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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7日 星期日

超速10公里寬限 交部擬取消

超速10公里寬限 交部擬取消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7日

警方每年開逾200萬張超速罰單,卻難遏止汽機車超速。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認為現行「超速10公里寬限值」,等於鼓勵民眾開快車,研擬取消,超速1公里就開罰,
但警政署擔心被冠上「搶錢」臭名,建議降低道路速限就好。

 近日網路瘋傳「以前超速10公里才會照相開罰,
但明年1月1日起,開車超速5公里就照相」的訊息。
交通部澄清這並非事實,但坦承正考慮縮減寬限值。
 寬限值變相鼓勵違法
 運研所運輸安全組長張開國表示,
由於免測速照相機汽車時速表有誤差值,
民國81年(1992年)訂出
「行車速度在郊區超過10公里、市區超過5公里者,才要開罰」,
民國95年(2006年)統一把超速的寬限值改為10公里
 明年1月提評估報告
 訂出10公里寬限值後,汽機車駕駛反而看到速限標誌,就自動加上10公里
張開國認為,「法規變相鼓勵民眾違法,實在太不合理。」
歐盟研究也指出,車速只要從30公里增至50公里,
事故死亡率從將10%暴增至80%,為降低超速死傷率,
考慮建議交通部限縮或取消寬限值。
 運研所已在全台舉辦4場公聽會,但意見分歧,
包括完全取消寬限值、國道維持寬限值但一般道路取消、寬限值降至5公里,
或維持10公里的聲音都有,運研所還在整理意見,明年1月提出評估報告。
 張開國說,報告若建議修正寬限值,至少要有半年宣導期再執法;
若大部分民眾反對,還是會加強宣導,等各界有共識再修正。
 警界認為降速限即可
 負責執法的警政署官員指出,
今年來因超速死亡人數有31人,較去年同期減少40人,
因超速受傷的有2401人,比去年同期少652人,
但是汽機車的超速抓不勝抓,
每年超速罰單達200多萬張,占全年交通罰單的2成,
可見開罰也難遏止駕駛超速。
 警政署說,不反對交通部縮減寬限值,但需在各界有共識,
且測速照相桿與汽機車儀表板都獲公正驗證才會修正,
否則駕駛對時速認知有落差,反而怪警方「搶錢」;
建議直接降道路速限,從源頭管理,以免民眾為超速1、2公里和警方吵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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