最多。然而,當馬英九為潘曉穎之死哽咽落淚時,綠委林靜儀卻立刻嚴詞批他「為何對香港抗爭女孩變成全裸浮屍沒感覺?」民進黨果真如此關注陳彥霖之死嗎?或者純粹是出於政治動機?
香港兩名少女之死,是徹頭徹尾的悲劇,但政治人物卻企圖利用她們的悲劇攫取政治利益。
民進黨餵給人民的「芒果乾」,
其實就是沾了無辜者鮮血的「血饅頭」。
它對真相、正義乃至主權,其實沒有絲毫興趣,
只是想透過政治操作悲劇,以確保手中的權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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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誰是魔鬼…法部次長砲打律師 東廠復活?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9日
2019-10-29 00:19聯合報 本報記者黃國樑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中)在立法院答詢說律師哪些行徑叫魔鬼,引發爭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蔡政府自從將蔡碧仲安插上法務部政次後,就多了一位「大法師」,無役不與,各廠在去年地方選舉「滅東廠」一役偃旗息鼓後,蔡碧仲依然一夫當關、萬夫莫敵,
不僅為了陳明文掉在高鐵的三百萬元,與藍委猶如潑婦罵街,被罵爛官亦不改其色,如今又在國會殿堂,以法務部高官身分批判一位律師的行為「就是魔鬼」,
如果要票選蔡政府東廠第一太保的頭銜,蔡碧仲捨我其誰?
蔡碧仲行事早已不是區區爭議可以描述,而是堂而皇之毫不遮掩,去年如火如荼的拔管案,他扮演縱橫全局的真正「黑手」,連赴陸講學蔡碧仲都要管自證沒有兼職,還對廈大官網上有管中閔任職的資訊視為罪證,想盡辦法就是非要入管於罪。相較於他對友人陳明文行為,是想盡辦法要為陳辯護擺脫爭議,法與不法間,就在蔡大官人的嘴裡。
現在竟然又暗指理律的做法違背律師倫理、棄國家利益不顧,說這種行為就是魔鬼,這樣的交易就是魔鬼的交易。不「就事論事」、不「依法行政」、不「循正道而為」,是他為理律律師戴上魔鬼罪帽的標準,他竟然沒有發現,這說的不就是自己當下的作為嗎?以去年拔管案言,從兼課、獨董到證交法,他既未就事論事,亦不依法行政,難道蔡碧仲自承是個魔鬼?
他說,假設律師沒有從被告的利益考量,還跟這個殺人事實很明確的人說,將來到台灣來可以用「過失」處理、回香港還能補助等類似前提,就是魔鬼的交易。蔡碧仲當過法官與律師,竟然連大一法學緒論裡面就可以學到的「正常法律程序」、「無罪推定原則」都忘得一乾二淨了嗎?理律律師作為不就是嘗試以辯護人的立場,思考被告的最大利益,怎又變成罪狀?更何況,蔡的指控有任何憑據,還只是靠他英明「假設」就要先為裁判嗎?
蔡碧仲還暗批理律律師「棄國家利益不顧」,但理律試圖藉為陳同佳分析利害的方式,勸他來台受審,讓國家的司法管轄權得以彰顯,豈不正是維護國家利益作為,蔡東廠指控誣人已到了不知所云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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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碧仲護航蘇貞昌「魔鬼說」控陳長文違背律師倫理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8日
11:28 2019/10/28 中時 周毓翔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針對「陳同佳案」指控前總統馬英九跟律師陳長文是「魔鬼中的魔鬼」。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今天在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蔡碧仲立刻替蘇護航,更指控陳長文進行魔鬼的交易,違背律師倫理,任何人都有權利指摘,因為他把國家利益棄之於不顧。
陳玉珍今天先問蔡碧仲,是否已經有接受陳同佳投案的管道?
蔡碧仲表示,這要陸委會來說明,他也是看媒體才知道,
他會事後去了解,不過過去就有管道,都有前例;
陳追問,既然以前就有管道為何一開始拒絕他入境?
蔡則強調從來沒拒絕,嫌犯要用任何方式入境都會逮補;
陳再問,那難道一開始報導這新聞的所有媒體都是假新聞?
蔡反酸,有人就是愛挑媒體看,不是所有媒體都這樣報。
陳玉珍接著跟蔡碧仲確認,所以其實本來就有管道?
蔡碧仲又突然說,這案件是「偶發」的,這案件跟之前的例行案件都不一樣,會請陸委會自己說明,不是法務部建立的;
陳玉珍更疑惑問蔡碧仲,法務部跟陸委會溝通不良?
政府不是一體的?
蔡碧仲說,政府是一體的,但不可能天文地理都跟你回答。
陳玉珍話鋒一轉,問蔡碧仲對蘇貞昌「魔鬼說」有何看法?
蔡碧仲表示,所謂魔鬼,
就是不就事論事、不依法行政、很多事不循正道而為,
作為辯護人,就是要針對最大利益去辯護,
「他有沒有這樣做我不曉得。」
蔡碧仲說,假設律師沒有為被告利益去考量,還跟這個殺人事實很明確的人說,將來到台灣來可以用「過失」,回香港還可以再補助他,類此這樣的前提,就是「魔鬼的交易」,
講完他再補充自己也是從媒體看來的。
蔡碧仲替蘇貞昌辯駁,他認為蘇指的應該是陳長文跟陳同佳談來台灣可以受到輕於殺人罪責,將來還能回去香港,這樣就是魔鬼的交易,有這個前提才會有這樣的結論。
他也批評這就是不尊重國家體制,
更呼籲陳長文的律師事務所應該促請把陳同佳跟人證一起檢送過來。
蔡碧仲說,行政院長只是表達國家的立場,「不表達才奇怪」,
如果陳長文違背律師倫理,這樣的行徑就叫做魔鬼,
這樣的交易就叫魔鬼的交易;不是只有行政院長可以指責他,
任何國人都可以指責他,因為他把國家利益棄之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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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坐三年冷板凳,好不容易找到齣戲趕緊大唱特唱...
賣力唱個鬼哭神號 ! 演到地動山搖 !
聯合筆記/難為了陸委會的朋友們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7日
2019-10-27 23:14聯合報 陳言喬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中)表示,已經跟香港建立管道,
陳同佳可以來投案了。 記者胡經周/攝影
距年底還有兩個月,
陸委會迄今已發出九十四篇新聞稿與更多的「新聞參考資料」;與去年全年共發出八十一篇新聞稿相比,陸委會今年的宣傳量大增,能見度大幅提升。
陸委會負責全盤性大陸政策及大陸工作的研究、規畫、審議、協調及部分跨部會事項執行工作。受兩岸因素影響,三年多來,陸委會內七個處未如以往活絡,原有功能似見萎縮,他們無法開創兩岸新的、正向的政策,倒是回頭、主導敏感的政治問題,例如「中共代理人修法」。
近來陸委會給人的印象更在反駁與澄清,成了政府的「新聞局」,頻發新聞稿和新聞參考資料,爭奪話語權。他們除了闡明政府的兩岸政策,也在駁斥媒體評論、批評在野黨、攻擊與奚落對岸。
例如批評媒體評論是「穿鑿附會」、是「導向政治利益考量的錯誤論述」、「混淆是非、誤導視聽」。批評在野黨和其參選人是「刻意選舉操作,徒然製造危機與民眾間的對立」。
陸委會甚至嚴厲譴責香港前特首董建華是「滿口謊言、含血噴人、令人不齒」。至於其他「自取其辱、粗鄙不堪」等批評大陸的辛辣用詞更是俯拾皆是。
今年以來,尤其是六月香港的「反送中」運動開始,陸委會開始忙碌,除了香港的「逃犯修例」、六四卅周年、共軍軍演、旗津小三通、海峽論壇、斷交事件、乃至最近的陳同佳案,
從中央到地方、從內政到外交,陸委會無役不與。
忙碌總比沒事做來得好,但就怕忙中有錯急於攬功表態引起非議,例如七月下旬我方承辦的「花式滑冰經典賽—台北站」遭國際冰總取消改由香港主辦,陸委會沒查清楚就回應是「嚴正抗議並譴責中共粗暴政治打壓」,結果事實是我方主動不願承辦。
十月初港府實施禁止蒙面規例,陸委會稱此法將侵害民眾的人身安全、表達自由及人權、法治等。殊不知我國也有禁蒙面法的類似規定,除自相矛盾外,更是明顯干涉香港內政。
港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陸委會一開始稱此乃背後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在蔡政府拒絕陳同佳來台投案引發軒然大波後,才一再髮夾彎,然後說一些「我們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本案在台灣沒有政治操作的問題」等自己都難以說服自己的回應。
現時的陸委會早已不是那個想解決兩岸問題,融合兩岸關係的專責機構,而是完全以選舉為考量的蔡政府附庸單位。
換了政府,陸委會也得換種思維作法,多數事務官或基層職員只能聽命行事,但每當我看到陸委會的新聞稿與參考資料時,除了發噱還是感慨,那些曾經為兩岸事務奔波,所建立或公或私的情誼全都毀棄了。對陳同佳案,我更相信他們心中不會如新聞稿般的冰冷與無情,應該會有比高官政客更多的人性與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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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林飛帆相信蘇揆懂人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7日
2019-10-27 23:57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柯文哲大酸林飛帆曾是年輕人的標竿,現在卻「投靠」民進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柯文哲和林飛帆最近為藏人自焚問題互嗆。柯文哲說,林飛帆曾是年輕人的標竿,現在卻「投靠」民進黨。
林飛帆則哽咽反駁,
他加入的是一個願意挺西藏、香港人權的政黨。
林飛帆的說詞,未免太弱了。作為台灣的執政黨,民進黨挺西藏或香港的人權,不過是遙遠的口惠,能算什麼英雄好漢?
看看民進黨在台灣如何鐵腕打壓在野黨,
如何發動排山倒海的戰術打擊競選對手,
連民眾隨便轉發一個訊息,立刻就被移送法辦。
林飛帆看到民進黨以大話挺西藏和香港的人權,
但蔡政府在國內扼殺人權,他都看不到嗎?
再看閣揆蘇貞昌。他惡言惡語反對香港把陳同佳遣送來台,這對死者潘曉穎而言,又表達了對人權的什麼關切?更諷刺的是,民進黨在野時口口聲聲要求「廢死」,現在卻急著要執行死刑;蘇貞昌更聲稱有兩名死刑犯應立刻執行,其中之一就是當著母親之面割斷孩子頭顱的人。問題是,這名兇手迄今只被判無期徒刑,蘇揆憑什麼槍決他?
法官沒判死刑的案子,蘇貞昌卻呼籲要執行死刑,這樣的閣揆莫非把自己想成是皇帝?林飛帆竟還誇稱執政黨尊重人權,他是「盲青」嗎?
林飛帆「投靠」民進黨,當然是為了權力的便利,另方面也是民進黨看中他「好用」,這些都是現實考量。既然如此,再扯什麼誰更尊重人權的理想,就太虛假了。以蘇貞昌的冷酷張狂,林飛帆真的相信他懂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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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新威權服務者,請少說兩句吧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7日
2019-10-27 23:35聯合報 林軺/教(台北市)
針對陳同佳案,行政院長蘇貞昌批評前總統馬英九與「馬友友」過去都為威權服務,馬英九(中)則回批蘇「心術不正、信口開河」,應該趕快辭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蘇貞昌說馬英九與「馬友友」過去為威權服務,與卓榮泰前一陣子說的「那時的黨國時代,誰不是國民黨黨員」有異曲同工之妙,暗指別人吃香喝辣,自己清高無比,語中盡是不屑,但卻無視於此時此刻的自己正陷在為新黨國、新威權服務的歷史重演漩渦中。
君不見,這個東廠橫行,黨同伐異,視法為無物,蝦米攏不驚的新黨國所創造出來的新威權體制,已經比幾十年前的那個舊威權「綠」出於藍而勝於藍了。這種百步笑五十步的荒謬,套句蘇貞昌自己說的:「今天還有那個臉來講人權?真是!」
不僅在為新威權服務,蘇也讓自己變成新威權中的一分子,敗選院長卻動不動就耍官威,嗆民選的地方首長和質詢的立法委員。
於是上行下效,法務部政次蔡碧仲可以為陳明文高鐵三百萬元案嗆國會質詢的立委;徐國勇為了陳同佳案的「睜眼說瞎話」嗆記者、嗆質詢立委;陳明通可以不斷跳針「司法互助、司法互助、司法互助」來應付質詢的立委……這些官大「聲音大」的官員也一個個成了小威權的代言人。
不知蘇貞昌引用《一九八四》作者歐威爾評論當年附和希特勒的政客來批評別人時,有沒有想到這個新黨國、新威權實質上宛如歐威爾另一名著《動物農莊》裡頭,帶領動物革命,驅逐農場主人,最後也變成和人類一樣剝削者的豬仔們?借用總統華航專機私菸上標示的VVIP來形容這群豬仔,實在再貼切不過,因為牠們真的是一群非常非常貪婪的豬(very very insatiable pig)啊!
一般民眾都不敢騙神,咸認只有魔鬼有此膽量。在此,想用陳明通勸香港管浩鳴牧師所說的一句話來勸勸那些「連神明都敢騙」,正在為新威權服務的魔鬼們,「請你少說兩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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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希特勒說」 恐反打自己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7日
2019-10-27 23:32聯合報 蕭譽/空中大學助理教授(花縣吉安)
針對陳同佳案,行政院長蘇貞昌繼「魔鬼說」後,
再批評前總統馬英九與「馬友友」過去都為威權服務。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針對「反送中」的引爆者陳同佳欲來台投案之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於廿五日批評前總統馬英九與律師好友陳長文是「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引起社會輿論譁然。
廿六日,蘇院長再度重砲回應,還提到了希特勒,意圖繼續將馬英九及陳長文影射為威權時代的幫兇,以附和前一日的「魔鬼說」。個人以為,蘇院長的指控過分了,經過輿論的轉化,妖魔化的標的恐將投射到執政黨自己。
「魔鬼說」討論已多,本文不擬再論,個人想對「希特勒說」發表一點淺見。希特勒及其納粹黨的崛起,起初也帶有相當程度的理想主義色彩,這和民進黨崛起的背景有些許類似。一戰戰敗的德國在國際無情的打壓下,最企求的就是民族尊嚴和國際地位,抗拒列強──尤其是鄰近的法國對他們的欺凌,這就和當前台灣某些人的抗中意識一樣,希望能夠有一個獨立的正常國家。(套用川普的口號,或許可以簡化為一句「讓德國再次偉大」吧!)
在人民一票又一票的支持下,希特勒通過民主的選舉而執掌政權,在執政期間,又透過族群的操弄,逐步的毀壞民主,走上獨裁。最終,第三帝國的宏圖偉業不但無法實現,反而引領德國再次毀壞。這不也正是許多國人對民進黨執政的擔憂!理想與現實的拿捏,對一個國家的發展真的是太重要了。
蘇院長「魔鬼說」已有不當;再補之以「希特勒說」,恐又陷進了「歷史概念模糊」的謬區。歷史的弔詭正在於:「不是你曾經做過什麼,而是你現在正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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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鬥雞閣揆」疑心生暗鬼的魔鬼論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7日
2019-10-27 23:50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現在照妖鏡一照,魔鬼和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引爆爭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港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卻鬧得台灣滿城風雨,枝節橫生。
由於媒體報導理律律師曾赴港與陳同佳接觸,
閣揆蘇貞昌立刻反撲,
指控馬英九的密友律師早已赴港為港府反送中解套擘畫,
馬英九再哽咽扮演同情被害家屬,政協牧師居間「牽猴子」,
國民黨接著唱和,
「現在照妖鏡一照,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
堂堂閣揆指控前總統為魔鬼,失格失言已經不必多加論證;可悲的是,蘇揆喪失格調還自以為是,自取其辱還洋洋得意。蘇貞昌年初以新北市敗軍之將出任行政院長,得意之餘,四處向勝選的對手擺譜顯官威,每日扮演「黑韓大隊長」,傾內閣之力打擊政敵,彷彿不耍弄嘴皮就無法顯示自己的威風。也難怪,藍軍封他為「鬥雞內閣」。
律師出身的蘇貞昌,當然知道外界常以「魔鬼代言人」一詞來貶抑律師。但律師的工作,原就在保障程序正義,維護當事人的權利,以免遭國家公權力的侵害。理律律師赴港提供陳同佳法律諮詢,是要讓對方了解港台司法之差異,這是律師專業的核心部分。但蘇貞昌卻硬要從政治「陰謀論」觀點扣對方帽子,還刻意羅織罪名把馬英九拉下水,以惡毒言詞抹黑國民黨。這種作為,較之促轉會張天欽的「東廠」事件實猶有過之。當初,張天欽就是要羅織材料「每天一餵綠委」,抹黑蘇貞昌的對手侯友宜,幫蘇貞昌造勢;而今,蘇揆竟然大吐「魔鬼論」為民進黨造勢,令人不敢置信!
為陳同佳奔走的牧師,包括理律律師及前總統,如果都成了「魔鬼或魔鬼中的魔鬼」;那麼,曾居間引見管牧師的國策顧問和內政部長徐國勇,難不成是撒旦?其中區別判準,難道只是藍綠之別?
有媒體質疑政府髮夾彎「睜眼說瞎話時」,徐國勇立即大顯官威要求記者「客氣點」;徐國勇事後辯稱是該記者的詢問違反專業;然而,面對政府說謊而不質疑,才有失專業吧!
徐國勇的硬拗功夫,也是得自蘇內閣的薰陶吧?
徐國勇早知陳同佳要投案,國安部門也在上月底即開過對策會議,但整個蔡政府卻千方百計要防堵陳同佳登機來台。直到社會觀感不佳,政府才擺出「香港不辦台灣辦」之姿,並硬要派檢警赴港押人,卻踩到「跨境執法」紅線而進退失據。蔡政府為了選舉用盡政治手段,就是不想實事求是地面對問題,冷靜考量司法主權。這群「嘴巴動得比腦筋快」的官員,又如何照顧國家利益呢?
最令人憤怒的是,包括蘇揆和多位閣員都是學法出身,卻毫不尊重法律專業,一味算計自己的政治利益,並費盡心機打擊對手,以致弄到前倨後恭。台大刑法權威林鈺雄說得好,內閣官員以「港人港審」、「屬人主義」一再扭曲法理,這樣的部長要如何面對自己的專業與同僚?當司法專業面對政治一再「髮夾彎」,台灣要和別人談什麼法治,顧什麼主權?
蔡政府在陳同佳案的表現,既缺法律素養又無謀國智能,更乏施政同理心。馬英九在言談中哽咽,是因「天下父母心」而動情,至少流露了悲憫之情。民進黨可以批他濫情,但反觀政府對整件事的處理,可曾透露絲毫「人味」?蔡政府處處陰謀論,疑心生暗鬼,才是整起事件荒腔走板的癥結。蔡總統一向以「談判高手」自詡,但經過連日來爾虞我詐的鬥法,香港輿論已明言,不希望香港成為蔡政府的政治提款機,蔡政府還要自欺欺人嗎?
明明是一樁單純的司法遣送案,蔡政府卻以「陰謀論」精算過頭,弄到反覆其行仍難以收拾。明明是一件可受公評的決策,蘇貞昌卻非要張牙舞爪上綱到「魔鬼說」,不僅全民感到錯愕,更招致一百多國人權代表譴責台灣還在使用死刑。這樣的閣揆,能說適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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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問題/蘇揆轉移政策失分 法律人權放一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6日
2019-10-26 00:56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
陳同佳案,行政院長蘇貞昌昨赴立院備詢時表示,魔鬼一一現形。記者葉信菉/攝影
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來與不來,台港放話不絕於耳,行政院長蘇貞昌出招,左打馬英九是魔鬼,右批有些罪惡天地不容,從法治國觀點檢視,蘇反映出執政黨面對「陳同佳案」從荒腔走板進階到瘋狂,似已不顧人權治國理想,政策評估走錯一步,步步皆錯,演變成現在要靠犧牲法治來收拾。
陳同佳在香港服刑已經結束,回復自由之身,他想來台贖罪,要選擇理律事務所替他辯護,或是隨便找個「三腳貓」的律師,幫他爭取訴訟權益,都是陳同佳的自由,任何人都無置喙的餘地。
此外,整部刑事訴訟法的要義,都在維護包括被告在內的當事人刑事訴訟權益,甚至當被告說出對自己不利的供述時,法律還規定,必須查證是否出於自由意志而為才能論罪,這是基本法律常識,律師出身的蘇貞昌不可能不懂。
但是蘇貞昌為圖救駕蔡政府的窘境,
說馬英九與理律資深合夥人陳長文想幫陳同佳辯護,是「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將一名年輕人犯錯想認錯的司法案件,不當串連指射整起投案事件後面有陰謀,根據的是什麼證據?還是又想藉政治話術愚民,達到轉移政策失分的焦點?
陳同佳牽涉潘曉穎命案,聲稱要來台面對,但檢警偵查命案機密在握,結案前,依法不能公開,潘曉穎如何死亡?陳同佳做了什麼?要論殺人罪刑,在法治國家中,還得歷經偵查與審判程序,蘇貞昌卻直接定調馬英九、陳長文是魔鬼組合,說詞超脫法律,盡是政治考量,難道台灣非法治國?
蘇貞昌回應立委時,點名縱火造成六死的翁仁賢、殺死「小燈泡」的王景玉該死,依照審判獨立與職權分隸,判死確定的翁仁賢伏不伏法,權責屬於法務部,審判中的王景玉從未被判死,最終判決結果未定,蘇貞昌在陳同佳來台不成的敏感時間點上,點名殺人個案,是要恐嚇「不想死」的陳同佳別來?
法務部死刑政策朝逐步廢死方向發展,蘇貞昌所言,不但違背無罪推定的基本法律素養、更瞬間翻轉既定政策,也難怪有法界人士感嘆,學法且曾為律師的蘇貞昌,心中已無法律維護人權的這道底線,只想以取寵鄉民的話語,試圖遮掩陳同佳案第一時間政府因應上的失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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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野蠻、拗橫 誰也比不上民進黨 !
【即時短評】當年小律師 如今「老大哥」?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6日
2019-10-26 23:26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
行政院長蘇貞昌26日出席警專校慶受訪時,再批前總統馬英九與「馬友友」過去都為威權服務,吃香喝辣,「今天還有那個臉來講人權?真是!」記者杜建重/攝影
港人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女友案,一周來引發朝野互批。國人都關切另案在港獲釋的陳同佳何時來台受審,但蔡政府批評港府的同時,砲口更對準在野黨,行政院長蘇貞昌的話愈說愈重。而從「芒果乾」到「魔鬼說」,似乎要講主權、人權,都成了民進黨的專利。
陳同佳案引起國人關注,
蘇貞昌今天說「台灣政府的態度,始終一致」,
「我們一開始就是要辦」,
但對照蔡總統周三說「既然香港政府不願意行使司法管轄權、不願意替香港人伸張正義,那就由我們中華民國台灣來處理」,可見「香港不辦,我們辦」有其轉折,蔡政府是否「態度始終一致」,社會自有公評。
在香港政局動盪的此際,陳同佳案更添政治敏感,官員發言尤宜謹慎。蘇貞昌直指「馬英九的密友律師到香港為港府『反送中』解套、擘畫」,「政協牧師居間跑腿、『牽猴仔』,國民黨再來吆喝、唱和」,這是何等嚴厲的政治指控?姑不論蘇未提實證,也別忘了,香港牧師管浩鳴來台還曾透過民進黨籍國策顧問黃承國引見內政部長徐國勇,其實是奔走藍綠之間。
更何況,此案引發輿論熱議,主要是蔡政府在處理過程被質疑未能兼顧司法主權,甚至干預司法獨立,而這正是法律的ABC。若要論誰是「魔鬼」,如此犧牲國家形象的作為,豈非更為可議?
蘇貞昌今天說,當他還是個年輕律師為人權奔走時,馬英九和「馬友友」們都為威權服務,「今天還有那個臉來講人權?」此話更是匪夷所思。美麗島事件至今已滿40年,去年民進黨在九合一選舉大敗後,代理黨主席林右昌才說「人民已經不欠民進黨」,難道因為目前蔡英文選情看好,民進黨已不必謙卑,只此一家可以代言「人權」?
蘇貞昌今援引「一九八四」作者歐威爾評論當年附和希特勒的政客們,作為回應馬英九及陳長文,已有不當影射之虞;更諷刺的是,「一九八四」的精髓,在於歐威爾筆下的「老大哥」象徵極權統治及對公民無處不在的監控。當年有為的「小律師」,如今動輒罵人「魔鬼」、戴帽子,難道不擔心過度指控,變成民主社會最可畏的「老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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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選情 為陳同佳案解套!又是政治算計 蘇拋執死令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6日
04:10 2019/10/26 中國時報 楊孟立 、 張孝義 、 林偉信
2020大選倒數78天,蔡政府會不會執行死刑刺激選情?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在立法院接受自家立委詢問時表示,有些罪惡天地不容,比如燒死自己的爸爸、媽媽等,又或是當著媽媽面前把孩子的頭割斷,「我認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被暗指點名是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死囚翁仁賢及犯下小燈泡案的凶手王景玉,也讓外界猜測近期是否會執行死刑。
點名燒死6至親及小燈泡凶手
去年8月底、也就是九合一大選的2個多月前,主張廢死的民進黨政府首次執行死刑,家暴殺人犯李宏基槍決伏法。法務部長蔡清祥昨指出,對死刑的態度並無改變,依法嚴謹審核死刑定讞的案件。
目前監獄內仍有39位死刑定讞尚未執行。
港男陳同佳表達願意來台投案但希望不要被判死刑,
民進黨立委陳賴素美詢問蘇貞昌對於執行死刑的態度?
蘇揆則點名上述2案罪狀天地不容,並明確表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頗有隔空示警港府,將陳送到有死刑的台灣審判,有違《兩公約》精神意味。
暗喻陳同佳來台有違兩公約
他表示,就算依照《兩公約》,也對於還有死刑制度的國家,死刑定讞後的執行並不否定,其中對於罪大惡極者,《兩公約》也沒說絕不能執行。不過,蘇揆強調,就算死刑定讞,還是有救濟程序,而生命是人權之首,也不可回復,過去有判錯的例子,法務部審慎面對,他可以了解。
針對蘇揆說法,Fidh國際人權聯盟昨由100多國代表通過臨時動議,譴責台灣持續使用死刑,並意有所指國際人權聯盟10月21日開幕時,蔡英文總統也到現場,並聆聽了前死刑冤案徐自強在開幕式上的致詞,聯盟要求台灣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7、14條的規定,並應在廢除死刑之前,推動「暫緩執行」。
藍委諷政府死刑執行力0分
國民黨立委沈智慧說,我國司法並沒有取消死刑制度,為什麼在一些人喊人權口號後,政府就拖拖拉拉,真心要保障人權,就要落實執行死刑,還被害人公道。
「蘇院長說死刑該執行就要執行,這句話是100分,但執行力卻是0分。」
遭點名的是2016年2月7日除夕夜,男子翁仁賢趁一家16口在桃園龍潭三合院老家吃年夜飯時縱火害6命,最高法院今年7月判死確定,翁也是最高法院逾2年來判死定讞的首例;
另名則是殺害小燈泡的王景玉,儘管燈泡爸期盼判死,
歷審均將王判無期,目前案件在高院更一審,律師並聲請調查有無就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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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說」回擊馬英九
蘇貞昌:馬為威權服務有臉講人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6日
2019-10-26 13:44聯合晚報
記者周佑政、周志豪、江婉儀/綜合報導
蘇:馬與「馬友友」過去都為威權服務
陳同佳來台投案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批,前總統馬英九與好友律師陳長文是「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
陳長文投書表示被告有受辯護的權利,蘇忘記法律人的誓言;
馬英九址蘇貞昌荒唐,當院長不合適。
蘇貞昌今天重砲回應說,指馬英九與「馬友友」過去都為威權服務,「今天還有那個臉來講人權?」
ㄏ
行政院長蘇貞昌(右)上午出席台灣警專校慶活動,不時與內政部長徐國勇(左)低聲交談。 記者杜建重/攝影
馬辦回嗆:蘇騙完神明騙人民 誰是魔鬼很清楚了
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表示,陳長文律師都已經對外說得很清楚,他過去一年沒去香港,蘇院長還言之鑿鑿編了這麼多故事,可見蘇院長欺騙神明的習慣,還在維持。蕭旭岑批評,一個欺騙神明的人,現在又來騙人民,他講的話有人會信嗎?蘇院長「騙完神明騙人民」,誰是魔鬼,很清楚了。
批蘇心術不正 馬:應趕快辭職
對於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陳同佳案中的「魔鬼說」,馬英九表示,蘇貞昌講這種話,真是「心術不正」,他覺得蘇貞昌不適任行政院長,「應該趕快辭職」。
媒體詢問,蘇貞昌昨天在立法院會施政總質詢,被問到的死刑議題點名幾個案件,馬英九表示,蘇貞昌可以去做,不要一直講而已,蔡總統上任三年多來,只執行一個死刑,難道死刑是白訂?
蘇貞昌表示,當他還是個年輕律師,為受國民黨威權打壓的政治犯人權,爭取公平審判時,「馬英九與馬友友們都是站在我的對立面,都是為威權服務,吃香喝辣,今天還有那個臉來講人權?」
對於陳長文投書聯合報表示,他一年沒去香港,對蘇貞昌的栽贓抹黑不意外,只是覺得有些感慨,為了政治,人性竟如此廉價。
蘇貞昌說,「這就是最典型的詭辯」,陳本人沒去,
陳的律師事務所辦這個案子,連香港政協牧師(管浩鳴)都已證實,「這些人不是什麼被告,有權來找律師辯護,
因為這個人還關在牢裡。」
蘇貞昌說,陳的律師事務所是台灣何其大的律師事務所,
竟然會辦陳同佳這種案子,這中間如果不是那個政協牧師的奔走,牽勾仔(當掮客),今天是這個樣子嗎?
蘇貞昌說,受質疑的不是被告沒有權請律師,或律師不能為兇手辯護,而是律師竟然去香港,還為港府如何「反送中」解套,
才是最令人質疑的地方。
陳同佳案中有魔鬼 蘇貞昌「哼」一聲掉頭走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5日
2019-10-25 09:39聯合報 記者張文馨/台北即時報導
港女潘曉穎命案凶嫌陳同佳願來台投案,
我政府一下稱香港法院有管轄權,宜「港人港審」,
後改口說要派檢警赴港押人,至今陳同佳尚未赴台,
今又有媒體報導指理律律師陳長文可能擔任陳嫌的辯護律師。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上午批評,前總統馬英九密友律師替兇手辯護,馬扮演哽咽同情被害家屬;照妖鏡一照,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若政府不小心謹慎,台灣被賣了,還在幫人家算錢。
蘇貞昌今天上午是在立法院接受總質詢前,接受媒體訪問,他今天只針對陳同佳案進行評論,說完,「哼」一聲,便轉頭就走。
蘇貞昌說,事實證明政府步步為營是對的,
原來早在幾個月前,馬英九的密友律師(指陳長文)已到香港,
為港府反送中解套來擘劃。他的律師為兇手辯護,
馬英九再來扮演哽咽同情被害家屬,
政協牧師(管浩鳴)居間跑腿「牽猴(閩南語,指仲介、掮客)」,國民黨再來吆喝、唱和;
「現在照妖鏡一照,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現形,
如果我們不小心謹慎,台灣被賣了,我們還在幫人家算錢,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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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反擊陳同佳案:從未髮夾彎
玩政治遊戲的是港府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
2019-10-24 12:34聯合報 記者賴于榛/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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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總統強硬定槌 陳同佳若不來 責任誰擔?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
2019-10-24 00:20聯合報 本報記者張宏業
蔡總統談陳同佳案表示,「只有逮捕沒有自首問題」。
記者陳正興/攝影
陳同佳案掀起台港間政治與司法角力戰,以法律層面來看,台灣確有管轄權,但陸委會與法務部太多政治精算,反而在司法角力上失誤連連,解決之道,讓本案回歸如何落幕的司法專業考量,行政部門減少不必要干涉,才不致裡子、面子雙輸。
最早香港媒體披露陳同佳有意到台灣投案時,
陸委會與法務部第一時間即聲明,希望港府積極續押偵辦,
引發爭議後,陸委會與法務部又主張,此案香港有管轄權,希望陳同佳出獄後在港受審。
陳同佳在中華民國領域犯罪,台灣司法當然有管轄權,既然管轄權沒爭議,應思考如何讓陳同佳歸案,而不是一直強調香港有管轄權,尤其香港法律有管不到港人海外殺人的漏失。
再者,香港的司法有獨立自主權,陸委會與法務部再三強調香港有管轄權,但香港對於陳同佳有無管轄權,不是台灣說了算。
陳同佳出獄後,如何來台投案已過多政治炒作,陸委會與法務部應讓全案回歸司法,以最大的努力展現中華民國司法管轄能力,伸張司法正義,則陳案終局結果也許更能彰顯台灣的法治。
至於陸委會要求港府回覆是否同意台灣檢警赴港押解人犯,此做法更凸顯陸委會思慮不周,若香港同意台灣檢警在港逮人,基於國際司法互助平等、互惠原則,爾後我國也要同意香港警察來台抓人,如此不就等於實質贊同送中條例,自打反送中嘴巴。
此外,陳同佳自願來台投案,並曾說希望不要被判死刑,但蔡英文總統表示,這個案子「只有逮捕、沒有自首的問題」,如此強硬定槌,形同總統指導個案。
陳同佳目前已是自由身,若他在政治操弄下,認為投案獲減輕其刑的機會不大,最後索性選擇不來了,那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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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蘇貞昌律師忘了法律人的誓言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5日
2019-10-25 23:38聯合報 陳長文/律師(台北市)
行政院長蘇貞昌說,原來早在幾個月前,
馬英九的密友律師(指陳長文)已到香港,
為港府反送中解套來擘畫。
但陳長文表示,過去一年他根本沒去過香港。 記者葉信菉/攝影
親愛的蘇律師,為了讓我可以好好的寫這一封信,首先容我「對號入座」一下,如果,你所謂的「馬英九的律師密友」是陳長文。那麼,我可以先告訴您,你說這位「律師密友」「早在幾個月前,已經到香港為港府反送中解套、擘畫。」先別說無官無職的長文,沒有「能力」去為港府反送中解套。事實上,過去一年,我根本沒去過香港。
然而,有些政治人物的說謊已是常態,所以,我也不意外「蘇院長」的栽贓抹黑。只是有些感慨,為了政治,人性竟是如此廉價。
但今天,我想寫信的對象不是蘇貞昌院長,而是蘇貞昌律師。我想和通過律師高考執業的蘇律師聊聊,你還記得,你當律師時的法律人信念嗎?當蘇院長用「馬英九的律師替兇手辯護」,導引出「魔鬼一一現形」時,我不是政治人物,沒有興趣和「蘇院長」做政治口水戰,但我卻必須問問「蘇律師」,還記得美國著名的人權律師丹諾的名言:「一個人在未定罪前,都是無辜的」、「我恨罪行,但從不恨罪人」。
這二句名言,對法律人來說,幾乎可以說是法律人的「希波克拉底誓言」。
是的,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是犯罪嫌疑人。但蘇律師可還記得,刑事被告受辯護人協助的權利,是聯合國保障的基本人權,刑事訴訟法第卅一條也規定,殺人罪屬於「強制辯護」,被告不委任辯護人,審判長也要指定公設辯護人或義務律師來辯護。
什麼時候,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辯護,竟成了「魔鬼」?我不能理解,為什麼當了「行政院長」後,蘇律師怎麼會連「正當法律程序」、「無罪推定」這些法律人的ABC都忘得一乾二淨?謝長廷大使當年答應為陳進興妻子辯護,難道他也是蘇院長口中的「魔鬼」嗎?
也許,現在的蘇院長早已忘了當年蘇律師的法律人信條。但當了一輩子律師的長文,卻一日不忘法律人該有的責任和原則。不管是陳同佳,還是當年的陳進興,都有權利聘請律師為他辯護,而當律師願意接受委託時,他就擁有二個必須信守的原則。第一,要確保他的當事人,不會在證據未確的情況下被定罪;第二,如果證據確鑿,要確保他的當事人不會受到不合理的懲罰。這就是現代法治賦予律師的忠實義務。
我很喜歡紀伯倫曾說的一句話:「把手指放在善惡的交界之處,就可以碰觸上帝的袍服。」法律人的工作,正是一個指觸善惡的工作,這本是上帝的權柄,法律人能不戒慎,能不恐懼?我一直如此的自我期許。蘇律師,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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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玩法成精…台灣政治凌駕香港司法?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
2019-10-24 00:25聯合報 本報記者林則宏、許依晨
我方表示要派員到香港將陳同佳押回,引發跨境執法爭議,
圖為香港機場。 (歐新社)
如果說,「法律是執政者的工具」這句話並不準確,只要再加上幾個字成為:「法律是民進黨執政者的工具」,應該離事實不太遠了。這從蔡政府處理陳同佳來台投案一事不斷出現「髮夾彎」,
還能振振有詞提出一套貌似於法有據的論述就能窺知。
民進黨在台灣政壇玩法成性,已到了自以為可以成精的境地,如今在陳同佳一案,還企圖將台灣的政治凌駕於香港的司法之上。
香港為普通法系,對刑事司法管轄權奉行「屬地原則」,一般只有全部或部分犯罪行為發生在香港境內才有司法管轄權。這個道理一般民眾不一定明白,但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均是法律專業出身,不可能不懂。
然而,三人數日來一再公開指稱,此事件被害者和加害者都是香港公民,陳同佳人也在香港,港府何以不願行使司法管轄權、不願替香港人伸張正義?明知事實為何又意圖誤導民眾,用心險惡令人膽寒。
尤有甚者,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還提出,要派員到香港將陳同佳押回。即便是北京當局,過去要將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逃港金融要犯蕭建華抓回大陸審訊,也只敢暗地進行,曝光後官方也全面噤聲不語,絕不敢派員赴港「押解」,我方為何比大陸還「任性」?
再者,深港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通關模式,香港多數民眾至今仍批判不已,憂心港人會在口岸遭陸方人員逮捕。
對香港人來說,包括北京在內的「境外人士」,
都不容許在港執法。
而今蔡政府竟張狂到公然通告,要直接派員前進香港執法,讓香港政法界驚愕不已。連立場向來公允的香港資深大律師湯家驊都不禁批評,台灣言行之霸道,凸顯缺乏法律最基本知識及對法治意識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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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終正寢 香港保安局長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2019-10-23 15:15聯合報 記者呂佳蓉/即時報導
香港反送中風波持續,香港立法會今日召開大會,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會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
以宣布撤回修例,為這條爭議草案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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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蔡政府「三套劇本」的鬧劇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2019-10-23 12:02聯合報 主筆室
陳同佳案峰迴路轉,蔡政府找了各種理由拒絕他投案,
昨晚又忽然宣布要派檢警去香港押人,結果遭到香港政府拒絕。
雖然不斷被打臉,但總統府還是透過國安幕僚,表示政府針對此案事先已經擬妥「三套劇本」因應。如果這個「三套劇本」是真的,那蔡政府導演的,顯然是一齣鬧劇。
國安幕僚的基本假設,就是質疑陳同佳自首的動機不單純,背後是要把台灣和中國框架在一起,並認定香港對此殺人也有司法管轄權,於情於理都不會讓陳同佳來台投案;加以台方多次要求司法互助都被已讀不回,判定這是北京、港府和國民黨共同合演的戲碼。
於是所謂的三套劇本應運而生:首先就是港府要審理則台灣協助,其次是香港不審台灣審理,必須由司法互助管道轉交;最後是台灣審理必須同意讓台灣派員赴港,將嫌犯和證據帶來台灣。
這套看似成理的邏輯,其實第一步就已經走錯。在認定「香港有權審理陳同佳殺人案」上,蔡政府犯了明顯的錯誤。香港採屬地主義,因此僅管兇嫌、受害者都是香港人,卻無權審理殺人案;蔡政府引用了錯誤的法律觀點,於是推演出了一連串自己想像出來的陰謀論,最後終於兵敗如山倒,不論法理或輿論,都無法支持蔡政府「在台灣殺人的兇手要投案,卻不讓他投案」的作為。
而令人詫異的是,公開作「香港有權審理卻不審理」主張的,一是行政院長蘇貞昌,一是內政部長徐國勇,兩人都是律師出身,竟不知大一法學緒論程度的屬人、屬地主義原則;
到今天在金門還在說「香港不審我們審」的蔡英文總統,更是英國的法學博士,香港的屬地主義是從港英政府延續而來,會犯這樣的錯誤,到底是基於無知,還是欺騙?
陳同佳已於今天上午在香港出獄,
內政部長徐國勇已經轉彎說「從沒不讓陳同佳入境」,「陸委會處理、檢察官指揮相關事情」,在亂鬧一陣後,又有將案子丟回給承辦此案的司法機關處理的趨勢。其實,這也是本來就應該處理陳同佳案的立場,既有今日,何必當初?
民進黨政府的鴨霸,落實在各個施政上。在國內因為完全執政而暢行無阻,如今面對陳同佳案,又想如法炮製卻踢到鐵板,只好轉彎再轉彎。不過如果轉到最後,能讓陳同佳受到應有的制裁,讓兩條失去的生命得到應有的正義,讓受害人家屬能夠得到慰藉,總也算是有了好的結果。只是這樣的政府,還應該得到人民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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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今晨解除管制
陳同佳來台障礙排除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2019-10-23 14:38聯合晚報 記者廖炳棋/台北報導
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人陳同佳今早出獄,
外傳移民署在今天早上7時許,解除對陳同佳的註記管制;
不過對於這項說法,移民署並沒有給出明確答案,
只說陳同佳只要提出書面申請,移民署就會審核,
相關人士透露「只要陳同佳要來台灣,就不會有來不了的問題!」換句話說,陳同佳來台的障礙幾乎已經不存在。
相關人士解釋,陳同佳要來台灣前,必須經過申請程序,到時一定會有我方人員陪同,不會有陳同佳「自己來台」的狀況,同時我方人員會在旁「戒備」並陪同搭機入境,因此陳同佳申請來台,自然不會有移民署阻擋或審核不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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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註記陳同佳禁網簽 非限制入境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2019-10-23 09:17中央社 台北23日電
港女箱屍案凶嫌陳同佳今天出獄。圖/擷自立場新聞直播畫面
對於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
港府指稱,台方應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
才不會讓通緝令自相矛盾。
內政部今天回應,政府對陳同佳與預定陪同人員註記禁止網簽,
必須臨櫃申請,並非限制入境。
陳同佳今天刑滿出獄,對於他擬來台投案,
陸委會22日下午宣布擬派員赴港押解陳嫌,
但發函給港方逾7小時未獲回應。
港府凌晨發布新聞稿,拒絕台灣政府去函要求派員赴港押解陳同佳,港府並稱,台方若願意處理陳同佳的「自首」,
應立即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才不會讓通緝令自相矛盾。
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今天早上透過新聞稿表示,「港府的說法不符事實」,由於政府必須掌握陳同佳的行蹤,因此對陳同佳與其預定陪同人員註記禁止網簽,必須臨櫃申請,並非限制其入境。
陳宗彥指出,如果陳嫌真心要來台接受法律制裁,仍有方式可以申請入境。然而所謂陳嫌出獄後將投案一事,至今仍屬港府片面宣稱,卻從未告知陳嫌將如何來台,相關情形政府也在持續了解中並準備就緒,一切依照法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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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6天3變 陸委會提油救火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01:16 2019/10/23 中國時報 張孝義 、 蕭承訓
針對港女箱屍命案嫌犯陳同佳出獄後有意來台投案,立委林奕華質疑我方到底是境管拒絕他入境?還是立即逮捕他?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他入境就立即逮捕他。(姚志平攝)
陳同佳來台爭議事件簿
大轉彎?陸委會發函要求 我方檢警赴港押陳嫌
新聞透視香港政府向我方表達犯下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後,原本可循以往外逃通緝犯模式向港府表達派員押解的單純司法案件,卻在陸委會不斷下指導棋被操弄成政治事件,反而自我矮化,如今回到原點把球丟回港府,府方竟還能大言不慚稱是事先已研擬好3套劇本,切時間點進場,令人啼笑皆非。
國際刑事犯罪的偵審通則,本來就是犯罪地事證一定最多、最直接,所以發生在台灣的港女命案,台灣具有司法偵審權無庸置疑。在香港「逃犯條例」修訂事件前,士林地檢署透過法務部連續對香港提出司法互助請求,法務部還高調發出新聞稿說明,顯見蔡政府非常明白港女命案司法偵審權歸屬台灣。
大言不慚 稱擬好3劇本
不過,香港「逃犯條例」修例變調成社會運動後,蔡政府企圖從中得利,操弄司法,先是法務部否定自己對香港修例「樂見其成」的立場,接著更批香港修例是「推諉、卸責之舉」,對於台港兩地是否會成為在對方轄內犯罪者逃避法律制裁的避風港置若罔聞,將司法正義操弄成政治利益的墊腳石。
民怨沸騰 把球丟回港府
不料,凶嫌陳同佳透過牧師表達願赴台投案後,法務部竟率先表態宣示香港對命案也有司法管轄權,要香港檢警機關應依司法程序,持續積極偵辦,原來牧師早來過台灣,還見了內政部長徐國勇,顯然府院是想先發制人。
蔡政府或許已習慣操弄司法,所以用行政權擋通緝犯入境,沒想到卻引發民怨沸騰,更荒謬的是徐國勇一面嗆港,卻早就和具有北京政協委員身分的牧師碰面商談,這下子讓蔡政府瓜田李下,為了能扭轉情勢只好髮夾彎,從主張先談司法互助,退至向港府表達派檢警赴港押解陳同佳的原點。
事實上,台港兩地過去打擊合作主要靠默契,2016年4月間,3名在港犯下水泥封屍案港嫌逃來台灣遭刑事局逮捕後,9名港警搭國泰班機來台,並在機艙等候刑事局將3嫌押解上機,就創下台港首例。
台港押解前例 捨棄不用
然而,陳同佳案因掀起反送中行動,讓蔡政府把押解通緝犯的司法問題變成政治事件,現又把球丟回給港府,也顯示蔡政府為了選票考量一變再變,並非真心捍衛司法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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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雙面政府:詐欺犯拚命搶,殺人犯極力推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
2019-10-23 00:58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想到台灣投案,
行政院長蘇貞昌(中)曾表示,不會陷入圈套。
香港殺人凶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政府連日來拒收,說詞令人瞠目結舌。直到挺不過輿論批評,蔡政府昨日才改口說「香港不辦,我們來辦」,聲稱將派警赴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台灣一向以民主法治自豪,但政府面對區區一名港嫌卻如此畏怯而戒心深重,簡直羞辱了我國民主法治的優越性。尤其陸委會態度反覆,一路「指導辦案」,引發檢方和法界反感,認為敗壞了司法公信。
蔡政府處理此案的反覆曲折,令人目不暇給。蔡英文總統、閣揆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長蔡清祥都是學法出身,但他們處理此案卻完全從政治精算及選舉考量出發,把法律理念棄如敝屣。蔡英文和蔡清祥皆稱,港台須有某種形式的「司法互助」,我才能接受陳同佳投案。事實上,這些年來我國從肯亞、印尼、馬來西亞、波蘭、拉脫維亞等諸多國家交涉遣返我電信詐騙犯,人數動輒數十或上百,台灣和這些國家何曾簽署司法互助協定?雙方不過是透過外交及司法交涉,極力爭取嫌犯返國受審,以免他們被押解至中國大陸被處以重罪,這也是為維護司法主權。蔡政府聲稱港方須先與我談妥司法互助,完全只是託詞。
對於橫行國際損害台灣形象的電信詐騙犯,蔡政府為了與中國抗衡,每每不惜使出渾身解數,爭取詐欺犯返台。相形之下,對於殺人凶嫌陳同佳願意投案,政府各部門卻競相表態拒收,其間落差宛如天壤,令人難解。唯一的解釋是:蔡政府根本不在乎正義、公理或人權,凡是遇到兩岸議題,法律最後皆在「政治優先」下遭到犧牲。
次看閣揆蘇貞昌的觀點。他認為,「香港人殺香港人,說要送來台灣,這很詭異」。事實上,真正詭異的,是蘇貞昌的法律認知。第一,此案雖是「香港人殺香港人」,但犯罪地點在台灣,我國具有司法管轄權,這是士林地檢署去年向陳同佳發布通緝的主因。第二,蘇貞昌身為閣揆,卻說出如此偏頗的「種族主義」論調,證明他眼光狹淺、信口開河,毫無閣揆之重量。第三,以其邏輯,如果外國人在台灣殺了外國人,司法可以完全置之不理,那麼台灣豈不成為外國人犯罪的天堂?
也難怪,有法界人士質問:蘇貞昌真的當過律師嗎?
再看徐國勇的賣力演出,就更顯可笑。徐國勇附和蘇揆「香港人殺香港人」的說法,以陳同佳現在「人在香港」為由,說依「屬人主義」,他應該在香港接受審判。這一說,不僅擅自推翻了我國司法「屬地主義」的精神,也葬送了台灣的司法主權。但台灣人民並不盲目也不健忘,徐國勇二○一六年評論我國爭取詐欺犯從肯亞遣返時,疾呼「司法管轄權就是司法主權」、「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放棄管轄權的啦」。而今,只過了三年,徐國勇就把自己說過的話全部推翻。
更荒謬的是,徐國勇一方面說,只要陳同佳一現身台灣,我國會立即將他「逮捕」;但另一方面,同是內政部管轄的移民署卻將陳同佳及勸喻他投案的牧師註記為「境管」,不准其入境。言左而行右,何其矛盾!陳同佳要來台投案,我政府「逮捕」他當然是必要程序;但徐國勇卻下令境管,不讓對方有入境的機會。這樣的內政部長,到底有哪句話、哪件事是可信的?
一名通緝犯要投案,竟使蔡政府驚嚇到不知所措,讓民眾看破了手腳。事實上,在台港人民心目中,我國的民主自由與司法獨立應較一國兩制的香港成熟而健全;但蔡政府卻把港府當成較勁對手,不僅選錯對象,更深陷自我矮化的迷思。港府處理陳同佳案的消極確實可議,但蔡政府以「陰謀論」拒收陳同佳,更是自棄司法主權。昨天若非蔡政府想通了,今天我們就等著看陳同佳在大街趴趴走;那樣,民眾觀感會更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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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 律政司:港府無法將釋囚任意繼續居留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2019-10-22 20:47聯合報 記者呂佳蓉/即時報導
針對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來台投案一事,香港律政司表示,香港奉行屬地原則,任何人在香港因干犯罪行服刑完畢後均會獲釋,政府並沒有法律依據可以將釋囚任意繼續拘留。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政府部門都必須依法執行職務,不能隨意行使職權。
陸委會今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已透過既有管道正式致函給港方,盼港方協助我方赴港人員確認犯嫌身分及帶回,並盼港府儘快回應。律政司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把違法的人繩之於法,是每一個文明社會應有之義。犯案者因應通緝令而自首,並願意承擔法律後果,能夠使公義得以彰顯。斷然拒絕犯案者自首,是罔顧公義及極不負責任的做法,亦有違法治的精神。
新聞稿指出,指出香港是奉行「屬地原則」,一般只會在全部或部分犯罪行為發生在香港境內,才會有司法管轄權。針對「本案加害者被害者均為香港居民,且預謀犯罪地在香港,港方應有司法管轄權」,律政司重申,經謹慎和全面地考慮警方的調查及所得的證據,在香港只有足夠證據控告疑犯清洗黑錢的罪名,並沒有足夠證據就其他罪行向他在香港法院提出刑事檢控。
律政司表示,律政司的刑事檢控決定,均是嚴謹地按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獨立地作出,並只會在有充分可被法庭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律政司絕對不會在沒有充分證據和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起訴。
再者,若疑犯在香港被判無罪,基於「一罪不能兩審」的法律原則,他在另一個司法管轄區未必能夠就同一犯罪行為再被起訴,最終可能不需要負上相關的法律責任。任意要求檢控機關在沒有充分證據和法律基礎的情況下提出起訴,既不負責任,也不符合秉行公義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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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我態度改變?
陸委會:積極展現司法管轄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2019-10-22 18:54聯合報 記者呂佳蓉/即時報導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港府對我方所提「建立司法互助機制」沒有回應,我方對此感到遺憾;我方一直等待港府正面回應,但迄無下文,為了實現司法正義,務實處理本案,
「香港不辦,我們來辦!!」。記者胡經周/攝影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來台投案一事,陸委會今日再度舉行臨時記者會,針對昨日陸委會稱,當務之急是台港須盡速討論司法互助協議,今日又稱苦等港方無回應,以透過既有正式管道致函給港方,多家媒體質疑,為何態度在一夜之間改變?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指出,港方放棄其司法管轄權,
而陳嫌明日將從獄中釋放,為彰顯司法正義,
我方是在積極展現司法管轄權,不容嫌犯逍遙法外。
邱垂正表示,從昨日到今日苦無等到港方的回應,港方放棄他們司法管轄權,確定無法挽回的話,就由台灣來接手辦理。
陳嫌明天將從獄中釋放,對陳可能逍遙法外不能坐視不理,這是我方今天立即透過既有溝通機制,向港府表達,我方要請港方協助我方相關人員赴港帶回陳嫌及相關事證的作為。
針對在沒有司法互助協議之下,如何彰顯司法正義,
同時又維護我國家主權地位,不會因這次事件而被矮化?
邱垂正指出,台港合作要務實、平等、互惠,要共同面對台港司法合作機制,香港台灣互動頻密,但缺乏可長可久的機制,若發生司法糾紛,這對台港人民的權益與福祉都無法有保障。
是否認為港府能接受這種作法?邱垂正重申,港方先前公開承諾會提供合法協助,盼港方接受到我方函電能有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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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國正老實話 戳破綠營新衣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04:10 2019/10/22 中國時報 陳柏廷
新聞透視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欲來台投案,卻遭民進黨政府高舉「司法互助」擋箭牌,拒之於千里之外;
但國安局長邱國正「不得不政治考量」的一番話,猶如童話中點破國王未穿衣服的小男孩,一針見血點出陳案的高度政治性。眼下,民眾期待的是小英總統拿出政治決斷力,為陳案解套,勿再讓司法因素成為我政府政卸責的遮羞布。
反送中延燒 難再依法論法
陳同佳案如今已成為台港政府互噴口水的導火線。一連多天,台港雙方相互攻訐,指責對方政治操作,儼然已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羅生門之外,蔡政府更搬出「司法互助」的理由,要求港府循此管道遣送陳來台,否則一切免談。
乍看之下,民進黨政府這番「司法互助」說法頗有道理,既可成為台港日後處理相關案件的準則,就法律上的見解來說,也不見得站不住腳;只是這種單純想從法律面去「定性」陳案的時間點早已錯失。
坦白說,當陳案引爆延燒至今的反送中運動時,就已經注定了其高度政治性,套句幾年前一齣台灣知名偶像劇的說法,要單就法律面去解讀陳案,「已經回不去了」。
展現政治決斷 為陳案解套
換言之,當陸委會接連幾個聲明,都呼籲港府依循「司法互助」管道處理案件,內政部長徐國勇還發揮律師本色,強調陳案是屬人主義優先,要港府先審的同時,無異於都是刻意忽視陳案的「政治性」,已然高過「法律性」。
只是綠營萬萬都沒想到,幾乎是跨部會精心編織的「司法互助」擋箭牌,如今恐怕卻遭吃了「誠實豆沙包」的邱國正一語戳破,就像《國王的新衣》童話中,那個直言國王並未穿衣的小男孩所作的那樣。
一言以蔽之,陳案既然是政治性案子,眼下想要單純「依法論法」,早已不合時宜,當然最終得依靠政治解決。只是從「政治」的角度來解讀後,若再去追問港府背後真正意圖,或者如行政院長蘇貞昌所言,林鄭背後是北京等「本質性」問題,意義其實不大,也只是綠營試圖營造的烏賊拖延戰術罷了。
勿讓司法成政府卸責遮羞布
正是因為如此,台港民眾眼下看重絕非是東瞎西扯的法律見解羅生門,而是台灣政府,更直接地說,是期待小英總統此時能真的發揮總統高度,展現台灣的政治氣度,讓陳同佳能夠來台接受審判,屆時若在追究此案所謂的法律問題,自然能一一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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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協來台渾不知 國安漏洞
01:16 2019/10/23 中國時報 張家豪
香港聖公會管浩鳴牧師。(摘自香港聖公會網站)
國策顧問黃承國把初識的香港朋友管浩鳴,帶去內政部找部長徐國勇喬事,未料香港朋友真正身分是北京政協。
黃承國說,事後看新聞才知道,不禁讓人想問,民進黨執政下的國安機制到底出了多大漏洞?
黃承國接受媒體訪問時說,事前完全不知道管浩鳴是北京政協,只知道是宗教界的人士。黃承國還拿了一張管浩鳴提供的名片,上頭印著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的頭銜,證明自己所言無誤。
但黃承國只因一張名片,就輕易相信了管浩鳴的宗教身分,
接著就大喇喇的,「快速通關」帶著大陸政協見到部長。
要知道黃承國不僅曾是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也是蔡英文總統競選總部宗教後援會的重要幹部,黃和徐國勇都稱得上是女王人馬。大陸政協如此容易登堂入室,見到我方政要,民進黨研擬中的中共代理人相關法案是否也該將總統核心人士納入規範?
管浩鳴入境台灣、會見國策顧問、會面內政部長。陸委會、國安局,完全沒有掌握,現在看來,所謂的國安漏洞,不是別人,根本是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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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曾見管浩鳴 「不知有政協身分」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1日
2019-10-21 23:58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陳熙文/台北報導
內政部長徐國勇(圖)九月底曾接見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談及陳同佳投案一事。 記者曾原信/攝影
國策顧問黃承國遭爆於九月底帶著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見內政部長徐國勇,並談及港嫌陳同佳投案一事。
黃承國及徐國勇昨天都證實有見面,但都強調不知對方有政協身分。黃承國表示,雙方接觸是因香港道教聯合會朋友致電,希望他能幫忙,希望能與主管機關溝通此事,因此他就帶了管與徐國勇會面。
黃承國表示,他先前不認識管浩鳴這個人,也不知道管有北京政協的身分,如果知道管有此身分,根本不會與管見面,也不可能帶管去找徐國勇。
黃承國說,與管浩鳴見面時,有詢問對方是否為官方身分,管說自己非官方,只是代表教會,徐國勇事前不知道要討論此事。當天帶管與徐國勇會談約廿到卅分鐘,當天徐國勇說,台灣是法治國家,這件事情還要再了解,並強調要由政府對政府來處理。
徐國勇昨晚發新聞稿表示,約兩、三周前接到國策顧問來電,表示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要來拜會,因為聖公會教省秘書長是宗教領袖,部長皆照例予以接見。
徐國勇表示,在會面中,管浩鳴確實有提及陳同佳案,但他表示通緝不是由內政部發布,且陳同佳案涉及司法互助等事宜,不宜由內政部回答,而他亦發覺管牧師之目的主要是談陳同佳之事,並非僅是宗教事務,且陳同佳案涉及陸委會及法務部,因此未為答覆亦未做任何承諾。
約一周後,管牧師再來台,
又再次透過相關人士要求再次見面,他即予拒絕接見。
徐國勇並強調,針對此事從未對警政署有過任何指示,
亦不知管具有政協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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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林鄭回馬槍 他舉4點揭開蔡政府偽善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2019-10-22 06:14聯合報 記者吳淑君/基隆即時報導
香港反修例暴亂的導火線,港女潘曉穎命案凶嫌陳同佳願來台投案,蔡政府統一口徑「反送台」,擬拒收,直指這是港府政治操作,拒絕陳同佳入境。
資深媒體人陳朝平說,林鄭這記回馬槍,揭開了蔡政府的偽善。
陳朝平指出,蔡英文說,港台分屬不同司法管轄區,需簽署司法互助。仰體上意,陸委會接著發出聲明,聲明中提及,港府與澳大利亞等30個國家都簽有「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為什麼不能跟台灣洽簽司法互助協議?
奇了!六月間,香港「反送中」風起雲湧時,陸委會明明白白地指責港府不肯將陳嫌遣送來台受審,如今,陳嫌自願來台投案,蔡政府卻忽然龜縮了,細看蔡英文的說詞和陸委會的聲明,恰恰證明了政治操作的正是蔡政府。
第一,兩岸之間早就簽署了「兩岸合作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陳同佳殺人案爆發之際,台灣不循此途徑要求港府將嫌犯引渡來台,卻跑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下屬的特別行政區政府打交道,豈不是自降「國格」、與中國大陸的特區政府對等?
印裔英籍人士林克穎在台撞死送報生,潛逃出境返回英國,我們的外交和司法當局,難道也是和英國地方政府的司法機構打交道嗎?
第二,香港既非主權國家,哪有權力與其他主權國家簽署「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港府即使願意簽署,難道不須經過北京政府的同意?蔡政府刻意繞了個圈子,捨棄兩岸既有的23項協議中的司法互助協議不用,自我矮化地去和一個特區政府交涉;另一方面,卻有死抱著兩岸23項協議中有利台灣貿易出超的ECFA不放;足見,蔡政府否認九二共識,是選擇性地否認,端看是否有利於民進黨操作民粹!
第三,香港在92年、尚在英國殖民時期,確實曾經與 20 個司法管轄區有簽訂「移交逃犯條約」,中華民國並不在20個國之列。
97香港回歸後,按英美等西方國家都認同的「一國兩制」精神,逃犯條例的簽約國只能停留在92年時的狀態,不能少,也不能多。
蔡政府一天到晚抨擊「一國兩制」不成功,卻死皮賴臉地要求港府不要遵守「一國兩制」,給台灣開個後門,這不是雙重標準,甚麼才是雙重標準?
第四,當和平示威的「反送中」演變成處處縱火打劫的反中暴動時,蔡政府和民進黨還繼續爭眼睛說瞎話地支持港人爭取自由民主,腦筋清楚的人就應該明白,蔡政府和民進黨根本就不在乎甚麼人權法治、也不在乎甚麼自由民主,這一切都是為了選舉,都是為了保衛綠色政權罷了!港府此時此刻說服了陳同佳來台投案,恰好揭開了蔡政府偽善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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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政治精算…殺人案打恐中牌 埋葬司法主權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2日
2019-10-22 00:08聯合報 本報記者鄭媁、王聖藜
國民黨團昨抨擊蔡政府踐踏司法管轄權,立委王育敏(右二)表示,陸委會將陳同佳擋在境外,根本就是妨害司法偵辦。
記者鄭超文/攝影
在台犯下殺人案件的陳姓港嫌欲來台投案,
卻遭陸委會以「政治力量精心操作的投案安排」拒絕入境;
行政院長蘇貞昌又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背後是中國」為由質疑港府動機。蔡政府的神邏輯,遇上刑案也能打恐中牌,
要說不是為了明年選舉算計,有誰能信?
陳嫌在台灣犯案後,隨後搭機返港,當時檢方、法務部重申追查到底,不讓凶手逍遙法外;如今陳嫌願到台灣投案,又被移民署限制入境。執政黨政府寧願自我打臉,不顧香港刑法屬地主義原則,指港府是企圖將台灣納入「一個中國」框架下的政策操作,自我閹割司法管轄權,其想法與心態,令人費解。
其次,陸委會認為,港府宣稱陳嫌「自願自首」,時間點與種種情節不合常理,還搬出「很多媒體及人士」懷疑是「被自首」。這種說辭,難道不是以意識形態逕自解讀、消極處理本屬於我國司法權的案件?
再者,就本案而言,司法互助只是手段,司法正義才是目的,政府以國際現實下難以落實的司法互助為由,竟然甘願放棄實現司法正義的機會,這不啻是倒果為因、輕重不分。
對於馬英九、韓國瑜質疑蔡政府自我閹割司法管轄權、損害國家主權,蔡英文競選辦公室隨即跳出,反批馬、韓對港府與北京一連串的政治操作置若罔聞,還譏諷國民黨事事都站在林鄭月娥的立場發言;蔡政府上下這一整套政治語彙的背後,說穿了就是想續燃「反送中」的火種,再次激化人民的反中情緒、進而替自己選情加分。
蔡總統從「反送中」運動撿到槍,就只想撿槍撿到她勝選為止,豈能讓陳同佳來台讓槍再被別人撿走,誤了她的美夢?至於被害並裝入行李箱中,無情地棄屍於荒煙蔓草裡的潘曉穎,和她至今因沉冤未雪而悲傷難抑的家人,蔡政府根本不屑一顧,早已忘得一乾二淨。
偵辦港人在台殺人案,是向國際宣示國家主權的機會,更是讓各界看到台灣司法獨立偵、審,法治進步的機會,就算台港間缺乏引渡基本要件,仍可藉由對制裁犯罪行為來彰顯國家主權,可惜的是,政府所誇口的國家主權,經不起一件命案的考驗,政治精算的同時,同步埋葬司法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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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揆:林鄭背後是中國 陳同佳來台投案不符常情
2019-10-21 12:54中央社 台北2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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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港府突然態度丕變 非常詭異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1日
2019-10-21 13:44聯合晚報 記者林麗玉、蔡佩芳╱台北報導
港女潘曉穎箱屍案兇嫌陳同佳願到台灣投案遭蔡政府拒絕。行政院和內政部蘇貞昌今天口徑一致,將全案指向港府「陰謀論」。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陳同佳這個嫌犯在香港出獄後可以自由自在,怎麼不在香港過好日子?
內政部長徐國勇則質疑,兇嫌陳同佳現人在香港,「香港為什麼不審判?」更何況香港沒有死刑,陳同佳在香港受審絕對不會被判死刑,在台受審卻有可能被判死刑。兩人都說投案「違反人性」。
蘇貞昌表示,過去台灣一再希望與香港司法互助,但港府理都不理,現在突然態度丕變,非常詭異;「我們不是韓國瑜,不是到香港,就去拜訪林鄭還畢恭畢敬,什麼都說是,又說要跟林鄭配合」。他表示,林鄭月娥的後面是中國,而且是企圖人用「送台灣」,讓林鄭的「送中」合理化,現在香港人反送中,
蘇也呼籲林鄭,應該好好聽取香港人意見,回應民意要求,
不要做這種政治操作。
蘇貞昌提到,他「深感詭異」,陳同佳這個嫌犯在香港出獄後可以自由自在,怎麼不在香港過好日子?
突然說要到台灣面對殺人罪被審判,蘇說,這也不符合人性。
徐國勇則表示,如果兇嫌在台灣,我方審判沒有問題,
但兇嫌已經回到香港,「雙方必須要有司法互助協定,才能根據犯罪地進行審判」;港府不與我方談司法協定,也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他請國人思考:香港人殺害香港人,兇嫌陳同佳現人在香港, 香港為什麼不審判?至於是否中港聯手矮化台灣主權?
徐國勇表示,這要由陸委會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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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蔡政府「反送台」,假裝不曾要求遣送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1日
2019-10-21 00:17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港府稱將安排箱屍案嫌犯來台受審,
蔡總統表示該案需要兩地「司法互助」。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在台殺害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近日表示願意來台投案,港府也稱將安排他來台受審;誰知蔡政府竟悍然拒絕,令人錯愕。第一時間,陸委會批評港府「踢皮球」、「放棄司法管轄權」,並呼籲港府將陳同佳繼續留在香港羈押偵辦。陸委會的態度引發質疑,蔡總統隨即補充說,該案需要兩地「司法互助」,希望港方提供司法協助;若港府決定在港審理此案,我方也會提供司法協助。
蔡政府對陳同佳案的消極與反覆,令人瞠目結舌。人們並沒有忘記,香港「反送中」運動演成今天難以收拾的局面,最初的導火線,就是我方為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而敦促港府研修《逃犯條例》,將台灣納入「司法互助」範圍。但港府錯估形勢,將遣送範圍擴大至中國大陸,引發港人怒火而群起抗議。如今,「反送中」運動延燒半年仍無法止息,而僅依「洗錢罪」遭輕判的陳同佳則即將出獄,經牧師勸諭願意來台受審。誰料,現在卻是陸委會表示「反送台」,一手把台灣的司法管轄權拒於門外。
回顧一下事件始末,即不難看出蔡政府處理陳同佳事件的髮夾彎,一路投機轉彎。去年二月,陳同佳在台殘酷殺害香港女友潘曉穎並棄屍,然後逃回香港。因香港司法為屬地主義,
對殺人案並無管轄權,僅以「洗錢罪」將他輕判。
被害人潘曉穎之父為此數度來台,請求我檢方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士林地檢署因而於去年三、四、七月
三度向港府提出遣送要求,但港方均無積極回應。
為此,士林地檢署在去年十二月對陳同佳發布通緝令,
時效長達卅七年半。
換言之,陳同佳是我方「通緝在案」的殺人兇嫌,現在他願意來台受審,蔡政府卻推三阻四,拒絕他來台。這對一個口口聲聲「司法正義」和「尊重人權」的政府而言,豈不太諷刺?
更別忘了,二○一○年在台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
利用假護照潛逃回英;其間我方一再要求引渡,
直到本月英國高等法院判他免於引渡來台服刑確定,
這是我司法管轄權的失落。
對林克穎案,外交部聲言要研議上訴;
對於陳同佳案,陸委會卻把送上門的遣送案拒於門外。
請問,蔡政府究竟有幾套人權及司法標準?
從先前遣送未遂引發「反送中」,現在嫌犯願受審陸委會卻「反送台」,如此弔詭的變化,完全暴露了蔡政府的精算心機。主因是,香港反送中運動興起這半年,
蔡總統撿到滿坑滿谷的槍砲,
使台灣的政局完全被香港的煙硝掩蓋,
任何蔡政府的政策失利、人謀不臧、師心自用皆遭遮蔽。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陳同佳真的被移送來台受審,
不僅各界將把注意力轉移到台灣的司法審判程序,
蔡政府更擔心「反送中」的煙幕可能因此消散,
民進黨便再也沒有平白「撿到槍」的便宜。
事實上,陸委會第一時間以「踢皮球」、「放棄司法管轄權」為由反對港府遣送陳同佳來台,除暴露了其心虛,
每一項批評都可以折射到蔡政府身上。
第一,我方多次要求遣送、並通緝陳同佳,現在卻深怕他來台受審,這完全是「葉公好龍」的浮誇心態;
如果港府是在踢皮球,蔡政府踢皮球的功夫只有更勝。
第二,我國《刑法》規定,在中華民國領土內犯罪者,適用本國刑法。士林地檢署稍早要求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
是基於國家主權及司法管轄權的精神而發,這絲毫沒有打折空間。
第三,在反送中運動過程,蔡政府不斷自詡台灣的自由法治,不少香港民眾也認知台灣的民主;那麼,在審理陳同佳殺人案上,蔡政府必須拿出民主法治作為,沒有迴避空間。
蔡政府應及早準備,赴港將陳同佳接回台灣審判,除開啟港台「司法互助」,並申張司法主權及正義。如果拒接陳同佳,必將被香港人看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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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蔡政府膝反射
錯失解決陳同佳案良機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0日
2019-10-20 14:31聯合報 主筆室
在香港反送中運動激化下,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潘曉穎一案,成了死結。陳同佳預計本周就將出獄,傳出他有意赴台投案,從而為解決此案的司法爭議,打開了一扇窗。不過對此,民進黨政府上自蔡英文總統,下自陸委會、法務部,對陳同佳投案都持保留態度,台灣方面很可能「拒收」,令人費解。
以「投案」方式解決此案,好處是顯而易見的。首先,就是此案的司法正義終於得到彰顯,潘女的家人當也可得到心靈的撫慰。
其次,香港政府介入陳同佳的投案,其實也是間接承認台灣的司法管轄權,僅管雙方並無司法互助協定,
此案處理也可成為未來類似案件的參考。
即使在政治上,當初引發軒然大波的香港「逃犯條例」修正,出發點便是要宣稱處理陳同佳案;如今能以投案方式解決,也算是證明其實無論有無逃犯條例,都還是有辦法處理此案,對於「反送中」的訴求,其實是有加分作用的。
但民進黨政府竟然拒絕了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首先,恐怕是在心理層面,民進黨從年中以來,靠反送中、打港府撿槍,獲取不少政治資本,大概很難相信香港促成陳同佳投案安什麼好心眼,
為了防止中政治圈套,所以「膝反射」式的先拒絕再說。
其次,是既然在反送中案上撿槍,總統、立委大選又還沒結束,民進黨政府顯不願港府在陳同佳案上脫身。
拒收陳同佳,就是讓此案可以繼續延燒,凸顯港府作為的不當。
最後,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兩岸協商已經陷入停擺。
蔡英文總統昨天談及此案,表示「案件審理需有雙方司法互助,才有完整司法處理」。換言之,蔡政府仍試圖以此案建立和香港的司法互助管道;最少,也是證明港府「不願和台灣建立司法互助」,
從而繼續營造中共從中作梗、阻礙台港司法合作的氣氛。
所以追根究柢,民進黨拒收陳同佳,結論其實只有四個字,「政治考量」。在政治考量下,所謂的司法正義、司法主權都變得可割可棄。如果不是透過港府,陳同佳是在香港出獄後,自行與台灣司法機構聯繫後搭機來台投案,相關部門會「拒收」嗎?加入了「港府」因素就拒收,除了政治考量,斷無其他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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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屍案陳同佳想自首
我禁港嫌來台投案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0日
2019-10-20 13:11聯合晚報
記者廖炳棋、蕭雅娟、羅印冲/台北報導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表示,18日收到陳同佳親筆信,
說他已經決定返回台灣自首,希望特區政府為他提供相關的協助。 香港中通社
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人陳同佳日前在港表明願意來台灣投案,但陳同佳及勸說他投案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
目前已被我方移民署註記管制「不核發登機證」,
兩人無法進入台灣。
陳同佳殺人案是引發香港反送中運動的源頭,
陳同佳預計本周三出獄,雖然他有意來台接受司法審判,
但我官方已禁止陳同佳入境,陳將變成台港兩地的司法人球。
士林地檢署表示,陳同佳案去年12月暫時結案,
並發布通緝至2055年,時效為37年6月,如今刑事局已通報,
接獲香港警務處函文,內容指「陳同佳願意投案」。
檢方強調,對於此案態度,只要陳同佳若搭機抵台,
就依一般通緝重大刑案的人犯歸案作為,由司法警察立即逮補嫌犯,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將重啟調查。
雖然士檢表達辦到底決心,但陳同佳無法入境,士檢也難有作為,檢調人士指出,從我方司法面來看,陳同佳案短期內恐怕難有進展。
陳同佳在台灣涉及殺人罪嫌,去年底遭士林地檢署發布通緝,
管浩鳴上周五透過網路系統向台灣提出申請入台,但因他還有大陸北京政協委員身分,必須到台灣駐香港辦事處,以臨櫃方式提出申請,由台灣陸委會、國安單位審查,通過後才有可能進入台灣。
陸委會上午指出,如港府欲讓陳同佳來台投案,
應承諾透過司法互助方式,提供本案在港相關事證以利偵辦。
我方有必要先對相關人員入境採取管制作為。
移民署指出,由於管浩鳴直到現在還沒有向香港辦事處臨櫃申請,最快也要明天才能提出申請,因此他和陳同佳兩人仍被註記為「不核發登機證」,也不能以網簽或落地簽來台。
一位國籍航空公司主管指出,陳同佳與管浩鳴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欲搭乘國籍航空來台,在登機前就會被拒絕,但若搭乘其他航空公司,因台灣允許香港人抵台後才辦理落地簽,是有可能搭上飛機來台,但來台後仍會被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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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站/反送中變反送台?
夾處台港政府間的嫌犯人球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0日
2019-10-20 00:10聯合報 本報記者林河名
涉及去年2月台灣箱屍案的港籍凶嫌陳同佳(右)。
(香港中通社資料照片)
香港「反送中」風波尚未平息,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證實收到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親筆信,
港府會安排陳同佳來台,正等待台方回應。
但我方緊咬「司法互助」,
要求港府「透過台港官方對官方的既有管道正式溝通」,
當司法案件遇上政治因素,
陳嫌恐成為夾處台港政府之間的「人球」。
這宗港男在台灣殺害女友案,被害人潘女遇害時已懷孕,且因遺體暴露一個月,一度無法辨別身分,家屬來台認屍的哀痛,國人都有同感。但也因為香港對於港人在領域外犯罪規定有缺漏,嫌犯作案後離台返港,香港司法機關無法以殺人罪相繩,僅能以其涉嫌盜用潘女信用卡,控以盜竊及接贓等罪。
由於嫌犯未移交台灣,被害人家屬曾在港舉行記者會喊冤。此事後來發展,港府希望修訂「逃犯條例」,一旦成功,即可按例與台灣商討移交安排。但香港民間擔心修例是針對中國大陸和澳門,將導致政治犯被引渡到中國大陸,從今年四月間就有港人上街「反送中」。
近幾個月來,「反送中」運動一波波,全球也聚焦在港人的民主人權議題。我國政府多次力挺港人爭取民主自由,但如今當初催生修改「逃犯條例」的陳嫌即將刑滿出獄,攸關人命的司法案件必須進入偵審程序。
這件箱屍案發生後,法務部曾兩度向港方請求司法互助,希望陳同佳來台受審,日前卻又呼籲港府,在陳嫌刑滿釋放前,港方應積極續押追訴。我方沒再提來台受審,也引發外界質疑。
蔡英文總統昨天提及台港應有司法互助,才能有完整的司法獨立,話雖不錯,但對照法務部先前希望陳同佳來台受審,
顯示政府態度丕變,原本我方強調的司法管轄權也顯得曖昧不明。
法務部昨晚發出聲明,引用港大學者的見解,認為不論從「屬地原則」、「刑事追溯權」、「海外取證」等方面,謀殺罪「港人港審」是可取方法。只是,台港雖無司法互助,
但港方願將嫌犯交台受審,我方到底在顧忌什麼?
從而也讓人質疑蔡政府:
遇到政治問題,言必稱支持香港人權,力挺「反送中」;
但遇到司法問題,本該伸張國家主權行使管轄權,
卻變成「反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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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法務部立場反覆
政治凌駕司法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0日
2019-10-20 00:05聯合報 本報記者張宏業
港女箱屍案發生後,法務部兩度請求港方提供證據無下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潛逃回香港遭通緝,
法務部兩度透過司法互助請求香港協助,展現積極追訴的決心,
如今陳同佳主動表示要回台受審,法務部理應很期待這樣的結局,結果司法機關卻與行政機關口徑一致,希望港府積極續押偵辦,
如此立場反覆,只是證實了政治凌駕司法。
陳同佳案發生後,法務部雖兩度請求港方提供證據無下文,但無疑是希望盡速將此案偵結,正義得以伸張。
如今港警發函刑事局,指陳同佳有意來台投案,法務部卻不再堅持先前堅決追訴立場,而是呼籲港府在陳同佳另案刑滿釋放前,應積極續押追訴,引發爭議。
對此,法務部解釋,是因港府一再漠視我國先前提出兩次的司法互助協請調查取證,以及對陳同佳遣送來台接受偵審的要求,
為確保事實不被掩蓋,並正視重大刑案證據完整性,
所以呼籲港府續押陳同佳。
按照這樣的邏輯,既然陳同佳可以在香港受審,
那對陳同佳發布通緝的台灣,當然也可以對陳同佳進行偵審。
另方面,若港府執意將陳同佳遣送回台,陳一入境後就是通緝犯,司法警察應立即逮捕解送歸案,檢方收案勢必聲押,一旦聲押案子就要辦到底:若台灣拒絕陳入境,無異於放棄對陳案的追訴,這對強調法治的台港都是很諷刺的事。
法務部昨夜再發新聞稿,強調陳同佳案香港有管轄權,陳同佳不必遣返來台,對照先前積極向港府請求調查取證的態度,法務部這篇新聞稿,在在證明政治已凌駕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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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壯/蔡英文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中華民國108年10月6日
2019-10-06 00:30聯合報 王健壯
十九年前,剛卸任總統一個禮拜的李登輝,
在桃園大溪被一位退役上校潑灑紅墨水,但李登輝並未提告,
檢察官諭令潑墨者三萬元交保。
十一年前,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來台,在台南孔廟參觀時,被當時台南市議員王定宇號召前來抗議的群眾推倒受傷,
檢察官兩天內偵結起訴王定宇等人,一年多後,法院判決定讞,
王定宇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
幾天前,香港歌手何韻詩來台參加反送中遊行活動時,被人潑灑紅漆,檢察官兩度聲請羈押兩名潑漆者,但法官都裁定駁回,
潑漆者各以廿萬元與十萬元交保。
這三個案件案情類似,犯行都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強制罪等,
王定宇更涉嫌傷害罪,但偵辦「潑墨案」與「推倒案」的檢察官,當時都未聲請羈押嫌犯,「潑漆案」的檢察官卻以犯行涉及組織犯罪的理由,兩度聲請羈押禁見,法院雖已兩度駁回,
但檢察官心有不服,仍然決定依組織犯罪理由擴大偵辦。
但三案中的最大不同之處,更在於民進黨對案件發生後的回應大不相同。張銘清被群眾包圍推倒受傷,眾目所見,
但當時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的回應卻是這樣:
「張銘清故意到台灣意識這麼高張的台南,而且衹有少數人陪同, 這如果不是故意挑釁,也非常接近挑釁」,
言下之意是張銘清蓄意找打。
在聽完民進黨台南市黨部對「推倒案」的調查報告後,
蔡英文所下的結論是「看不出王定宇有施暴的事實」;
而且,她對此案未曾表示道歉。
民進黨中央黨部當時也曾發表聲明指稱
「張銘清來台的人身安全,國民黨政府應負最大責任」,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與李俊毅不但未譴責暴力,反而高調反擊說
「張銘清不是作客的客人,對敵人不用客氣」,
「民眾這種暴力行為,是長期受國民黨教育的結果,
已經算是最溫柔、最和平的方法,對張銘清已經夠客氣了」。
何韻詩遭潑漆,聲押兩位潑漆者被駁回,
蔡總統則指「執法者應知道社會期待」。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事隔十一年,「潑漆案」發生後,民進黨上下卻是一片譴責聲。
蔡英文說「絕對會嚴辦」、「千萬不要挑戰台灣的民主法治」,
蘇貞昌也說「我非常的憤怒」、「台灣民主自由不容惡徒侵犯」。 法院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後,
蔡英文與蘇貞昌均回應「期待整體司法機關能體現社會正義」、「執法者應該知道社會的期待」,
內政部長徐國勇也表示失望,並批評法院無視社會觀感。
他們三位的言下之意就是,檢察官是正義的,法官是恐龍,
「潑漆案」的嫌犯應該被羈押,
這個案件是中共同路人所犯下的組織犯罪。
「推倒案」所涉及的犯行,比「潑漆案」更嚴重,但蔡英文等人卻對重案未譴責,反而對輕案痛加撻伐並主張嚴辦,
前後標準何以差異如此之大?
難道「我群」獨派人士的犯行,與「他群」統派人土的犯行,
法律處理可以因人而異,是非對錯的標準也可以因人而轉彎?
更離譜的是,宣稱要推動司法改革的蔡英文,怎麼可以暗示司法機關對個案應該如何作為?怎麼可以要求法官以「社會期待」作為裁定應否羈押的標準?主張民主自由的人,怎麼可能會同意浮濫羈押?更何況,刑事訴訟法中有關羈押的事由,
有哪一條可以找到「社會期待」這四個字?
支持反送中,支持何韻詩,台灣義所當為,但法律卻絕不能因人因 事而初一十五不一樣,況且,過去的舊案更斑斑可考,
蔡英文「妳是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作者為世新大學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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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禁蒙面法與雙標黨
中華民國108年10月6日
2019-10-06 00:08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香港特首突然宣布禁蒙面法,港民抗爭四起,在台灣也激起漣漪。但就在總統府又撿到槍急於批判之際,卻被挖出去年反年改陳抗時,當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曾警告「依集遊法不可戴面具」,
為蔡政府執政雙重標準再添一例。
香港情勢仍賴對話溝通,港府祭出禁蒙面法無疑提油救火,更讓人憂心香港未來。但蔡政府面對民主撿槍執政,面對法治雙重標準,又好到哪裡?
前不久對持外國護照的何韻詩來台參加政治遊行是否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已然左支右絀;現在又因禁蒙面法再陷「雙標黨」執政困境。
徐國勇辯稱集遊法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而非行政命令,
但政府命令也是依法授權的廣義法律,如按徐國勇之理,
豈不意味人民無義務遵守蔡政府所頒之命令?
徐又稱民進黨三年前所提修正案已主張刪除該條款,
豈不知民進黨完全執政,從來只有不想立的法,沒有立不了的法,它能將攸關人民集遊權利的法案長期鎖在冷凍庫,果真人民至上!
其實從美加到德法,許多民主國家也有禁蒙面法,顯示禁蒙面法並非民主或極權的判別標準;而且它不單只是政府維繫秩序的手段考量,更涉及是否合乎比例原則、人民是否擁有「街頭匿名」表意自由等深層憲法論辯。
只可惜,蔡政府只會撿槍亂射,
射到自己時就靠「勇」式詭辯法混淆視聽。
蔡政府踩破自己的法治標準,去罵香港的民主水準,
雙標黨能帶給台灣什麼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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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未刪集遊法第14條「反蒙面條款」
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中華民國108年10月5日
18:40 2019/10/05 中時電子報 丁世傑
2018年4月25日反年改遊行中有人蒙面,
被當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痛斥是違法的。(圖/資料照片)
香港行政長官會和行政會議4日決定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
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於5日0點起實施,
但是事後還是要提交立法會追認,遵循程序完成立法。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現行集會遊行法
是民國77年國民黨執政時所制定,
民進黨在105年就主張將這個規定刪除。
不過,民進黨現在完全執政,遲遲未刪集遊法禁止蒙面的相關規定,實在說不過去,「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香港行政長官會和行政會議4日決定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於5日0點起實施,但是事後還是要提交立法會追認,遵循程序完成立法。
《緊急情況規例條例》1922年由港英政府立法,
1997年後繼續適用。
根據維基百科記載,各國訂有類似「反蒙面法」的國家,
有美國、加拿大、法國、德國、奧地利、荷蘭、瑞典等10餘國。
台灣也有類似之法制,根據集會遊行法第14條,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相關事項做必要之限制,
其中第六款規定「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或許可稱為集遊法的「反蒙面條款」。
集會遊行法條文雖然是民國77年國民黨執政時所制定,
但歷經李登輝、陳水扁當總統,均未修正,
民進黨或許可以用國會未過半卸責。
但是2016年民進黨蔡英文當選總統,國會也過半,
在忙著成立「東廠」修理國民黨之餘,卻遲遲仍未修正集遊法,
套句電影《返校》的台詞,「是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再用國民黨為理由推責,顯然說不過去。
前民進黨台南縣長蘇煥智在臉書即指出,民進黨現在完全執政,立法院佔多數,為什麼不廢止集遊法?至少也應該落實報備制,把這個條文廢了!
更何況,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仍應遵守法律優越原則,
應避免違反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
否則構成裁量瑕疵以及判斷瑕疵。
內政部長徐國勇4日在臉書表示,可依個案做必要性考量,
保留警方於執法時有此項限制權,
如遇有個案可能發生違法暴力行為之虞時,始視情形限制,
並非不分輕重而一律禁止。
但是,稱香港禁止蒙面是民主倒退,台灣反年改團體蒙面是違法,在不確定法律概念的判斷餘地或是法律效果的行政裁量上,
是否有違反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
而構成判斷瑕疵或是裁量瑕疵?也不無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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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執政了就捨不得修集遊法第14條第6款規定,
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港特首宣佈訂立《禁蒙面法》 10月5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15:53 2019/10/04 工商 賴瑩綺 、中時電子報、 盧伯華
港訂禁蒙面法
蘇嘉全:反民主潮流 等同朝戒嚴前進
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港府制訂《禁蒙面法》 卓榮泰批:得寸進尺
民進黨團籲港府勿火上加油 應懸崖勒馬
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2019-10-04 19:44聯合報 記者蔡晉宇╱即時報導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引用「緊急情況規制條例」
制定「禁止蒙面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表示,港府在未經民主審議程序下,
逕自進一步剝削民眾自由,如此火上加油的行為,
將激怒人民,應立即懸崖勒馬。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表示,啟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破壞香港民主機制,將嚴重激怒港人,恐致一國兩制提前結束,港府應懸崖勒馬,面對人民訴求,切勿一錯再錯。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表示,香港政府不思和平面對群眾五大訴求,武警暴力鎮壓示威,日前才發生對示威者致命部位開槍及導致外國媒體記者失明等嚴重事件;如今又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可以在未經民主程序下制定有關通訊、出入、逮捕等緊急法律,此舉形同將立法權讓渡予行政權,讓政府以合法名義無節制的侵害民眾人身安全與表達的自由,形同進入戒嚴。港府的作法只會激發香港民眾更大的怒火,造成香港社會更大的撕裂,讓政府與人民的對立陷入無可挽回的局面。民進黨團表示,根據「基本法」第18條,如香港進入港府無法控制之緊急狀態,中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布命令在香港實施中國法律,也就是終結一國兩制,而港府的所作所為,正在火上加油,激怒人民。民進黨團指出,民主、法治與人權是一國兩制的香港僅存的防護罩,如今港府作法嚴重破壞這個防護罩,以港府對中國唯命是從的紀錄來看,恐是極權中國意圖伸手終結一國兩制、鎮壓香港。台灣身為亞洲民主燈塔,嚴正譴責港府的作為與中國的意圖,港府作法完全無助解決問題,應立即懸崖勒馬,正面回應人民訴求,切勿一錯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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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蒙面法爭議
台灣集遊法怎麼訂
中華民國108年10月4日
2019-10-04 19:46聯合報 記者李隆揆╱即時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下午會同行政會議訂立「禁蒙面法」,
將於10月5日0時起生效,
規定民眾不得在非法集結活動中,
使用可能阻止辨識身分的蒙面物品,引發港人議論;
我國警方表示,台灣同為集會密集舉行的國家,
現行集會遊行法中也有禁止妨害身分辨識的相關規定,
但並未像香港最重處罰可監禁一年,因未出現類似極端案例,
故針對集會中蒙面者並無特別強勢執法。
據集遊法第14條,第6項規定,
關於妨害身分辨視之化裝,主管機關可以加以規範限制;
第25條規定,若經許可的集會、遊行中,有違反許可的事項,
主管機關可舉牌警告、制止、命令解散。
另外,集會﹑遊行經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
處集會﹑遊行負責人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以此可知,在集會遊行中,警方可依法要求參與民眾脫下具有妨害身分辨識的化裝物品。警方表示,若參加集會的民眾刻意蒙面,會影響涉案時的蒐證,也可能降低證據力,
近年最重大的案例就是去年425反年改抗議行動,
退役軍人蒙面後衝撞、攻擊警方防線,當時讓蒐證工作就增加不少難度,當時前線員警只能盡量用手拉下蒙面者面罩,以利蒐證。
警方指出,台灣近年集會遊行未出現如香港反送中遊行如此緊張極端的情況,為避免與民眾發生無謂衝突,盡可能讓集會和平進行,若集會中無可疑分子,僅有零星人員面戴口罩、帽子等,或當時剛好是舉辦類似變裝嘉年華活動,警方並不會刻意去要求民眾脫下面罩,使集會順利進行的關鍵仍看警方執法「技巧」。
至於日前撐港遊行中,1名胡姓男子以寫有「反送中」字樣的安全帽、面罩作為偽裝,「反串」潛入人群,
對香港藝人何韻詩潑紅漆。
警方表示,通常發現集會中有可疑分子出現,
會要求集會負責人請參與民眾取下化裝物,
若不願配合,便依集遊法舉牌命令解散;
目前也正在研議,未來可能會要求民眾取下面罩,
否則禁止進入集會現場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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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稱集會不能戴面具
看看當年民進黨怎做
中華民國107年5月1日
00:01 2018/05/01 中時電子報 丁世傑
民國78年11月22日,當時綠營在台北縣中和運動場一場政見發表會,演講人在無數面具的掩護中,發表演講然後消失。
(圖/本報資料照片)
反軍改團體八百壯士於4月25日下午
在中山南路、濟南路口立法院前與警方爆發激烈推擠。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於4月26日表示,集會遊行法規定,
參與集會不可以帶面具,
但反軍改團體在臉上塗迷彩、戴面具激烈陳抗。
根據集會遊行法第14條規定,
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為必要之限制,
其中第6款規定,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因此警察機關在准許集會遊行時,
都會要求負責人簽訂切結書,要求參與民眾不得戴面具、化妝。
不過時空回到民國78年11月22日,
當時綠營在台北縣中和運動場的一場政見發表會,
演講人在無數面具的掩護中,發表演講然後消失。
民98年2009年綠營發起517遊行,警方也禁止戴面具遊行,
當時綠營民代大罵經違反人權。
2014年5月,施明德文化基金會在凱達格蘭大道發起遊行,
「不能帶面具妨礙身分辨識」的規定
當時即被痛批剝奪集會遊行的權利。
民105年2016年行政院版的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
擬刪除第14條集會遊行限制之規定,
但因故遲至今日未完成修法。
民進黨過去曾戴面具集會,並痛批限制戴面具是剝奪人民權利,
部分立委也主張刪除集遊法第14條,至今卻未完成修法。
現卻引用集遊法第14條指責反軍改團體集會時塗迷彩違法。
解決之道,似宜盡早完成刪除集遊法第14條之規定,
始能免除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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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集遊法也禁戴面具?
藍委痛批 徐國勇回應了
2019-10-04 20:15聯合報 記者蔡晉宇╱即時報導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宣布引用緊急法訂定「禁蒙面法」,
明天起生效,引發綠營批判。
不過,去年4月,反軍人年改團體發動陳抗,
發生攻擊警察和記者的脫序行為,
當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就提到,在抗議行動中,有些群眾臉上塗迷彩、戴面具、化妝參加遊行,「但集會遊行法規定,參與者不可以戴面具」。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批評,徐國勇當時的言論,缺乏民主素養,現行集遊法若有不合乎民主價值條文,也應該修正;
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則說,對集遊法相關條文修正,
若有提案都可以討論。
我國現行集遊法第14條明定,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就6款事項為必要之限制,其中第6款就是「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
曾銘宗表示,此規定不合乎民主價值,應該修正;
徐國勇當時身為行政院發言人,
卻引用了這樣條文來批判上街遊行民眾,實為不恰當。
李俊俋表示,香港情勢新進展的重點不在於「禁蒙面」這件事上,而是香港政府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可以在未經民主程序下制定有關通訊、出入、逮捕等緊急法律,
此舉形同將立法權讓渡予行政權,讓政府以合法名義無節制的侵害民眾人身安全與表達的自由,形同進入戒嚴。
至於是否認為現行集遊法有修正必要,
李俊俋表示,
若有委員提案,黨團都抱持著開放的討論態度。
徐國勇稍早則透過臉書表示,我國集會遊行法第14條規定,
是經由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規定,而不是用行政命令規定,
更不是用行政權的緊急命令,此本質上即與香港有所不同;
香港是將立法權讓渡給行政權,破壞了三權分立。
徐國勇說,我國現行集會遊行法在原則上採事前許可制,
第6款「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仍可依個案做必要性考量,保留警方於執法時有此項限制權,如遇有個案可能發生違法暴力行為之虞時,始視情形限制,並非不分輕重而一律禁止;
(許多和平的遊行是有化妝表演的需求),
因此,不可將香港類似戒嚴的緊急法與台灣做比擬。
徐國勇指出,我國集會遊行法條文是民國77年國民黨執政時所制定,至今沒有修改過,因此,本屆立法院民進黨在105年時,
所提的集會遊行法修正案,即主張將此款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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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潑漆2嫌獲交保
檢提抗告高院駁回確定
高院仍裁交保理由出爐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2日
17:30 2019/10/02 中時 林偉信
何韻詩遭潑漆案,檢方提抗告,
高院仍裁定交保除了支持北院的見解外,
也直指「檢方抗告沒有理由」;
高院認為胡及梁沒有檢方涉犯的組織犯罪嫌疑重大、
也沒有構成反覆實施刑法強制罪的餘地等羈押事由。
高院指出,北院認為除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外,
胡及梁所涉其他罪名,都是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符合刑事訴訟法准予交保的規定,因此駁回檢察官的聲請,
分別諭知胡志偉、梁太富各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
認事用法並無違誤,檢方抗告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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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被潑漆
蘇揆指嫌犯「中國代理人」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2日
2019-10-02 00:11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賴佩璇、廖炳棋、丘采薇、蔡晉宇/台北報導
香港歌手何韻詩遭潑漆,行政院長蘇貞昌強調,一定嚴辦。
記者曾學仁/攝影
香港歌手何韻詩遭潑漆案,檢方日前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聲押胡志偉及梁太富被法院裁定交保後,台北地檢署昨天提起抗告。
檢警另拘提陳友達等九人到案,
檢方複訊後各以一萬至十五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據了解,何韻詩已提告公然侮辱及毀損罪。
檢警指出,潑漆案涉嫌的十一人中
九人是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胡志偉是理事長、梁太富是理事、陳友達是常務監事;案發當天上午,多人聚集在胡志偉位於板橋的消防工程行開會,由陳友達擔任「總策劃」,胡志偉擔任行動「執行人」,沙盤推演如何進行抗議行動。
警方指出,這十一人不是具有統促黨背景就是與統促黨有聯繫。
針對檢方以組織犯罪為由聲押犯嫌
、法院卻以事證不足裁定交保一事,
總統蔡英文昨天表示,她了解民意對這件事情是有些意見,
作為總統必須嚴守分際,不適合對司法個案做出評論,
但她期待整體司法機關能體現社會正義、保障國家利益。
行政院長蘇貞昌則說,潑漆者利用台灣的民主自由、社會開放,
用暴力破壞社會秩序,「同時做中國代理人」,
非常不該,一定嚴予法辦。
「中共代理人」修法雖未於立法院本會期列入優先法案,
不過外界仍關心修法進度。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本會期需處理預算案,所剩時間相當有限,若以十二月十日立院停會計算,待「中共代理人」法案出委員會、走完協商及冷凍期等程序後,估計真正可以處理該案的時間只剩下十天左右,所以十一月底至十二月初,將是相關修法能否在本會期完成的關鍵一周。
立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則說,雖然民進黨不會公開承認暫緩推動「中共代理人」修法,但國、民兩黨團已達成相關共識,本會期將暫緩推動「中共代理人」修法。
他指出,假如民進黨有推動法案的動作,國民黨團隨時會反制。
不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
並非國民黨團阻擋就不修,「該做的,就應該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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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醒青年與組織犯罪...一樣潑漆 兩套標準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1日
2019-10-01 23:52聯合報 王瀚興/律師(台北市)
在台港生等團體日前舉辦「九二九台港大遊行」,
香港藝人何韻詩在接受訪問時,突然被統促黨幹部潑紅漆。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日前台灣舉行反送中合法集會,
兩名人士以紅漆潑向香港歌手何韻詩,
蔡總統震怒,整個偵辦朝向組織犯罪條例、恐嚇、集會遊行法等「重罪」,而非一般公然侮辱與傷害「輕罪」,
筆者以為比照獨派與其他類似案例,恐失去公允。
或謂:給人潑上紅漆,當然是恐嚇危害安全?
就刑法第三○五條,還必須有客觀與主觀要件齊備,
如何證明潑漆者有恐嚇故意?
揆諸實務判決,紅漆恐嚇,
指同時寫上「欠錢不還」同時撒冥紙,才會成立恐嚇罪。
是以,單純用「紅漆」之潑灑,不能認為是恐嚇罪。
那麼,此潑漆之舉成立何罪?就用此次潑漆者亦曾於桃園地院門口給人頭髮噴上黃漆為例,亦僅因受害者頭皮受傷,桃園地院判以刑法第二七七條的「傷害罪」,而非恐嚇危害安全。
難道一位參與政治活動的「外國人」,受到同樣的行為,
就比「本國人」受害情節嚴重?
媒體關注、元首震怒,就得無限上綱?
或謂:「統派打手」應該以組織犯罪條例繩之?
獨派青年團體紅漆辱慈湖蔣公陵寢,桃園地院刑事判決:
認為在蔣委員長棺槨上潑紅漆,是「象徵性言論」,
並非刑法第三○九條侮辱罪與第二四六條侮辱墳墓的「侮辱」,
是象徵二二八死難者鮮血,所以「不為罪」。
獨派為多人分工合作,亦由法院對言論自由做最大限度的擴張。
試問:獨派可潑紅漆,統派不行?
獨派襲慈湖就是「覺醒青年」,統派就是「組織犯罪」?
本案豈能厚此薄彼,雙重標準?
以上三點,重辦本案,若不能向國人釐清上開疑慮,
恐非公正追訴,合法審判。
蔡總統與全民與筆者,固對潑漆行為同感憤怒,
然元首若跑到一線,指揮辦案方向,
而罔顧前開獨派司法政治判決先例;
試想:封建時代尚且知不能憑君王喜怒判案,何況民主時代?
************************************************ 【重磅快評】綠營就是要押人 司法那條線會被跨越嗎?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1日
2019-10-01 19:14聯合報 主筆室
香港藝人何韻詩遭人潑漆引發關注,警方立刻逮捕涉案胡、梁2人,檢方接續向法院聲押,但法院不埋單,讓兩人交保,
綠營不甘罷休,
立委王定宇因此大罵法官顢頇,
行政院長蘇貞昌則向檢審明示這些人是惡徒,
再暗示「希望執法單位重視並與時俱進」,
對司法大下指導棋,司法獨立被狠狠踩在腳下。
統促黨成員對何韻詩潑漆,法所不容,警方第一時間迅速逮人,又很快發動第二波逮捕行動,處置堪稱明快;檢方偵訊後依法聲押,也是依組織犯罪條例等相關規定行事,
但犯罪構成要件被法官打槍,認為檢方未能證明有兩人有組織犯罪及逃亡、反覆實施之虞,裁定各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
檢方聲押被法院駁回,其實是司法運作的日常,沒想到卻惹來綠委的斥責、閣揆的明示兼暗示,目的就是要檢方提抗告,法官要配合押人,令人大開眼界;然而王定宇和蘇貞昌卻正是此際最不宜對此案件說話的人。
王定宇在警方逮捕統促黨成員時,即不斷營造氛圍,肯定警方朝組織犯罪法辦;北檢向法院聲押禁見胡、梁2人,
他在臉書高喊「這時候,可以聲押禁見了!」,
還說要盯著查辦進度,意在對法官製造壓力;
沒想到法院未遂其所願,
他竟要求支持者大量分享他的臉書阻止恐龍法官,
還標註恐龍裁定縱容組織犯罪。
為了加大施壓,他還說北院法官不知道組織犯罪條例已經修法了嗎?還說北院法官不知道「法官法」已經修法完成,外部評鑑已經開始,不論是出於意識形態或是錯誤認知,北院裁定令人憤怒,外部評鑑也應該呈現這種恐龍裁定,檢察官也應該立即抗告!
王定宇站上第一線對法官施壓,讓人印象深刻,但如果不健忘的話,相較於統促黨的潑漆,王定宇當年以暴力對待張銘清也不遑多讓,他還因為此舉成了民進黨的英雄,後來還選上了立委,如今面臨洪秀柱強力挑戰,他又想炮製當年經驗,只不過張銘清換成了統促黨,演出賣力,昔日的施暴者成了今日讉責暴力的急先鋒,不免令人感覺反差大了些。
至於蘇貞昌,雖好權威,但對行政部門耍耍官威也就算了,
今天答覆立委李俊俋質詢時,他說他非常憤怒,一定要嚴加法辦,他說組織犯罪已經修法,希望執法單位重視並與時俱進,還說 「這些惡徒是有組織的」云云 ,這樣宣示無非就是要替檢方補上組織犯罪的構成要件,檢方能不抗告嗎?法官不會有壓力嗎?
蘇貞昌兇藍營縣市長,畢竟縣市長是民選,多少還可抗衡一下,
但法官、檢察官能夠挺得過去嗎?
如果司法屈服,那一條線被跨越了,
我們的司法還剩下什麼可以值得人民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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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漆案…昔視之言論自由
今卻被打成組織犯罪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1日
2019-10-01 00:40聯合報 本報記者 陳金松
香港藝人何韻詩來台參加挺港遊行遭潑漆,政府上下到檢警口徑一致痛批,直指是有計畫組織犯罪。潑漆屬於嚴重侮辱與失禮行為,但過去曾被在野人士視為言論自由表達的形式,
如今卻被扣上組織犯罪,恐賠上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法治成果。
二○一四年六月,時任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訪四天,在高雄西子灣遭抗議團體砸車、潑漆,隨扈和座車灰頭土臉;除現場滋事者,警方事後依毀損及妨害公務等罪通知其他涉案者到案說明。
何韻詩被潑漆,警方第一時間逮捕兩名涉案者,拘留一整夜後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恐嚇、公然侮辱等六條罪名移送台北地檢署,
檢察官聲押;隨後更大動作拘捕七名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查扣水槍、廚餘、旗幟、標語、大聲公等抗議道具。
兩者行為都該被遣責,只是政治立場不同,檢警動作天壤之別,
即便內有統促黨成員,若沒有具體利用組織犯罪事證,
硬扣上組織犯罪帽子,理由難免牽強。
不論理由為何,潑漆行為都不被社會多數民眾接受,
張志軍事件,政府事後檢討維安疏忽程度,遠超過抓人究責;
何韻詩事件,看到的卻是不依法行政的國家機器。
台灣政治人物常換位置就換腦袋,司法機關和檢警單位卻不行,法治是台灣民主最可貴的精神,依法行政是基本。
「抗議是權利、維安是責任」,但都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這是總統蔡英文在當年張志軍遭潑漆後,
擔任民進黨主席時說的話。
對照何韻詩事件,蔡政府做到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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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潑漆案
大陳島成員最重15萬元交保
中華民國108年10月01日
2019-10-01 17:44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香港歌手何韻詩前日參加台港大遊行,接受媒體訪問時遭兩名偽裝反送中人士從背後潑紅漆,事發當下警方立即逮捕潑漆的胡志偉及同夥梁太富,並循線查出7名共犯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檢方訊後依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各以1萬元至15萬元交保,
其中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常務監事陳友達交保15萬元。
何韻詩被潑漆後引發社會譁然,檢警目前共拘提9人到案,
這9人都是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胡志偉是理事長,梁太富則是理事;前天早上,這9人在胡志偉位於新北板橋區經營的一家消防工程行開會,由陳友達(54歲)擔任總策劃,胡志偉擔任行動執行人,商討如何針對何韻詩等人展開反對行動。
據了解,會議成員分為行動組、保護組、後勤組與策劃組,
除了潑灑紅漆外,陳嫌等人還規劃不同方案,包括以水槍、水球裝穢物、廚餘或餿水、紅漆,向何韻詩等人丟擲,同時還分三組人馬、不同地點,一旦紅漆潑灑不成功,再由其他地點的人馬包圍補上,保護組則在胡嫌等人行動後,阻擋人群抓捕胡嫌等人,但因為當時警方行動迅速,因此並未奏效。
警方前天逮捕胡、梁兩人後,從兩人對外的聯絡管道中,
發現陳嫌等人涉嫌重大,立即兵分多路逮捕涉案共犯,
並起獲本來要用來行動的廚餘、水槍、水球等,
同時還起獲「何韻屎滾回去」的標語
、大聲公、名片、統促黨背心等證物。
警方發現,水槍、水球及標語等證物被陳嫌等人帶到現場,但因為紅漆奏效,因此其他手段並未用上。陳嫌、胡嫌等人雖然是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成員,但大多數人不是具有統促黨背景,就是與統促黨有聯繫。
警方今將7名共犯移送複訊,後依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諭令李交保2萬元、廖交保5萬元、梁交保1萬元、柯交保1萬元、王交保3萬元、邱交保5萬元、梁交保1萬元、陳友達交保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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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漆案兩嫌交保部長很失望
北院打臉
中華民國108年9月30日
22:42 2019/09/30 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
何韻詩遭潑漆一案,北院今晚裁定兩嫌交保,
內政部長徐國勇對此表示「失望」,認為已構成犯罪組織。
但台北地院則回應,本案就被告是否涉犯犯罪組織法部分,
經法官審酌卷內證據,認為尚未達到釋明的程度,因此不予採認。 檢方若抗告,依法辦理。
台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將於收受北院裁定書後,依法進行後續偵查作為及慎審研議是否提出抗告。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失望,
這些分子的犯罪組合,已構成犯罪組織,希望檢察官能提起抗告;警政署也表示,相關證據顯示幕後教唆者尚未到案,
兩嫌交保恐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將建請檢察官即時提出抗告。
不過北院仍認為,證據不足。
至於部長及警政署均希望檢察官提起抗告部分,
台北地院則表示,如有收受檢察官的抗告,
將依法辦理,檢送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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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潑何韻詩漆 警再逮七共犯
中華民國108年9月30日 15:56 2019/09/30 中時電子報 吳家詮
警方今天又逮補七名涉嫌與何韻詩潑漆案有關共犯。
(台北市警局提供/吳家詮傳真)
香港歌手何韻詩昨參加反送中大遊行時,
遭統促黨自忠黨部主委胡志偉潑紅漆,
警方將胡男及在旁的洪門雙和堂強勢分會大哥梁太富2人移送法辦並聲請羈押,警方偵查後認為是有計畫性的犯案,
今天又逮捕7名嫌犯。
台北市警局表示,經過昨天的偵訊及搜索後,發現該犯罪具有組織性、計畫性,於事前詳細策劃、犯意聯絡及行為分工,今天上午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開立拘票展開擴大查緝行動,除專案人員外,並調動特勤小組支援,兵分多路在北市、新北市等地,總共拘提共犯7名,合計已9名到案,並續搜索相關處所,查扣水槍、水球、廚餘、旗幟、標語、大聲公、名片、背心等證物,
力朝組織性犯罪偵辦,務求一網打盡。
警方表示,事件發生後柯文哲市長相當重視,要求警方徹查嚴辦。臺北市警察局於第一時間雖已在現場逮捕 2 名犯嫌,
但仍由刑事警察大隊、中正第一分局成立聯合專案小組,
並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警政署署長陳家欽也指派刑事局全力協助,
意在徹底追查幕後策劃、教唆者及其他犯罪成員,
朝組織犯罪嚴查。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除本次擴大查緝行動外,將持續查明其餘滋事分子究辦,並嚴正呼籲及警告任何企圖以不法手段
傷害臺灣民主法治的特定團體或個人,若有違法,臺北市警方有充分的能力及堅定的執法決心,必定依法嚴辦,絕不容許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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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來台參與政治活動
內政部:不違法
中華民國108年9月29日
21:512019/09/29 中時 吳家豪、影音、 杜宇喬
今日活動現場照。(吳家豪)
929台港大遊行今日舉行,下午時香港藝人何韻詩抵達台北遊行現場,接受媒體採訪並於晚會時上台致詞。但有質疑認為,大陸旅外學者李毅來台演講,卻遭管制出境。若依同樣標準,何韻詩持加拿大護照,以觀光旅遊名義入境。
來台參與政治活動已違反相關法令。
內政部表示,外國人在我國合法停留、居留期間,
從事請願或合法之集會遊行應予保障。
根據2017年修訂的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7條:「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不得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外國人停留期間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按第34條第5款之規定,強制驅逐出國。
有質疑認為,今年四月,旅居海外的中國學者李毅應邀統促會來台參與論壇及遊行,但當時移民署表示,李毅是持觀光簽證入境台灣,不得發表演說,將李毅的入境許可廢止,並限令出境。但同樣的狀況,何韻詩卻可上台演說又參與遊行?
對此,晚間內政部做出回應表示,
李毅申請觀光來台,卻主張武統台灣,鼓吹戰爭,
已違反兩岸條例及觀光辦法規定。
這樣的行為不被我全體國人接受。
而何韻詩來台參與集會遊行,
所發表的是捍衛民主自由的政治性言論。
內政部也表示,集會遊行法並未限制
在我國停留之外國人不得參與合法的集會、遊行。
至於何韻詩是否違反移民法令部分,
移民署表示,已研議提出移民法第29條修正條文(草案),
明定停(居)留外國人得參與合法的集會遊行,
但該草案已提報行政院審查通過,尚未核定。
但內政部指出,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
因此尊重國際社會共享人權自由的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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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韻詩持外國護照入境 依法不能參加政治遊行、演講
中華民國108年9月29日
19:02 2019/09/29 中時電子報
陳鴻偉 、 王英豪 、影音、 杜宇喬
何韻詩持外國護照入境 依法不能參加政治遊行、演講。
(圖/王英豪)
香港藝人何韻詩來台遭潑漆攻擊,
民進黨政府立刻強調捍衛台灣民主法治,要將犯嫌嚴辦到底,
但何韻詩是持加拿大護照入境的何韻詩,來台目的是觀光旅遊,
按規定不可參與任何政治性遊行,也不能上台演講,
針對外界質疑,移民署對此暫無回應。
何韻詩遭統促黨人潑漆,但有民眾質疑,
何根本不應該出現在遊行現場,
因為她是申請來台觀光的外籍人士,
何在觸犯移民法時,就應該被架離、強制出境,
但司法人員卻無任何相應作為,就讓她大剌剌受訪,
導致她在「不該出現的場合」被人攻擊。
根據2017年修訂的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7條:
「外國人在我國停留、居留期間,
不得從事與申請停留、居留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外國人停留期間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
按第34條第5款之規定,強制驅逐出國。
去年中共學者李毅來台,參加座談會後,
隨即被以發表武統言論、參加不許可活動,
民進黨政府還發動大規模搜尋,最後人還在阿里山觀光的李毅,
次日就被火速叫下山來強制驅逐,且限期不得再來台,
兩相對照,很難不說是兩套標準。
何韻詩是以觀光名義入台,外籍人士在護照上會註記來台目的,按規定不得參加任何其他活動,
民進黨政府卻任由她前往929遊行,還在記者包圍下發表各種演說,潑漆案後更是從總統到內政部長,以重炮譴責暴力,
卻對何韻詩違法在先的事實隻字未提,視而不見。
負責審理讓何韻詩入境的移民署表示,
目前正在重新了解何的入台相關資料,目前暫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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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表態 踴躍參與929聲援香港反送中遊行
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
2019-09-20 17:44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即時報導
為聲援香港反送中運動,
民間團體發起「929台港大遊行—撐港反極權」遊行活動,
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表示,民進黨也會有夥伴及同仁參與其中,正式向國人同胞說明,929遊行活動希望大家一起站上街頭,
不只撐香港,也挺台灣,
鼓勵國人同胞,及民進黨公職和一級主管大家踴躍出席。
林飛帆說,在這個最艱難國際情勢發展情況下,希望更多夥伴,不只站在人權民主角度去支持香港,希望更多堅持民主人權,對台灣主權保護立場上,希望更多夥伴一起加入這場遊行,鼓勵國人同胞及黨公職、一級主管大家踴躍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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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比起台灣美麗島事件
香港所付代價非常小
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
2019-09-05 19:49中央社 台北5日電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今天接受中央社專訪表示,
比起台灣以前美麗島事件,我們(香港)付的代價真的非常小,
所以要繼續努力推動香港民主的選舉與制度,
預計9月底前將由民間團體發起支持香港民主的活動,
台灣、香港團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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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社論/從加國遣返民運人士談《難民法》門檻
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
2019-09-03 23:40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香港反送中示威越演越烈,警民衝突有失控之勢。
在此之際,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要求民進黨政府制訂《難民法》, 對追求民主的港人伸出援手,使他們免受中共迫害。
對此,先前積極聲援反送中的蔡政府卻顧右左而言他,
閣揆蘇貞昌宣稱「現有法制足以運作」,
蔡總統則稱將協助在港台商及在台港人因應變局,
都避談難民法問題。
前後對照,蔡政府的前倨後恭,暴露了其偽善與投機。
過去三個月,蔡總統不斷聲援反送中運動,
主要是這場示威符合她的「反中」路線,
又有助於其明年的大選造勢。
當時,反送中運動就像天上掉下來的槍,免費供蔡英文打到飽。
而如今,示威運動逐漸變得火爆而棘手,放眼看不到和平收場的機會;蔡政府此時的態度隨即轉向,不願面對必須收拾的殘局。這種專挑便宜與輕鬆的作風,不是偽善與投機是什麼?
更別忘了,反送中運動的緣起,是因為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殘殺其女友後逃回香港,我方要求將他引渡回台審理。港府應我方之請著手修改《逃犯條例》,卻因同時納入「送中」的引渡條文,引爆了港人的怒火。
換言之,我方本來想解決的港台「逃犯引渡」問題沒解決,
現在又增生了「難民庇護」難題,反愈發棘手。
試想,蔡政府連一個既知的香港逃犯都無法引渡,
若形勢演變成台灣必須收留成千上萬的香港「政治難民」,
這豈非諷刺至極?
我國研議制訂《難民法》已十多年,不論藍綠執政,草案都曾送入立法院,卻始終未進入二三讀。其中原因不難理解:《難民法》的立法初衷,是基於對人權的保障;但在政治上,朝野政黨更關心的卻是各自的現實利害,而不是對外國難民的關懷,
因此法案從未被排入「優先法案」。
直到這次,一些激進的香港青年看起來有此需要,
但至此關鍵時刻,蔡政府卻反而退卻了。
這點,顯示了民進黨「葉公好龍」的本色。
稍早不同的藍綠《難民法》草案,都是針對「外國難民」而發,並未列入中國大陸及港澳居民在內。事實上,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過去都曾主張把大陸和港澳人士納入,但最後都猶豫難決。
也因此,大陸地區人士的問題就留給《兩岸關係條例》處理,
港澳人士則依《港澳條例》十八條的「緊急危害」規定處理。
但如此一來,也就成了「政治考量」優於「法制處理」的局面。
進一步看,以香港的反送中運動而論,示威者究竟應當成「難民」或「民運人士」看待,外界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有港人遭到政治迫害而尋求我方協助,基於人道精神,政府當然應該積極協助。問題是,由誰來判斷其迫害的曲折與是非?再者,若當事人是因為暴力滋事而遭通緝逃亡,是否該被視為「難民」收容?我國又是否有義務提供庇護?這些,都在在需要釐清。
數日前加拿大遣返一名大陸民運人士楊偉的例子,或許可提供另一種的思考。楊偉在六四後散發傳單呼籲推翻中共政權遭逮捕入獄,後來他逃往泰國,被聯合國認定具難民身分,
於二○○三年取得加拿大居留權定居多倫多。
多年來他在當地一再犯下暴力事件,
包括刺傷一名公車司機十多刀,
加拿大政府因此決定將他遣返中國。
儘管有人批評這是對政治犯的不人道待遇,但加國政府聲稱,這是為了維護「加國社會的公共安全」。楊偉集難民、民運人士、暴力犯三者於一身,對加拿大而言,確實是個難題。換作香港的情況,如果蔡政府準備大開善門,誰知道又會迎來什麼樣的「難民」或「民主鬥士」?
香港反送中的發展,逐漸脫離了最初的訴求。
與此平行發展的,
是蔡政府的政治投機:引渡殺人犯未遂,卻意外撿到槍;
而今面對失控的局面,卻不想要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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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僅撤回條例
黃之鋒:五大訴求達成前將繼續抗爭
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
2019-09-04 19:46聯合報 記者蔡晉宇╱即時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日下午宣布撤回「逃犯條例」。
對此,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示,撤回「逃犯條例」(送中條例)只是香港政府的緩兵之計,並不代表抗爭的勝利;
在港人不能民主選出特首、決定自己的未來以前,
抗議不會停止,香港抗爭的五大訴求也缺一不可。
黃之鋒與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前副秘書長岑敖暉
、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凱迪等三人出席
「香港反送中座談議題:香港怎麼了?台灣怎麼辦?」活動。
黃之鋒表示,過去3個月香港的抗議行動,面對的是政府壓迫與警察暴力,僅撤回「逃犯條例」,是林鄭要避免抗爭持續擴大的方法,香港人民不會接受;在五大訴求達成之前,抗爭不會停歇。
朱凱迪則說,若沒有民主政府和民選的立法會,類似「逃犯條例」的惡法還會持續發生;對於林鄭只在五大訴求中,挑選了最容易的撤回條例來做,就希望抗爭會停歇,他直言「完全不可能」。
與會的立委林昶佐表示,80多天的抗爭中,香港人民付出了極大的代價,向世界展現了香港追求民主自由的決心;台灣會繼續與國際社會站在一起,支持香港人民,也深深感謝香港人民您們的勇氣,鼓舞著世界上許多受壓迫的人民。他說,反送中抗爭,香港人民提出的五大訴求,目前僅達成第一項「徹底撤回條例」,
呼籲香港政府應回應人民完整的訴求。
本次反送中抗爭中,示威者所提出的五大訴求,
包含「撤回逃犯條例修訂」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收回暴動定性」
、「撤銷對所有抗爭者的控罪」
以及「立即實行雙真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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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撤回修訂「逃犯條例」4點行動回應訴求
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
2019-09-04 18:08聯合報 記者蔡敏姿╱即時報導
回應反送中示威人士,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4)日晚間6點
宣布撤回修訂「逃犯條例」,
但表示監警會已成立調查委員會,因此不會再獨立調查委員會,
政府會全力支持監警會的工作,
監警會將加入兩名新委員: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定國、以及前教育署署長余黎青萍。
香港經濟日報報導,林鄭月娥提出四大行動,回應市民訴求:
一、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二、全力支持監警會調查工作,監警會將加入兩名新委員;
三、全面透過對話與市民溝通;
四、邀請專家研究問題,承諾未來以對話代替對立。
為了應對反修例示威引發本港的大規模警民衝突及混亂,林鄭月娥在禮賓府約見的建制派,包括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及立法會建制派議員,會上有指出,政府會正式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緩和社會氣氛。
自今年6月因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大規模的遊行示威、警民衝突後,林鄭月娥分別曾以「暫緩」、「完全停止」、以及「壽終正寢」形容已刹停修例,又多番強調該等字眼與「撤回」無異,然而,反對者並不接受,不斷提出「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要求,其中五大要求的第一項,便是要求「正式宣布撤回修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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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香港 民進黨喊民間主導更適合
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
04:102019/09/04 中國時報 盧金足 、台中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等人昨晚在台中出席座談會時表示,
10月1日香港將舉行大遊行,
希望9月28或29日,全台能總動員百萬人支持香港,
「會比法律還強大、比100萬個美國人還有用」。
民進黨副祕書長林飛帆說,黃之鋒等人此行來台訴求由民間團體動員,民進黨會持續關注,遊行由民間主導會比執政黨更適合。
黃之鋒、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學聯前副祕書長岑敖暉
受光合基金會之邀,昨晚在台中出席抵台首場座談會,
由林飛帆擔任主持人。
「光合教育基金會」由交通部長林佳龍發起成立。
黃之鋒說,希望台灣關注香港,
9月28或29日,全台能總動員支持香港民主,
由於香港無法遊行,香港人會坐飛機來台灣參與遊行。
他強調,不只台灣,還會爭取爭取不同國家的表態尋求支持,未來也將訪問德國與美國。
朱凱迪說,如有100萬台灣人站出來到凱達格蘭大道一起撐香港,就比法律還要強大,北京不怕美國人為香港示威,但會怕100萬人在台灣示威,他們會重新思考如何對待香港,希望台灣人不要小看自己的一句「加油!」「讓台灣看見、讓北京看見、讓香港看見。」
對於台灣發動遊行,要由民進黨或蔡政府主導?
林飛帆表示,黃之鋒來台訴求由民間團體動員,
號召台灣民眾支持,民進黨會持續關注,
遊行由民間角色主導更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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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訪台 盼今天台灣明天香港!
小英籲港府積極對話 化解對立
中華民國108年9月4日
04:10 2019/09/04 中國時報 陳麒全 、 曾薏蘋
黃之鋒來台參加對談 拜會民進黨、時代力量
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昨受邀抵台,他在桃機受訪表示,希望台灣朋友繼續支持香港,希望10月1日前,能獲得台灣朋友更大支持,談到香港人心裡最希望民主在港萌芽,
他說,未來的夢想是「今天台灣、明天香港」。
香港反送中運動延燒,黃之鋒8月30日被捕,當天交保獲釋。
黃之鋒、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學聯前副祕書長岑敖暉
昨上午搭長榮航空抵桃園機場。
尋求支持 盼台設人道援救機制
黃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這次來台有三個目的:一、希望與台灣朋友分享香港情況,特別是香港大搜捕與緊急法對港抗爭影響;二、希望台灣對香港朋友有人道援救機制,想聽聽台灣立委與其他政黨對此事看法意見;三、香港抗爭2個月,希望10月1日前有更多台灣朋友、社會動員出面聲援香港。
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下台問題,黃表示,送中條例是否撤回、港警是不是繼續暴力打港人、香港是否有民主選舉,3件事是由北京確定而非林鄭。
黃之鋒說,目前香港有大學生、中學生罷課,未來9月中旬和10月1日前都有抗議活動,希望台灣朋友支持香港,因「今天香港、明天台灣」。但其實港人心裡希望達到的夢想是「今天台灣、明天香港」,讓香港有一天可成為有民主、有自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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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前夕黃之鋒遭逮
光合:譴責國家暴力讓人民恐懼 列印
中華民國108年8月30日
2019-08-30 12:10
自由時報〔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
交通部長林佳龍所成立的光合教育基金會,
原本今年9月將邀請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訪台,
但黃之鋒今早突遭捕。
光合基金會表示,基金會透過管道邀請黃之鋒訪台,目前還在籌備中,對於黃之鋒等人突然被逮捕一事感到十分震驚;雖然目前相關訊息並不明確,但一個民主法治社會不該讓人民恐懼,台灣經過白色恐怖與228事件的迫害,十分清楚國家暴力所帶來的世代傷害,基金會要譴責國家暴力、捍衛民主人權、捍衛自由法治,為香港遞光。
今年是香港回歸22週年,
光合基金會於今年7月即計畫邀請黃之鋒等青年領袖訪台交流,
但香港的抗爭持續進行,推遲訪問。
光合基金會指出,邀請香港學運領袖黃之峰來台座談,主要是與台灣民眾分享香港年輕人的看法;但7月份反送中運動如火如荼進行,因此,光合先於7月25日先邀請梁穎敏來台座談,座談後反應熱烈,許多朋友希望能加開同主題場次,光合持續與黃之峰聯繫,直到近期才敲定時間。
光合基金會表示,香港如今已經是國際社會矚目的焦點,盼望黃之鋒等人平安回家,台灣及國際社會會持續關注香港情事,為香港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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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龍成立光合教育基金會 為未來台灣遞光
中華民國108年5月18日
12:17 2019/05/18 中時 陳世宗
以行動為未來台灣遞光。
交通部長林佳龍所發起「財團法人台中市光合教育基金會」
18日正式成立,由前中國醫藥大學李文華校長擔任董事長。
林佳龍說,他將1239萬選舉補助款全數用於發展「未來台灣」遞光計畫,不僅資助夢想,更邀請各界好手投入行動,結合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成為台灣社會光明正向的力量。
林佳龍表示,去年底投票結果,讓他想起自己常提及的「跌倒理論」,跌倒除了要爬起來也應該看地上
有沒有什麼寶物可撿,至少能學到經驗。成立基金會是盼透過傾聽能夠連結共好,學習蹲下來後重新開始;成立光合基金會盼每個人可以成為光,從自己做起把光傳遞出去聚合成光網事半功倍讓點線面串聯,成為光照亮世界。
林佳龍說,1239萬助款將全數用於發展「未來台灣」遞光計畫,
將部分經費與募資平台flyingV合作,透過群眾募資,
優先用於支持致力發現台灣問題,尋找解決問題方案,讓更多人一起以行動參與優質計畫。
林佳龍提到,首波補助的三個對象,
包括台灣石虎保育協會
、宜蘭縣三星國小二名棒球隊同學
赴美參加「大聯盟國民隊棒球訓練營」
、及金馬獎得主《日曜日式散步者》黃亞歷導演,即將於國美館舉辦的精彩跨界藝術時代特展;未來台灣遞光計畫,也有島嶼發光的影片拍攝,讓台灣各個角落的美好故事被記錄與報導。
林佳龍特別感謝中研院院士、前中國醫藥大學李文華校長擔任基金會董事長,李文華為國際知名癌症生物學家,獲多次提名為諾貝爾獎候選人,對人類的健康促進與癌症防治有極大貢獻。李文華說,有光才能進行光合,每個人都是一道光,為整個社會的進步有促進作用。
媒體詢問未來總統大選民調及下周將舉行的辯論。
林佳龍表示,台灣社會其實不只有選舉和政治,社會的各個領域也都在不斷演進,深入社會的各個角落,找到發光發亮的故事,透過連結共好,他也提到,透過選舉產生好的領導人固然重要,但社會由下而上的進步力量集結,也是他最想做的工作。
媒體問到成立基金會是否為選下屆市長做準備,
林佳龍表示,從學生時代至今都喜歡結合志同道合的朋友,無論擔任什麼角色,只要讓社會更好都是他的初衷;
他一樣定居台中也希望台灣更好,
過去不管擔任市長或現在的部長都全力以赴,
希望和社會一起向前走。
【重磅快評】難民法是揭開偽善與否的試煉
中華民國108年9月2日
2019-09-02 09:35聯合報 主筆室
香港反送中運動衝突未減,
在各界普遍認為蔡英文總統「撿到槍」
、搭配民進黨政府滿聲「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的宣傳中,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呼籲台灣訂「難民法」,
行政院長蘇貞昌卻僅回應,台灣相關法律機制非常完備可以運作。
如果民進黨政府真在意香港人民爭取民主與自由,
為何閣揆竟無法立即承諾?如果現行法律機制非常完備可以運作,為何黃之鋒還要呼籲盡速通過難民法?
揭開難民法的面紗也就不難理解,在自由民主的大帽之下,
又如何能擺脫政治利害的算計?
也凸顯部分政治人物盡拿自由民主說空話的偽善。
難民法明定對於因戰爭、天災或受政治迫害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士,得申請難民認定等,多麼具人道關懷啊!
但草案從民國94年(2005年)民進黨第一次執政送進立法院,
民國97年(2008年)國民黨重回執政也列為優先法案,
再到民國105年(2016年)民進黨重新執政,
經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排程,
不保留任何條文、無須政黨協商,逕出內政委員會,
直到今天仍未進入二三讀。
眼看明年一月立法院即將重新改選,難民法草案將重新回到原點。
換言之,理想歸理想、口號歸口號,一旦碰觸到難解的政治現實,「拖」與「冷凍」,本就是各政黨乃至政府的慣用手法。
草案長期停滯不前,卻無法掩蓋台灣每年都有來自中國、香港、西藏甚至敘利亞、烏干達、土耳其等國或地區人民尋求庇護的個案。 正因為沒有明確的庇護申請程序,
有些個案直接遭遣返,
有些則成為無法享有公民權的黑戶,
只因人數不多,並未引起國人太多關注。
蘇貞昌說相關面向都有應該有的法律,
機制都非常完備,可以運作…,實情卻是,
難民法草案始終未納入大陸港澳人民;
就算《港澳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但如何判定、誰來判定受有緊急危害,具體協助又是什麼?
能否給合法居留權? 完全無法可依,
何來蘇揆的「機制完備」?
黃之鋒並非頭腦單純憤青,他搭著「香港熱」以一篇投書揭開難民法「潘朵拉之盒 」的盒蓋,
顯然深知台灣現行保障港民機制有問題,
很可能讓港人來台後變黑戶;
只是黃之鋒意料不到,口口聲聲以幾近民粹「今日香港、明日台灣」簡化口號看似力挺港人抗爭的民進黨政府,其閣揆卻是以一招「如封似閉」回應。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倒很誠實的說出了難處:
難民的定義、人數需釐清,處理難民是否需放棄國籍,
以及牽涉到憲法上香港是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等問題。
確實,如果僅將少部分言論或政治思想觸怒中共的異議份子
視為難民,相信多數國人都能接受;
但如果是涉及暴力滋擾者呢?
如果中共假藉難民法玩「木馬屠城計」呢?
更不要說更敏感的香港到底是不是中華民國領土的憲政層次問題, 自須充分討論、形成共識。
直言之,難民法的修法除了考驗民進黨政府、各政黨立場,勢將因逐漸增加的討論熱度而愈來愈趨近
「台灣該如何衡量自身利害」的最核心。
講白了就是,會不會有人到時「說一套做一套」
、「口惠而實不至」?很快就會有個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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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
昨(31)日投書紐約時報,呼籲美國國會通過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賦予美國總統權力,
懲罰干涉香港事務的大陸官員。
照片/截圖紐約時報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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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在看」美參眾院籲勿用暴力
北京斥干涉內政
中華民國108年9月1日
2019-09-01 17:25世界日報 編譯中心╱綜合31日電
國會眾院外交委員會8月31日要求中國允許香港特區政府
對反送中抗議訴求做出回應,
要求港府迅速停止對抗議人士過度使用武力。 路透社
國會眾院外交委員會8月31日要求中國允許香港特區政府對反送中抗議訴求做出回應,要求港府迅速停止對抗議人士過度使用武力。參院少數黨領袖舒默(Chuck Schumer)也表示,「全世界都在看」中國政府如何處理香港問題,並呼籲在國會復會時對香港問題的兩黨立法進行投票;北京方面則言辭反駁,表達強烈不滿。
眾院外委會主席恩格爾(Eliot Engel)和資深共和黨成員麥考爾(Michael McCaul)31日發表聲明,表示關切中國武力干預香港抗議活動的威脅。聲明說,「這個周六是北京決定嚴格限制香港普選、觸發2014年雨傘運動五周年;北京方面未能履行對聯合聲明的承諾,破壞了香港的自治,加深了不滿情緒,讓香港的安全、穩定與繁榮受到了侵蝕。」
美國之音報導,恩格爾和麥考爾還對中國政府拒絕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提出解決目前危機的建議表示嚴重關切。兩人在聲明中說,「北京方面拒絕允許港府有權對香港人的關切做出回應,進一步加劇了緊張局勢。我們呼籲中國領導層重新考慮這個決定。我們敦促港府立即釋放那些以政治動機指控而被捕的人,迅速停止對抗議人士過度使用武力。化解緊張局勢、恢復這座偉大城市的和平,需要做出妥協。」
聲明中呼籲港府保持克制,呼籲雙方避免使用暴力,為解決香港民眾的合理擔憂而尋求和平解決的辦法。聲明最後指出,「天安門廣場屠殺已經過去30年了,中共有責任履行對本國民眾和國際社會的承諾,選擇和平的前進道路。」
參院少數黨領袖舒默日前表示,
北京「必須面臨後果如果安保力量前去對抗示威者」,
呼籲美國必須繼續支持香港的示威活動。
他說,當參院復會時,
多數黨領袖麥康諾應迅速舉行辯論並投票通過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該法案將要求國務卿向香港發放自治權的年度證書。
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31日對舒默等人的言論做出回應;發言人表示,舒默等美國議員批評香港警方依法拘捕行動、將違法犯罪分子美化為「持不同意見者」、要求特區政府立即撤銷指控並威脅推動涉港議案的言論,是顛倒是非、助紂為虐、赤裸裸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再次暴露了美國政客的虛偽、霸道和傲慢,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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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眾揮美國國旗、唱美國國歌
求川普「解放香港」
中華民國108年9月1日
2019-09-01 11:30聯合報 記者徐榆涵╱即時報導
一群香港民眾8月31日唱起美國國歌,並揮舞著美國國旗,
敦促美國總統川普,從中國手中「解放」香港。歐新杜
香港反送中示威者8月31日再度上街抗議,
一群香港民眾唱起美國國歌,並揮舞著美國國旗,
敦促美國總統川普,從中國手中「解放」香港。
彭博資訊報導,成千上萬的示威者31日無視警方禁令,
再度上街在香港市中心集會抗議,
其中有十多名黑衣人戴著口罩,手拿美國國旗。
中國指責美國煽動香港自6月起的的反送中運動,並將外界任何要求獨立的呼聲,視為合理化更嚴厲鎮壓的紅線。
一名30歲的匿名示威者說,「我們希望川普能夠解放香港」。
他還呼籲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
稱必須「給予我們自由,捍衛我們的憲法和經濟」。
川普近幾周將香港抗議活動與與美中貿易談判綁在一起,
他30日在白宮對記者說,美中兩國的貿易談判在給香港局勢降溫, 中國知道暴力不利於達成協議。
外界猜測香港政府可能會動用緊急命令
或尋求中國解放軍的幫助,以遏制騷動。
幾個月前,美國會兩黨議員提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要求美國國務院每年重新評估香港的自治狀態,
並將制裁侵權官員。
此舉可能讓香港失去依據美國法律所享有的特殊貿易地位,
進而對香港經濟造成破壞性影響。
另名27歲的示威者表示,「為什麼我們要揮舞美國旗?這是因為我們尊重美國精神」。當談到美國對抗英國的獨立戰爭時他說,「當時他們(美國)也是殖民地,他們沒有正當的權利、人權和民主,但他們為此而戰。現在美國憲法中,他們有權捍衛自己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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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香港政策法》,
又稱為《香港關係法》、《美港關係法》,
是一部現行的美國國內法,由美國國會在1992年通過的法案。
鑑於在1997年7月1日,英國結束對香港的管治後,
香港主權移交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
美國政府重新釐定對港政策。 << 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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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港尬親中 示威潮蔓延歐洲
中華民國108年8月19日
2019-08-19 01:08聯合報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加州的香港移民社群十七日在聖塔蒙尼卡聲援香港示威者,支持北京民眾舉著五星旗在旁反制。 法新社
支持香港民主的群眾十七日
在加拿大各城市上街聲援香港示威者,遭到支持北京的群眾反制。
在歐洲的倫敦、巴黎、柏林等城市,聲援香港示威的民眾同樣遭到支持北京政府的民眾舉著五星旗反制。
針對歐盟等國表態促各方克制,中方也強硬回應,
批評外國無權干涉中國內政。
法新社報導,數以千計支持香港示威的民眾,十七日在加拿大溫哥華、多倫多、卡加利等城市上街,表達支持香港民主。但各個示威現場都有支持北京的民眾現身反制,警方出動將雙方隔開。
在英國倫敦特拉法加廣場,挺港和親中的民眾十七日共有上千人上街。支持「反送中」示威的數百人高舉寫著「英國會讓中國履行對香港自由的承諾嗎」、「人民力量:與香港同在」,
隊伍中有人拿著英國殖民時期的英屬香港旗,揮舞標語往國會廣場遊行。但廣場上同時也有揮舞中國五星旗的另一群示威者,高舉寫有「賣國賊」、「一個國家、一個中國」及「香港永遠是中國的一部分」等標語,雙方互別苗頭。
法國巴黎十七日也有約五十人集會支持香港示威民眾。
中央社報導,柏林布蘭登堡門前廣場十七日有約兩百人示威,
抗議港警過度使用暴力,呼籲世人關注香港情勢。
中華民國駐德代表謝志偉也前往聲援,並帶領觀眾呼口號。
廣場另一側,有近五十名中國人高舉五星旗,手持「攻擊警察是正確的嗎?」、「違法不是民主」等標語。柏林警方出動警車和員警將雙方隔開,過程大致平和。
中共駐歐盟使團發言人昨批評歐方不顧中方反對,再三插手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促歐方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切實尊重中國主權,立即停止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以免影響中歐關係穩定。
中共駐歐使團發言人並稱,香港實行「一國兩制」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不是什麼國際法。北京將繼續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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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評】香港示威境外黑手 美國和台灣竟都有份?
中華民國108年8月15日
2019-08-15 15:26聯合報 主筆室
最近幾天,香港對立情緒急遽升高,全球都很關切,希望大陸不要使用軍隊鎮壓,衝突雙方能夠理性對話,台灣也不例外,從政府到民間都紛紛表態;但是我們必須指出,發言關切與行動支持,是不同的兩件事,尤其要小心的是,不要讓北京認為,台灣在幕後支持香港街頭抗議。
從大陸來看,這場爭議升級之快速、規模之龐大,組織看似鬆散卻非常精密,而且持續長達兩個月,與過往的群眾運動明顯不同,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前特首董建華早在31日就指出,
有理由相信這次抗議有幕後推手,或是外部勢力介入,
「種種跡象都指向台灣和美國」。
董建華雖是個人身分,但是言有所本,透露出北京的疑心;美國是全球霸權,任何事都要插手,希望導向美國要的方向,這不奇怪,但是台灣是不是幕後的黑手?
蔡英文總統有多次關於香港的公開談話,卻僅止於聲援示威,
時代力量的高雄市議員黃捷公開在社交網站上籌集物資,
則是最近僅見的例子。
可是謠傳中,除了之前台灣民間組織「華人民主書院」
教授街頭抗爭技巧,據說目前已經有兩批人參與香港街頭運動,
一是現任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的部分學生們,
另外一批則是由海基會副董事長姚人多提供支援。
之前抗議者攻佔立法會後,擔心被秋後算帳,已有逾10名香港示威民眾抵達台灣,接受非營利組織安置。據報導,
已陸續有抗議者接觸陸委會相關人士、尋求庇護。
13日的《人民日報》海外版在頭版發表評論文章,指控台灣當局介入香港,是「涉港黑手」,要求停止干涉香港事務,否則終將「引火燒身」;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同一天也針對民進黨黨主席卓榮泰指示研議擴大聲援香港的作法表示,「我們要正告民進黨及其當局立即收回伸向香港的黑手,否則必將自食惡果」
現在看起來,台灣的決策單位還是務實的,對於馬曉光的批評,
卓榮泰很低調的表示,民進黨沒有這個能力,也不會做這樣的事,至於政治庇護,陸委會13日表示,目前尚未有港人申請。
陸委會目前的立場是,會依「港澳條例」及其相關辦法辦理,如因政治因素,以致安全及自由有緊急危害的香港居民,會提供必要協助,若政府收到相關申請個案會參酌法規妥適處理。
做為最高領導人,蔡英文總統14日正式澄清了台灣的立場,
她表示台灣作為民主陣營一分子,
對於香港人民追求自由民主當然採取支持立場,
「我們支持,但是不會介入」,
不過她不甘示弱的加了一句:
「不要把情勢惡化的責任推卸給不存在的外力介入」。
我們認為,對香港人民爭取一國兩制下的法治與人權,值得同情,我們非常尊重支持,但是我們必須估量自己的能力,不要承諾我們做不到的,或者匆忙做了後來會後悔的事,現在有關陳明通與姚人多的傳言,兩人的確有必要加以澄清。
我們不是美國,沒有龐大情治單位駐紮香港,也沒有軍艦定期訪問香港,更沒有香港貿易法案,可以作為籌碼,我們最多就像澳洲、日本一樣,表示對情勢關切,敦促北京遵守一國兩制不要使用武力,我們甚至不能要求回復到1997年之前的狀況。
台灣不歸國台辦管轄,不會因為國台辦的指責,我們就不做我們應該做的,堅持應該有的價值選擇,但是代表台灣的蔡英文政府,言行應該要考慮的是台灣的利益,目前香港情勢有利於蔡英文連任選情,這本來就是無可厚非的,但如果認為可以切割官方與民間,私下又偷偷支援民間作為,這就陷台灣於險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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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到反中:民粹當道
中華民國108年8月13日
2019-08-13 23:46聯合報 孫榮富/獨立評論人(新北市)
香港「反送中」遊行警民衝突不斷,
警方清場及拘捕行動引來輿論更大爭議,
市民對警方信任度低落,影響警方執法工作。 (美聯社)
香港「反送中」情勢不斷惡化,連觀光產值都蒸發了近三分之一;有些抗爭人士將「反送中」無限上綱到「反中」,企圖顛覆香港回歸後尚未成熟的民主制度,以致脫序不可收拾,讓藉由動亂香港社會挑戰北京政權的民粹當道!
由於香港政府針對反送中抗議第一時間並未做出正確決斷,以致現在「反送中」擴大為「反中」,並結合民粹,讓一些不明事由的社會大眾更加霧裡看花,徒增社會成本,甚至於讓整個政府空轉與社會內耗。
民粹與民主常常像孿生兄弟讓人分不清,但一旦爭執起來,
民主常被民粹打得毫無還手之力,「反中民粹」之所以當道,
問題還在於香港回歸後的弱勢民主!
從香港在「反中民粹」下的動亂遭遇,來看看台灣社會,
蔡英文總統竟還消費香港說:
「只要有我在,不用擔心台灣變成第二個香港!」
香港現在已經很混亂失序了,
沒有人願意看見香港變成現在這個樣子,
蔡英文還有必要再說這種話嗎?
相對於西方民主社會,台灣享有民主時間也不是很長,
從蔡總統的這句話就可以看出民主與民粹的區別。
民主重視政策,用理性思考選項,
民粹則憑感性,用情緒引導決策。
談理念願景是民主的說服過程,
人身攻擊則是民粹的詭辯常態。
「只要有我在,不用擔心台灣變成第二個香港!」
不就是一句最標準的情緒性攻擊的「反中民粹」嗎?
「民主」從不是個問題,在民主社會裡,「反中」也不是大問題,但當躲在民主背後的「民粹」結合了「反中」,就變成了「反中民粹」腫瘤,若進一步癌化,恐怕就會讓北京政府失去耐心,選擇武力平息「病灶」。
難道蔡政府真的那麼開心看到
香港社會從「反送中」演變到「反中民粹」的悲劇結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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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血衣和課審委員
中華民國108年8月12日
2019-08-12 00:44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駐台港辦收到紅漆「血衣」及冥紙的恐嚇包裹,
抗議港府鎮壓「反送中」,警方通知林姓大學生到案。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香港駐台北經貿辦事處近日收到一包「血衣」、冥紙和恐嚇信,
抗議港府「鎮壓」反送中運動。
警方查出寄件者是一名林姓男大學生,傳喚到案後,
這名男生聲稱他是「善意提醒」,沒有恐嚇意圖。
這個警方姑隱其名的男大生,其實大有來頭,
他是現任教育部課程審議會委員——靜宜法律系三年級的林致宇。林致宇揚名立萬早在四年前就讀高中時,
當時他參與「反課綱運動」反對馬政府的課綱,
且曾率眾占領教育部。
此後,他便成了民進黨屬意的少年英雄,
教長潘文忠兩年多前即邀請他出任課審委員。
林致宇要聲援香港學生,應有很多方式可表達關切;他卻選擇用紅漆染成「血衣」,加上冥紙及恐嚇信,
還辯稱自己只是「善意提醒」。
兩年前,他在課審會主張
降低高中國文的文言文比例,
痛罵「唐宋八大家是造神」
、「余光中沒資格被稱作文人」,
因而接到了不明的恐嚇電話。
當時,他大動作報警,並不把對方的恐嚇解讀為「善意提醒」。
多虧蔡政府的慧眼識英雄,一個不知文化為何物的台獨小將,
卻在綠朝變成了威風八面的課審委員。
不僅如此,他更將其無知和粗鄙升高為國際級的義勇,
向駐台單位寄出恐嚇血衣。
試問,這對今天讀經他審議之教科書的高中生而言,
會是什麼感受?
近一個月,台灣不少人因傳發所謂「假訊息」遭到法辦。
兩相比較,改寄血衣似乎比較英勇,
或者應先出任課審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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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曉穎父親致函林鄭月娥:無法釋懷 盼港府個案處理
中華民國108年7月18日
2019-07-18 11:33聯合報 記者林庭瑤╱即時報導
港府強推修訂「逃犯條例」激起的示威浪潮至今餘波盪漾。
港媒「香港01」報導,陳同佳案死者潘曉穎的父母,
6月底致函特首林鄭月娥,懇求考慮四個方法解決:
一、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
二、港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疑犯;
三、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
四、勸說嫌疑犯到台灣自首。
林鄭月娥7月初稱修例「壽終正寢」,
但未再提出解決陳同佳在台灣殺人案的善後方案。
林鄭亦一直沒有說明,6月底收到潘父信函的消息。
據報導,潘父母致特首林鄭月娥的信件共有兩頁,
首先談及修例爭議,
稱台灣當局多次表示不接受以修訂「逃犯條例」方式移交疑犯,
修例即使完成亦無助解決其女兒案件,
但夫婦二人非常感謝林鄭月娥,
對她因事件承受壓力及屈辱感非常難過。
他們進一步說,對女兒遇害一事「無法釋懷」,懇求林鄭在修例引發非常重大爭議後,考慮各種方法,包括「過去存在客觀限制不可行」的方法,再次盡力為其女兒討回公道,「香港社會經歷如此非常罕見龐大爭議後,期望特區政府能以突破固有框架方式處理此事。」
報導說,潘父母在信中的訊息,是懇求港府考慮任何可行的方案,而他們特別提及其中四個方法,並明言希望港府以「特事特辦」態度處理:一、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二、港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疑犯;三、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四、勸說嫌疑犯到台灣自首。
潘父母二人在信中結尾指出,預計疑兇可能最快今年10月獲釋,懇求特首、律政司長及保安局長能夠在立法會休會前完成有關程序,「這是我們唯一的請求」,並指希望獲林鄭月娥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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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告
修法失敗 逃犯條例已死
中華民國108年7月10日
04:10 2019/07/10 中國時報 陳柏廷
林鄭月娥(小圓圖)昨表示,政府未能掌握社會脈搏,導致修法完全失敗,《逃犯條例》草案壽終正寢,但反對派不埋單,圖為香港大埔區街邊牆上,貼滿許多表達撐香港的便籤紙。(路透)
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發多場示威抗議和流血衝突,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政府工作做的不好,未能掌握社會脈搏,政治敏感度亦不足,修例工作完全失敗,相關草案已經壽終正寢,「The bill is dead」。她更表明,願意在不設前提的情況下,與學生代表公開會面。
坦言未掌握民意惹紛爭
港府目前雖已暫停修法,但因並未正式撤回法案,也讓香港泛民派議員及學生代表高度質疑;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再度親上火線,就修例風波發表談話。
綜合港媒報導,林鄭月娥指出,過去幾周香港社會瀰漫負面情緒,香港社會出現兩種場面,一種是數以十萬計市民參與和平遊行,展現言論自由;另一場面,是部分示威者用暴力進行衝擊,以致發生警民衝突。
林鄭月娥坦言,近期香港社會所呈現的矛盾、紛爭等都是由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所引起,這次修訂工作完全失敗;失敗原因是社會脈搏掌握不足,政治敏感偏差。目前仍有人擔心政府再提出相關草案,但她強調,條例已經壽終正寢,the bill is dead。
記者追問是否下台負責,林鄭表明,下台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自己仍有熱誠和承擔為香港服務,希望港人給予機會及空間;並稱將聆聽更多各方意見,更掌握民意;行政會議成員加強收集民意的功能,將改革諮詢模式,讓不同背景持分者暢所欲言,還要大幅改變青年委員會。
對於日前多間大學學生會成員拒絕與她閉門會面,林鄭也釋出善意,表示願在不預設前提下,與學生代表公開會面。不過,演藝學院學生會外務副主席梁煜星直言,學界早有共識,對話的大前提是政府願意釋放被捕示威者,否則意義不大。
解放軍不介入香港事務
至於,反送中示威者要求港府收回暴動定性,林鄭月娥聲稱,不為6月12日的集會做任何定性,檢控工作由律政司負責,獨立檢控工作是視乎證據而定,但不會追究示威者破壞立法會,這是違反法治精神。
此外,對於解放軍駐港部隊是否會介入香港事務,路透報導,美國防部印太安全事務首席副助理部長海大衛6月13日受邀至解放軍駐港總部,拜會該部隊司令員陳道祥少將,陳道祥當時主動表明,「解放軍不會違反長期以來不干涉香港事務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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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法會占領民眾遭驅離
王金平回憶當年太陽花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
2019-07-02 08:19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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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太陽花
港警催淚彈強勢清場3小時餘落幕
中華民國108年7月2日
2019-07-02 01:51中央社 香港2日電
香港警方凌晨集結朝立法會推進,投擲催淚煙霧強勢驅離。聯合報特派記者許正宏/攝影
香港立法會大樓昨晚9時遭示威民眾占領後,
上千名鎮暴警察於今天0時以催淚彈強勢清場,示威群眾則迅速往外撤離;清場行動歷時約30分鐘,至截稿前未傳出流血事件。
香港警方2日午夜0時正式清場,上千名全副武裝鎮暴警察手持盾牌、警棍、胡椒噴桶與催淚彈,兵分多路開始對立法會大樓週邊進行清場。
首波警力在立法會大樓的東北面龍和道集結,進入最多示威者聚集的立法會道。鎮暴警察一開始就發射多枚催淚彈,意圖攪亂示威人群並快速向前推進,頓時現場煙霧瀰漫、抗議民眾往後撤離。
同一時間,守在立法會大門外的示威者,則通報還在大樓會議廳裡的民眾;從網路直播畫面可見,示威者與大批記者趕緊離開會議廳,直接撤出立法會大樓。
面對全副武裝優勢警力,示威民眾逐漸退至添美道與夏愨道路口;不過,當抗議民眾再退至夏愨道後即往金鐘方向散去,現場未再發生嚴重衝突。
由於現場示威者撤離的速度頗快,警方清場行動僅歷時30分鐘,隨後並進入立法會大樓內,但據了解,所有示威者均已撤出大樓,並無抗議民眾堅守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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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人民站出來 香港逃犯條例修訂爭議始末
中華民國108年6月18日
2019-06-18 17:00中央社 台北18日電
逃犯條例修訂引發香港民眾大規模「反送中」遊行,並要求撤回條例。香港民眾對於中國司法制度的不信任,成為「一國兩制」的一面照妖鏡。以下為逃犯條例修訂爭議始末:
2018年2月,香港男子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同為港人的女友潘曉穎後,獨自返港。因台港沒有引渡協議,
香港警方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
無法引渡陳同佳到台接受調查。
士林地檢署及法務部多次要求港方
提供司法互助遣送陳同佳來台,未獲正面回應。
2019年2月,香港保安局以陳同佳案為由,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現有逃犯條例,令當局可與沒有簽訂引渡協議的地方進行個案移交合作,以防堵漏洞。
按照現行的逃犯條例,香港政府在得到立法會的同意後,可與世界各地簽訂長期的移交安排,目前已有20個國家簽訂協議。而沒有簽訂的地方,理論上可以經立法會同意後以個案形式移交。
不過,現行法例規定
「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 逃犯移交條例不適用於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
修改案將刪除這個限制。
陸委會當時即表示,若修法是以「一個中國」為前提,
政府絕對不會接受矮化,
希望港府應該以雙方人民福祉優先考量、妥善處理。
港府提交修例,立刻引發泛民主派反對,擔心修改「逃犯條例」建議一旦通過,「內地(中國大陸)政府就完全可以明正言順將居住在香港的異見人士帶回內地長期拘禁,接受再教育」,反對將疑犯送往中國。
商界人士也擔心,一旦不小心觸犯商業罪行就會被引渡到大陸。
港府方面則表示,接受引渡的逃犯不包括政治犯和涉及宗教等問題的人。逃犯移交不涉及言論、出版、學術、新聞。所有可移交行為必須在兩地都屬刑事罪行,並將原本逃犯條例中涵蓋的46項罪刑剔除了9項,納入37項罪刑。
5月,面對香港社會的高度質疑,港府進一步將逃犯修例的罪行引渡門檻提高至可判最高刑期7年或以上,並只處理由請求國中央政府提出的移交請求。
6月9日,港人響應民間人權陣線號召,爆發針對逃犯修例的「反送中遊行」,主辦單位稱上街遊行者達103萬人。
12日,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原定二讀,民眾包圍立法會和政府總部並占領主要交通道路,立法會宣布延後逃犯修例二讀。這場示威以警方動用催淚彈和開槍射擊橡膠子彈暴力鎮壓收場。
15日,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她並表示,北京中央對此決定表示理解和接受;她還強調,修訂條例的原意是對的,不會撤回。
16日,接近200萬港人上街,要求撤回逃犯修例,其他訴求還包括要求林鄭月娥下台、追究警方在612示威中的暴力鎮壓手段等。
當晚,港府發言人以書面回應稱,因政府工作不足讓社會出現矛盾紛爭,行政長官為此向市民致歉,並重申沒有重啟修例程序的時間表。
18日,林鄭月娥召開記者會鄭重向香港市民道歉,但並未表示要撤回逃犯條例。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多次強調,中華民國政府認為逃犯條例是惡法,極可能侵犯人權,危害國人、港人及其他赴港人士的人身安全。政府不會在逃犯條例基礎下與港府進行司法協商;就算逃犯條例通過,只要無法確保國人安全,政府也不會接受來自香港人犯移交。
法務部15日也呼籲香港政府應重視與台灣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建立台港兩地共同打擊犯罪機制。
早在今年2月,民主黨創黨元老李柱銘就在報章撰文,
指90年代初,北京中央與港英政府曾商討移交逃犯問題,
但因大陸法制不公正,加上香港於1993年廢除了死刑,
因而未能制訂協議。
香港主權轉移初期,特區政府也曾與北京中央研究制訂移交逃犯協議,同樣沒有達成。
文章指出,這些年來,大陸法制毫無改善,特區政府根本沒理由放棄堅守多年的原則,「台灣案件只是趁機全面修例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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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拿台灣當下台階
宣布緩修逃犯條例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2019-06-15 23:41聯合報 香港特派員李春/香港報導
民陣不接受 今仍大遊行
歷經百萬人大遊行和金鐘警民流血大衝突之後,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
但這場修例之爭並未平息,香港民主派堅持林鄭月娥要為事件負責和辭職,發動大遊行的香港民陣不接受「暫緩」,今天照常大遊行。
香港「逃犯條例」爭議的起落,都與台灣有關。
港府提出修例的迫切理由是,因港人在台凶殺案要修例移交嫌犯。林鄭月娥這次被迫「暫緩」,也以台灣為理由,
說已經盡了最大努力,即使通過條例,
台灣政府表明不接受港府以修例方式移交逃犯,
結局可能都是一樣。
林鄭月娥說的另一理由,是過去一周眼見數以萬計人遊行集會,周日和周三有嚴重衝突,讓警員、媒體記者和市民受傷,令人痛心,香港政府維護法紀的同時,要審時度勢,顧及社會最大福祉,讓社會回復平靜。
外傳中共主管港澳事務的副總理韓正周四南下深圳晚上召集會商,周五香港行政會議成員紛紛放風暫緩修例,林鄭月娥周六上午約見主要官員和建制派代表後,下午三點在政府總部記者會上宣布暫緩修例。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天在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
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訂。 特派記者王騰毅/攝影
林鄭說,保安局長李家超已致函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收回就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的預告,也就是立法會大會就處理條例草案的工作暫停,直至政府完成溝通。港府無意就工作設下時限,並承諾會整合意見後,向立法會匯報,以及徵詢議員意見,再決定下一步工作。而對周三金鐘衝突,她贊成「暴動」說法,香港是法治社會,特首不能凌駕執法機關,不能干預調查及檢控程序等。她說有部分示威者頗暴力,警方撿獲的武器,亦並非正常和平遊行、和平集會應有之物,但她否認定性為「顏色革命」。
香港立法會秘書處說,已收到保安局長的信,
政府已撤回於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辯論修訂「逃犯條例」的預告。
中共外交部、港澳辦和中聯辦,都聲明對港府的暫緩修例決定尊重和支持。香港商界團體也紛表贊同暫緩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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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抗爭」
蔡總統:凸顯一國兩制的挫敗
中華民國108年6月16日
2019-06-16 00:19聯合報
記者蔡家蓁、林敬殷、許依晨、林河名、蕭白雪/連線報
針對香港「反送中」抗爭,蔡英文總統昨天出席金門大學畢業典禮表示,這再一次凸顯了「一國兩制」在香港的挫敗。她指出,「不接受一國兩制,是台灣人民不分黨派,最大的共識,這就是我們台灣的基本立場。」
拿台灣當下台階 府:不可思議
香港政府昨天宣布暫緩修正「逃犯條例」,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表示,政府高度關注,也支持香港人民追求自由、民主與人權的渴望,並認為港府應該以確保香港人民的自由民主為目標,認真看待並回應香港居民選擇自己所嚮往的生活與制度的期待。
對港府暫緩修法的原因提及台灣,丁允恭說,港府以涉我國案件為由,作為違背人權立法的託辭,是不負責任與缺乏道德感的作法,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總統府無法認同。
法務部昨晚發出新聞稿指出,港府意圖模糊該條例違反人權疑慮之焦點,妄扯台灣個案爭議,其推諉、卸責之舉,法務部嚴正駁斥。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警告港府「別拿台灣當下台階」,他認為「台港共構效應」已經形成,港府再不撤回「逃犯條例」,「北京未來一次雙輸」。
針對港府暫緩修例,陸委會呼籲台港共同守護法治、人權等價值,為青年世代締造希望前景。陸委會指出,我方不可能同意侵害人權自由及國家主權的「逃犯條例」;「逃犯條例」修法,企圖將台港司法互助問題納入「一個中國」框架處理,不僅侵害人權自由,也侵害我國家主權,我們堅決反對這種披著司法外衣的政治圖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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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暫緩修訂逃犯條例扯台灣 吳釗燮批可恥
2019-06-15 19:36中央社 台北15日電
香港政府今天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
並扯台灣作為暫緩修法的原因。
外交部長吳釗燮推文回批,
責怪台灣是不道德、可恥、無法接受的行為,
並呼籲擁抱民主,站在勝利的那一邊。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午宣布,港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對於暫緩修法的原因,她說,由於台灣已表明不會接受在現有修例情況下,移交涉嫌在台殺人的陳同佳,因此修例迫切性已不存在。
吳釗燮隨後在外交部官方推特推文表示,對香港的自由與人權遭受攻擊而感到憂心,林鄭月娥務必聆聽人民的聲音並負完全的責任。
吳釗燮說,責怪台灣是「不道德的、可恥的、令人無法接受的」,他並呼籲擁抱民主,站在勝利的那一邊。
事實上,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5月就曾強調,
不會在逃犯條例修法前提下與港府協商;
即使修法通過,赴港或在港國人被移送到中國大陸的威脅未排除前,政府也不會同意港女命案凶嫌移交。
去年2月,港男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潘姓女友後,士林地檢署及法務部多次要求港方提供司法互助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但一直未獲正面回應。
今年2月,香港保安局在未正式諮詢公眾的情況下,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建議港府可採「一次性的個案方式」,處理台灣、中國大陸和澳門移交逃犯的要求。
由於憂心北京藉此引渡政治犯或違反中共言論尺度者至中國大陸受審,逃犯條例草案提出後爭議巨大,日前更爆發百萬人抗議大遊行和「反送中」示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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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中」條例 不必一步到位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2019-06-14 23:27聯合報 陳宏桂/大學兼任副教授(新北市)
香港反送中示威,警民爆發衝突對抗,
立法會被迫取消原訂二讀程序。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香港修訂《逃犯移交條例》引發「反送中」示威遊行,已成為高度複雜的政治事件。因此,港府和中共中央應以政治判斷為最高原則,盡速找到可使事件落幕的妥協點。
儘管港府認為目前提出的草案,符合國際間引渡的基本原則,但在適用對象或要件上,其實不必勉強一步到位。港府若能在逃犯移交的範圍中,以政治考量做出相當幅度讓步,或許長期間對港府公信力重建,反而具有「跌深反彈」功效。
在香港境外犯罪,而人在港被列入移交逃犯,
可分成「香港籍」、「中國籍」和「外國和台、澳籍」三大類,
其中除了澳門人移交較單純外,其他籍逃犯移交背後,皆充滿著高度政治和經濟的複雜關係和影響。例如,在港的中國大陸貪汙逃犯眾多,「送中」既涉及中共高層間較勁,也可能牽動官僚腐敗體系,乃至於對香港的經濟造成影響。
然而,港人反送中既提升至「毀棄一國兩制」承諾的政治問題,並發出對中國大陸司法體制強烈不信賴的訊息,
排除港人逃犯送中,維持示威者所要「港人港審」,則是港府該先做出的讓步。至於外國人和台人是否也送中?也可列入協商妥協項目,而「內地人」堅持可移交送中,則是港府修例可畫下底線。
香港法律學者黃賢提出「居民不移交原則」,也即是「港人港審」前提,值得台灣關注。
畢竟,反送中示威導因於港人陳同佳在台殺害港人,
目前港、台均無法對之追訴。
事實上,台灣與大陸十年前簽署
「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即採該原則,
台灣人在大陸犯罪逃回台灣,台灣並無須將人移交至大陸。
另項重要原則為「不移交則審判」(aut dedere aut judicare),
像陳同佳若移交台灣可能判死刑,但香港已廢除死刑,
依國際引渡通例皆不接受將人移交到有死刑國家。此時,香港應建立不移交便在港審訊制度,而這也可能是未來處理陳同佳案的最佳模式。
港人長於經濟而疏於政治,中共不妨對新政策採行「部分試行」方式,化減示威者的能量。尤其,此事件既受國際關注,且對兩岸關係造成影響,值得當局思考政治戰略性的「轉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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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 是信仰還是供品?
2019-06-14 23:41聯合報 邱冠倫/退休人士(新北市)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在台港生及民眾13日聚集凱道前,
訴求「反送中」譴責港府暴力,
並前往總統府向蔡英文總統遞送陳情書。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香港「逃犯條例」修法,蔡總統義正嚴詞表示,
「逃犯條例」有侵犯人權的疑慮,
同時也侵犯中華民國的主權,
「我們不會接受,也拒絕以修法為前提的個案的移交」。
短短幾句話同時彰顯「人權、主權」兩大普世價值,
讓民進黨熟練敲木魚念經文,也算能稍喘一口氣,
整補國事失能滿目瘡痍的退敗戰線,
更確立二○二○大選的主題「人權、主權」。
選舉要到了,人民很難躲避蔡總統競選的信仰轟炸,
只是人民碗裡分得到民進黨的供品嗎?
沒有,慷慨激昂的主權宣示,反而讓人民荷包愈來愈瘦。
香港民眾因對大陸司法疑慮而反對「逃犯條例」,
但此條例將在台境內犯罪者引渡回來,接受司法審判,
等於香港承認台灣司法管轄權,彰顯中華民國主權,
民進黨現在有機會實行主權時,反而往外推,
表示他們其實只想累積仇中罵本。
近年對台灣治安重大危害的外籍犯罪者逃逸海外,治安單位束手無策:港人在台殺害女友分屍,逃回香港;
伊拉克籍人士殺害岳父母逃逸無蹤;英國人撞死送報生,易容逃到英國,蔡總統不思索如何將這些嫌犯引渡回台受審,
卻高喊侵犯人權疑慮,犯罪者逍遙海外,
受害者及家屬人權又在哪?
行政院長說流氓打架要地方首長負責,
那人民可以要求蔡總統及民進黨為台灣淪為外籍殺人嫌犯天堂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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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中侵害主權
那受害者人權呢
中華民國108年6月14日
2019-06-14 23:29聯合報 戴世瑛/律師 (台北市)
港警12日下午丟催淚彈驅離在香港立法會外聚集的民眾。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引發爭議的港府送審《逃犯條例》,其動機係為修補二○一八年在台港女命案,發生殺人犯行無從追訴審判的法律漏洞。或有疑問:何以港方不修改刑事管轄規定,採「港人港審」?另何以港方不按照台灣所呼籲,直接簽訂司法互助協議,以解決問題?
前者按香港律政司說法,「港人港審」違反普通法系案件應由犯罪地管轄的「屬地原則」。追溯審理上開案件,也牴觸其《人權法案條例》刑事罪及刑罰禁止溯及既往規定;何況境外調查取證不易,耗時費事,實際上難以付諸實施。
後者應係考量原有《逃犯條例》,已將「中國任何其他部分」排除適用。如依《香港特區基本法》第九十五條,視我方為「中國其他地區司法機關」,啟動協商,有矮化主權地位之嫌,恐難為台灣當局接受。加以當前兩岸關係敏感,北京授權對台談判,機率甚微。透過修法,以「專案」或「一次性」安排,移交殺人嫌犯,迴避台、港洽簽協議可能衍生的政治爭議。
若通過修法,國人赴港是否真如陸委會警告,可能成為「李明哲第二」?倘純按修正條文,與港府承諾附加的額外措施,新法所謂「移交逃犯的特別安排」,實體方面,明定只適用於最高可判處七年以上監禁刑的卅七項罪行(特定罪行原則);且應依中、港兩地法律,同樣認定構成犯罪(雙重犯罪原則),始可能納入移交。程序方面,移交命令雖非由立法會決議,仍應經行政審核與司法裁判。港府也僅限受理由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所提出的移交請求。
上述措施,也符合國際慣例與《聯合國引渡示範條約》要求。故持平而言,不必過度擔憂。惟此番「修例」,畢竟打破原條例關於「送中」的「防火牆」;其「特別移交安排」,無長期協議作為基礎,也缺乏制度保障。大陸會不會藉機濫用,又港府能否堅持司法自主權,仍需視新法上路後實際運作而定。
爭議既源起於我方所提遣送逃犯請求,此際倘再藉機政治操作,散播恐懼,殊非善意與負責之舉。
最令人憂心的是,蔡英文總統定調前述條例「侵害主權」,
並稱將「拒絕接受以修法為前提的個案移交」。
從而,在台、港協商談判無著下,是否會導致殺人犯被迫輕縱,
被害人沉冤,台灣淪為港人「犯罪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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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反送中」等五個還需搞明白的問題
中華民國108年6月12日
2019年 6月 12 BBC NEWS
圖片版權REUTERS
6月9日,香港爆發主權移交後最大規模的示威之一,
抗議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
香港立法會原定星期三(6月12日)對《逃犯條例》修訂內容進行二讀。香港多個團體發起罷工、罷課、罷市以及包圍立法會的行動。
第一,為什麼更擔憂《逃犯條例》?
雖然引發抗議示威的導火索是《逃犯條例》,
但這並不是港府草擬修改的唯一一部條例。
先說《逃犯條例》。簡言之,修改後的條例將允許香港拘留和轉移在同它沒有正式引渡協議的國家和地區(包括台灣和中國大陸)遭到通緝的人員。
香港目前和20個國家簽有長期的逃犯移交協議。
相關法律也規定,香港可以與其他國家進行一次性移交。
但目前條文訂明,香港的逃犯移交條例不適用於
中國大陸、澳門和台灣,修改案將刪除這個限制。
提議修改的第二個條例是《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現行條例規定,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轄區
可以要求香港機構提供刑事協助、搜集證據。
修改草案也移除與《逃犯條例》類似的限制,
使香港機構可向中國提供與刑事相關的協助,
比如,凍結或者沒收資產。
二者之中《逃犯條例》在香港人中間引發更大焦慮,
因為修改後條例將允許在香港被捕的人移送中國大陸受審、服刑,在港人看來,這是一個事關人人的重大政策轉變。
第二、為什麼只抗議「送中」?
既然香港已經和20個國家有引渡協議,中國也同許多西方民主國家有引渡協議,為什麼把逃犯移交中國會在香港引起這麼強烈的反彈,以至於「反送中」成了示威的一個主要口號呢?
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中國大陸之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基本法》是保障香港高度自治的基石。但是,北京政府逐步加大在香港的影響,多次高調批評香港反北京中央政府、要求民主、普選等集會示威;港府亦多次被指屈從中央壓力、加強對政治活動的管控。
特別是習近平執政以來,中國當局進一步加強打壓異見令人擔憂,有悠久的抗議示威傳統、廣大的民運群眾基礎的香港也會成為目標。
港人感覺,面前的「北京壓力」越來越大,保障自治的《基本法》被一步步侵蝕、削弱,甚至有人指責港府在這一方面助紂為虐。
有關引渡:你需要了解的六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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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民眾出席維多利亞公園的燭光晚會紀念六四北京天安門鎮壓三十週年
第三、為什麼港人憤怒爆發?
再說,目前恰好也處於一個比較敏感的時期。就在六月初,香港剛剛舉行一年一度的燭光晚會,紀念「六四」北京天安門廣場的鎮壓事件三十週年。
此次規模浩大的反《逃犯條例》抗議示威,也可以說是香港人對自由受侵蝕的擔憂、對北京干涉的憤怒、對港府缺乏作為的不滿進一步上升的表現。
具體講,在修訂《逃犯條例》上,港府被指敷衍了事,沒有給立法會、公眾足夠長的討論時間,不重視各界深入審議、增加更多保障條款的呼籲。香港政府提出修改案是在今年二月,之後只有二十餘天的時間給公眾參與討論,給出的論據也缺乏說服力。
對於這樣一個在公眾眼裏影響重大、深遠的修法草案港府如此草率,也給民眾的怒火添了柴。
六四30週年:維園紀念會場內外的民主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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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擔憂習近平更加鐵腕,香港會成為目標
第四、中國「插手」了嗎?
現在還不知道,北京是否直接影響、甚至授意香港政府修法,但是,北京一直公開力挺港府,中聯辦、港澳辦、主管港澳事務的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都曾高調表態支持修訂《逃犯條例》。
中共政治局常委韓正五月間曾讚揚特區政府推行《逃犯條例》修訂「合憲和彰顯法治」。他說,這符合《基本法》相關規定,有利於彰顯香港社會的法治和公平正義,「中央政府完全支持特區政府的工作」。
香港大遊行的次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對美方就香港事務「不斷說三道四」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要求美方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他說,中央政府將繼續堅定支持香港特區政府推進修訂「兩個條例」的工作。
耿爽還提到,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得到切實貫徹落實,香港居民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依法得到充分保障,香港繼續被眾多國際機構評選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和最具競爭力的地區之一。
習近平:"一國兩制"在香港遇到了新問題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2017年7月1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發表演講稱, 「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習近平在演講中重覆了中國政府關於「一國兩制」以及保證香港自由和特殊地位的承諾。但同時也對分離言論及民主勢力表達了嚴厲立場。點擊以上鏈接閲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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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聲勢浩大,凸現港人對中國和港府的不信任
第五,有法不是才能有法所依?
換個角度想問題,有法可依,不才正是實現「法治」的基礎嗎?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部總幹事譚萬基日前在接受法國廣播公司採訪時說,國際特赦對引渡協議本身並不反對,
「我們甚至認為引渡協議會對某些國家的人權改善帶來益處,
比如說中國。」
但是,中國的人權和司法公正紀錄已經令港人十分擔憂,
司法是否獨立於中共也引起港人質疑。
歸根結底,這還是一個信任問題。
簽訂引渡協議,前提應該是信任第二個司法轄區。
而在香港,港人對中國大陸當局的信任現在處於稀缺狀態。
譚萬基還提及香港的另外一個「特殊性」。
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
香港當局是否擁有足夠的能力承受北京的壓力呢?
這也是抗議示威者一個「最大的擔心所在」。
為安撫民意,港府官員已經表示,香港法庭對引渡要求有決定權;政治、宗教犯罪疑犯不會被移交;只有罪行可能被判處至少最高七年監禁的逃犯才會被移交,但是這些承諾並沒有換來民眾的支持。一個原因可能是,港人對港府的信任也處於比較缺稀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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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逃犯條例》讓《一國兩制》崩潰
美國威脅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
中華民國108年5月23日
2019-05-23 14:29北美智權報
【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為了不讓《逃犯條例》修訂案順利通過,
香港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分別於5月11日及14日兩度占據會議室、滋擾會議進行,並兩度與建制派議員發生衝突。
兩次持續數小時的混亂、推擠,
成功阻撓《逃犯條例》修訂法案委員會展開會議。
然而,民主的勝利是短暫的,不管港人及國際社會強烈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草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完全不理會這些反對的聲浪,用盡各種方法希望強行通過。
5月20日,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媒體公開宣佈,要繞過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於6月12日將《逃犯條例》修訂案直上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審議,強行立法的味道濃厚。
其實,不只大部分香港民眾、民主派議員,
就連許多歐美國家的政府單位也表示關注及提出嚴正警告,
怕條例一旦通過,
會影響在香港工作、讀書、居住的外國民眾之權益及安全。
其中美國反對態度最為強烈,
認為《逃犯條例》一旦通過,即違背了《香港關係法》,
並指出若美方認為香港沒有履行兩地簽訂條約的責任,
香港自主不再足以令美國按照《政策法》提供
有別於中國大陸的特惠待遇,美國總統可透過行政指令停止《政策法》繼續生效,或影響美國視香港為獨立關稅區的地位。
5月6日,就中美貿易談判議題,美國總統川普在其推特 (Twitter)上表示:「 Renegotiation is not acceptable! More Tariffs are coming soon, HONG KONG will be included in next rounds.」有相當濃厚的警告意味,香港如果失去獨立關稅區的地位,對美、中、港三方都是一場災難,就連台灣也會被殃及。
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2019年4月28日,民陣發起第二次遊行,民陣表示遊行有13萬人參加。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50年不變
究竟美國國會為什麼建議檢討香港的獨立關稅區地位?
這要從中英聯合聲明、「一國兩制」的由來
及這幾年來香港所發生的一些政治及社會事件說起。
香港自1997年7月1日政權從英國轉移至中國手中後,即成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 ,這就是一國兩制的由來,
意指在一個國家之下有兩種截然不同的制度。
「兩制」主要指的是資本主義制度及社會主義制度,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中國政府必須要確保其社會主義制度不會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施行,讓香港之前在英國殖民地時代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維持「50年不變」。
這些基本政策,後來都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加以規定。
如果講淺白一點,「一國兩制」的原則
保障了香港的高度自主與自由,這個可以分經濟與政治兩個層面。
在經濟的層面,保障香港在貿易、財政金融事務上享有高度自主權;以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來確保香港能繼續奉行資本主義經濟及貿易制度,以及容許貨物及資金繼續自由流通。
香港仍然保留自由港和獨立關稅地區的地位,擁有本身的海關邊境,與貿易夥伴所協定的關稅優惠、以及其他類似安排亦繼續僅只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
至於政治上的自由,主要是指伴隨一國兩制提出來的「港人治港」。「港人治港」就如同其字面的意義,在英國政府交出政權之後,接下來會由香港特區政府來管治香港,而非由中國政府接管。
《香港關係法》的誕生
《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又稱為《香港關係法》、《美港關係法》,
它是一部現行的美國國內法,為美國國會於1992年通過的法案。
《香港關係法》的由來是鑑於在1997年7月1日英國結束對香港的管治後,香港主權即會被移交,成為中國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美國政府因此重新擬定對港政策,重新審視香港的地位。
美國國會當年通過的《美港關係法》承認「香港獨立關稅區」,將香港區別於中國大陸,在一國兩制框架之下,
支持香港人權、民主與自治,保障香港生活方式及美資在港營商。
根據《香港關係法》,美國政府承認中英聯合聲明,並繼續視香港為一個在政治、法治、經濟、貿易政策方面與中國大陸完全不同的地區,並在對外政策上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國政府區別對待。像是香港特區護照獲美國承認,申請赴美簽證也會獲獨立看待;香港可在美國出口管制下購買敏感技術,但要確保無不當用途。
然而,《香港關係法》有一暫停機制,
根據香港關係法第202條(美國法典 - 外交第5722條),
美國總統如果認為香港自治情況不足以有別於中國大陸,
總統有權簽發行政命令中止此法;
如美國總統認為香港已恢復自治,亦可恢復此法。
【詳細內容請見《北美智權報》237期;歡迎訂閱《北美智權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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