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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主基金會 被爆補助不避親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1日
04:102020/12/31 中國時報 黃福其 、 楊孟立
台灣民主基金會2018年補助寇謐將簡表
監委林文程質疑前總統馬英九以「中華台北」參與WHA,是出賣國家主權,風波延燒台灣民主基金會。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黃子哲昨指出,林文程是公報私仇、挾院(監察院)報復,黃並點出台灣民主基金會副執行長陳婉宜竟私相授受,以基金會預算4度補助其夫寇謐將(Michael Cole)。
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是外交部籌畫成立,於2003年獲立法院預算通過,常接受外交部委託辦理國際產官學研討會,依組織章程董事長是立法院長,副董事長是外交部長,董監事依國會各政黨席次比例分配,並補助政黨,基金會人事常隨政黨輪替而更動,陳婉宜曾任民進黨國際事務部副主任。
黃子哲指出,林文程2006年擔任台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2008年馬英九上任後,並沒有被立即撤換,至2010年才卸職,當時林文程四處向媒體投訴馬英九害他遭撤換,林文程因懷恨在心,才會提案調查馬英九任內,我國以「中華台北」名義出席WHA,是否出賣主權。
但黃子哲認為,林文程指控馬,中傷最嚴重應是蔡英文,因為蔡也用同樣名稱參與國際組織或會議。馬英九昨天則反問,「從李登輝總統、陳水扁總統到我,再到蔡總統,都在用中華台北,我不知道林文程委員是在說哪一位喪權辱國?」
黃子哲並說,台灣民主基金會私相授受,陳婉宜竟以基金會預算補助其夫寇謐將。陳以信在今年3月審查外交部2020年預算時,揭露基金會2018年至少對寇謐將補助4次,難道夫婦倆不須利益迴避?基金會必須停止左手給右手、老婆給老公,否則只會加深民怨。
陳以信說,他要求外交部就基金會須利益迴避提出書面答覆,後來外交部書面回覆,陳婉宜今年3月代理執行長時,已指示未來不會再邀寇謐將協助辦理專案,但該基金會108年度預算年報,已隱去參與計劃人名,難以監督。
台灣民主基金會表示,寇謐將曾以學者身分邀約審稿或出席會議,並僅依規領取出席費及稿費,非計畫專案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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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程質疑馬政府出賣主權
監院:國人有知的權利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
21:17 2020/12/ 30 中時 趙婉淳
監委林文程日前巡查行政院時,質疑馬政府時期,決策以中華台北名義,和觀察院身分參與WHA年會,涉及出賣國家主權,遭藍營強烈抨擊蔡政府以中華台北參加國際賽事或組織,是否也犧牲台灣主權。對此,監察院今天說,林文程從未論及使用「中華台北」名稱的對錯問題,但對當年為參加WHA年會,曾與對岸密切協商,協商時作出什麼承諾或讓步,國人有知的權利。
監委林文程質疑,前總統馬英九以「中華台北」名義,和觀察員身分參與WHA年會,是「喪權辱國」,馬今天反問,「從李登輝總統、陳水扁總統到我到蔡總統都在用中華台北,我不知道林文程委員是在說哪一位喪權辱國?」
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則發出新聞稿表示,針對媒體曲解報導及一些人士歪曲事實的評論,監察院要澄清,林文程的發言及事後新聞稿,從未論及使用「中華台北」名稱的對錯問題。
監察院說,此次詢問的關鍵在於當年中華民國為參加WHA年會,曾與對岸密切協商。北京當局已坦言,兩岸當年協商曾涉及主權議題,「究竟當年政府在協商時作出什麼承諾、何種讓步?」國人有知的權利。
監察院指出,主權是國家最重要、最核心利益,不容有損,過去政府對協商內容密不公開,啟人疑竇。社會各界質疑當年政府曾犧牲主權,甚至接受2005年WHO秘書處與中國衛生部簽署傷害主權的備忘錄的聲音不斷。
監察院強調,外交及僑政委員會4位監委本於職權,以客觀、中立立場進行調查,希望還原當年真相,以捍衛國家利益及人民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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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吳思瑤嗆紅媒
亞洲週刊小編霸氣喊中華民國回敬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
00:17 2020/12/28 中時 周毓翔
《亞洲週刊》因為封面把蔡英文總統修圖成皇上並報導「台灣民選獨裁內幕」,遭到綠營攻擊是「紅媒」。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質疑亞洲週刊用「民進黨黨員」稱呼她而不是「台灣國會議員」,是怕惹中國爸爸生氣;《亞洲週刊》則霸氣回嗆吳思瑤應該是「中華民國立委」,「是四個字太長,還是眼中沒有中華民國」?
《亞洲週刊》這兩天與吳思瑤在臉書上筆戰,吳思瑤昨天先嗆亞洲週刊小編「該打」,封面的獨裁皇帝,應該是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的頭吧?《亞洲週刊》上傳「對比遊戲」,諷刺民進黨昔反服貿稱程序不法,如今反萊豬被質疑程序有瑕疵,卻稱完全合法,小編嗆吳,「民進黨黨員吳思瑤在臉書上說小編該打,我現在提交笑話一則,望將來能輯錄成綠色笑話大全。」
吳看到貼文後,再嗆《亞洲週刊》,要小編「專業一點,請完整放上我的正確職銜是『台灣』國會議員,吳思瑤更懷疑小編不敢說出她正式職稱,是「怕惹中國爸爸生氣」。
《亞洲週刊》小編稍晚則霸氣回嗆,「尊貴的中華民國士林區、北投區立法委員吳思瑤鈞座」,按中華民國法統,您是「中華民國國會議員」,並非「台灣國會議員」。要把「中華民國」整個吞掉,到底是四個字太長,還是眼中沒有「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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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心月》亞洲週刊封面警訊 有所本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5日
20:20 2020/12/25 言論 劉心月(作者為作家)
亞洲週刊指蔡英文「民選獨裁」。摘自亞洲週刊臉書
文化部新近做出規定,明年2月1日起,台灣出版由大陸授權、簡體字轉正體字的書,都必須先向文化部申請許可通過,然後才能從國家圖書館書號中心取得書號,也才能享有圖書免稅的資格。換言之,今後台灣出版社在沒有通過文化部的審查前,無法出版大陸授權書籍,台灣又回到出版檢查的年代了。
另一方面,綠委范雲「檢舉」論文資料庫華藝公司有陸資,且涉嫌配合大陸進行政治審查、任意刪改學術著作的內容、矮化我國國格等,教育部認定華藝公司有違反《著作權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虞,將進行跨部會討論華藝契約的問題。嚴重的話,可能要求台灣的大專院校和學術機構不得與華藝合作。
從本月中,文化部要求台灣出版商禁止發行並下架大陸以抗疫為題材的兒童繪本《等爸爸回家》一書,就已可嗅得民進黨政府決定將手伸進文化領域了。《出版法》在1999年廢止,當時的新聞局發公文表示,大陸出版品不必再送審。如今文化部以免稅和取得書號兩大門檻,卡住了國內業者的出版自由。
民進黨政府今天可以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搜尋出條文來擋大陸出版品,哪天也可以再依據其他法條管制他們所不喜歡的出版內容,例如批評蔡政府、反對政府政策等等,只要民進黨政府不爽,一聲令下,叫你不准出版就是不准出版;如果現成的法律裡找不到合適的條文可以管制出版,別擔心,民進黨在立法院裡有軍容壯盛的投票部隊,要什麼法就可以訂出什麼法來。
關於華藝的論文系統問題,在股東結構部分,業者已清楚表示,該公司是百分之百的台資,綠委根本就是胡亂指控。至於論文資料庫中學術論文的內容,業者強調是原樣輸出,文章的電子檔一字未改,但是大陸合作方在論文資料索引、標題欄位、摘要欄位等進行的文字變動,如果引發學術機構及論文作者疑慮,其實可以透過雙方的契約重新洽談合作條件,進行管控。
在當前的政治氛圍下,兩岸互動可謂地雷處處,政府應該是站在協助業者的立場,解決問題、創造機會,而不是像現在教育部和綠委以一種警總抓犯人的心態,發現問題就一擁而上用力群毆,一副要置人於死地的兇狠樣。
能見度、得到引用的機會,對學術論文至關重要,總統蔡英文經常強調「台灣要走出去」,台灣的研究成果當然也需要與國際有更多交流的機會,華藝已是一個行之有年的學術論文系統,如果因為之前有些地方處理得不夠細膩,就完全否定了這個平台的價值和貢獻,那不只是華藝的損失,更是台灣學術界的損失。
退一步想,如果有些論文作者同意在不更動論文的前提下,依循不同國家的要求,就上述論文的索引等欄位進行必要的呈現,難道華藝不可以繼續合作嗎?猜猜看,願意這樣做的學術論文作者會是多數還是少數?
最新一期的《亞洲週刊》以封面故事報導了台灣的「民選獨裁」現象,《出版法》的復辟及政府對學術平台的恫嚇正十足展現出蔡政府的新威權。思想戒嚴來了,令人不寒而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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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院長提名
只有小英表姐夫吳明鴻絕沒第二人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6日
13:56 2020/12/26 中時 張孝義
司法院鄭重澄清,最高行政法院新任院長提名只有吳明鴻庭長。(本報資料照片)
媒體報導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人事決定過程,司法院提名3位人選供總統府選擇,吳明鴻只是「其中之一」,對此,司法院26日鄭重提出澄清表示,只有提供了最高行政法院吳明鴻庭長為繼任院長,由總統任命,沒有之一。
聯合報以「由於吳明鴻是蔡英文總統表姊林美珠的夫婿,儘管司法院前陣子表面上提出吳明鴻、侯東昇、吳東都等人選給總統府,但這陣子在法界早已被形容『用膝蓋想也知道』」,指最高行院長人事案,侯東昇、吳東都2位為新任院長吳明鴻陪榜。
司法院表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藍獻林即將屆齡,司法院本於適才適所的考量,經多方徵詢、斟酌後,向總統府薦送資深、專業、曾任法院院長、行政歷練完整的同院吳明鴻庭長為繼任院長,由總統任命,並無另薦送侯東昇、吳東都庭長二人供總統府圈選之情,聯合報未經查證,報導稱:「司法院表面上提出吳明鴻、侯東昇、吳東都等人選給總統府」等語,核與事實不符,特此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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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黑白集/民進黨版的黨禁來了
2020-09-01 00:21 聯合報 / 聯合報黑白集
令依政黨法轉型為政黨,否則將予解散。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正當防疫、黨產條例釋憲、美豬美牛等議題連環爆,內政部悄悄通過《政黨法》翻修草案,讓自己取代大法官,手握政黨生殺大權。此舉,稱為「民進黨版的黨禁」,實不為過。
現行政黨法對政黨採「高密度管理」,從人事、財務到組織、參選,無一不管。該法甚至規定,《人民團體法》的「政治團體」必須改登記為政黨,對參政權、集會結社權的規範,都有違憲之虞。內政部這次修法則更進一步,連政黨應有多少黨員、開會方式和跨黨合作都要管,可謂無孔不入。
離譜的是,內政部這次還偷渡了「選任人員違法廢止政黨備案」的規定。如果政黨主席或中常委等選任人員違反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被判刑,且情節重大者,即可廢止政黨備案。至於何謂「情節重大」,草案沒說,皆由內政部認定。
與此環環相扣的是,一旦政黨被廢止備案,則該政黨不分區或僑選立委資格也一併喪失,效力等於解散政黨。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僅大法官有審查政黨違憲解散的權力;但內政部暗渡陳倉,悄悄把特權收納囊中。事實上,經民進黨近年強力修法,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均充滿政治味,只要與當政者立場不同,難保不觸法,更難說不被廢止了。
早年的黨禁,是「不讓你組黨」;如今的民進黨,卻是「不聽話的黨,我就把你廢掉」,誰比誰厲害。黨禁開放三十多年,民進黨卻一心向威權看齊,這算什麼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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