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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吸金7億台灣民政府秘書長身亡 檢警相驗意外死因
中華民國108年11月7日
2019-11-07 17:57聯合報 記者曾增勳/桃園即時報導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涉嫌吸金不法獲利益超過7億元,遭桃園地檢署依組織犯罪、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提起公訴,
他本月2日在蘆竹區住家中突然跌倒,家人緊急送醫急救,到院前一度沒有呼吸、心跳,醫院急救恢復心跳,前天病急轉直下返家,昨晚過世,警方最後以林志昇顱內出血、左耳摔倒外傷提出報驗,檢警今天下午率法醫相驗,以林志昇顱內出血、左耳摔倒外傷、中樞神經衰竭意外死亡,家屬沒有意見,檢察官將遺體交由家屬處理。
林志昇 民國97年(2008年成立台灣民政府,虛構「美國軍事政府」授權發行身分證、車牌、旅行證、代訓政府官員及採購印製旅行證件機具為由,涉嫌向民眾詐取辦理身分證、全套代訓政府官員課程、車牌、旅行證件及採購旅行證件機具費用及聲稱未來該「正台幣」可以1比1兌換美金等等話語斂財,涉及違法吸金逾7億元,檢警搜索時還在他住處搜出現金1.3億元,造成300多人受害。
桃園地檢署去年7月將林志昇夫婦及幹部6人以涉嫌組織犯罪、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提起公訴,至去年10月交保,
他交保後受訪表示,他的身體狀況很糟糕,醫師預估僅剩下2、3年,因此他非常努力,希望可以維持生命久一點,
這樣對台灣國際地位的訴求應該會有幫助。
不料事隔一年多,他因跌倒送醫一病不起過世,
事與願違,享年69歲。
警方表示,林志昇去年10月交保後,與他妻子林梓安(53歲)定期向當地派出所報到。桃園地院原訂今天上午再度開庭審理林志昇涉案部分,但林志昇未出庭,律師告知下,法官得知林志昇過世。林志昇涉案部分,法院將不予受理判決,但該案尚有其他被告需繼續審理,後續審理時間將由合議庭決定。
涉嫌吸金不法吸金案遭檢方起訴的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見圖)昨晚因為跌倒意外造成中樞神經衰竭身亡,享年69歲。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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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違建 桃市府周六拆光
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
2019-07-24 00:30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
桃園市府建築管理處到場拆除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 圖/警方提供
台灣民政府位於桃園龜山區的中央會館因土地屬保護區,
民國102年 二○一三年就被檢舉認定是違建,
總共約三千五百平方公尺土地,卻蓋起六棟建築。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昨到場拆除違建,
預計本周末前將剩餘五棟違建全數拆除,
市府也說:「對拆違建,我們絕對不是發發公文而已」。
據了解,台灣民政府總部上周已搬離至平鎮區新址,昨天市府人員帶著機具到場準備拆除,游姓地主的女兒在現場主張權益,指他們有納稅等,卻提不出使用執照。警方在現場戒護避免衝突,也管制周邊交通。
桃市府建管處長邱英哲表示,台灣民政府位於龜山區員林坑路一百之一號,因土地屬於保護區,新增建築就屬於違建。從二○一三年起陸續接獲檢舉,市府曾勒令自行拆除新增違建部分,經地主自行拆除部分後,今年四月再次被檢舉有重新再蓋情形。
市府人員再度勘查,確認檢舉部分是棟二層樓鋼構鐵皮違建,面積約五百平方公尺,六月先就此部分強制拆除。當時也一併檢視剩餘三千多平方公尺上其餘五棟違建,包括一棟四層樓上方加蓋三層的RC構造建築,及另外四棟鋼骨鐵皮建築,全都是有公安疑慮的舊違建。
當時和地主溝通後,對方表示願意配合,但請求給予搬空內部物品。市府協調後,昨天一併查報拆除,預計在周末可全數拆除。
建管處說,目前除將農地大型違建工廠、倉儲列為優先拆除標的外,施工中的違建一樣列入優先拆除對象。
台灣民政府因打出「日屬美占,將接收政權為由」,販賣號稱美國軍政府發售的身分證、車牌及旅遊證,涉嫌不法吸金七億七千多萬元,去年被桃園地檢署依組織犯罪、詐欺及洗錢等起訴秘書長林志昇夫妻等人,目前全案仍在桃園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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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闖總統府升旗才符合「台灣民政府」高度 !
「台灣政府」欲闖省府升旗 被警阻擋
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
2019-04-20 22:43聯合報 記者江良誠/南投報導
5年前曾「占領」台灣省政府的「台灣政府」,
昨天又動員30多人企圖在省府大樓升美國國旗和台灣政府旗,
南投警方動用大批警力阻擋,
群眾升旗不成改以舉旗遊行兩圈取代,
並嗆聲中興分局長謝錫釗,會將紀錄送美國國務院,
開「轉型正義法庭」對謝錫釗鞭刑。
自稱「臨時總統」的蔡吉源昨天下午1時帶領約30多名民眾,
攜帶美國國旗和台灣政府旗到中興新村省府大樓,
準備升旗並主張要討回台灣政府辦公室,
中興警分局調動上百名警力在場監控。
5年前蔡吉源等人以借廁所名義,闖進省府一樓大廳與三樓主席室,以「台灣政府」四字布條遮蓋「臺灣省政府」五字,並將中華民國國旗降下並升起美國國旗與台灣政府旗。這次警方慎重對待,省府大門前和省府廣場前都布置大批警力,不讓群眾闖入,中興警分局長謝錫釗也舉牌警告。
謝錫釗說,這次群眾集會沒有申請,但他們沒有闖入省府大樓、也未升旗,只在道路走路發言經警告後解散,但如有違法行為,一定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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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騙351人、所得逾7億 林志昇等6人遭起訴
中華民國107年7月9日
2018-07-09 10:36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台灣民政府涉嫌賣身分證、車證,及旅遊證等,
對外吸金超過3億元,5月被地檢署搜索,
在秘書長林志昇家中查扣1億3000多萬現金;
檢方今偵結,依組織、詐欺,及洗錢等罪嫌,
將林等6名幹部起訴。
全案經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立豪、檢察官黃瑞盛
、林劭燁指揮市調處偵辦,5月發動搜索後,
檢調傳訊、約談證人超過400人次,
經比對扣案帳冊、檔案及外部金流,發現被害人達351人。
檢方調查,目前被害人共351人,
遭詐金額共1億5474萬8488元,
依帳證估算犯罪所得達7億7126萬多元,
另查得掩飾、隱匿詐欺所得而
涉及洗錢資產達3億1326萬多元,
以及2000歐元。
另外,
林等涉及國家安全法「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發展組織」罪嫌,
經查其詐術所得流向均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
並未用於外國政府、機構發展組織或蒐集情報,
本質上為詐騙集團,尚與國安法要件不符。
林志昇遭搜索時,檢方同時向法院聲請蔡(裁)定扣押
林妻在桃園的4筆土地、4筆建物、543萬元存款,
以及24萬4000美金,起訴時併向法院聲請沒收、追徵。
檢方指出,林志昇(民國97年)2008年2月間成立台灣民政府,
(民國100年)2011年間以游姓同夥的農場當作中央會館,
對外謊稱
「美國軍事政府將把台灣政權交還台灣民政府
、台灣為日屬美佔」,並多次赴日本製造交流活絡之假象。
檢方說,台灣民政府以虛構的「美國軍事政府」授權發行
身分證、車牌、旅行證、代訓政府官員及採購印製旅行證件,
向民眾詐取身分證1000元至1500元
、全套代訓政府官員課程2萬4000元
、車牌、旅行證件6000元,另以採購旅行證件機具50萬元,
並以績效競賽表揚方式鼓勵招募下線上課。
2014年間,林志昇夫妻另以
「提起請求美國接管台灣之訴訟」,訛稱勝訴可加速執政,
若捐助該案1元新臺幣,未來可兌換1元「正台幣」,
但該案2016年經美國法院以政治事件無管轄權駁回。
林志昇夫婦再透過美國公關公司
購買時段、版面,
在境外營造「台灣民政府」
係受聯合國、G7、G20等國際組織承認之假象,
以2017、2018迎向執政年等不實話術持續斂財,
詐款用以支付私人開銷、親族遺產訴訟之賠償和解金,
或藏匿住處、購買不動產、匯出海外
、購買銀行本行支票等方式進行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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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在聯合報刊登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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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團法修法:台灣民政府不得以「政府」名義申請
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
2016-08-01 20:19 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即時報導
部分民間團體、律師認為,台灣民政府未依法辦理設立,
卻從事各種政治性活動,內政部的作法是包庇,
要求內政部依人團法立即採取處理作為。
這樣的指控,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仍認為應尊重憲法言論自由,
但台灣民政府若在行為層次有違反各主管機關的法律,
則應回到各主管法律去規範。
由於台灣民政府未向內政部立案,申請為社團或政治團體,
因此,人團法無法規範,
但內政部新修人團法增定條文,
未來若台灣民政府向內政部申請立案,核備為社團或政治團體,
內政部傾向不予核備。
新修正的人民團體法草案增定一項條文,
人民團體不得以「政府」名義申請為社團或政治團體,避免混淆視聽,
讓人民誤認為是政府機關,這類名稱的人民團體,內政部不予核備。
葉俊榮今天上午聽取
合作及人民團體司副主任陳志章所提人團法修正草案,
有關台灣民政府的規範,作了如上討論。
葉俊榮認為憲法的言論自由應予保障及尊重,
但若台灣民政府的行為,違法各主管法律規範,
如發行台灣民政府車牌,就依交通部法規處理
、台灣民政府發行照,就依外交部的法規處理。
律師林憲同曾指內政部未能依法積極採取處理作為,
認為台灣民政府未依法辦理設立卻從事各種政治性活動,
確實已違反人團法,內政部應該立即採取的處理作為。
部分在內政部抗議的民間團體也認為,
內政部僅以「台灣民政府非登記有案的人民團體」敷衍了結,
令人民質疑政府根本有意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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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秘書長 欠稅不繳擬管收
中華民國105年6月16日
2016-06-16 19:13 中央社 台北16日電
台灣民政府因成員洪素珠辱罵榮民惹議。
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欠稅新台幣2億元,
若28日前不出面說明,不排除向法院聲請管收。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表示,
林志昇因擔任天府建設開發公司負責人,未依法納稅,
遭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補課民國80到82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罰鍰共新台幣2億多元,
經台北國稅局在91年移送執行。
<<民國97年5月20日 馬英九上任中華民國總統那年>>
台灣民政府成癘
台北分署指出,
過去已查出林男的存款、薪資、投資、壽險利益等所有財產依法執行,
並囑託宜蘭分署執行他在新北市萬里區的不動產,
至今有20筆土地尚未拍定,仍在執行中,另於92年限制他出境。
至於林男與台灣民政府關係,台北分署表示,
林男自稱是擔任無給職顧問,無力繳納欠稅。
但台北分署將調查他與台灣民政府之間的
財務關聯性及資金是否異常,
並研擬對他核發禁奢令。
台北分署表示,已命令林男在28日到場限期履行或提供擔保,
屆期若他未能提出合理說明或有虛偽陳述,
將不排除依法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以落實租稅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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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層全是自用住宅 ?!
--無公眾出入 所以不危及大眾安全 ?!
--吳志揚 98/12/20~103/12/24
--鄭文燦 103/12/25~
台灣民政府大違建 桃園市府查報3年不拆除
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
2016-06-15 14:28 聯合報 記者施鴻基╱即時報導
桃園市龜山區台灣民政府七層樓建物,
早於3年前就被當時的鄉公所查報為違建,但卻始終沒有處理。
市府建管處表示,台灣民政府屬於既存違建,
全市類似違建有將近5萬處,
一般只有公眾出入或危及大眾安全的違建會優先拆除,
台灣民政府不在其中,即使要拆,也不會排得很前面。
建管處表示,市府訂有違建拆除辦法,先後次序都有規範,
即使民眾不斷檢舉,也未必會優先執行。
舉例來說,一般住戶雨遮通常就是違建,
但拆除隊會先針對比較嚴重違建處理,而不會優先拆雨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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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比教派還教派
中華民國105年6月13日
2016年06月13日 04:10 歐崇敬
(作者為中州科技大學副校長)
(中國時報)
洪素珠所屬的所謂「台灣民政府」,
領有它身分證的人口竟然有5萬人之多。
這些所謂「台灣民政府國民」,全年分成1到200個梯次,
穿著他們所規定的制服,
以一種極特殊的秩序和氣氛到龜山附近的集中地集會。
這個團體認為自1949年以來的中華民國政府是非法組織,
更認為近70年來所舉辦的任何選舉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當然,
這些「國民」也就不接受任何中央法令對他們是有效的法律規範。
台灣民政府領導人是一位畢業於台大法律系的律師。
集會全程主要使用的是閩南語,部分使用英語。
集會時,整個大約500坪大的長方形禮堂,挑高5米,
擺著簡單座椅,密密麻麻擠得水洩不通。
老班子固定地邀請一些所謂的名人到場演講。
在集會過程,
旁觀的外人很容易感覺到其氣氛比任何一個教派都要具有宗教的熱情。
這位律師領導人的話語擁有的絕對權威,比任何宗教領導人更強大。
也就是說,洪素珠事件並不是台灣少數個案或特例,
而是出自於一個有組織性、定期集會、自稱為獨立國家,
同時擁有自己的國旗國歌和公民規約的極特殊團體。
這個團體,不管它的成員來自於任何省籍,
在集會的過程中都傳播「台灣民政府國民」的獨特信仰與意識型態;
並且每周在他們的聚會所發布激進的排他言論,
排斥任何外來的族群與價值觀。
這些具有封閉式的宗教政治形態語言,
還透過他們自己所發行的紙本刊物,定期配送到成員手裡。
在他們用餐的時候,單是廚房的工作人員就有40~50位。
換句話說,這是一個極具集體性和宰制性的團體,
而且有強烈的集體反社會化和邊緣行為。
然而在他們的定期聚會中,卻可以在彼此的身上找尋到認同以及共鳴。
在長期經營下,已經建立了一套邊緣式的價值觀和話語。
洪素珠只是其中成員的一個代表。
我們要問的是,
除了民進黨過去長期以來所宣揚的「外來政權」
、「滾回中國」等話語由台灣民政府完全吸收發揚之外,
台灣民政府的言行為何能完全不受法律約束?
頂著言論自由之名公然否定中華民國,
另發身分證,另立國旗國歌的行徑難道未違反內亂罪?
另外,該團體稱持有他們的身分證即可取得美國簽證,
因為他們是「美國軍政府」授權成立的政府,這樣涉不涉及詐欺?
這樣一個奇怪的團體,在台灣居然可以號召數萬人,
還可以大剌剌地違法亂紀,一個洪素珠就搞得全社會雞飛狗跳,
台灣社會的病徵可以在這個所謂民政府和其所謂國民身上,
看到我們的冰凍何止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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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嚴正處理台灣民政府這隻怪獸
中華民國105年6月13日
2016年06月13日 04:10 主筆室(旺報)
自稱是「公民記者」的洪素珠上網po影片辱罵老榮民的事件,
這幾天引發社會不少的議論,
執政黨從府院黨第一時間就跳出來譴責,
甚至連包括台聯在內的多個獨派團體都公開聲明不以為然,
很顯然所有綠營人士都識讀出這個事件背後所隱藏的後座力,
因為它並不只是跨越紅線那麼簡單,
它所反映的其實是一種早就存在的心態,
洪素珠只是將其公開說出來而已。
轉型正義 反成族群仇恨推手
旺報觀點-轉型正義與族群平等 不可混為一談
或許令綠營真正驚懼的是,若再聽任這種聲量持續發酵下去,
很可能讓原本包裝挺精美的「轉型正義」神話,就此全面被戳破,
演變成赤裸裸的「清算政治」了!
畢竟先前的毀銅像、燒國旗、改課綱、砍年金……等動作,
都還能操作得理直氣壯,一旦這種攻擊開始轉向特定的族群身上,
那就形同打開「潘朵拉盒子」,再下去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看看這幾天網路討論區的熱燒,
再加上不少民眾跑到洪素珠家門前丟雞蛋,似已透露了若干不祥的徵兆。
指責洪素珠的言論已經夠多了,公道是非已相當清楚,
毋須再為她的言行浪費太多文字。
今天真正值得討論的重點是,
為什麼洪素珠敢於將她辱罵老榮民的影片,
公開po在網路上,並自認是理所當然?
而經過部分網民的起底,
發現她先後製作過不下5、6部類似的影片po在網上,
只不過是這部鬧大了而已。
如果她早知道結果會是這樣,她還敢亂po網嗎?
很顯然是目前的政治氛圍,
讓她認知到po這些影片是會得到鼓勵與讚揚的,不是嗎?
看看洪素珠在影片中所使用的語言,其實並不令人陌生。
許多如「中國難民」之類的標籤式用語,
過去幾年早就出現在各種綠營的造勢場合中,
這幾年在親綠的網路討論區中更是見怪不怪了,
綠營的聲勢有大半也是靠這種不可言傳的撕裂式動員,
藉以維持莫大能量的,只不過高層的領導精英一面收割這種能量,
一面尚在語言修辭上拿「和解」來包裝而已,
洪素珠不過是讓這種隱形的分工操作破了功罷了。
講再直白些,洪素珠從來就不是一個個案,而是一種早就建構好的心態,本是能做不能說的,洪素珠不過將之揭露而已!
與洪素珠慌忙切割的「台灣民政府」,
在台灣同樣也是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存在!
他們公開主張二戰結束後,
台灣受到「美國軍政府」
(簡稱USMG)軍事占領,台灣的主權依然為日本天皇所有,
它還聲稱自己是獲得美國軍政府授權成立的政府,
性質如同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
而持有台灣民政府身分證的人,日後到美國在台協會(AIT)辦簽證,
可以不用經過面試就能拿到簽證。
這種形同公然詐欺民眾的論調,雖早經AIT嚴正否認,
但在過去一段時日,
也只是被內政部界定為是屬於言論與集會自由的範疇而加以保障的。
說到底,這就不是某種「政治正確」嗎?
在目前的政治氛圍下,只要標舉的政治符號對路,意識型態的尺碼準確,加上要打擊的對象敵人清楚,
那怕以前是否有炒過地皮捅過爛攤子都不重要,
都形同披上了誰都不能動的保護傘,甚至連法律都動不了!
試想連違法占領立法院都能立時開脫了,
搞個叫「民政府」的組織詐騙可取得美國免簽證,
或上網po影片辱罵老榮民等等,又有什麼好值得非議的呢?
同樣陷入政治正確的是「公民記者」這個冠冕!
還記得今年4月間公然轉貼前總統馬英九不雅照的事件中,
那位理直氣壯的當事人,不也自稱是「公民記者」嗎?
辱罵老榮民的洪素珠,也同樣自封為「公民記者」!
這些年,打著「公民記者」旗號,
與綠營裡應外合操作政治鬥爭例子,早已是公開的秘密,
如果那些還謹守專業倫理的獨立新聞工作者,
甘心接受這個冠冕被如此般糟蹋,那也真就沒啥話好說了。
切莫低估這個以「公民記者」為名辱罵老榮民的事件,
綠營的慌忙切割與撇清,
恰恰證明了這種撕裂式的操作,已經蓄積了相當的能量,
「轉型正義」正就是它的官方版,
洪素珠只是讓它提前引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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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ublic of China就是中國
--沒錯 !! 本來是的 ! 中華民國就是中國 !
--只不過 美國與中共建交後 , 日韓等國相繼與中華民國斷交 ,
中國 倆字被迫放棄 , 此後中華民國不被稱中國 !
--- 綠男綠女們 說 寫 等思想及行為模式 ,不都是運用 廣義的中國 ?
---活得這痛苦錯亂的 , 刻骨還父 割肉還母(還給中華民國) ,
重新投胎吧 ,認準日笨哦 !
有影片/不只痛罵老榮民 小鮮肉救北極熊也遭素珠之亂
2016-06-12 15:32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
自稱公民記者的洪素珠在228公園假採訪之名怒罵老榮民,
影片曝光社會上一陣撻伐之聲,隨著隨著事件延燒,
她在「PeoPo公民新聞」上所謂的「採訪影片」也被翻出來,
發現她除了痛斥榮民外,還去學校講故事、路上找碴刁難保育志工,
誇張行徑讓人直搖頭。
網友翻出一支2015年拍攝的影片,
影片中一位年輕男子拿著「我愛北極熊」的標語,宣導民眾要注重環保,卻被洪素珠攔下,逼問他「你知道中華民國等於中國嗎?」,
男子遲疑了一下回答「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等於中國...」,
洪素珠提高音量「Republic of China就是中國,你怎麼會不知道」,
男子好脾氣的回應「這...還有些疑慮吧」,
洪立刻打斷他「所以你們這個單位是登錄在中華民國裡,
所以你也屬於中國單位對不對?你都不知道嗎?所以你不知道你是在幫中國人做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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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素珠2年前曾挑釁警 今求警方保護
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
2016年06月12日 12:47 林宏聰 (中時)
洪素珠尋求警方保護,
但網友發現,她先前曾到高市前鎮分局瑞隆派出所錄影,
鏡頭對著員警一直錄,
刻意質疑「台灣是國家嗎?」
、「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你知道嗎?」
最後員警實在不想和她胡扯,她才結束這段錄影。
「這是好久的事情了!」
瑞隆派出所所長郭胤慶說,這幾天洪素珠事件越演越烈,
網路上竟傳出另則影片,是她到瑞隆所內挑釁的畫面,
當時被拍的徐姓警員看到後說,要不是網路再傳,他根本就忘了這件事。
警方表示,這影片約發生在將近2年前,
當時洪素珠到派出所內,感覺像是要挑釁,拿出錄影機到處拍,
員警請她不要亂拍公部門,她竟突然爆走,
反問警方是「哪一個公部門?」
徐姓警員回應「我們派出所是公部門啊,這裡很多機密耶!」
洪素珠拉高音調:「喔,真的喔?」警方好意勸她不要犯法,她竟回問「哪一條法?」還問「台灣是國家嗎?」
警方回應台灣當然是國家,是中華民國,
她則說「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你知道嗎」
、「中華民國印錢在騙你們啦!」
徐姓員警最後不願繼續糾纏,怒說:
「我不要跟妳講了」,洪素珠才停止錄影離開。
基層員警看了影片,不禁爆氣,
質疑洪素珠挑釁到警方頭上,出了事卻要警方保護她,實在令人生氣。
洪素珠挑釁瑞隆派出所對話內容:
素:哪一個公部門?
警:我們派出所是公部門啊!這裡很多機密捏?
素:喔,真的喔?很多機密啊?
警:妳不要知法犯法。
素:我知法犯法?哪一條法?
警:國家機密啊!
素:哪一個國家?台灣是國家嗎?
警:台灣當然是國家啊!
素:OK,你是哪一國的?
警:中華民國啊!
素: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你知道嗎?
警:啊妳用的是什麼錢?
素:歹勢,中華民國印錢在騙你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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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老榮民/洪素珠 鄭南榕 太陽花
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
2016-06-12 02:12 聯合報 黃年/評論工作者(台北市)
洪素珠辱罵外省老人事件,令人震驚傷痛。
民進黨政府必須在國家認同的整合工程上做出表裏如一的努力,
不容國家撕裂至此地步。
洪女與老人的對話,由於出現在面對面的威迫氛圍中,
所以聽來特別驚悚。
其實,此種語境長期存在於綠營的群眾場域中,
唯修辭經久已漸趨潛隱曲繞,但其底蘊皆屬同一思維體系,
聽聽中南部的地下電台即知。
洪女與老人的對話呈現了兩個概念群:
第一概念群:
一、否定中華民國。
二、中華民國只是台灣的壓迫者與剝削者,否定其一切貢獻。
三、將中華民國與「外省政治難民」聯結。
四、要這些啃台灣的中國人滾回中國去。
此一概念群,源自「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的體系,
只要在網路鍵入「中國豬滾回去/支那人滾回去」,
即可尋索此種情緒的根源;
民進黨曾發表過《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即是反省之作,
而現今微調課綱的操作更是觸及了此一問題的深層筋脈。
第二概念群:茲節錄一段洪女與老人的對話。
老人:「陳水扁曾做總統…」
洪:「阿扁是中華民國總統,不是台灣總統,台灣沒有總統,阿扁什麼時候當過台灣總統?他是中華民國總統。」
必須承認,洪女這段搶白的邏輯十分嚴實。
民進黨對洪女的言行表示「嚴厲譴責」。
但從洪女表達的兩個概念群來看,
她忠於「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的體系,
因此否認陳水扁是「台灣總統」(所以蔡英文也不是),
這確是誠實又嚴實的論述。
相對而言,民進黨久倡「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
至執政又說「四不一沒有」
、「我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當選總統,
我有責任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和領土」。
兩者相較,洪女的理路符合始終如一的邏輯,民進黨卻是髮夾彎。
洪女此番受到民進黨嚴厲的譴責,綠營群眾大概都會嚇一大跳,
這一切不原是民進黨一向給群眾的教育嗎?
民進黨未用對待鄭南榕的標準來對待洪素珠,顯失公平。
鄭南榕因主張「 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被視為神聖;
但民進黨卻在第一時間指洪女
「已超過言論自由的範疇,相關單位應主動偵查」。
何況,鄭主張台獨,洪也主張台獨,
二人的修辭表述或粗雅異致,但理路無二。
民進黨不以主張台獨來推崇鄭南榕,卻繞個彎讚譽其追求言論自由;
如今,亦不以主張台獨批評洪素珠,
更竟連「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也容她不下。
其實,二者皆是避重就輕,以自由的尺度掩蓋了台獨的是非。
試問:若沒有「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這套台獨論述,
何來的「中國難民滾回去」?
再試問:洪女的族群仇恨言語,
較諸過去民進黨檯面人物所言豈不皆是異曲同工?
或謂洪女的言語粗野重鹹,不可忍受。
但如段宜康稱馬英九報請准赴香港是「心眼齷齪/目無國家」,
這樣的修辭與洪素珠豈非半斤八兩?
以民進黨對太陽花,亦可為洪素珠受到的雙重標準而不平。
太陽花的抗議陳情行為,也是廣義的言論自由。
然而,洪素珠對幾名老人的言語暴力,
被指為「超過言論自由的範疇,相關單位應主動偵查」;
但太陽花翻牆破窗、占奪公署,卻被譽作「自由民主的深化」
、「體現社會共識/做出社會貢獻」。
試問:為何洪案不能也視為政治事件而不只是法律事件?又為何洪素珠不也是「不值得鼓勵,但可以原諒」?
民進黨顯不認為洪女的言論有何社會共識。
但太陽花究竟又達成了什麼「社會共識」呢?
是反對「中華台北」嗎?
是「退回服貿/反對貨貿」嗎?
是仇中反中的兩岸政策嗎?
是「天然獨」嗎?
試問:蔡政府到底實現了太陽花所主張的什麼「社會共識」?
相對而言,難道民進黨在洪素珠的言論中,
不知疼惜她對「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論」的絕對忠誠?
同樣是大範疇的台獨論述,雙重標準出現在:
太陽花為民進黨執政做了墊腳石,
但洪素珠卻成為民進黨已然執政的絆腳石;
而鄭南榕有「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洪素珠卻成了自討沒趣的過街老鼠。
台獨論述的捷徑就是挑激族群仇恨。
洪素珠走的即是這條路,
「反中華民國/反國民黨/反中國/反外省人/反軍人/反公務員/反榮民/中國人滾回去」,
這些語詞民進黨過去沒少說過,
洪素珠只是「人微言輕」罷了。
而洪說「阿扁不是台灣總統」(所以蔡英文也不是),則是對民進黨「借殼上市」的直接戳穿,她比民進黨誠實。
民進黨的整體困境,就是長期挑唆起「洪素珠們」的台獨意識與族群情結,因而在實際執政後不得不「以中華民國總統佯做台灣總統狀」。現在,洪素珠指出了國王的新衣,民進黨應攬鏡自照。
誰將洪素珠造就成「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的忠誠信徒?
蔡政府此時要與她切割,
應先想想自鄭南榕至太陽花的表裏不一與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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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可怕的,是調製仇恨配方的人
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
2016-06-12 01:21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洪素珠攻擊榮民事件,引發社會大眾的廣泛重視,
朝野政黨也分別採取了積極的回應。
蔡英文總統在臉書上分享了洪秀柱的貼文,
朱立倫也前往留言呼籲停止撕裂國家,這是良性互動的第一步。
此外,退輔會主委李翔宙和洪秀柱分訪受辱榮民,也有平撫作用。
然而,要解開族群仇恨及社會敵意,
絕不能只靠這類危機處理的表面功夫。
近幾年,台灣社會的族群或社群的敵意不進反退,
民眾之間的包容意識也有薄弱化的趨勢。
在這種情況下,洪素珠隨機對外省老人展開霸凌和羞辱攻擊,
反映的只是冰山之一角。
一個洪素珠,其實並不可怕;真正可怕的,
是那些在日常生活中調製仇恨配方的政治人物。
在這些政客的動物農莊裡,可以養出成千上萬個像洪素珠這樣信仰堅定、行動無畏的人,專門挑特定族群的年老同胞下手;
她滿腔熱血,連珠炮般地誦唸著政治人物傳授的口號,
完全忘了「人性」這回事。
洪素珠的言行,其實就是近幾年台灣極端政治及虛偽政治的縮影。
她打著PeoPo「公民記者」的旗號,
四處聲討她稱為「中國難民」的落單外省老人,不分男女,
一律厲聲叫罵「滾回去」。
另外的時刻,她以「故事媽媽」的角色出現在國小教室中,
把她那一套邏輯「全世界最笨的是台灣人,拿金錢拿技術養大敵人,
然後自己死無葬身之地」,傳授給小學生。
再另一些時刻,她以「台灣民政府」成員的身分,
在街上兜售台灣民政府的身分證,
聲稱憑此身分證可以無需簽證直接赴美,
年滿六十五歲可以月領一千美元。
但當洪素珠辱罵事件一傳出,所有與她相關的單位都忙著撇清。
成立PeoPo公民記者平台的公共電視,
無法否認洪素珠是該平台的「公民記者」,
只能辯稱該霸凌影片並非放在公視的平台上,而是發表於其他網站。
當初公視設置PeoPo平台,標榜的是「你的小故事,我的大新聞」;
二○○九年,當時的公視董事長鄭同僚還曾頒獎給洪素珠,
以獎勵她「在地扎根」的行動拍攝。
試問:培養「公民記者」的初衷,為何變調成「公民霸凌」?
而一出事,就忙著切割?
高雄市三民國小的推託態度,也如出一轍。
請校外志工為孩子講故事原無可厚非,
但出事後,該校卻辯稱洪素珠只是代班一次的「故事媽媽」;
但不旋踵,即被民眾踢爆,洪素珠接連三個月都有代班紀錄。
而所謂「台灣民政府」更是滑稽,
以「中央辦公廳」名義連續發出兩篇聲明,
居然稱該組織未曾設置「公民記者」,
若再有媒體將洪素珠指為該組織記者,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這個組織多年來被警方視為「詐欺」組織,
卻因「台灣民政府」這頂政治大帽,
又有前司法院副院長擔任過該組織主席,調查行動不了了之。
洪素珠之所以走火入魔,除了上述種種原因,
更重要的是台灣政治因統獨之爭而不斷尖銳化,
政客因此必須扭曲歷史、顛倒是非,以便為自己創造有利的條件。
在這種情況下,族群動員是最容易使力的槓桿,
汙蔑特定政治人物「賣台」還不夠,
便乾脆把整個族群或陣營一起抹黑。
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方程式中,
只要加點「仇恨」的酵素,整個配方就完成了。
在反服貿運動中,動員的機制不正如此簡單?
洪秀柱呼籲「勿相互仇視」,
蔡英文則呼應說「中止撕裂,願從自身做起」,
兩人的態度都相當正面且充滿善意。
兩位朝野女主席,如果能本著這樣的善意,
共同採取一些象徵性的和解行動,
甚至包括制訂「反歧視法」或「族群平等法」,
也許有機會修補台灣社會日益擴大的裂痕。
散布仇恨,就像打開灑水機那麼簡單的事,
只要看看網路留言即可知。一旦傷害造成,
社會要從創痛中療癒,卻不知要到何年何月。
可怕的不是洪素珠,而是那些用仇恨來澆灌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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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素珠神隱 民眾嗆「出來面對」
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
2016-06-12 02:56 聯合報
記者劉星君、徐如宜、陳俊智、王長鼎/連線報導
台灣民政府洪素珠辱罵老榮民引發輿論撻伐,
洪住處和民政府這兩天先後遭人丟雞蛋抗議,
還有人登門叫囂要她「出來面對」,
但洪不在家。警方昨起派員警在民政府板橋辦事處站崗,防生事端。
昨清晨五點多,兩名男子到洪家門前丟雞蛋、叫囂,
鄰居都被吵起來;下午兩點多又有一男一女出現,
朝洪家叫囂約十多分鐘,
自稱本省人的女子還激動地拿雨傘戳洪家大門。
鄰居出面勸阻,但女子愈講愈氣,指老伯伯又沒對不起她,
「她會對她爸爸這樣嗎?」要求洪出來面對。
鄰居說,拜託民眾不要再來了,民眾找不到洪女,卻影響鄰居的生活作息;警方則在附近加強巡邏。
台灣民政府板橋辦事處前晚遭人蛋洗、撒冥紙,
警方昨派員站崗防範衝突,
台灣民政府也在桃園市龜山區的總部擺出拒馬和雞爪丁防抗議滋擾。
該組織發言人徐格麟表示,尊重言論自由,如超出理性表達意見的範圍,會視情況提告。
據了解,白色正義聯盟揚言今將到板橋辦事處「表達心聲」,
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全台聯合會下周二將動員大陳義胞前往抗議,
警方密切注意。
徐格麟昨強調洪在民政府沒有職務,更非聘任記者。
徐格麟說,洪素珠領有台灣民政府身分證,
受民政府制定的「台灣公民權利法」約束,
但目前無人檢舉或提告,因此對她不會懲處或約束規勸。
「絕對不會再讓她帶學生了。」
高雄市三民國小校長林慶信表示,
洪素珠不是學校教師、不是代課老師、也不是編制內志工。
該校志工團也說,洪代班故事媽媽共九次,這次事件始料未及,
向家長和孩子說抱歉,也會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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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身分證」 內政部:無效
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
2016-06-12 02:56 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許依晨、侯俐安/台北報導
羞辱老榮民的洪素珠所屬「台灣民政府」究竟是什麼組織,各方好奇。「台灣民政府」自稱為美國軍事政府架構下合法政府組織,
主張台灣地位是「日屬美佔」。
台灣民政府不但自製身分證、車牌,舉辦「郡守」及司法人員考試,
也自組軍隊,每年還組「日本天皇陛下祝壽團」,赴日本靖國神社參拜。
據了解,新政府已派人了解、蒐集台灣民政府相關資訊。
內政部政次花敬群昨天表示,
台灣民政府並非在內政部立案的政治團體,
因此,他們所發出的身分證、車牌等,均為無效證件,
若有向人民收費,將由各相關主管機關依法取締。
不過花敬群也說,若其作為並無不法,即使宣稱有軍隊,
也只在言論自由層次。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去年十二月九日,
曾邀請前內政部部長陳威仁、法務部及外交部等,
就台灣民政府募資適法性進行專題報告。
陳威仁當時坦言這個組織的主張「的確是比較奇特」,
但基於集會結社自由,只要沒有犯罪行為,一切尊重;
不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認為,
政府應主動對該團體涉及詐騙部分,作出處理。
段宜康說,該團體宣稱其身分證具國際旅行文件效力,
每個月還開班授課,
初級班每人六千元
、高級班每人一萬元
,申請身分證還要一千五百元。
根據台灣民政府官網指出,
二○○八年建國黨、台灣平民民主黨等政黨聯合成立「台灣民政府」,
依法宣布成立,並向戰爭征服者美國軍事政府報備。
在其參拜靖國神社影片相關說明指出,
雖然依據舊金山和平條約,日本放棄對台灣的「主權權利」
,但仍然有天賦的不能放棄的「主權義務」存在;
只有「日本人」才能被供奉在靖國神社,
「三萬九千一百位台灣籍英靈仍被供奉在靖國神社,就是最好的說明」。
目前政府對於台灣民政府唯一可以取締事項只有自製車牌部分,
公路總局表示,台灣民政府所發車牌,
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開單告發,可罰三千六百元至一萬零八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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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吸金7億台灣民政府秘書長身亡 檢警相驗意外死因
中華民國108年11月7日
2019-11-07 17:57聯合報 記者曾增勳/桃園即時報導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涉嫌吸金不法獲利益超過7億元,遭桃園地檢署依組織犯罪、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提起公訴,
他本月2日在蘆竹區住家中突然跌倒,家人緊急送醫急救,到院前一度沒有呼吸、心跳,醫院急救恢復心跳,前天病急轉直下返家,昨晚過世,警方最後以林志昇顱內出血、左耳摔倒外傷提出報驗,檢警今天下午率法醫相驗,以林志昇顱內出血、左耳摔倒外傷、中樞神經衰竭意外死亡,家屬沒有意見,檢察官將遺體交由家屬處理。
林志昇 民國97年(2008年成立台灣民政府,虛構「美國軍事政府」授權發行身分證、車牌、旅行證、代訓政府官員及採購印製旅行證件機具為由,涉嫌向民眾詐取辦理身分證、全套代訓政府官員課程、車牌、旅行證件及採購旅行證件機具費用及聲稱未來該「正台幣」可以1比1兌換美金等等話語斂財,涉及違法吸金逾7億元,檢警搜索時還在他住處搜出現金1.3億元,造成300多人受害。
桃園地檢署去年7月將林志昇夫婦及幹部6人以涉嫌組織犯罪、詐欺、洗錢防制法罪嫌提起公訴,至去年10月交保,
他交保後受訪表示,他的身體狀況很糟糕,醫師預估僅剩下2、3年,因此他非常努力,希望可以維持生命久一點,
這樣對台灣國際地位的訴求應該會有幫助。
不料事隔一年多,他因跌倒送醫一病不起過世,
事與願違,享年69歲。
警方表示,林志昇去年10月交保後,與他妻子林梓安(53歲)定期向當地派出所報到。桃園地院原訂今天上午再度開庭審理林志昇涉案部分,但林志昇未出庭,律師告知下,法官得知林志昇過世。林志昇涉案部分,法院將不予受理判決,但該案尚有其他被告需繼續審理,後續審理時間將由合議庭決定。
涉嫌吸金不法吸金案遭檢方起訴的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見圖)昨晚因為跌倒意外造成中樞神經衰竭身亡,享年69歲。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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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違建 桃市府周六拆光
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
2019-07-24 00:30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
桃園市府建築管理處到場拆除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 圖/警方提供
台灣民政府位於桃園龜山區的中央會館因土地屬保護區,
民國102年 二○一三年就被檢舉認定是違建,
總共約三千五百平方公尺土地,卻蓋起六棟建築。
桃園市政府建管處昨到場拆除違建,
預計本周末前將剩餘五棟違建全數拆除,
市府也說:「對拆違建,我們絕對不是發發公文而已」。
據了解,台灣民政府總部上周已搬離至平鎮區新址,昨天市府人員帶著機具到場準備拆除,游姓地主的女兒在現場主張權益,指他們有納稅等,卻提不出使用執照。警方在現場戒護避免衝突,也管制周邊交通。
桃市府建管處長邱英哲表示,台灣民政府位於龜山區員林坑路一百之一號,因土地屬於保護區,新增建築就屬於違建。從二○一三年起陸續接獲檢舉,市府曾勒令自行拆除新增違建部分,經地主自行拆除部分後,今年四月再次被檢舉有重新再蓋情形。
市府人員再度勘查,確認檢舉部分是棟二層樓鋼構鐵皮違建,面積約五百平方公尺,六月先就此部分強制拆除。當時也一併檢視剩餘三千多平方公尺上其餘五棟違建,包括一棟四層樓上方加蓋三層的RC構造建築,及另外四棟鋼骨鐵皮建築,全都是有公安疑慮的舊違建。
當時和地主溝通後,對方表示願意配合,但請求給予搬空內部物品。市府協調後,昨天一併查報拆除,預計在周末可全數拆除。
建管處說,目前除將農地大型違建工廠、倉儲列為優先拆除標的外,施工中的違建一樣列入優先拆除對象。
台灣民政府因打出「日屬美占,將接收政權為由」,販賣號稱美國軍政府發售的身分證、車牌及旅遊證,涉嫌不法吸金七億七千多萬元,去年被桃園地檢署依組織犯罪、詐欺及洗錢等起訴秘書長林志昇夫妻等人,目前全案仍在桃園地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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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闖總統府升旗才符合「台灣民政府」高度 !
「台灣政府」欲闖省府升旗 被警阻擋
中華民國108年4月9日
2019-04-20 22:43聯合報 記者江良誠/南投報導
5年前曾「占領」台灣省政府的「台灣政府」,
昨天又動員30多人企圖在省府大樓升美國國旗和台灣政府旗,
南投警方動用大批警力阻擋,
群眾升旗不成改以舉旗遊行兩圈取代,
並嗆聲中興分局長謝錫釗,會將紀錄送美國國務院,
開「轉型正義法庭」對謝錫釗鞭刑。
自稱「臨時總統」的蔡吉源昨天下午1時帶領約30多名民眾,
攜帶美國國旗和台灣政府旗到中興新村省府大樓,
準備升旗並主張要討回台灣政府辦公室,
中興警分局調動上百名警力在場監控。
5年前蔡吉源等人以借廁所名義,闖進省府一樓大廳與三樓主席室,以「台灣政府」四字布條遮蓋「臺灣省政府」五字,並將中華民國國旗降下並升起美國國旗與台灣政府旗。這次警方慎重對待,省府大門前和省府廣場前都布置大批警力,不讓群眾闖入,中興警分局長謝錫釗也舉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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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騙351人、所得逾7億 林志昇等6人遭起訴
中華民國107年7月9日
2018-07-09 10:36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台灣民政府涉嫌賣身分證、車證,及旅遊證等,
對外吸金超過3億元,5月被地檢署搜索,
在秘書長林志昇家中查扣1億3000多萬現金;
檢方今偵結,依組織、詐欺,及洗錢等罪嫌,
將林等6名幹部起訴。
全案經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立豪、檢察官黃瑞盛
、林劭燁指揮市調處偵辦,5月發動搜索後,
檢調傳訊、約談證人超過400人次,
經比對扣案帳冊、檔案及外部金流,發現被害人達351人。
檢方調查,目前被害人共351人,
遭詐金額共1億5474萬8488元,
依帳證估算犯罪所得達7億7126萬多元,
另查得掩飾、隱匿詐欺所得而
涉及洗錢資產達3億1326萬多元,
以及2000歐元。
另外,
林等涉及國家安全法「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發展組織」罪嫌,
經查其詐術所得流向均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
並未用於外國政府、機構發展組織或蒐集情報,
本質上為詐騙集團,尚與國安法要件不符。
林志昇遭搜索時,檢方同時向法院聲請蔡(裁)定扣押
林妻在桃園的4筆土地、4筆建物、543萬元存款,
以及24萬4000美金,起訴時併向法院聲請沒收、追徵。
檢方指出,林志昇(民國97年)2008年2月間成立台灣民政府,
(民國100年)2011年間以游姓同夥的農場當作中央會館,
對外謊稱
「美國軍事政府將把台灣政權交還台灣民政府
、台灣為日屬美佔」,並多次赴日本製造交流活絡之假象。
檢方說,台灣民政府以虛構的「美國軍事政府」授權發行
身分證、車牌、旅行證、代訓政府官員及採購印製旅行證件,
向民眾詐取身分證1000元至1500元
、全套代訓政府官員課程2萬4000元
、車牌、旅行證件6000元,另以採購旅行證件機具50萬元,
並以績效競賽表揚方式鼓勵招募下線上課。
2014年間,林志昇夫妻另以
「提起請求美國接管台灣之訴訟」,訛稱勝訴可加速執政,
若捐助該案1元新臺幣,未來可兌換1元「正台幣」,
但該案2016年經美國法院以政治事件無管轄權駁回。
林志昇夫婦再透過美國公關公司
購買時段、版面,
在境外營造「台灣民政府」
係受聯合國、G7、G20等國際組織承認之假象,
以2017、2018迎向執政年等不實話術持續斂財,
詐款用以支付私人開銷、親族遺產訴訟之賠償和解金,
或藏匿住處、購買不動產、匯出海外
、購買銀行本行支票等方式進行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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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4年6月24日 在聯合報刊登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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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團法修法:台灣民政府不得以「政府」名義申請
中華民國105年8月1日
2016-08-01 20:19 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即時報導
部分民間團體、律師認為,台灣民政府未依法辦理設立,
卻從事各種政治性活動,內政部的作法是包庇,
要求內政部依人團法立即採取處理作為。
這樣的指控,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仍認為應尊重憲法言論自由,
但台灣民政府若在行為層次有違反各主管機關的法律,
則應回到各主管法律去規範。
由於台灣民政府未向內政部立案,申請為社團或政治團體,
因此,人團法無法規範,
但內政部新修人團法增定條文,
未來若台灣民政府向內政部申請立案,核備為社團或政治團體,
內政部傾向不予核備。
新修正的人民團體法草案增定一項條文,
人民團體不得以「政府」名義申請為社團或政治團體,避免混淆視聽,
讓人民誤認為是政府機關,這類名稱的人民團體,內政部不予核備。
葉俊榮今天上午聽取
合作及人民團體司副主任陳志章所提人團法修正草案,
有關台灣民政府的規範,作了如上討論。
葉俊榮認為憲法的言論自由應予保障及尊重,
但若台灣民政府的行為,違法各主管法律規範,
如發行台灣民政府車牌,就依交通部法規處理
、台灣民政府發行照,就依外交部的法規處理。
律師林憲同曾指內政部未能依法積極採取處理作為,
認為台灣民政府未依法辦理設立卻從事各種政治性活動,
確實已違反人團法,內政部應該立即採取的處理作為。
部分在內政部抗議的民間團體也認為,
內政部僅以「台灣民政府非登記有案的人民團體」敷衍了結,
令人民質疑政府根本有意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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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秘書長 欠稅不繳擬管收
中華民國105年6月16日
2016-06-16 19:13 中央社 台北16日電
台灣民政府因成員洪素珠辱罵榮民惹議。
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
台灣民政府秘書長林志昇欠稅新台幣2億元,
若28日前不出面說明,不排除向法院聲請管收。
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表示,
林志昇因擔任天府建設開發公司負責人,未依法納稅,
遭財政部台北國稅局
補課民國80到82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罰鍰共新台幣2億多元,
經台北國稅局在91年移送執行。
<<民國97年5月20日 馬英九上任中華民國總統那年>>
台灣民政府成癘
台北分署指出,
過去已查出林男的存款、薪資、投資、壽險利益等所有財產依法執行,
並囑託宜蘭分署執行他在新北市萬里區的不動產,
至今有20筆土地尚未拍定,仍在執行中,另於92年限制他出境。
至於林男與台灣民政府關係,台北分署表示,
林男自稱是擔任無給職顧問,無力繳納欠稅。
但台北分署將調查他與台灣民政府之間的
財務關聯性及資金是否異常,
並研擬對他核發禁奢令。
台北分署表示,已命令林男在28日到場限期履行或提供擔保,
屆期若他未能提出合理說明或有虛偽陳述,
將不排除依法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以落實租稅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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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層全是自用住宅 ?!
--無公眾出入 所以不危及大眾安全 ?!
--吳志揚 98/12/20~103/12/24
--鄭文燦 103/12/25~
台灣民政府大違建 桃園市府查報3年不拆除
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
2016-06-15 14:28 聯合報 記者施鴻基╱即時報導
桃園市龜山區台灣民政府七層樓建物,
早於3年前就被當時的鄉公所查報為違建,但卻始終沒有處理。
市府建管處表示,台灣民政府屬於既存違建,
全市類似違建有將近5萬處,
一般只有公眾出入或危及大眾安全的違建會優先拆除,
台灣民政府不在其中,即使要拆,也不會排得很前面。
建管處表示,市府訂有違建拆除辦法,先後次序都有規範,
即使民眾不斷檢舉,也未必會優先執行。
舉例來說,一般住戶雨遮通常就是違建,
但拆除隊會先針對比較嚴重違建處理,而不會優先拆雨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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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比教派還教派
中華民國105年6月13日
2016年06月13日 04:10 歐崇敬
(作者為中州科技大學副校長)
(中國時報)
洪素珠所屬的所謂「台灣民政府」,
領有它身分證的人口竟然有5萬人之多。
這些所謂「台灣民政府國民」,全年分成1到200個梯次,
穿著他們所規定的制服,
以一種極特殊的秩序和氣氛到龜山附近的集中地集會。
這個團體認為自1949年以來的中華民國政府是非法組織,
更認為近70年來所舉辦的任何選舉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當然,
這些「國民」也就不接受任何中央法令對他們是有效的法律規範。
台灣民政府領導人是一位畢業於台大法律系的律師。
集會全程主要使用的是閩南語,部分使用英語。
集會時,整個大約500坪大的長方形禮堂,挑高5米,
擺著簡單座椅,密密麻麻擠得水洩不通。
老班子固定地邀請一些所謂的名人到場演講。
在集會過程,
旁觀的外人很容易感覺到其氣氛比任何一個教派都要具有宗教的熱情。
這位律師領導人的話語擁有的絕對權威,比任何宗教領導人更強大。
也就是說,洪素珠事件並不是台灣少數個案或特例,
而是出自於一個有組織性、定期集會、自稱為獨立國家,
同時擁有自己的國旗國歌和公民規約的極特殊團體。
這個團體,不管它的成員來自於任何省籍,
在集會的過程中都傳播「台灣民政府國民」的獨特信仰與意識型態;
並且每周在他們的聚會所發布激進的排他言論,
排斥任何外來的族群與價值觀。
這些具有封閉式的宗教政治形態語言,
還透過他們自己所發行的紙本刊物,定期配送到成員手裡。
在他們用餐的時候,單是廚房的工作人員就有40~50位。
換句話說,這是一個極具集體性和宰制性的團體,
而且有強烈的集體反社會化和邊緣行為。
然而在他們的定期聚會中,卻可以在彼此的身上找尋到認同以及共鳴。
在長期經營下,已經建立了一套邊緣式的價值觀和話語。
洪素珠只是其中成員的一個代表。
我們要問的是,
除了民進黨過去長期以來所宣揚的「外來政權」
、「滾回中國」等話語由台灣民政府完全吸收發揚之外,
台灣民政府的言行為何能完全不受法律約束?
頂著言論自由之名公然否定中華民國,
另發身分證,另立國旗國歌的行徑難道未違反內亂罪?
另外,該團體稱持有他們的身分證即可取得美國簽證,
因為他們是「美國軍政府」授權成立的政府,這樣涉不涉及詐欺?
這樣一個奇怪的團體,在台灣居然可以號召數萬人,
還可以大剌剌地違法亂紀,一個洪素珠就搞得全社會雞飛狗跳,
台灣社會的病徵可以在這個所謂民政府和其所謂國民身上,
看到我們的冰凍何止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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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嚴正處理台灣民政府這隻怪獸
中華民國105年6月13日
2016年06月13日 04:10 主筆室(旺報)
自稱是「公民記者」的洪素珠上網po影片辱罵老榮民的事件,
這幾天引發社會不少的議論,
執政黨從府院黨第一時間就跳出來譴責,
甚至連包括台聯在內的多個獨派團體都公開聲明不以為然,
很顯然所有綠營人士都識讀出這個事件背後所隱藏的後座力,
因為它並不只是跨越紅線那麼簡單,
它所反映的其實是一種早就存在的心態,
洪素珠只是將其公開說出來而已。
轉型正義 反成族群仇恨推手
旺報觀點-轉型正義與族群平等 不可混為一談
或許令綠營真正驚懼的是,若再聽任這種聲量持續發酵下去,
很可能讓原本包裝挺精美的「轉型正義」神話,就此全面被戳破,
演變成赤裸裸的「清算政治」了!
畢竟先前的毀銅像、燒國旗、改課綱、砍年金……等動作,
都還能操作得理直氣壯,一旦這種攻擊開始轉向特定的族群身上,
那就形同打開「潘朵拉盒子」,再下去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看看這幾天網路討論區的熱燒,
再加上不少民眾跑到洪素珠家門前丟雞蛋,似已透露了若干不祥的徵兆。
指責洪素珠的言論已經夠多了,公道是非已相當清楚,
毋須再為她的言行浪費太多文字。
今天真正值得討論的重點是,
為什麼洪素珠敢於將她辱罵老榮民的影片,
公開po在網路上,並自認是理所當然?
而經過部分網民的起底,
發現她先後製作過不下5、6部類似的影片po在網上,
只不過是這部鬧大了而已。
如果她早知道結果會是這樣,她還敢亂po網嗎?
很顯然是目前的政治氛圍,
讓她認知到po這些影片是會得到鼓勵與讚揚的,不是嗎?
看看洪素珠在影片中所使用的語言,其實並不令人陌生。
許多如「中國難民」之類的標籤式用語,
過去幾年早就出現在各種綠營的造勢場合中,
這幾年在親綠的網路討論區中更是見怪不怪了,
綠營的聲勢有大半也是靠這種不可言傳的撕裂式動員,
藉以維持莫大能量的,只不過高層的領導精英一面收割這種能量,
一面尚在語言修辭上拿「和解」來包裝而已,
洪素珠不過是讓這種隱形的分工操作破了功罷了。
講再直白些,洪素珠從來就不是一個個案,而是一種早就建構好的心態,本是能做不能說的,洪素珠不過將之揭露而已!
與洪素珠慌忙切割的「台灣民政府」,
在台灣同樣也是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存在!
他們公開主張二戰結束後,
台灣受到「美國軍政府」
(簡稱USMG)軍事占領,台灣的主權依然為日本天皇所有,
它還聲稱自己是獲得美國軍政府授權成立的政府,
性質如同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
而持有台灣民政府身分證的人,日後到美國在台協會(AIT)辦簽證,
可以不用經過面試就能拿到簽證。
這種形同公然詐欺民眾的論調,雖早經AIT嚴正否認,
但在過去一段時日,
也只是被內政部界定為是屬於言論與集會自由的範疇而加以保障的。
說到底,這就不是某種「政治正確」嗎?
在目前的政治氛圍下,只要標舉的政治符號對路,意識型態的尺碼準確,加上要打擊的對象敵人清楚,
那怕以前是否有炒過地皮捅過爛攤子都不重要,
都形同披上了誰都不能動的保護傘,甚至連法律都動不了!
試想連違法占領立法院都能立時開脫了,
搞個叫「民政府」的組織詐騙可取得美國免簽證,
或上網po影片辱罵老榮民等等,又有什麼好值得非議的呢?
同樣陷入政治正確的是「公民記者」這個冠冕!
還記得今年4月間公然轉貼前總統馬英九不雅照的事件中,
那位理直氣壯的當事人,不也自稱是「公民記者」嗎?
辱罵老榮民的洪素珠,也同樣自封為「公民記者」!
這些年,打著「公民記者」旗號,
與綠營裡應外合操作政治鬥爭例子,早已是公開的秘密,
如果那些還謹守專業倫理的獨立新聞工作者,
甘心接受這個冠冕被如此般糟蹋,那也真就沒啥話好說了。
切莫低估這個以「公民記者」為名辱罵老榮民的事件,
綠營的慌忙切割與撇清,
恰恰證明了這種撕裂式的操作,已經蓄積了相當的能量,
「轉型正義」正就是它的官方版,
洪素珠只是讓它提前引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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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ublic of China就是中國
--沒錯 !! 本來是的 ! 中華民國就是中國 !
--只不過 美國與中共建交後 , 日韓等國相繼與中華民國斷交 ,
中國 倆字被迫放棄 , 此後中華民國不被稱中國 !
--- 綠男綠女們 說 寫 等思想及行為模式 ,不都是運用 廣義的中國 ?
---活得這痛苦錯亂的 , 刻骨還父 割肉還母(還給中華民國) ,
重新投胎吧 ,認準日笨哦 !
有影片/不只痛罵老榮民 小鮮肉救北極熊也遭素珠之亂
2016-06-12 15:32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
自稱公民記者的洪素珠在228公園假採訪之名怒罵老榮民,
影片曝光社會上一陣撻伐之聲,隨著隨著事件延燒,
她在「PeoPo公民新聞」上所謂的「採訪影片」也被翻出來,
發現她除了痛斥榮民外,還去學校講故事、路上找碴刁難保育志工,
誇張行徑讓人直搖頭。
網友翻出一支2015年拍攝的影片,
影片中一位年輕男子拿著「我愛北極熊」的標語,宣導民眾要注重環保,卻被洪素珠攔下,逼問他「你知道中華民國等於中國嗎?」,
男子遲疑了一下回答「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等於中國...」,
洪素珠提高音量「Republic of China就是中國,你怎麼會不知道」,
男子好脾氣的回應「這...還有些疑慮吧」,
洪立刻打斷他「所以你們這個單位是登錄在中華民國裡,
所以你也屬於中國單位對不對?你都不知道嗎?所以你不知道你是在幫中國人做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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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素珠2年前曾挑釁警 今求警方保護
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
2016年06月12日 12:47 林宏聰 (中時)
洪素珠尋求警方保護,
但網友發現,她先前曾到高市前鎮分局瑞隆派出所錄影,
鏡頭對著員警一直錄,
刻意質疑「台灣是國家嗎?」
、「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你知道嗎?」
最後員警實在不想和她胡扯,她才結束這段錄影。
「這是好久的事情了!」
瑞隆派出所所長郭胤慶說,這幾天洪素珠事件越演越烈,
網路上竟傳出另則影片,是她到瑞隆所內挑釁的畫面,
當時被拍的徐姓警員看到後說,要不是網路再傳,他根本就忘了這件事。
警方表示,這影片約發生在將近2年前,
當時洪素珠到派出所內,感覺像是要挑釁,拿出錄影機到處拍,
員警請她不要亂拍公部門,她竟突然爆走,
反問警方是「哪一個公部門?」
徐姓警員回應「我們派出所是公部門啊,這裡很多機密耶!」
洪素珠拉高音調:「喔,真的喔?」警方好意勸她不要犯法,她竟回問「哪一條法?」還問「台灣是國家嗎?」
警方回應台灣當然是國家,是中華民國,
她則說「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你知道嗎」
、「中華民國印錢在騙你們啦!」
徐姓員警最後不願繼續糾纏,怒說:
「我不要跟妳講了」,洪素珠才停止錄影離開。
基層員警看了影片,不禁爆氣,
質疑洪素珠挑釁到警方頭上,出了事卻要警方保護她,實在令人生氣。
洪素珠挑釁瑞隆派出所對話內容:
素:哪一個公部門?
警:我們派出所是公部門啊!這裡很多機密捏?
素:喔,真的喔?很多機密啊?
警:妳不要知法犯法。
素:我知法犯法?哪一條法?
警:國家機密啊!
素:哪一個國家?台灣是國家嗎?
警:台灣當然是國家啊!
素:OK,你是哪一國的?
警:中華民國啊!
素: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你知道嗎?
警:啊妳用的是什麼錢?
素:歹勢,中華民國印錢在騙你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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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老榮民/洪素珠 鄭南榕 太陽花
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
2016-06-12 02:12 聯合報 黃年/評論工作者(台北市)
洪素珠辱罵外省老人事件,令人震驚傷痛。
民進黨政府必須在國家認同的整合工程上做出表裏如一的努力,
不容國家撕裂至此地步。
洪女與老人的對話,由於出現在面對面的威迫氛圍中,
所以聽來特別驚悚。
其實,此種語境長期存在於綠營的群眾場域中,
唯修辭經久已漸趨潛隱曲繞,但其底蘊皆屬同一思維體系,
聽聽中南部的地下電台即知。
洪女與老人的對話呈現了兩個概念群:
第一概念群:
一、否定中華民國。
二、中華民國只是台灣的壓迫者與剝削者,否定其一切貢獻。
三、將中華民國與「外省政治難民」聯結。
四、要這些啃台灣的中國人滾回中國去。
此一概念群,源自「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的體系,
只要在網路鍵入「中國豬滾回去/支那人滾回去」,
即可尋索此種情緒的根源;
民進黨曾發表過《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即是反省之作,
而現今微調課綱的操作更是觸及了此一問題的深層筋脈。
第二概念群:茲節錄一段洪女與老人的對話。
老人:「陳水扁曾做總統…」
洪:「阿扁是中華民國總統,不是台灣總統,台灣沒有總統,阿扁什麼時候當過台灣總統?他是中華民國總統。」
必須承認,洪女這段搶白的邏輯十分嚴實。
民進黨對洪女的言行表示「嚴厲譴責」。
但從洪女表達的兩個概念群來看,
她忠於「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的體系,
因此否認陳水扁是「台灣總統」(所以蔡英文也不是),
這確是誠實又嚴實的論述。
相對而言,民進黨久倡「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
至執政又說「四不一沒有」
、「我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當選總統,
我有責任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和領土」。
兩者相較,洪女的理路符合始終如一的邏輯,民進黨卻是髮夾彎。
洪女此番受到民進黨嚴厲的譴責,綠營群眾大概都會嚇一大跳,
這一切不原是民進黨一向給群眾的教育嗎?
民進黨未用對待鄭南榕的標準來對待洪素珠,顯失公平。
鄭南榕因主張「 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被視為神聖;
但民進黨卻在第一時間指洪女
「已超過言論自由的範疇,相關單位應主動偵查」。
何況,鄭主張台獨,洪也主張台獨,
二人的修辭表述或粗雅異致,但理路無二。
民進黨不以主張台獨來推崇鄭南榕,卻繞個彎讚譽其追求言論自由;
如今,亦不以主張台獨批評洪素珠,
更竟連「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也容她不下。
其實,二者皆是避重就輕,以自由的尺度掩蓋了台獨的是非。
試問:若沒有「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這套台獨論述,
何來的「中國難民滾回去」?
再試問:洪女的族群仇恨言語,
較諸過去民進黨檯面人物所言豈不皆是異曲同工?
或謂洪女的言語粗野重鹹,不可忍受。
但如段宜康稱馬英九報請准赴香港是「心眼齷齪/目無國家」,
這樣的修辭與洪素珠豈非半斤八兩?
以民進黨對太陽花,亦可為洪素珠受到的雙重標準而不平。
太陽花的抗議陳情行為,也是廣義的言論自由。
然而,洪素珠對幾名老人的言語暴力,
被指為「超過言論自由的範疇,相關單位應主動偵查」;
但太陽花翻牆破窗、占奪公署,卻被譽作「自由民主的深化」
、「體現社會共識/做出社會貢獻」。
試問:為何洪案不能也視為政治事件而不只是法律事件?又為何洪素珠不也是「不值得鼓勵,但可以原諒」?
民進黨顯不認為洪女的言論有何社會共識。
但太陽花究竟又達成了什麼「社會共識」呢?
是反對「中華台北」嗎?
是「退回服貿/反對貨貿」嗎?
是仇中反中的兩岸政策嗎?
是「天然獨」嗎?
試問:蔡政府到底實現了太陽花所主張的什麼「社會共識」?
相對而言,難道民進黨在洪素珠的言論中,
不知疼惜她對「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論」的絕對忠誠?
同樣是大範疇的台獨論述,雙重標準出現在:
太陽花為民進黨執政做了墊腳石,
但洪素珠卻成為民進黨已然執政的絆腳石;
而鄭南榕有「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
洪素珠卻成了自討沒趣的過街老鼠。
台獨論述的捷徑就是挑激族群仇恨。
洪素珠走的即是這條路,
「反中華民國/反國民黨/反中國/反外省人/反軍人/反公務員/反榮民/中國人滾回去」,
這些語詞民進黨過去沒少說過,
洪素珠只是「人微言輕」罷了。
而洪說「阿扁不是台灣總統」(所以蔡英文也不是),則是對民進黨「借殼上市」的直接戳穿,她比民進黨誠實。
民進黨的整體困境,就是長期挑唆起「洪素珠們」的台獨意識與族群情結,因而在實際執政後不得不「以中華民國總統佯做台灣總統狀」。現在,洪素珠指出了國王的新衣,民進黨應攬鏡自照。
誰將洪素珠造就成「中華民國是外來政權」的忠誠信徒?
蔡政府此時要與她切割,
應先想想自鄭南榕至太陽花的表裏不一與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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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可怕的,是調製仇恨配方的人
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
2016-06-12 01:21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洪素珠攻擊榮民事件,引發社會大眾的廣泛重視,
朝野政黨也分別採取了積極的回應。
蔡英文總統在臉書上分享了洪秀柱的貼文,
朱立倫也前往留言呼籲停止撕裂國家,這是良性互動的第一步。
此外,退輔會主委李翔宙和洪秀柱分訪受辱榮民,也有平撫作用。
然而,要解開族群仇恨及社會敵意,
絕不能只靠這類危機處理的表面功夫。
近幾年,台灣社會的族群或社群的敵意不進反退,
民眾之間的包容意識也有薄弱化的趨勢。
在這種情況下,洪素珠隨機對外省老人展開霸凌和羞辱攻擊,
反映的只是冰山之一角。
一個洪素珠,其實並不可怕;真正可怕的,
是那些在日常生活中調製仇恨配方的政治人物。
在這些政客的動物農莊裡,可以養出成千上萬個像洪素珠這樣信仰堅定、行動無畏的人,專門挑特定族群的年老同胞下手;
她滿腔熱血,連珠炮般地誦唸著政治人物傳授的口號,
完全忘了「人性」這回事。
洪素珠的言行,其實就是近幾年台灣極端政治及虛偽政治的縮影。
她打著PeoPo「公民記者」的旗號,
四處聲討她稱為「中國難民」的落單外省老人,不分男女,
一律厲聲叫罵「滾回去」。
另外的時刻,她以「故事媽媽」的角色出現在國小教室中,
把她那一套邏輯「全世界最笨的是台灣人,拿金錢拿技術養大敵人,
然後自己死無葬身之地」,傳授給小學生。
再另一些時刻,她以「台灣民政府」成員的身分,
在街上兜售台灣民政府的身分證,
聲稱憑此身分證可以無需簽證直接赴美,
年滿六十五歲可以月領一千美元。
但當洪素珠辱罵事件一傳出,所有與她相關的單位都忙著撇清。
成立PeoPo公民記者平台的公共電視,
無法否認洪素珠是該平台的「公民記者」,
只能辯稱該霸凌影片並非放在公視的平台上,而是發表於其他網站。
當初公視設置PeoPo平台,標榜的是「你的小故事,我的大新聞」;
二○○九年,當時的公視董事長鄭同僚還曾頒獎給洪素珠,
以獎勵她「在地扎根」的行動拍攝。
試問:培養「公民記者」的初衷,為何變調成「公民霸凌」?
而一出事,就忙著切割?
高雄市三民國小的推託態度,也如出一轍。
請校外志工為孩子講故事原無可厚非,
但出事後,該校卻辯稱洪素珠只是代班一次的「故事媽媽」;
但不旋踵,即被民眾踢爆,洪素珠接連三個月都有代班紀錄。
而所謂「台灣民政府」更是滑稽,
以「中央辦公廳」名義連續發出兩篇聲明,
居然稱該組織未曾設置「公民記者」,
若再有媒體將洪素珠指為該組織記者,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這個組織多年來被警方視為「詐欺」組織,
卻因「台灣民政府」這頂政治大帽,
又有前司法院副院長擔任過該組織主席,調查行動不了了之。
洪素珠之所以走火入魔,除了上述種種原因,
更重要的是台灣政治因統獨之爭而不斷尖銳化,
政客因此必須扭曲歷史、顛倒是非,以便為自己創造有利的條件。
在這種情況下,族群動員是最容易使力的槓桿,
汙蔑特定政治人物「賣台」還不夠,
便乾脆把整個族群或陣營一起抹黑。
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方程式中,
只要加點「仇恨」的酵素,整個配方就完成了。
在反服貿運動中,動員的機制不正如此簡單?
洪秀柱呼籲「勿相互仇視」,
蔡英文則呼應說「中止撕裂,願從自身做起」,
兩人的態度都相當正面且充滿善意。
兩位朝野女主席,如果能本著這樣的善意,
共同採取一些象徵性的和解行動,
甚至包括制訂「反歧視法」或「族群平等法」,
也許有機會修補台灣社會日益擴大的裂痕。
散布仇恨,就像打開灑水機那麼簡單的事,
只要看看網路留言即可知。一旦傷害造成,
社會要從創痛中療癒,卻不知要到何年何月。
可怕的不是洪素珠,而是那些用仇恨來澆灌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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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素珠神隱 民眾嗆「出來面對」
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
2016-06-12 02:56 聯合報
記者劉星君、徐如宜、陳俊智、王長鼎/連線報導
台灣民政府洪素珠辱罵老榮民引發輿論撻伐,
洪住處和民政府這兩天先後遭人丟雞蛋抗議,
還有人登門叫囂要她「出來面對」,
但洪不在家。警方昨起派員警在民政府板橋辦事處站崗,防生事端。
昨清晨五點多,兩名男子到洪家門前丟雞蛋、叫囂,
鄰居都被吵起來;下午兩點多又有一男一女出現,
朝洪家叫囂約十多分鐘,
自稱本省人的女子還激動地拿雨傘戳洪家大門。
鄰居出面勸阻,但女子愈講愈氣,指老伯伯又沒對不起她,
「她會對她爸爸這樣嗎?」要求洪出來面對。
鄰居說,拜託民眾不要再來了,民眾找不到洪女,卻影響鄰居的生活作息;警方則在附近加強巡邏。
台灣民政府板橋辦事處前晚遭人蛋洗、撒冥紙,
警方昨派員站崗防範衝突,
台灣民政府也在桃園市龜山區的總部擺出拒馬和雞爪丁防抗議滋擾。
該組織發言人徐格麟表示,尊重言論自由,如超出理性表達意見的範圍,會視情況提告。
據了解,白色正義聯盟揚言今將到板橋辦事處「表達心聲」,
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全台聯合會下周二將動員大陳義胞前往抗議,
警方密切注意。
徐格麟昨強調洪在民政府沒有職務,更非聘任記者。
徐格麟說,洪素珠領有台灣民政府身分證,
受民政府制定的「台灣公民權利法」約束,
但目前無人檢舉或提告,因此對她不會懲處或約束規勸。
「絕對不會再讓她帶學生了。」
高雄市三民國小校長林慶信表示,
洪素珠不是學校教師、不是代課老師、也不是編制內志工。
該校志工團也說,洪代班故事媽媽共九次,這次事件始料未及,
向家長和孩子說抱歉,也會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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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政府「身分證」 內政部:無效
中華民國105年6月12日
2016-06-12 02:56 聯合報
記者李順德、許依晨、侯俐安/台北報導
羞辱老榮民的洪素珠所屬「台灣民政府」究竟是什麼組織,各方好奇。「台灣民政府」自稱為美國軍事政府架構下合法政府組織,
主張台灣地位是「日屬美佔」。
台灣民政府不但自製身分證、車牌,舉辦「郡守」及司法人員考試,
也自組軍隊,每年還組「日本天皇陛下祝壽團」,赴日本靖國神社參拜。
據了解,新政府已派人了解、蒐集台灣民政府相關資訊。
內政部政次花敬群昨天表示,
台灣民政府並非在內政部立案的政治團體,
因此,他們所發出的身分證、車牌等,均為無效證件,
若有向人民收費,將由各相關主管機關依法取締。
不過花敬群也說,若其作為並無不法,即使宣稱有軍隊,
也只在言論自由層次。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去年十二月九日,
曾邀請前內政部部長陳威仁、法務部及外交部等,
就台灣民政府募資適法性進行專題報告。
陳威仁當時坦言這個組織的主張「的確是比較奇特」,
但基於集會結社自由,只要沒有犯罪行為,一切尊重;
不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認為,
政府應主動對該團體涉及詐騙部分,作出處理。
段宜康說,該團體宣稱其身分證具國際旅行文件效力,
每個月還開班授課,
初級班每人六千元
、高級班每人一萬元
,申請身分證還要一千五百元。
根據台灣民政府官網指出,
二○○八年建國黨、台灣平民民主黨等政黨聯合成立「台灣民政府」,
依法宣布成立,並向戰爭征服者美國軍事政府報備。
在其參拜靖國神社影片相關說明指出,
雖然依據舊金山和平條約,日本放棄對台灣的「主權權利」
,但仍然有天賦的不能放棄的「主權義務」存在;
只有「日本人」才能被供奉在靖國神社,
「三萬九千一百位台灣籍英靈仍被供奉在靖國神社,就是最好的說明」。
目前政府對於台灣民政府唯一可以取締事項只有自製車牌部分,
公路總局表示,台灣民政府所發車牌,
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開單告發,可罰三千六百元至一萬零八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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