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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代收付刷卡喊卡 金管會緊急開會平民怨
中華民國108年12月3日
19:25 2019/12/03 工商 魏喬怡 、 彭禎伶
全家超商「因配合政府防制洗錢規定」不准店內刷卡繳費,
引爆民怨。圖/業者提供
全家超商11月29日在全省店家貼出公告「因配合政府防制洗錢規定」不准店內刷卡繳費,引爆民怨,被民眾批電支路「倒退嚕」。
金管會銀行局長邱淑貞3日緊急邀集銀行公會及主要收單銀行了解後決議,為了讓服務不中斷,將給予超商「一年緩衝期」完成簽約程序,現階段待全家將系統調整後,就可以恢復刷卡繳費。
金管會從去年起開放四大超商可以刷信用卡,
2019年6月25日更擴大同意民眾在超商可以信用卡支付
「公私立學校學雜費、瓦斯費、有線電視費、電信費、大樓管理費、外勞仲介費及網路購物貨到付款」等7大類代收款項。
不料開放不到半年,全家便利商店就貼出公告「因配合政府防制洗錢規定」,不准店內刷卡繳費,必須改回現金繳款,引發民眾抱怨。
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指出,全家超商會停止提供以信用卡支付七大類代收款服務,主要是因為銀行公會訂定自律規範,
「收單行、超商、委託代收款業者或學校委託伏代收金融機構間」的三方簽約相關事宜及管理作業規範自12月1日生效,但部分委託超商代收其費用的單位,尚未完成與收單機構(主要收單行是台新銀行)的契約簽訂,以致超商於11月底就逕行宣布暫停以信用卡繳付。
莊琇媛指出,3日的會議已獲得共識對有意願委託全家以信用卡支付其款項,但尚未完成簽約程序的委託代託款業者,為維持服務不中斷,超商於一年內之緩衝期內仍可繼續提供刷卡服務,並請收單機構(主要收單行是台新銀行)於一年內完成契約補正。
在開放七大項代收可刷卡項目中,網路購物貨到付款部分,
收單機構基於洗錢制及風險控管等考量,
以委託代收款業者直接販售商品予買家的型態(B2C)為限,
且每筆代收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00元。
這部分處理原則也同電信、學雜費、瓦斯費、有線電信費等給予一年緩衝。
其他超商為何沒有暫停,銀行局官員解釋,主要是目前全家便利超商代收的項目比較多的原因,原本開放七大業務項目之前與業者溝通,大家都說沒問題,而且已給予半年緩衝,但是沒想到簽約的時程沒有想像中的順暢,因此此次會議再給予一年的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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