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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免簽128國 新增波士尼亞


  民國102年7月5日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5日電)

外交部今天表示,
位於歐洲的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政府已決定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
第128個給予台灣免簽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或地區,
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

外交部表示,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Bosnia andHerzegovina)政府
於今年6月20日部長會議決定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
並將於完成政府公報刊登及後續行政程序後正式實施。

至於國人赴波赫免簽證待遇的正式實施日期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將於確認後公告。

外交部表示,相信在波赫政府給予台灣人民免簽證待遇後,
雙方在經貿、文化、科技、觀光等方面交流合作關係將進一步發展。

根據外交部資料,波赫位居東南歐,人口約462萬,
濱亞德里亞海(Adriatic Sea),境內多山脈,
旅遊觀光資源豐富,是頗受歡迎的滑雪及生態旅遊勝地。

另外,世界旅遊組織(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評估,
在1995年到2020年間,波赫將是全球第3大觀光人口成長最快的國家;
波赫首府塞拉耶弗(Sarajevo)
也曾被國際旅遊出版社評為全球最佳旅遊城市之一
台以免簽今正式生效  100/8/11

 
中華民國赴以色列免簽證今天(11日)正式生效,
未來民眾持具有個人身份證號碼,
且效期在6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護照,
就可以享有入境以色列免簽證的待遇。
外交部亞西司副司長楊心怡11日表示,台以免簽證措施11日正式生效,
未來只要持效期6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護照,進入以色列時,
就可享有免簽證待遇;但入境180天內,停留時間不得超過90天。


台灣目前可免簽入境的國家已達到117國。
而在中東地區,台灣在約旦、阿曼和巴林都享有落地簽證待遇,
以色列則是第一個給予免簽證待遇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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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3/30
外交部表示

法國已給予我國玻里尼西亞等十一個海外屬地的免簽證待遇,
加上非洲國家坦尚尼亞莫三比克落地簽待遇,
給予我國免簽或落地簽國或地區總數,
瞬間增至一百一十三國。<89+11+2=102>

  法國共十二個海外屬地,
國人除了前往法屬南極領地仍須申辦簽證外,
瓜地洛普、馬丁尼克、法屬圭亞那、留尼旺島、
馬約特島、法屬玻里尼西亞
瓦利斯群島富圖納群島、聖皮埃與密克隆群島、
聖巴瑟米、聖馬丁、新喀里多尼亞等十一個屬地,都免簽證。

  外交部表示,凡持有身分證與六個月以上效期中華民國普通護照
備妥來回或續程機票等文件,
即可免簽證入境上述法國海外屬地;

但若攜未滿十四歲的兒童同行,
須提供證明關係的文件或父母(或監護人)的英文同意書。

  外交部提醒,
國人在法國屬地免簽入境天數須與在歐盟申根區停留天數合併計算,
六個月內總計可停留九十天;
入境可攜帶現金額度以一萬歐元或等值貨幣為限,
若超過此金額則須另行申報。

http://www.mofa.gov.tw/public/Attachment/12116581971.doc
歐盟予我國人免申根簽證待遇詢答集


http://www.boca.gov.tw/public/Attachment/13301142771.doc
***可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方式前往之國家或地區(89國)100/3/29
**

http://www.boca.gov.tw/lp.asp?ctNode=296&CtUnit=14&BaseDSD=13&mp=1
***各國旅遊資訊

http://www.boca.gov.tw/lp.asp?ctNode=305&CtUnit=23&BaseDSD=7&mp
***中華民國國民申請外國簽證相關參考資訊

歐洲申根區國家及地區包括:*(停留期間為每6個月內累計不超過90天。)
1)申根會員國(25國):
      法國、德國、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荷蘭、比利時、
盧森堡、丹麥、芬蘭、瑞典、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
波蘭、捷克、匈牙利、希臘、義大利、馬爾他、
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冰島、挪威、瑞
2)歐盟會員國但尚非申根公約完全會員國(3國):
    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
3)其他國家(非屬申根公約會員國,
但接受我國人適用以免申根簽證待遇入境者,共計5國):
列支敦斯登、教廷、摩納哥、聖馬利諾、安道爾
4)其他地區(申根公約會員國之自治領地,
並接受我國人以免申根簽證待遇入境者,計2地區):
丹麥格陵蘭島(Greenland)法羅群島(Faroe Isla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