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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政策應該領導民意,或追隨民意?


高速公路今起改採計程收費,在各方民意壓力下,長短途計程費率及免費里程幾經來回更易,仍無法平息不同民眾的不滿。其中,宜蘭居民反對國道五號平原段收費,仍在抗爭。電子收費有助減少高速公路行車瓶頸,也是資訊時代的大勢所趨;但在不同民意的拉扯下,一項進步決策仍推得步履蹣跚,讓人意外。 網路普及帶動言論市場的百家爭鳴,政府政策隨時都受到民意的檢視與批評;而民意的多元,也讓政府愈來愈難找到「面面俱到」的政策。在這種情況下,政府決策越來越傾向讓民意先行,以求減少批評。尊重民意當然是好事,但這仍要取決於議題的複雜度與專業性;否則,若凡事流為民意至上取向,最後可能反陷於無所適從的混亂境地。 核四公投就是一例。全民公投是最直接的民意呈現,也是解決國家重大爭議的重要手段;然而,台灣幾次推動公投的經驗,卻是在程序和議題擬訂上激發更多紛爭,而無法有效解決問題。日本福島核災後,行政院決定呼應民進黨訴求,由公投決定核四續建與否;但迄今一年,核四問題並未因將訴諸公投而得以化解,反而是朝野攻防愈發緊繃,社會不同群體也被捲入非理性的爭議。很顯然,做為解決重大民意分歧的最終手段,公投並非萬靈丹。 另一個民意常常被拿來為政策背書的模式,是民意調查。最近觀光局「北觀處」宣布將用民調方式,決定是否要用科學手段來保護野柳著名的「女王頭」蕈狀風化岩。主要原因,就在正反兩方僵持不下,一方訴諸觀光價值與民眾情感,另一方則訴諸環保和自然,兩者毫無交集。北觀處的決定,顯示它不願冒犯兩方的立場。問題是,要做多大範圍的民調,才能產生客觀而有代表性的民意呢?而這個民調真能做出明智的決定嗎? 行政部門還有一個常見的手法,是在發生政策爭議或重大事件時,成立所謂「跨部會專案小組」。諸如,民眾抱怨物價上漲,成立「穩定物價專案小組」;食安出狀況,成立「食安小組」;洪仲丘冤死案發生後,成立「軍中人權專案小組」;最近紀錄片「看見台灣」火紅,也成立「國土保育」專案小組。總是等到民怨沸騰,才想到要認真面對問題。 事實上,無論公投、民調或跨部會專案小組,做為決策選擇的手段,都無所謂好壞,而是要看如何運用。若只是想假藉民意來「補破網」,或掩蓋政府的施政無能,那只證明無技可施。尤其,許多政策涉及高難度及高複雜的專業判斷,諸如財務評估、安全考量、技術評比、乃至風險預測等,政府如果不謹慎依序做好全盤利弊分析,卻貿然把問題交給民調決定,豈是負責的作法? 以核四為例,這是個高度專業的決策,且政府已經投入數千億元,無論續建與否,政府都要把科學、經濟、安全各方面的論述攤開來。若一面宣稱找「最專業的團隊評估」,一面又說要訴諸公投,根本是自相矛盾。再談「女王頭」的維護,早在多年前,就有學者主張女王頭風化速度加快有相當程度的人為影響,並非完全自然因素造成;如今,北觀處卻只想用最廉價的民調決定。可以想見,未來無論民調結果如何,都難以服人。 高速公路計程收費也一樣,為求過渡期的平順,提供免費旅程作為緩衝,自是必要手段,卻未必要永遠採行。否則,滿足了這端的短程民眾,又招惹了那端中長程民眾的忿懣,永難擺平。再如各種臨時性的「專案小組」,反映的都是長年積累的問題,不從行政體系執行力的源頭去下功夫,東一個小組、西一個小組,只是暴露政府公權力欲振乏力,結果是事倍功半。 簡言之,政府不能不把民意放在心上,但也不能一味把民意掛在嘴邊。
民意是社會人心的綜合指標,政府給予適當的尊重,
它就不會變成一頭失控的野獸
然而,許多時候民意是四分五裂的,
這就需要政府拿出專業能力與公正決斷來說服大眾、領導人民,
而不是盲人瞎馬般地被帶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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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有父子騎驢的故事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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