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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8日 星期五

罵人「塔綠班」有罪? 柯宇綸提告網友判決出爐!法院認證了

 

 導演柯一正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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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宇綸挨罵「塔綠班」告網友 求償20萬卻敗訴理由曝光

2022-11-18 18:20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藝人柯宇綸長期關心政治議題,他去年在臉書被許姓網友標註回覆稱他為「塔綠班」,他不滿提民事訴訟求償20萬元,並宣布賠償金會捐給動物保護協會,台北地方法院今判許免賠,柯宇綸敗訴,可上訴。

柯宇綸去年10月18日見圖文作家的臉書粉絲專頁抒發黃明志的歌曲「玻璃心」,諷刺中國極端民族主義的看法,他深感贊同而留言「只能說祝福台島演藝圈早日解嚴」,許事後卻標註他並回覆「好的,塔綠班」。

柯宇綸先前在臉書表示,他對「塔綠班」3個字零容忍,委請律師提民事訴訟,正式對許提出告訴,是希望端正社會風氣,並說未來一切賠償金會捐給2到3個動物保護協會。

柯宇綸主張,許事後卻標註他並回覆「好的,塔綠班」,他認為塔綠班是指綠營及支持者的網路用語,且與暴虐統治、壓迫人民的極端組織「塔利班」有所連結,屬於貶抑、負面詞彙,許以此羞辱他,侵害他的名譽權,要求許賠償20萬元。

許反駁「塔綠班」主要是批評、嘲諷政治人物,有代表綠營及極端支持者之意,柯宇綸身為公眾人物,在臉書公開發表言論,他只是以此用語嘲諷、提醒柯宇綸所述的「戒嚴」言論過於極端,沒有侵害名譽權。

台北地院認為,根據臉書貼文、留言及相關回覆,許以「好的,塔綠班」、「#敬自由」等語,是用來表彰柯宇綸是綠營及極端支持者單純表達柯宇綸的留言具有濃厚意識形態,屬於許的主觀認知,並非是「事實陳述」。

判決指出,柯宇綸在網路上具有相當聲量、影響力,是社群媒體的公眾人物,而許的言論是以戲謔、嘲弄方式反諷柯宇綸的政治傾向,並非單純情緒性謾罵屬於高價值的政治性言論。

法院權衡言論自由和柯宇綸的名譽權,認為許沒有侵害柯宇綸的名譽權,且許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而適當評論,判許免賠,柯宇綸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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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塔綠班」有罪? 柯宇綸提告網友判決出爐!法院認證了

18:22  2022/11/18 中時 林偉信

藝人柯宇綸不滿許姓網友在臉書留言「好的,塔綠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許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因而善意發表言論,判決駁回柯的請求、許免賠。可上訴。

去年10月18日柯在個人臉書粉絲專頁留言「只能說祝福台島演藝圈早日解嚴」,而許姓網友在下面回覆「好的,塔綠班」;柯宇綸公開指出,他對「塔綠班」3個字零容忍,委請律師提民事訴訟,要求許賠償20萬元。

台北地院認為,許所為「塔綠班」用語,固然寓有柯為「綠營及其極端支持者」之意,但許是以柯所述「祝福台灣演藝圈解嚴」為依據,調侃柯臉書回覆文字具有濃厚政治意識形態,為政治傾向深綠之民主進步黨支持者。

法官指出,臉書貼文回覆之情境脈絡,以及該等言論之語境可認是一種主觀意見表達,且屬高價值之政治性言論,經權衡許的言論自由柯之名譽權,認定許的言論並未侵害柯之名譽權,柯請求給付精神慰撫金20萬元無理由,判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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