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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3日 星期四

開關車門肇事 最高罰3600元 立法院初審通過



---民事或刑事責任+ 多 一張罰單1千多到3千多 而已....
        會有嚇阻警惕效果  ???


汽車開關門肇事開罰 立法院初審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6月23日

2016年06月23日 04:10 陳宜加/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車駕駛或乘客「任意開關車門」行為,成為路上隱形炸彈,
致不少事故,近3年造成17人死亡,

立法院昨初審通過修正草案,
未來針對不當開關車門而肇事者
除須負肇事責任,將開罰1200至3600元罰鍰,以示警惕。

警政署統計,近年因不當開關車門而肇事件數,
2013年有3690件、造成6死4280傷;
2014年3280件、6死4378傷;
去年則有3233件、5死3771傷。

換算近3年平均,1年多達3581件,
總計造成17人死亡、超過1.2萬人受傷。

此外,光是北北基等3地區,平均1年就多達1000多人因此傷亡,
件數居高不下,更有逐年增加趨勢。

但立委柯志恩提案指出,現行僅《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相關規範,
因始終無罰則,警方無從取締,導致防不勝防。

修法通過後,違規開關車門而肇事者,
除將面臨後續民事或刑事責任,
也將額外吃上罰單,盼發揮警惕效果;
另針對計程車等職業駕駛車輛,若駕駛已善盡告知義務,
乘客仍未依規定開關車門而肇事,則處罰違規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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