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記者:古彩彥 攝影:李國正 柳中屏 台北 報導 98/11/4
很多人都覺得到大醫院,比較有保障,但是台中榮總一名皮膚科醫陳姓醫師,卻因為開偽藥讓民眾使用,遭到判刑4個月,有問題的是一款俗稱HQ霜的三合一褪斑膏,沒有藥品許可證;由於褪斑膏裡的相同成分,早期因為連方瑀使用,效果顯著引發話題。
TVBS記者到坊間藥房查訪,發現市面上有不少合法品牌,但榮總卻使用偽藥長達9年,院長今天出面致歉,強調是藥商送的試用品,而且是免費送給病患使用,但的確沒有嚴格把關,坦承疏失。
記者:「有沒有三合一美白霜?」
藥劑師:「有,這裡。」
記者:「這就是連方瑀說好用的?」
藥劑師:「對。」
想要買「連方瑜強效美白霜」,坊間藥房各種品牌都有,
俗稱三合一HQ去斑霜,這種東西可不能隨便擦,因為部分成分可能會造成胚胎基因突變,但台中榮總皮膚科用的卻不是這些合法產品,而是沒有藥品許可的HQ霜,大醫院竟然使用偽藥,院長親自道歉。
台中榮總院長雷永耀:「對全國民眾,尤其是台中榮總病患,非常抱歉,我們沒有嚴格把關。」
病患們不知道台中榮總給他們擦了9年偽藥,事情會曝光,是因為檢調調查一起違法使用抗生素的面皰水時,意外發現貨源佳妙化妝品公司,還提供違法的HQ美白霜給榮總使用。
榮總說因為這些去斑霜,當初是佳妙公司以化裝品名義,送給醫院試用,沒經過採購程序,不用檢查藥證,一用用了9年。
這麼長的時間難道沒人發覺嗎?法官不採信,皮膚科陳姓醫師判刑4個月,其他5位醫師罰80到100萬,外加義診100小時,儘管醫師喊冤說要上訴到底,但老病患不免擔心,大招牌會不會等於100%的保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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