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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12日 星期五

消基會抽驗牙膏4成含防腐劑 恐傷肝腎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87256/

牙膏4成含防腐劑 高露潔全效專業美白等四牙膏有誇大之嫌

消基會針對市售30種牙膏抽驗,其中有4成產品含防腐劑,
包含幼兒使用牙膏「酷咕鴨幼兒牙膏(綜合水果)」
、「刷樂新幹線木醣醇兒童牙膏」等
驗出可能導致兒童過動的苯甲酸(benzoic acid),

另外「黑人超氟多效護理牙膏」水楊酸超標,
云南白藥薄荷牙膏」共檢出三種防腐劑,總含量為0.6321%。

另外,共有四件牙膏的廣告宣傳與實際內容不合,
包含「高露潔全效專業美白
、「高露潔全效專業抗敏感牙膏
、「牙醫選夜用牙膏
、「日本獅王漬脫牙膏」,宣傳效果與成分無法對應,有誇大之嫌。

消基會於今年3月在台北屈臣氏、Tomod’s、小三美日、勝霖藥局等藥粧、藥局通路,共採樣牙膏商品共30件,
針對產品標示、防腐劑含量、宣傳與成分對照等項目進行檢驗,
發現如下:

一、防腐劑:四成不合格

次檢驗牙膏中酸類防腐劑與酯類防腐劑共4種,
分別為苯甲酸、水楊酸、對羥苯甲酸、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1)苯甲酸(容許值0.2%):4件驗出苯甲酸,均未超標。

苯甲酸(benzoic acid)可作為食品和化粧品的防腐劑,
對細菌、黴菌等微生物有強烈毒性,
對人體則可能產生輕度刺激、或導致兒童過動症。

本次驗出苯甲酸的商品為
    編號13「云南白藥薄荷牙膏」
、編號14「刷樂新幹線木醣醇兒童牙膏」
、編號18「牙醫選夜用牙膏」
、編號19「酷咕鴨幼兒牙膏(綜合水果)」。

(2)水楊酸(容許值0.2%):5件驗出水楊酸,其中有兩件超出容許值。

水楊酸(salicylic acid)又名鄰羥基苯甲酸,可作為化粧品的防腐劑
、並溶解皮膚角質,對細菌有抑制效果,
對人體則可能產生刺激、引起接觸性皮膚炎或過敏。

驗出水楊酸但未超標的商品分別為
編號1「高露潔全效炭深潔凝露」
、編號20「獅王細絲特磨抗敏感牙膏」
、編號26「萊思藍光光速白牙膏」。

驗出水楊酸且超出容許值的商品分別為
     編號9「黑人超氟多效護理牙膏」
、編號13「云南白藥薄荷牙膏」,後者甚至超標1倍。

(3)對羥苯甲酸、對羥基苯甲酸甲酯(總量容許值1.0%):
         7件商品檢出,均未超出容許值。

對羥基苯甲酸(4-hydroxybenzoic acid)可作為食品和化粧品的防腐劑,對人體可能產生刺激及過敏反應;
另外它可能有雌激素效應,會促進乳癌細胞的生長,
屬於環境荷爾蒙的一種。

檢出對羥基苯甲酸的商品為
編號11「德恩奈超氟防蛀+修護牙膏」
、編號12「德恩奈兒童牙膏(草莓香口味)」
、編號21「日本獅王漬脫牙膏」。

對羥基苯甲酸甲酯(methyl p-hydroxybenzoate)
可作為食品和化粧品的防腐劑,對人體可能產生刺激及過敏反應,
但普遍認為較為安全。

檢出對羥基苯甲酸對羥基苯甲酸甲酯的商品為
   編號13「云南白藥薄荷牙膏」
、編號15「保亦康潔白抗敏牙膏」
、編號18「牙醫選夜用牙膏」
、編號20 「獅王細絲特磨抗敏感牙膏」、
    編號21「日本獅王漬脫牙膏」。

編號13「云南白藥薄荷牙膏」,是驗出防腐劑總含量最高商品:
共檢出三種防腐劑,總含量為0.6321%。

二、商品宣稱功效是否成分相對應:4件商品不合格
本次調查係從30件樣品中,抽樣14件,以INCI(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Cosmetic Ingredient,國際專業命名化粧品原料)成分表為標準,進行商品宣稱功效與商品外包裝全成分的比對(附表2)。依照牙膏商品的廣告功效,可分為「研磨清潔、礦化強健、紓緩敏感、淨白去垢」四類。

牙膏最重要的功能為輔助牙刷對牙齒表面的機械性清潔,
亦即藉由研磨清潔的功能來刮除牙菌斑,以減少牙科疾病的發生,
因此基本成分至少要包括研磨劑界面活性劑

比對結果發現,4件商品宣稱之功效,於牙膏軟管之標示中,查無對應成分。分別為編號2「高露潔全效專業美白」、編號3「高露潔全效專業抗敏感牙膏」、編號18「牙醫選夜用牙膏」、編號21「日本獅王漬脫牙膏」。

(1)編號2「高露潔全效專業美白牙膏」

商品外盒廣告文宣:「專業美白,去除表面牙漬,有效潔白牙齒。每日使用,牙齒更強健潔白。幫助舒緩牙齒敏感痠痛。」

因此,該商品應具備「研磨清潔、礦化強健、紓緩敏感、淨白去垢」四大功效,但對照成分表後,卻缺乏紓緩敏感、淨白去垢的相應成分。

(2)編號3「高露潔全效專業抗敏感牙膏」

商品外盒廣告文宣:「專業抗敏感,幫助舒緩牙齒敏感痠痛。口腔保護全面升級,經臨床驗證其獨特配方能形成防菌保護膜,12小時提供完整口腔防菌保護,減少口腔問題發生率。」

因此,該商品應具備「研磨清潔、礦化強健、紓緩敏感」三種功效。業者於網站揭露其抗敏專家系列產品,皆含專利配方精胺酸,及不溶性鈣化合物──碳酸鈣,但對照成分表後,卻查紓緩敏感的相應成分

(3)編號18「牙醫選夜用牙膏」

商品外盒廣告文宣:「適用任何牙齒問題的清潔保養;完美保護口腔健康,極適合植牙、牙齒矯正、牙周病、敏感牙齒者防護牙齒、牙齦健康。配合正確刷牙習慣可減少口臭、蛀牙、牙周病產生。」

因此,該商品應具備「研磨清潔、礦化強健、紓緩敏感」三種功效,但對照成分表後,卻缺乏礦化強健、紓緩敏感的相應成分

(4)編號21「日本獅王漬脫牙膏」

商品外盒廣告文宣:「配合正確刷牙習慣,可以強除去除頑強齒垢及煙漬、咖啡與茶類帶來的牙齒染色,使牙齒潔白光亮。」

因此,該商品應具備「研磨清潔、淨白去垢」兩種功效,但對照成分表後,卻缺乏淨白去垢的相應成分。

消基會表示,現行法規對於牙膏的管理,
區分為藥用牙膏與非藥用牙膏兩大類。
含氟量1500 ppm以上,以及含毒劇成分的美白牙膏,
即是「藥用牙膏」,屬衛福部食藥署管理。
絕大部分的牙膏則是一般商品,屬經濟部商業司管理。

化粧品與一般商品,除了主管機關不同外,
最大的差別是化粧品必須於外包裝標示全成分,
而一般商品僅須於外包裝標示主要成分,
容易讓民眾輕忽其中成分所暗藏的危機。

根據美國《食品藥物及化粧品法》的定義,
化粧品為「依其使用目的,被擦
、倒或或噴灑等其他方式被施用在人的身體達到清潔、美化
、增加吸引力或是改變外觀的物品」
,並無施用於人體內部或外部的區分。

歐盟化粧品指令規定之化粧品定義,
則是「任何物質或準備,
其使用目的是用來放置接觸不同的人體外部或是牙齒和口腔黏膜,
專門或是主要目的是使該部位清潔、使增加香氣、改變外觀」
等相關用途者。


消基會認為,
施用於人體的牙膏與一般清潔用品同樣歸於《商品標示法》範圍
適用同一套標準,顯然與國際法規脫鉤,相當不合時宜,
應將牙膏列入化粧品範圍,由衛福部食藥署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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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抽驗牙膏4成含防腐劑 恐傷肝腎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2日電)
中華民國105年8月12日

消基會抽驗30件市售牙膏,因CNS439牙膏國家標準未訂定防腐劑標準,對比化妝品的防腐劑標準,驗出2件超標,長期使用恐傷肝腎,
呼籲非藥用牙膏應改列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管理。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
「晶亮潔白的秘密,牙膏4成驗出防腐劑」記者會,
會中公布占抽驗比例高達4成、共12件牙膏驗出防腐劑
超出化妝品的防腐劑標準有2件。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說明,
CNS439牙膏國家標準」規定
總含氟量、重金屬、砷含量、pH值、三氯沙(Triclosan)
二甘醇係的標準,但沒有防腐劑的標準

凌永健並說,就他所知,政府前一次檢驗已經是民國97年的事了,
且「非藥用牙膏列」是日用品,為一般商品,只標示主成分,
呼籲跟國外一樣,改移至「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管理,
採全部成分標示,或者政府應多做一些查驗,
否則防腐劑長期吃多,恐怕會傷害肝腎。

另有關總含氟量,凌永健說,長期食入、過量都有致癌危機,
不過這次檢驗全都合格。

張宏如指出,30件牙膏購樣中具有完整成分標示的14件,
有4件在商品宣稱的功效上,有誇大不實之嫌。

她說明,消基會分析商品廣告功效,
可分為「研磨清潔、礦化強健、紓緩敏感、淨白去垢」四類,
但是參考國際專業命名化粧品原料(INCI)成分表,
核對商品標示對應相關功效的成分,有4件不完整,有誇大不實疑慮,
呼籲經濟部商業司複查,確認後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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