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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有晶片沒掃到 走失犬險安樂死 <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


源頭把關 犬貓出生就要植晶片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8日


2017-10-28 00:36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

流浪犬「零安樂死」政策上路半年,外界抨擊,政府沒配套,
導致流浪犬仍不斷增加。
農委會從犬隻繁殖源頭把關,近日公布「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關鍵在於繁殖犬貓出生後,就要立刻施打晶片及寵物登記的新規定,
動保團體大多按讚;但有業者質疑,犬隻剛出生很小,
不見得能立即施打晶片。

農委會表示,經獸醫建議才訂出法規,
若無法施打晶片,須提獸醫證明,違者罰五萬到廿五萬元。

過去不斷發生合法犬隻繁殖場掩護非法繁殖場案例,
像桃園一處合法寵物繁殖場,
掩護轄下一處非法繁殖場「偽裝」成流浪犬收容中心,
實則為該繁殖場犬隻增加銷量;另有繁殖場惡性丟棄犬隻等問題。
動保團體過去頻抨擊,農委會無視繁殖場非法及過度繁殖犬隻,
完全沒任何管制機制。

為此,農委會公布「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這次新增規定中,
最讓外界矚目的就是改變目前繁殖犬隻出生六個月後
才要施打晶片的規定,修正
出生後就要立刻施打晶片,
並完成寵物登記

農委會表示,新法能補足前段空窗期,
也避免「合法養殖場掩護非法養殖場」等違法事件,
緩衝期一年,明年十月十八日開始實施,違者開罰。

農委會表示,未來從源頭管制後,預期將減少地下繁殖場的生存可能,
也避免犬隻過度繁殖;管制源頭也能減少後端收容問題。

動保團體與業者大多表示支持,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
評估台灣每年有十六萬隻幼犬進入寵物市場,
但過去並無源頭管控,造成繁殖犬隻黑數,不肖業者逃漏稅等問題。
新辦法通過後,未來可把黑洞補起來,
避免出現失序、失控的寵物繁殖交易問題,
也才能解決流浪狗過多,甚至造成人狗衝突等現況。


中華民國寵物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
業界也支持這個辦法,將盡快推廣告訴業者落實相關規定,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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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起,在北市養貓要辦理寵物登記;
已注射狂犬病疫苗貓咪,會懸掛證明頸牌。(中央社)

中華民國105年6月29日

家有喵星人的台北市民要注意了!7月1日起,
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強制家貓執行寵物登記、植晶片
以及施打狂犬疫苗等措施,若飼主經勸導仍未在期限內做家貓寵登,
可處1至5萬的罰鍰,未施打狂犬病疫苗,最高更可開罰15萬元。

根據農委會2015年統計,北市約有9萬1千多隻家貓,
北市動保處表示,7月起,
設籍台北市的飼主須攜帶家貓至寵物登記站做寵物登記,
北市已有206家獸醫院配合,北市目前僅要求家犬登記。

動保處指出,依規定
「寵物出生日起4個月內
、自國外輸入之寵物,應於輸入後2個月內辦理寵物登記」
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若被稽查到違規,會先開立勸導單命限期改善,
若屆期仍未改善者,就會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不過,此罰則僅限設籍在台北市的飼主

動保處表示,目前尚未辦理寵登的民眾,
只要攜帶家中犬貓至獸醫院植入晶片,
獸醫院就會給與寵物身分登記證與狂犬病疫苗注射牌證,
並由獸醫院上網登錄犬貓戶籍,
新辦登記的民眾,需繳交晶片植入費用250元
若尚未施打狂犬病疫苗也能當場施打,
單打狂犬病疫苗價格一般約200元。

動保處提醒,《動物傳染病防治自治條例》規定
犬、貓每年必須施打狂犬病疫苗,飼主申辦寵物登記時,
家貓必須施打過狂犬病疫苗,否則無法完成寵登,
違者可開罰3至15萬元。


傳言貓咪施打疫苗後易造成腫瘤,
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譚大倫表示,
依研究貓咪注射狂犬病後罹患腫瘤的機率為0.02%至0.008%。
打時輪替施打部位,則可以降低極惡性腫瘤的機率。
為避免貓咪因注射狂犬病疫苗罹患腫瘤,
建議避免注射肩胛間、應注射四肢或腹部外側,且不重複注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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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說明,
依現行動物保護法規定,飼養犬隻須辦理寵物登記,
惟目前國內登記比率僅占家犬6成,尚未達普及化程度,
飼主辦理寵物登記意願有待提升,
加以提高寵物登記率為減少棄養、
控制流浪犬族群及動物收容所零撲殺政策的關鍵重點工作,
但現行寵物登記飼主須檢附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
實務上,
寵物未達3月齡健康狀況不佳等不適合施打疫苗的情形,
導致飼主未能配合主動辦理寵物登記,
此次修法亦將施打狂犬病疫苗與寵物登記脫鈎處理
以簡化登記程序,增強飼主辦理寵物登記效率。

農委會指出,未來寵物登記時,
雖然不用再檢附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
但該會於104年起,已將寵物登記及狂犬病預防注射管理
2個系統整合界接互為運用更新,更能強化動態管理,
對於狂犬病的防疫工作並不會打折,且
提高寵物登記率將有助於施打疫苗的覆蓋率。


       農委會最後呼籲,
飼主應為其飼養之犬隻辦理登記並植入晶片,
違反者可處3千元至1萬5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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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 民國 106 年 04 月 12 日 修正 )

第 1 條
本辦法依動物保護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之寵物,
係指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指定公告之寵物。


第 3 條
除第四條所定情形外,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四個月內
檢具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
(以下簡稱登記機構)辦理寵物登記及植入晶片:
一、飼主身分證明文件
二、寵物晶片之成本
與植入手續費及登記費之繳費收據


第 4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設置或委託民間機構
、團體設置之動物收容處所
或指定場所中暫時收容且無飼主之動物,
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列冊登記。


第 5 條
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後,應將寵物植入晶片,並核發寵物登記證明。


第 6 條
經取得、轉讓已登記寵物或住居所異動之飼主,
應於一個月內填具異動申請書
及檢附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換發寵物登記證明。


第 7 條
寵物遺失,飼主或寄養者應於遺失事實發生後五天內
檢具寵物登記證明,向登記機構申報寵物遺失。
經申報遺失之寵物,於一年內未能尋獲者,視同死亡,
由登記機構辦理註
銷登記。


第 8 條
寵物死亡日起一個月內,飼主應檢具寵物登記證明
,向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登記。


第 9 條
民間機構、團體申請為寵物登記之登記機構者,
應檢具申請書,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申請辦理。
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設置之動物收容處所,
辦理寵物登記業務,不受前項限制。


第 10 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受理民間機構
、團體申請為寵物登記之登記機構,
應由動物保護檢查人員勘查合格後,始得辦理委託契約。


第 11 條
民間機構、團體受委託為登記機構者,應於每年一月底以前,
將上年度辦理各項登記之件數及飼主資料,
報請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備查。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每年應至少一次派動物保護檢查人員
至委託登記之民間機構、團體,稽查其委辦業務執行情形,
受委託之登記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於訂定前條委託契約時,
應將前二項文字於委託契約中載明,違反前二項之規定者,
得予終止委託契約。


第 12 條
為防範寵物過量繁殖,各級主管機關得補助寵物絕育之費用。


第 13 條
寵物標識所用之晶片,應具備十碼或十五碼之號碼,
並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採購。
第 14 條本辦法所定各類書、證、表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5 條
(刪除)


第 16 條
(刪除)

第 17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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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晶片沒掃到 走失犬險安樂死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103年6月12日

市動保志工向議員投訴,今年3至5月間,
北市內湖收容所接連發生兩起已植入晶片寵物,
因體檢掃描不到晶片,差點被安樂死與領養情形
質疑植晶片根本只是「做心安」的。
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峯表示,
未掃到晶片的寵物犬,一隻是太胖,一隻則是因活動力強
現行多重篩檢機制應不會有漏網之魚。

 今年3月1日,有網友在知名動保網站「貓狗同樂會」上,
發布一隻名為「拉斐爾」的拉不拉多開放認養,
但在4月10日民眾認養前,才被發現,
拉斐爾竟然曾植入晶片,並非流浪狗。

同一網站,4月25日再被網友發布,
有一隻名為「大米」的截肢米格魯「流浪狗」開放認養,
但因無人接手,原本5月26日要被安樂死,
最後一刻,才又被掃描到身上有植入晶片,
救回一命,現在仍等主人領回。

有動保志工向議員戴錫欽投訴,要求調查。

戴錫欽調查發現,
三年來因植入無效晶片被認養的寵物犬累計已有23隻;
更有至少4隻寵物犬因此遭安樂死殞命。

也至少有162件獸醫為寵物植入晶片後,卻未完成寵物登記
寵物走失後一樣找不到主人。

嚴一峯說,目前犬隻進入收容所後,
在遛狗、點交、認養、手術治療與安樂死前,
都會為犬隻掃描體內是否有晶片。

至於寵物犬被植入晶片卻未登記
嚴一峯說若確定是獸醫故意,
除將取消經營寵登權利,也不排除以詐欺嫌疑,移送檢調調查。

嚴一峯說,今年會啟動寵物犬總歸戶,徹底清查寵物犬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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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晶片 5初生貓犬痛到死
「動保處獸醫一意孤行 害死小生命」

      中華民國102年9月20日
2013年09月20日 蘋果日報【涂建豐╱高雄報導】

有民眾本月十一日到壽山收容所領養僅三百公克的幼貓,
應獸醫要求植入晶片,不料隔天貓咪就死了。

動物保護處認為,流浪動物健康狀況多不佳,未必是植入晶片造成死亡;但動保團體表示,類似案例已發生多次,
動保處去年承諾身長未達二十五公分的幼貓可不植晶片,
該獸醫作法明顯違背此決議,應追究責任。

民眾楊小姐向《蘋果》投訴,
她朋友去壽山收容所領養一隻已收容十一天的乳貓
女獸醫告知如欲收養,一定要植入晶片,楊小姐友人當場質疑,
「貓咪出生不足一個月,體型瘦小,皮下幾無脂肪,
植入晶片極可能造成極大疼痛。」
但女獸醫堅持若不植晶片就不得認養,
友人為免乳貓遭安樂死只好接受,並於當日帶回家飼養。
果然乳貓因晶片壓在骨膜上,痛得坐也不是、臥也不是,隔日就死了。

 因傷口感染而死
獸醫學博士、登全動物醫院院長林昇全說,
晶片不會對貓狗造成傷害,
但因針筒很粗,植入晶片時非常疼痛
動物易出現緊迫現象
「一個月內的幼貓犬最好不要植入晶片」。

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理事長王小華指出,
上月二十八日協會曾領養四隻幼犬,獸醫也是不顧他們反對,
堅持為剛出生的小狗植晶片,一個星期後,
這四隻小幼犬全因傷口感染死去,
「動保處獸醫一意孤行害死小生命,一定要討回公道!」

未達25公分可免
動保處副處長朱家德澄清,流浪貓狗健康不良,未必是打晶片造成死亡。動保處確實曾和動物協會討論過,身長未達二十五公分幼貓可不植晶片,「但這只是原則,最終還是獸醫當場判斷。」

病貓狗擬禁認養
為減少類似紛爭,動保處考慮,
健康狀況不佳的貓犬未來將不開放認養,
「要不然一出去就要看醫生,還不一定治得了,只是消耗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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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晶片是什麼 會影響身體嗎?
http://www.tanews.org.tw/info/5183
記者 何宜/報導

  中華民國103年6月20日


而在RFID中可以存入資訊,在藉由電磁力供給能源,當掃描器掃描時,RFID就可以用無線電波傳送儲存在裡頭的資訊。
所以寵物晶片植入寵物體內後,只會保存寵物的身份資料,
由於裡面不含電池,也沒有內部動力來源,
只是留在體內供日後讀取用,因此又稱為「被動式 RFID 標籤」。


晶片注射器約跟原子筆差不多大,晶片長度約1公分

而寵物晶片因為本身沒有能源消耗,
可以一直使用到寵物生命結束都不需要更換。
而有些飼主看到晶片注射器的針筒這麼粗
覺得毛孩簡直是要受到酷刑對待。
但是獸醫師也說,針頭都像手術刀一樣鋒利,
植入所需的時間也很短,所以並不會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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