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藥 都可以咬碎、磨粉吃
【聯合報/記者陳俐君專題報導】民國101年4月19日
吃藥看似簡單,其實學問不小。
藥師提醒,服藥時,應遵守醫囑,千萬別自作聰明,
隨意磨碎、破壞藥物,以免弄巧成拙,救命不成反傷身。
藥品製作過程中,受藥物本身特性、藥效發揮與適用族群等因素,
被設計成各種劑型。口服藥物大致分成液體與固體兩類。
國泰醫院藥劑科藥師蔡蕙君表示,
坊間常見的口服液、糖漿與懸浮液等,都是液體劑型;
固體劑型則指錠劑、膠囊與粉劑等,
開業藥師柯明道說,以錠劑最常見,
其中又以素錠、膜衣錠、糖衣錠、腸溶錠等最多。
不同劑型,進入體內的吸收速度也會有所差異。
柯明道指出,同一種藥品,
進入人體吸收速度,以靜脈注射最快,
其次為皮下注射;
若是口服藥物,則以液體吸收速度最快,
其次依序是粉劑、膠囊與錠劑。
柯明道提醒民眾,除非遵照指示,
藥品最好不要隨便磨碎或剝半服用。
蔡蕙君指出,尤其緩慢釋放的長效藥錠,多需整粒吞服,
民眾千萬別直接咬碎或磨粉,
打亂藥物崩解速度,造成瞬間藥物過量問題。
口水吞藥 打開膠囊都不行!
【聯合報╱整理/記者陳俐君】
Q:吃藥沒開水,可用口水乾吞?
A:不可以!
不論是液體或固體口服藥,
都必須搭配溫開水吞服,若以口水乾吞,
藥物可能卡在食道,導致黏膜受侵蝕而發炎或潰爛。
服用糖漿或口服液時,喝下藥物後,可再以水吞服一次,
以防部分含糖或刺激性藥物殘留口腔黏膜,造成蛀牙等不良影響。
Q:吃藥配熱開水,藥效最快?
A:藥效發揮速度,與劑型與藥物性質有關,開水溫度高低影響不大。
服藥時,最好以接近體溫的溫冷開水搭配吞下,
以防水溫過熱,反而燙口。
Q:磨碎或打開膠囊殼吃藥,可加快藥物吸收?
A:不可以!
藥效發揮快慢,受不同藥品劑型、藥物特性所影響。
對於某些腸溶錠或長效劑型藥物,任意磨碎、破壞、剝半
或直接打開膠囊殼吃藥粉,都會打亂藥物原本崩解、釋放速度,
容易造成藥物過量或藥效不足。
若有磨藥需求,可先與醫師或藥師討論是否換藥,以防吃出問題。
Q:沒開封的藥物過期了,還是可以吃?
A:不行!
藥品過了保存期限,就可能影響藥效,
不論是否開封,都不可再吃。
吃下過期藥品,不但可能達不到藥效,還有中毒疑慮。
過期藥品應拿到醫院回收,避免誤食。
(資料來源/蔡蕙君、柯明道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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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保存原則:
1. 注意避光、避濕、避熱原則,存放於乾燥且陰涼的環境,
並讓兒童拿不到,如暗處抽屜或櫃子。
2. 藥品應放置原有處方藥袋包裝內,內服及外用藥分開保存,以免混淆。
保留藥袋,上頭藥品用法、用量、有效日期、保存方法,可辨識與參考。
3. 依藥袋說明保存藥品,
除非特別說明應該放在攝氏2至8度的冰箱內冷藏,
否則不應把藥品放進冰箱,更不該放進冷凍庫。
藥品放進冰箱後,應和食物分開存放。
4. 浴室濕氣重、廚房溫度高、家中太陽直射處,皆不適合儲存藥品;
藥品宜單獨存放,過多瓶瓶罐罐提高誤服風險。
5. 藥罐內乾燥劑、棉花,請於開罐後立刻丟棄。
6. 用過藥品後,記得把蓋子旋緊,減少藥品與空氣接觸機會。
7. 注意保存期限,逾期藥品即使外觀沒有異狀,
仍然必須丟棄,不要使用;
藥品未過期,卻出現斑點、褪色、結塊、起泡、
味道變化、變潮等現象,也不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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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毀回收藥品 藥師盼再運用 【2008/05/13 聯合報】
【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藥師公會全聯會與衛生署95年起推動藥品回收,
台南市藥師公會理事長蘇益信昨天表示,愈宣導回收量愈大,
但對於藥品減量、節省健保浪費卻一點效果也沒有。
很多藥師都反映,
「看到一顆好幾百元的藥被丟出來回收,只有心痛的感覺」。
市立醫院藥劑部最近把回收藥品詳細分類計算,
7天收到的回收藥品達八千多顆,市價約6萬元,
醫院藥劑部主任黃秋谷表示,
一家醫院7天就能回收這麼多藥,
可以看出全台有多少藥物被浪費,實在可惜。
成大醫院藥劑部也常有患者拿來藥品回收,
其中還有一顆數百元的化療藥物,
藥劑部組長高淑敏表示,
最常見被丟出來的化療藥物是治療胃癌的「結瘤達」,
每顆藥定價125元,患者一天須服用6顆,
一天的藥費就達750元,
但有患者把整包藥連包裝都未拆就拿來回收,
因為「藥物有副作用、吃了不舒服,但又不想告訴醫師」。
她認為,患者不想服藥,又不敢告訴醫師,
造成健保資源嚴重浪費,
還有患者往生後,家屬把累積整箱的藥物拿來回收,數量驚人。
黃秋谷指出,全聯會與衛生署95年到96年推動藥品回收,
一年就回收3公噸、約2500萬元的藥物,
全聯會推估台灣每年被浪費的藥多達36公噸,約值3億元。
他表示,中央推動藥品回收,全數銷毀,
只能避免藥物被亂丟造成環境汙染,對節省藥費沒有幫助,
他建議考慮有效期限內及包裝完整的回收藥品做為義診之用等,避免浪費。
新樓醫院藥劑部主任蔡珮瑜則表示,
因患者保存藥品的狀況不一樣,回收藥品很難再使用,
但看到大量的藥品被丟棄,確實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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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藥」掃除 先分類再回收 民國101年1月1日
【聯合報╱張容維/台中童綜合醫院藥師】
年終歲末,元旦假期在家打掃的同時,
別忘了把家裡的藥品,也做一個大整理,
把該丟棄的藥品清出來,不然哪天拿錯,拿到過期藥品吃下肚,豈不冤枉。
什麼樣的藥品要丟掉呢?當然是過期和變質的藥品。
一般如果是原廠、原包裝藥品,藥品盒子上面,
都會有製造日期和保存期限,如果還沒拆開來,就照著上面的保存期限存放。
找不到盒子,藥品鋁箔包裝還是完整時,
在鋁箔包裝上面,有些藥廠也會貼心印上批號和保存期限,
只是可書寫的面積很小,辨識較困難,
有些還是用凹凸打印的方式呈現,看不清楚時,
可能就請家中眼力好的人幫忙看。
如果是在醫院或藥局,領到已分裝好的藥品怎麼辦?
這些藥品大多已經拆開包裝,
會建議口服藥、外用藥勿超過三個月;眼用藥、口服液劑開包裝後,
放超過一個月,就要丟棄。
千萬不要把這些過期藥當寶,甚至「好東西與好朋友分享」。
還有些藥品明明還在保存期限內,卻已變色,為什麼?
因為這些藥品本身容易吸潮,
當存放環境溼氣較重時,就會提前分解。
所以領藥時,記得問藥師正確的存放方式,
並不是所有藥品放冰箱,就萬無一失。
已經變色的藥品,當然歸類在要清除的行列中。
整理出一大包的藥品後,要怎麼辦呢?
千萬不要把藥品沖到馬桶裡,
也不要丟到垃圾桶中,以免汙染土壤和水源,
應該要回收到各縣市的藥品回收站。
建議可先問一下住家附近藥局或大型醫院,是否可以回收藥品?
把口服藥和針劑針筒,分開放在不同的袋子,再拿給負責回收的藥師;
如果有針筒,記得提醒回收人員,
以免他們辛苦回收藥品,還可能被針扎。
經過藥品回收體系後,藥師會將藥品分類,
依照不同特性銷毀,以減少環境汙染。
準備好要開始大掃除了嗎,別忘了藥品也要清一清喔!
「藥」去那裡?
藥師公會已經聯合全台1500家藥局進行藥品回收任務,
但因為各縣市的回收作法不太一樣,
「臺北市居家廢棄藥物檢收站
(http://www.tpa.org.tw/FamilyDrugsInspection/index.htm),
有可進行回收的醫院及藥局名稱,及全市檢收站地圖。
高雄市的藥品回收訊息則公布在藥師公會網站(http://www.kpa.org.tw/ec99/eshop1199/headLineContext.asp?rownum=8&newsno=40);
台中市藥師公會,也是公布於網站(http://www.tccpa.org.tw/);
嘉義市,則是在每處回收站都設有「嘉義市藥品回收站」標章。
未在網頁上公布的縣市,可詢問住家附近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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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罐內乾燥劑包 開封後就要丟棄,真的嗎?
聯合新聞網 民國98年7月21日
【聯合報/記者林宜靜/整理;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藥師朱婉兒/解答】
正解:
是的,放在藥品罐內的乾燥劑開封後,就不適合再擺在裡面,
最好立刻丟掉。原因是乾燥劑會吸水氣,密封時可以防止罐內潮濕,
但開封後乾燥劑如繼續吸濕,反而容易造成藥品潮濕或發霉。
有些人喜歡將藥品放在冰箱,但有些藥品可能會變質,
比較合適貯存的地方是防潮箱或陰涼的抽屜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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