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殼壞去 !
藍綠親有共識 !!--真不容易 !!太難得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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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法「太狂」藍綠急踩剎車!
超越憲法的存在 11個爭議一次看
ETtoday新聞雲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年10月24日 01:00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4日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原訂24日審查
朝野立委提出的《宗教基本法》草案,
但因「聖俗分離」等法規內容在網路引發熱議,
內政委員會召委、提案立委黃昭順23日表示,
24日先不審查,盼立法過程能理性對話與溝通。
立法院會6月底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
但在宗教團體的抗議下排除宗教財團法人適用,
而藍綠立委包含王金平、黃昭順、馬文君、林岱樺
共同提出《宗教基本法》,
並獲得其他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立委施義芳
、陳亭妃、陳怡潔等36位立委連署支持。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原訂24日開始審查該法案,
但網路原本不少反彈聲浪卻在這個時間點突然地高漲起來,
砲聲隆隆質疑《宗教基本法》草案內容以保護宗教為名,
超越行政、司法及立法等規範,
有網友驚呼根本「超越憲法的存在」。
另外,立委黃國昌、段宜康、律師呂秋遠等人也都紛紛發文指出《宗教基本法》草案尚有諸多疑慮,
而不禮貌鄉民團臉書粉絲專頁甚至列出多項質疑,
批評這項法案「根本超瘋狂」,
如果這項超瘋狂法案如果通過的話,
「要不要下一任總統直接交給宮廟決定就好?」
由於草案在網路引發熱議與爭辯,
時代力量黨團23日上午還特別召開記者會痛批,
因此民進黨團已緊急要求綠委們撤銷連署,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俋強調,
黨團主張宗教應該更開放、透明,而不是不能管。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說,黨團早率先於23日院會提出復議,
此案已無審議之可能,多位民進黨委員也撤簽此案。
看到網路聲浪的苗頭不對,
連提案並排定審查《宗教基本法》的黃昭順受訪時也說,
她不支持《宗教基本法》,
因為憲法本來就賦予人民有信仰的自由,
不應用法律來凌駕宗教,不過確實滿多人對這項草案有意見,
所以她認為與其硬碰硬去審查法案,不如先變更議程,
將草案修改得更完善後,再到立法院審查。
最後,當初連署該法案的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蘇治芬、鍾佳濱、黃秀芳
、鍾孔炤、黃國書、劉建國等人也都在23日下午紛紛撤簽,
連提案人王金平也加入撤簽行列。
根據截至23日的統計,
已有73個民間團體連署並發起反對聲明,
認為《宗教基本法》草案將嚴重侵害學生受教權
、教師專業與工作權,造成社會撕裂爭議
、教育倒退逆行之禍根,
「我們對此表達強烈反對,
反對特立專法大開宗教團體之方便大門,讓法律為宗教服務。」
至於宗教基本法草案備受批評的部分,
可以分為11點爭議,內容如下:
一、宗教可以公然違反性別平等原則
國家將要盡力保護宗教,舉例來說,
某宗教歧視同志,但是我們不能歧視某宗教,
國家不保護同志被歧視,但保護宗教不被歧視。
二、法院不得調解糾紛
草案第十條寫了「聖俗分離原則」,
往後政府不得介入教務,
連法院都不得調解與干涉
宗教信仰、教制、傳統、組織、人事任免。
三、宗教活動不受法律限制
人民的所有宗教行為、結社自由,都不得以法律限制,
只要冠上宗教名稱,要斂財、要騙色都可被視為信仰自由,
而且宗教活動也不用經主管機關同意,更不得禁止或限制。
四、就業與就學歧視合法化
宗教團體所設立之私立學校可「合法」要求
全校教職員須與該宗教團體相同信仰,
並可基於信仰理由進行差別對待,
甚至聘僱員工也可以免於就業歧視的制裁,
可以只任免認同自己教派的人。
五、剝奪兒童自主權
父母在孩子未滿16歲以前,可以幫孩子選擇宗教,
小孩要信什麼宗教,由父母作主。
六、宗教合法入侵校園
宗教教育將列為國民基本教育內容,
往後國民中小學學生必須要對宗教有基本認識,
此已違反我國《教育基本法》規定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
七、宗教合法佔用媒體公共資源及公益頻道時段
有線電視系統以後應增設宗教頻道,
公共電視台也得要增設宗教節目。
八、宗教團體取得治外法權
各教派對他們的內部組織、人事、財政有自主權,
不適用民法等法令,也不得要求遵守民主與公開原則,
而宗教團體所有財產之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依章程規定,
沒有章程就依傳統或教制規定,不適用民法。
宗師死亡時,遺產也不適用民法規定。
九、宗教不動產大於一切
宗教的不動產,原則上不得扣押與拍賣,
不適用強制執行法的規定。
十、現有一切用地就地合法
宗教的用地可以不受建築消防法規限制
、更不受國土法、區域計畫法及農業發展條例限制,
若廟產座落於公有土地上,可不受公產管理法規限制,
政府須協助他們合法。
十一、放生成為合法宗教活動
放生成為合法宗教活動,不得禁止或限制放生。
▼門諾醫院發展部主任連竟堯自製《宗教基本法》懶人包
這禮拜三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會審查由王金平等人提案的宗教法草案
那個法案內容之荒謬真的匪夷所思
基本上是讓宗教凌駕於法律與國家之上
請幫忙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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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力推立法 柯建銘運作撤案 王金平熄火
2018-10-24 01:23聯合報 記者鄭媁、陳熙文/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4日
立法院院會昨天進行施政總質詢,
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右)出席質詢發表演說,
與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左)握手致意。
記者鄭清元/攝影
「宗教基本法」草案原定今要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闖關,
因爭議過大,不但民進黨立委陸續撤簽連署,
黨鞭柯建銘也趁勢運作請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撤簽,
讓本案「自然消失」,起了臨門一腳的功能。
據了解,與宗教界頗有淵源的林岱樺
、黃昭順確實是受到宗教團體請託,
才積極推動「宗教基本法」草案。
而與藍綠和宗教界關係都非常良好的王金平,
也是主要推動者之一。而宗教團體之所以急於推動此案,
就是因為上會期「財團法人法」立法過程中,
差一點將宗教團體納管,因此產生危機意識,
才希望基於宗教自由原則,
達到政府不干預人事、財務透明化等目標,
因此積極在國會遊說。
不過,藍綠橘三黨立委因為共同提案,成了網路上眾矢之的。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坦言,
他當初立場只是想讓它變成一個案子來討論看看,
他也坦言,
「當時林岱樺來邀請連署,條文內容並沒有看得那麼清楚」。
他是「後來把條文看清楚後,發現有很多問題」,
才認為茲事體大,影響層面非常廣,最後選擇撤簽。
輿論群起批評宗教基本法草案後,
民進黨才開始大動作「撤簽」,撇清責任,
迴避林岱樺的角色與爭論。
柯建銘見此案社會反彈太大,必須要及時擋住,
昨天質詢最後一棒是王金平,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利用機會拿撤簽宗教基本法的提案,
請王金平簽名,王金平也同意不必勉強,願意撤簽。
柯建銘表示,昨天是復議期最後一天,
黃昭順就是算准過了復議期,二十四日可以排審,
因此昨天是處理此案最關鍵的一天。
但在王金平等人撤回連署後,
加上民進黨參與連署的十七名立委也都撤回,
案子等於凍結在程序委員會,
剩下就是「國民黨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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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王金平(國)、黃昭順(國)-----不分區
、林岱樺(民)
、馬文君(國)
連署人:
施義芳(民)、陳亭妃(民)、黃秀芳(民)、鄭寶清(民)
、陳素月(民)、鍾佳濱(民)、鍾孔炤(民)
、張宏陸(民)、蘇治芬(民)、江永昌(民)
、邱泰源(民)、吳琪銘(民)、黃國書(民)
郭正亮(民)、劉建國(民)、蔡易餘(民)
、趙正宇(無)、陳怡潔(親)
、羅明才(國)、鄭天財Sra Kacaw(國)
、陳宜民(國)、陳雪生(國)
、呂玉玲(國)、徐志榮(國)、林德福(國)
、柯志恩(國)、林麗蟬(國)、顏寬恒(國)
、蔣萬安(國)、賴士葆(國)、蔣乃辛(國)
、費鴻泰(國)
已撤簽:
鍾佳濱(民)、鍾孔炤(民)、蘇治芬(民)
、蔡易餘(民)、黃秀芳(民)、劉建國(民)
、黃國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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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誇張!宮廟道場 成優良農地上的巨大怪獸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4日
2018-10-24 11:42聯合報 記者彭宣雅╱即時報導
農地上不僅有農舍、土雞城,違章工廠外,
還有一種就是以宗教為名的寺廟、道場;
依據農委會公布的106年全國農地盤查結果顯示,
光是平地、山坡地範圍的宗教寺廟
被竊占的面積多達3070公頃,
儼然是農地、公有地上的巨型怪獸,農民大喊「誇張」。
立委提案的宗教基本法其中第27條,
以宗教為名的現有土地將一切合法,
不受建築消防法規限制、更不受國土計畫規範
、不受區域計畫法,更不受農發條例管轄。
如果在公有地上,政府還要協助合法,引起社會譁然。
依據農委會公布的106年全國農地盤查結果顯示,
平地範圍的宗教寺廟有1055公頃,
山坡地範圍的宗教寺廟有2015公頃;
另外,根據國產署清查,
非法占用公有地的宗教建築,
從2009年的2189筆,到今年4月的3220筆,
面積有116公頃,相當22座中台禪寺的大小。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吳其融說,
日前調查農地工廠時,就在南投草屯發現一座農地寺廟,
緊鄰坡地,且山坡已經坍塌了,但寺廟仍不斷擴建,
不見任何公權力介入;
且陸續在農地、公有地上都有蓋得比較新的寺廟,
土地使用違規、宗教管理屬於是內政部管轄;
但若涉及違反農地使用管制規則者,歸農委會管,
但農委會手上並沒有公權力。
一名高雄阿蓮區的農民表示,
他的田邊最近就被身穿袈裟的地主買下,
且頻頻有貌似和尚的人進出,已開始整地,
以當地的土地價值推估,整地加上客土花費至少要近千萬,
居民都懷疑那塊地是要蓋建築物,
他不禁擔心,以後自己的田邊可能從良田變宮廟。
另有一名雲林農民也舉出
雲林某宮廟,是在10多年前一名建設公司老闆下鄉蓋的,
從「一座」不斷往外擴建成「一區」,
但那一區根本就是農地重劃區上的優良農地,
在田間顯得超級突兀,長期以來卻沒人管,
「實在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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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草屯的某區寺廟,不僅在公有地上,
且後方邊坡已坍方,仍不斷擴建中。
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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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陳贈吉/
保障宗教自由的《宗教基本法》不可能凌駕《憲法》
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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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案為違章工廠合法化開後門惹議
林岱樺:民進黨有史以來最積極解決問題
風傳媒 尹俞歡
2018年10月22日 下午7:28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2日
違章工廠問題多,立委竟提案放寬合法化門檻、並展延輔導期限。
立法院經委會今(22)日審查
立委提出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
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等人欲放寬可申請臨時登記的農地工廠範圍
、並延長輔導期,但同黨立委蔡培慧、蘇治芬等人則強烈反對。
最後經委會決議
先由行政部門在本屆立院會期結束前提出修法版本,
並經專案報告後再繼續審查。
8年前政府為了納管設立在農業用地上的違章工廠,
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33及34條,
開放2008年以前設立的違章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
並由政府輔導透過遷移或調整設備等方式協助業者合法化。
2014年政府延長業者登記時間,輔導期限也再延至2020年,
然而目前經濟部統計已合法化的業者僅38家,
另一邊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違章工廠卻高達7300多家。
眼看輔導「大限」將在2年後到期,
屆時所有持臨時工廠登記的業者都將變成非法經營,
有立委因此提案修法,要再延長工廠輔導期,
並進一步擴大適用範圍、
開放在2016年以前設立卻未登記的工廠也可加入申請。
事涉違章工廠合法化問題,爭議多時的《工輔法》修法,
繼4月排審後,今(22)日再度被排入經濟委員會的審查中。
環團上午在立法院前舉行記者會抗議,
直批政府此次急修工輔法,只一味放寬登記期限
、沒有其他配套,本質上就是為年底選舉買票。
(地球公民基金會提供)
依經濟部統計,若開放2016年前設立工廠登記合法,
則預計將有3萬8千座工廠都可申請合法化。
面對有立委提案讓違章工廠「開大門、又展延」,
環團痛批,
政府對於未登記工廠應確實執行停水、停電等措施,
讓未登記工廠不再增加,
但立委卻「選舉買票」,要創造更多違章工廠,
另一邊主管機關
則又拿不出能夠協助這些工廠合法轉型的具體措施。
今日經委會排審《工廠管理輔導法》,
討論由立委林岱樺、國民黨立委王惠美
及國民黨立委許淑華所提出的草案版本。
提案放寬農地工廠輔導門檻至2016年,
並延長輔導期至2025年的林岱樺,今日質詢時不滿的說,
外界罵她修法是為了選票,但若是如此,
為何國民黨執政時不處理,
「民進黨才是有史以來最積極解決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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