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此網誌

2018年9月5日 星期三

【即時短評】從失聯移工之死看警察執法

【即時短評】從失聯移工之死看警察執法

 中華民國107年9月5日

2018-09-04 20:37聯合報 記者陳金松╱即時報導

今年4月14日,越南籍移工黃文團在嘉義阿里山區涉盜伐林木,
遭警圍捕帶銬負傷逃逸,數天後陳屍山區,
移工團體昨天上街抗議,質疑警方使用警械不當,
要求警察不取締逃逸移工。

這起事件,讓人想起去年涉嫌偷車拒捕
、遭警9槍擊斃的越南籍移工阮國非事件。
2移工之死,在台灣社會,都引發道德與法律論戰。

調查台灣目前有超過5萬名失聯移工,
沒人能一一探究他們逃離的真正原因,
政府的移工政策有沒有疏失,可從制度面檢討;
回歸法律,警察該不該查緝逃逸移工,是治安問題

人命不分貴賤,舉世皆然,相同的警察執法亦是,
不管你在任何國家,違法就必須面對當地法律制裁;
台灣政府組織編制雜亂,加上長期依賴警察習慣,
政府常以「行政一體」理由,
要求警察協助很多勤業務,查緝失聯移工就是其一。

要求查失聯移工回歸移民署本業,合情合理,
多數警察也會舉雙手贊成,
問題是移工若涉犯罪,那就是治安事件
要警察不能管,本質上站不住腳。

阮國非與黃文團,當時顯然都已涉嫌犯罪,
警察執法沒有問題,關鍵只在執法方式。
阮國非拒捕攻擊民防人員,員警被迫使用警械,
近距離12秒內連開9槍,
射擊部位主要集中於背部及側腰腹間,
確實很難讓人信服合乎比例原則。

黃文團則涉盜伐林木,警察捨警槍用網槍,已限縮使用警械,
他負傷帶手銬脫逃,最後死在山區,
以此責怪警察執法,是奇怪的邏輯。
任何人盜伐山林、拒捕脫逃都是不允許的犯罪行為,
警察取締是本分,和是不是移工,根本沒有關係

阮國非事件監察院事後糾正警察機關,
提醒的是員警應謹慎使用警槍;
黃文團事件檢方還在調查,
死者家屬悲憤,執法警察何嘗不煎熬。

常有人質疑外籍移工被歧視、被雇主迫害,
台灣社會對移工友不友善,社會自有公評;
但法治國家沒人有法律豁免權,
任何委屈都不能阻卻移工違法行為

人命無價,警察執法當然可以檢討精進,標準卻永遠不能變,
是不是移工都一樣,不要輕易用歧視、仇恨來解讀警察執法,
那是沈重的指控。
*************************************************
逃逸移工拒捕亡 勞團籲警勿取締

 中華民國107年9月4日
2018-09-04 00:05聯合報 記者廖炳棋、王慧瑛/連線報導


越南籍逃逸移工黃文團今年四月在嘉義山區
遇警發射網槍追捕時負傷逃走,數天後死在山區;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質疑警方使用警械過當,昨到警政署抗議,要求調查真相,
並希望警察不再查緝逃逸移工,
取消績效與獎金制度,將取締權回歸移民署。

勞團說,黃文團原在新北市野柳漁港當漁工,
因工作辛苦又常遭船主打罵,
才會逃到南投嘉義山區從事農業黑工
未來希望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
嚴禁仲介收取買工費,減少移工逃跑因素。

黃文團今年四月十四日,
涉嫌與一群逃逸外籍移工在嘉義山上盜伐木頭要下山時,
遭保七總隊員警和嘉義林管處工作站人員圍捕,
黃頭部受傷,原已被上銬逮捕又趁隙逃脫,
數天後被發現陳屍在阿里山區一處斜坡竹叢。

勞團認為黃文團頭部
遭警方網槍發射的網緣「牽引頭」擊中流血,
死時雙手上銬,質疑使用警械過當。

黃的胞妹嫁到台灣,
她質疑警方追捕過程太粗暴釀人命,
在檢方偵訊時表示
「我要控告開槍打我哥哥的那位警察殺人」。

保七總隊表示,當時警方協助黃清洗傷口,
黃利用機會躍下山坡逃逸,再追捕無獲。
對黃不幸死亡深感遺憾,
全案函請嘉義地檢署偵辦,釐清責任。

嘉義地檢署表示,法醫當時解剖相驗遺體,
見解是「中樞衰竭死亡」,
檢察官另委託民間法醫石台平提供意見,
石的看法「外傷不嚴重,死因指向是逃逸失救而死亡」。

檢方初步認為,黃是違反森林法盜取林木現行犯
警方逮捕上銬合乎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
其他疑點持續偵查。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