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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3日 星期三

海生館魚缸小 鯨鯊磨傷鰭爛

   鯨鯊野放恐死 動保團體控訴

102年7月22日
【聯合晚報╱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全文網址: 鯨鯊野放恐死 動保團體控訴 | 綜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043929.shtml#ixzz2ajPkFr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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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屏東海生館展示圈養8年的鯨鯊,今年7月10日野放,
但因野放位置太靠近岸邊,且野放前鯨鯊沒有經過訓練
造成野放時兩度嚴重擱淺,第三 次才順利野放。

海生館事後宣稱鯨鯊已「順利游向大海」,
但動保團體今天控訴,野放過程粗糙,
沒有綁衛星定位的鯨鯊,在岸邊擱淺時早已奄奄一息,
推測恐怕早已凶多吉少。
動保團體批評,這只鯨鯊之所以拖著麼久、養這麼大才野放,是因為海生館一直在等待新的小鯨鯊進駐。最後因為無法負荷大鯨鯊飼養,才草草野放,呼籲全台各海洋展示中心,停止虐養鯨鯊。  動保團體上午播放鯨鯊野放的影片,載運鯨鯊的車輛從海生館到海邊的過程,車上的水就大量溢出,水早就不足;當鯨鯊運到海邊後,更因距離海岸太近,加上鯨鯊在海生館內早已習慣在窄小的空間打圈圈,造成鯨鯊游回岸邊兩度擱淺,情況令人不忍。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鯨鯊野放前曾透過立委與海生館、海景公司開了多次協調會,建議應先做馴餌覓食訓練,並設置中繼站讓鯨鯊適應再野放,且野放點應在海口港至少2海浬外野放,成功機會才高。  但最後的野放點改在屏東竹坑港,結果6小時內2次擱淺也沒有人留在現場評估或進行危機處理。根據現場拍攝紀錄,衛星定位顯示野放地點距岸邊僅0.29公里。  朱增宏表示,被飼養八年的鯨鯊,早已失去游入深海的能力,加上擱淺時,海生館、海景公司沒有應變措施,竟想徒手搬動重達3600公斤的鯨鯊,後來才緊急顧膠筏支援,導致鯨鯊擱淺時早已全身是傷、呼吸停止、瞳孔也沒有反應。  這只鯨鯊最後身上沒有任何衛星追蹤器,就被硬生生拖向外海
且當時已魚肚翻白、毫無掙扎,繩索鋸斷後直接下沉。

朱增宏大罵,這不是野放,根本就是「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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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 花錢看受虐 動物 !!
***野生動物保護法  罰則
第16條
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
第18條
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在此限:
一、族群量逾越環境容許量者。
二、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
前項第一款保育類野生動物之利用,應先經地方主管機關許可;其可利用之種類、地點、範圍及利用數量、期間與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前二項申請之程序、費用及其他有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可合法的騷擾、虐待---------
第42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其因而致野生動物死亡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未具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條件,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者。
二、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騷擾、虐待保育類野生動物者。
於劃定之野生動物保護區內,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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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102年3月13日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內的人氣明星「鯨鯊」,體型一路從兩米長到六米一,但長卅三米、寬廿二米的水缸 不夠牠活動,以致尾鰭不斷磨撞缸底礁石,出現大面積潰爛結痂。 動保團體昨疾呼:「解放鯨鯊,不准再抓」。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說,海生館九十三年以教育、研究名義申請圈養三隻被國際列為「易危」物種的鯨鯊,九十六年先野放一隻健康不佳的「嘉嘉」,隨後暱稱「老三」的幼鯊暴斃,僅存的「老二」尾鰭受重傷。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主任賴威任說,鯨鯊是現存最大型魚類,最長可達十八公尺,野外鯨鯊至少有七十歲以上,但國、內外人工圈養的鯨鯊幾乎都短命,像日本沖繩海洋館養過的十六隻鯨鯊,平均只有十六個月的壽命。 鯨鯊專家、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系系主任莊守正說,體型太大的鯨鯊,在相對狹窄的水缸內生活是死路一條,唯一選項就是野放,而且「早就該放」。 海生館產學中心主任李展榮說,館內水缸確實已無法容納日益龐大的「老二」,原本計畫  圈養新幼鯊後  就將牠野放,但九十九年向漁業署申請新幼鯊,至今未核准。 漁業署簡任技正蔡天享說,國內九十七年已全面商業禁捕鯨鯊,但教育研究名義可向該署申請圈養,考量國際鯨鯊保育意識高漲,目前正研議更高標準的審查規定,在新標準沒出來前,不會核准任何申請。 立委林淑芬說,海生館「一命換一命」的作法是在「抓交替」,痛批至今未見該館有任何研究報告,根本是假教育研究之名,實把鯨鯊當成「搖錢樹」,應立即野放。 李展榮強調,不管短期內能不能申請到新幼鯊,
都會要求BOT廠商海景公司今年內將舊鯊野放。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專委陳素芬說,
應該野放受傷鯨鯊,會督促館方提出具體野放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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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102年3月12日
 
 
「解放鯨鯊、不准再抓」 國立屏東海洋生物博物館開館以來,引進、圈養3尾鯨鯊,其中一隻暴斃、一隻疑似健康不佳被野放,現在僅剩一隻在館內展示。 動保團體表示,這隻展示中的鯨鯊體型太大,尾鰭反覆摩擦礁石受傷,情況堪憐,希望展示教育改採其他方式,不再人工圈養鯨鯊。 動保團體今天展示在海生館拍攝的鯨鯊影片,水族缸裡的鯨鯊尾鰭潰爛破損,處境堪憐。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根據研究統計,鯨鯊在海中可活到160歲,但在水族館內平均僅能活16個月。 海生館2007年野放的鯨鯊,幾乎被養到半死不活才偷偷野放,甚至有漁民通報指這隻鯨鯊野放後一個月,已在台東和屏東交界處死亡。 陳玉敏說,目前在海生館展示的鯨鯊,體型已經有6公尺長,卻被關在長33公尺、寬22公尺、深8至12公尺的水缸中,只能朝某一固定方向不斷繞轉,以繞一圈50至80秒、一天繞轉8小時計算,一天至少要繞360 至576圈,恐造成脊椎變形 形同圈禁。 陳玉敏說,海生館在缸內設立浮標與軟網,讓鯨鯊別游得太低,以免摩擦礁石,但根本解救鯨鯊的方式應該野放,不要 再以 教育和展示名義 圈養 鯨。動保團體認為,3D立體投影也能展示,效果也不差。 海生館產學中心主任李展榮表示,僅存的鯨鯊體型過大今年一定會野放,海生館會擬妥野放與追蹤計畫,但海生館 必須 維持 教育與展示功能,未來希望能訂出管理模式,引進3公尺的小鯨鯊,且鯨鯊生長到5公尺就野放。 立委林淑芬則質疑,海生館以研究教學名義引進禁止捕抓的鯨鯊,
但過去10年未交出任何研究報告,未來是否有引進的必要值得商榷。
她要求教育部、農委會漁業署等單位與海生館討論野放細節並對外公布。

2013年3月2日 星期六

愛貓吃了吐 「耐吉斯」飼料遭投訴

知名貓飼料品牌「耐吉斯」日前遭多名貓飼主投訴,指餵食飼料後,貓咪出現嘔吐情況,甚至死亡現象;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昨天會同消保官,到代理商倉庫封存回收的二千多包貓飼料,並證實該批飼料維生素B1含量不足。 代理這款貓飼料的「艾澌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理吳安庭表示,目前投訴個案有一百多件,但投訴內容真偽還要進一步確認;公司將負全責接受消費者退貨,並賠償相關醫藥費。 吳安庭說,這批疑似出問題的貓飼料是去年七月十日製造,經該公司及農委會採樣化驗,確認維生素B1含量不足,和部分投訴個案所述情形吻合;固定吃這款貓飼料的貓咪,維生素B1缺乏出現嘔吐、抽搐或死亡現象,經補充維生素B1後,症狀多數緩解。 吳安庭表示,公司會負起全部的責任,已向美國總公司反映此事,全案正在調查中。該公司提供0800-600-226免費專線,供飼主辦理退貨及求償之用;若要求償,會告知飼主該準備哪些資料。 動保處長張麗珍表示,貓對維生素B1的需求量較大,
該處和消保官會持續督導此案;
業者回收封存的二五八四包飼料,將擇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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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健康網 記者駱慧雯/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102年3月1日      

    

「耐吉斯室內成貓雞肉食譜飼料」
不久前遭飼主投訴,貓咪食用後出現嘔吐、抽搐等症狀,
業者回收問題商品且送檢化驗後,
確定為飼料中維他命B1含量不足所致。

醫師表示,飼料的B1含量不足,可能因業者調製配方時比例估算錯誤,
或因保存太久造成營養素自然流失所引起,
建議飼主以小包裝、不同品牌或系列飼料輪流餵食,
以降低營養攝取不均的風險。
潘訓生獸醫師表示,貓咪若因飼料的維他命B1含量不足而生病,除透過醫師治療之外,平日也可以小包裝、不同品牌輪流餵食的方式,降低營養不均所帶來的健康風險。
潘訓生獸醫師表示,
貓咪若因飼料的維他命B1含量不足而生病,
除透過醫師治療之外,
平日也可以小包裝、不同品牌輪流餵食的方式,
降低營養不均所帶來的健康風險。

代理耐吉斯貓飼料的台灣艾澌克公司之前將問題產品回收送驗,
第一次檢驗黃麴與赭麴毒的結果都合格,
但2月25日出爐的第二波檢驗結果,卻顯示B1含量不足。

業者發表聲明表示歉意,
且願意對食用後出現「貓維他命B1缺乏症」的貓咪和其飼主負責,
補償醫療等相關費用。

缺維他命B1 貓恐神經系統失調

獸醫師潘訓生表示,
缺乏維他命B1並不會直接造成貓咪死亡,
但會造成神經系統失調,
且依貓咪各自的體質和身體狀況不同,
引發不同的疾病,嚴重時會導致死亡。

一般來說,貓咪若長期缺乏維他命B1
可能影響腦部出現發燒、癲癇等症狀;
影響腸胃而引發胃口不好、嘔吐;
影響四肢導致癱瘓;
影響膀胱肌肉收縮造成餘尿蓄積,進而導致血尿和腎衰竭。

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最新公布的「犬貓十大死因」中,
腎衰竭位居榜首,原因主要與水分攝取量和排尿量過少有關,
不過這可能也和維他命B1攝取太少有關。

貓咪正常排尿的前提是膀胱肌肉收縮,且膀胱頸鬆弛,
一旦貓咪缺乏B1,膀胱的神經系統可能失調造成收縮不當,
進而出現膀胱腫大、餘尿、血尿的情況,嚴重時會導致腎衰竭而喪命。

B1易流失 保存與選購有方法

B1 (Thiamine,硫胺),屬於水溶性維生素
容易在飼料製作過程中因加熱而流失,
即使產品出廠後的B1含量檢驗合格,仍可能因保存時間過長而減少,
例如業者在調配原料時添加B1約120mg,
加熱製成飼料後可能只剩80mg,
而隨著保存時間一久,等到貓咪吃的時後,B1含量比例將會更低。

潘訓生獸醫師表示,
本次因飼料缺乏B1所引發的貓咪健康受損案例比例不高,
不是普遍性發病,可能與貓咪長期食用大包裝、同一飼料有關。

要避免營養不良的情況,
建議以含水量達70%、真空包裝、營養素保留完整的罐頭,
取代營養素易經加熱破壞而流失、含水量僅7%至70%的乾飼料;

選擇信譽良好的大廠牌,確保其使用的原料品質;
更重要的是避免購買大包裝飼料,
盡量挑選開封1個月內就可食用完畢的小包裝飼料,
且每月更換不同系列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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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修法 避動物用藥斷炊 動物遭毒蛇咬傷 可購買血清


***馬文探毒蛇
關於 珊瑚蛇   牛奶蛇

相間 ,   見血奪命
相間 ,   人畜平安
---牛奶蛇 →王蛇屬(Lampropeltis .sp),

哥斯大黎加首都
每年可以生產10萬多瓶,五分之一留在哥斯大黎加使用,
其他出口到常發生毒蛇咬人事件的國家
最大蛇-1-綠森蚺 
             2- 網紋蚺
             3-非洲巖蟒

蛇,蟒,蝰,蚺,蝮

白頭蝰 圓斑蝰 草原蝰   印度蟒

蛇—無足的爬蟲類動物的總稱,屬於爬蟲綱有鱗目蛇亞目的總稱
          又有虵、虺、螣、蚦、蜧、蜦、長蟲等別稱

根據品種也會有
蝮、蚺、蟒、蝰等近義稱呼。 --------蚺蛇科屬於胎生      蟒蛇科屬於卵生
              共通點,
              共通點,               共通點,               共通點,               共通點,               共通點,               共通點,               蟒與蚺其泄殖腔處都有一對退化未完全而殘於的後肢現代蛇類主要分類的出現,大約始於古新世,亦即在恐龍滅絕及哺乳類動物面臨輻射適應階段時所發生。當時在北至斯堪的納維亞的北極圈,                 南至澳洲及塔斯曼尼亞的所有地域裡,共出現了超過2,900個蛇種。這些蛇類主要分佈在所有大陸上(南極洲除外)與及海洋之中,即使在高至海拔4,900米的亞洲喜馬拉雅山仍能找到牠們的蹤影。不過,在某些島嶼上是完全找不到蛇類的,                   
    例如愛爾蘭、冰島及紐西蘭等。






動物界 Fauna → 脊索動物門 CHORDATA → 脊椎動物亞門 Vertebrata
→ 爬行綱 REPTILIA → 有鱗目 SQUAMATA → 蛇亞目 SERPENTES 。  

 蟒—體型較大的蛇,蛇亞目 SERPENTES → 原蛇下目 Henophidia → 蟒科 Pythonidae   

蚺—體型巨大的蛇,蚺科(Boidae)蚺亞科(Boin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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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藥治療犬貓/食藥署:人藥未必適用動物

中華民國107年1月10日
2018-01-10 14:29聯合晚報 記者羅真/台北報導

特殊劑型 動物無法吞食
獸醫爭取用人藥治療犬貓,
申請正面表列藥品項目近800項、但只核准600項,
包括抗發炎、抗感染、開刀用的抗生素皆未在列,引發獸醫界不滿。

對此,衛福部食藥署表示,人用藥品有特殊劑型、未必適用動物,
腸溶膜衣錠、舌下錠皆不適合毛小孩直接吞食,
管制藥品則有濫用疑慮,動物用藥議題須回歸農委會主管,
由國外輸入也是可考慮的方式之一。

管制藥品 恐有濫用疑慮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黃琴喨表示,人用藥品有特殊劑型,
舉例來說,腸溶膜衣錠、舌下錠皆不適合毛小孩直接吞食,
毛小孩要用,恐得作磨碎等額外處理,
而管制藥品則可能有濫用疑慮。

黃琴喨說,動物藥品申請與核准的主管機關為農委會,
毛小孩若有治療上的需要、但面臨動物藥品品項不足的問題,
還須回歸農委會設法處理
國內不足的動物用藥自國外輸入,也是可考慮的方式之一。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沈采穎表示,
動物用藥市場較小,藥廠並未特別研發與申請動物用藥許可,
因此在經濟效益上來看,公會不反對用人藥治療犬貓,
然而,用藥範圍的擴大擔心的是濫用問題,
抗生素在豬隻或雞隻身上的濫用,有時比人還嚴重
,因此要用人藥治療犬貓,主管機關應優先建立完善的追蹤管控機制。

農委會:與衛福部協調
【記者彭宣雅/台北報導】
獸醫團體認為,政府不該擺爛,
應該跨部會協調解決長期以來獸醫無法使用人藥問題。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會與防檢局溝通,
若獸醫用藥有困難,會再與衛福部協調。

本身也是獸醫的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
農委會連農藥問題都沒辦法要求衛福部了,何況是人用藥物。

他說,確實有些孤兒藥,
藥廠會因為台灣市場太小沒有登記動物用藥,
因此會使用人用藥品;
他說,該跟衛福部溝通的部分就應該溝通,不能讓獸醫沒藥可用,
至於藥品取得有困難,他會與防檢局協調,
了解之後再來跟衛福部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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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用人藥治毛小孩仍不合法!爆獸醫師強烈不滿

2018-01-10 11:09聯合報 記者彭宣雅╱即時報導
中華民國107年1月10日

獸醫用人藥治療犬貓,至今竟仍不合法!
長期以來,
治療寵物的心臟病、腎臟病、癌症、抗生素等藥物,都使用人用藥,
但多年來爭取,結果核准能使用的人藥只能正面表列,
獸醫師用藥還要「看人臉色」,否則救寵物都屬違法,引爆獸醫師反彈,認為主管獸醫師機關的農委會防檢局沒有善盡爭取權益的責任,
衛福部又放任不理,若持續溝通不成,將集結北上抗議。

台中獸醫師公會前理事長林順隆表示,
藥物只有人醫、藥師可以用,獸醫師不能用,獸醫「超級沒尊嚴」,
又不是附屬單位,政府官員長期也沒有去爭取,
不想要主動解決問題,他認為行政院應該出面溝通協調兩部會,
主管獸醫的防檢局也應該說說話。

台灣臨床獸醫師協會理事長陳志峰表示,
獸醫師用藥問題已經足足爭取四年,開了不知多少次會議,
每次開完、下一次又回到原點,或做出結論後又說窒礙難行;
所有的人類藥物都經過大量動物實驗,
幾乎每一種藥獸醫都可以用在犬貓身上,美日皆然;
但在台灣,藥事法中並不承認獸醫院是「醫療機構」,
藥商外商、台廠都不敢賣給獸醫師,賣了獸醫師用就違法,
有陣子連寵物開刀用的氧氣都買不到,獸醫師用藥「竟要看人臉色」。

陳志峰表示,獸醫師希望負面表列不能用的藥物管理,
但後來只同意正面表列,申請近800項,只核准600項,
其中寵物抗發炎、抗感染、開刀使用的抗生素,一項都沒有核准,
「難道毛小孩不能開刀、不要急救?」
特別是嚴重感染時需要高階抗生素,衛福部認為不核准
是因為「會產生抗藥性」,
他說,動保法規定人用藥只能用在救治伴侶動物、寵物,
根本就不能用在吃的產食動物身上。

台北市獸醫師公會前理事長楊靜宇,根據農委會的粗估統計,
國內犬貓數量約有230萬隻,日本約有2000多萬隻,美國上億隻
台灣市場太小,藥廠不可能為了這麼小的市場開發動物用藥,
因此國外也才會與人要共同使用;
幾年前曾討論解決,但正面表列僅解決了一部分問題,
並沒有完全解決,對臨床獸醫師第一線診治,造成很大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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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毒血清有限 僅放行「抗鎖鍊蛇毒血清」救動物
中華民國103年5月14日
【中時健康 黃筱雅/台北報導】

  草屯商工養了十年的校狗為保護主人,奮勇驅趕毒蛇不幸遭咬,
校工緊急求助,卻因蛇毒血清限用人體,
最後只能眼睜睜看著校狗毒發喪命,

不少愛護動物人士紛紛要求政府釋出人用蛇毒血清。

對此,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指出,抗蛇毒血清製造不易,產量有限,
我國每年約1000多人遭蛇咬傷,因此,
目前僅能開放安全存量無虞抗鎖鍊蛇毒血清動物使用,
但其餘蛇毒血清暫不考慮放行。

  莊人祥指出,疾管署所生產的人用抗蛇毒血清,
原料取自台灣本地毒蛇免疫馬匹的血漿,進一步純化而成,
製備十分不易,產量極為有限。

此外,國內常見的毒蛇多屬保育類野生動物,蛇毒取得不易,
而馬匹亦需仰賴進口,為兼顧實驗動物人道考量,無法大量產製。

  莊人祥指出,疾管署疫苗製造廠將在今年底關廠
明年起改採委託製造方式生產供應,在技轉期間,
各種蛇毒血清目前產能僅維持安全庫存量,無力兼顧其他需求。

  以難度最高、需求量又最大的出血性蛇毒為例,
龜殼花赤尾鮐蛇毒血清凍晶注射劑,
疾管署一年最高產量僅3300瓶,
神經性蛇毒的抗雨傘節及飯匙倩蛇毒血清凍晶注射劑,
最高產量也不過1300瓶,產量稀少。

  至於抗百步蛇蛇毒血清凍晶注射劑,每3年生產一批約1000瓶,
鎖鏈蛇毒血清凍晶注射劑則是5年生產一批約500瓶。

不過,過去5年,抗鎖鏈蛇毒血清凍晶注射劑平均一年只用76瓶,
依照目前安全存量,人用供應無虞,
因此同意提供抗鎖鍊蛇毒血清給動物使用。

  莊人祥表示,基於重視動物生命,
在經獸醫師開立「處方箋」及「診斷證明書」後
民眾可就近由疾管署各區管制中心銷售供應抗鎖鍊蛇毒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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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遭毒蛇咬傷 可購買血清
中華國103年6月3日

【中央社╱台中3日電】2014.06.03 08:06 pm
動物遭毒蛇咬傷能否取得抗蛇毒血清治療受到關切,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今天說,
只要持獸醫師開立的診斷書就能就近購買

台中市陶藝老師陳金旺飼養的愛犬puma
於5月31日在位於沙鹿的山區工作室,
為了保護主人而遭眼鏡蛇咬傷,生命一度垂危,
陳金旺將愛犬送到全國動物醫院治療,
卻因無法拿到抗毒血清為愛犬解毒而傷心難過,
消息傳出後,受到很多網友的關心。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表示,
抗蛇毒血清是為治療遭毒蛇咬傷的救命藥劑,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今年5月13日發布新聞顯示,
動物醫院可以依「人用抗毒蛇血清供獸醫院購買之供應原則及流程」,
持獸醫師開立處方箋及診斷書證明書,
就近至疾病管制署各區管制中心購買抗毒蛇血清,
目前疾病管制署會在安全存量無虞下提供抗鎖鍊蛇毒血清。

 另外,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今年3月13日公告
「獸醫師專案申請人用藥品治療動物之暫行替代品項」,
其中人用抗龜殼花赤尾蛇毒血清凍晶注射劑、抗雨傘節
飯匙倩蛇毒血清凍晶注射劑與抗鎖鍊蛇毒血清凍晶注射劑皆列其中。

 台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說,基於動物福利,
未來將向中央爭取開放更多項人用藥物,以救治及造福更多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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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孩不能用人藥 後遺症可大了

中華民國103年6月17日

台灣動物新聞網: http://www.tanews.org.tw/info/5171
記者 李娉婷/報導

動物醫院依《藥事法》規定,不得購買及使用人藥,
但現實狀況是,寵物生病的醫療用藥80%是人藥,
一旦全面禁止寵物使用人藥時,
生病的毛孩會發生什麼問題?

寵物治病不可以用人藥,是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既定政策,並提出「落日條款」,要求獸醫師在2016年之後全面禁用人藥,更換為選擇性極少的動物用藥。當然衛福部也鼓勵藥廠在這2年內投入生產動物用藥。

一旦不能使用人藥來治療毛孩,那些疾病的治療最受影響?

愛荷華州立大學獸醫學院藥理學教授徐灝說,
狗狗常見的心臟疾病用藥,有95%取自人藥,
而治療癌症的化療、放療藥物更100%是人藥。

楊孝柏說,台灣對「藥證」的發給,手續繁複、程序冗長,
是另一大問題,
許多早已經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認證、
國外使用多年的動物用藥,進入台灣的申請程序,
卻還是要花3年甚至更久的時間,往往令廠商裹足不前,
而台灣一些大藥廠雖也能生產動物用藥,
評估花費和時間後,也就興趣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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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用人藥? 看看美國怎麼做
中華民國103年6月17日

台灣動物新聞網: http://www.tanews.org.tw/info/5169

記者 何宜/報導

前年12月,新竹縣衛生局配合衛生署稽查藥廠計劃,
至台裕藥廠稽查到「違法」
(參考小檔案之藥事法第50條)供應人類用藥給動物醫院,
去年1月1日起,人用藥廠與藥商就不再出貨給動物醫院
因而爆發一連串獸醫抗議、藥師反彈等事件。
而針對這樣的事件,我們或許可以借鏡美國的作法。


徐灝分享美國獸醫師在用藥方面,都是開立人藥給寵物使用,
從來不曾引發糾紛或抗議。
「既然這個藥可以用來救狗,那為什麼不用呢?」
徐灝解釋,在美國,這就是一種普遍的觀念。

徐灝也提出獸醫在用藥上的專業、不可取代性,
例如:
普拿疼不能用,因為會中毒;
某些抗寄生蟲的藥物是人少用、而寵物使用比例極高的。

劉振軒也補充,例如犬瘟熱疫苗,如果施打於灰狼上就會致死等等。
而這些藥理、病理方面的專業知識,是獸醫養成時必備的訓練,
卻是一般人醫系統人員無法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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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公會:動物用人藥不宜鬆綁
中華民國103年3月18日

  國內動物用藥不足,
農委會日前同意修法鬆綁人用藥物給動物使用。

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召開記者會,
批評直接使用人藥,對動物並不安全
另外,全台約二百萬的寵物,一旦開放使用人藥,
   可能增加微生物抗藥性
動物使用人藥應受嚴格管理機制。

農委會目前應獸醫及寵物飼主的要求,評估修正「動物保護法」
研擬擴大開放654項人用藥物開放治療動物使用,只要完成修法,
衛福部將配合給予為期兩年的「落日條款」,讓獸醫在期限內可用人藥。

  對此,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召開
「愛牠就不要傷害牠 正視動物使用人藥之安全」記者會。

理事長李蜀平表示,動物用藥缺乏的問題並非一夕產生,
獸醫界及主管機關早該積極專案進口,
或協調國內外藥品供應廠商提升產能或製造。
而不是在無法源依據下,由農委會正面列冊開放人用藥品予動物使用。

  李蜀平指出,人體與動物的生理機能迥異,
在沒有任何的證據顯示動物長期使用人用藥品是安全的情況下,
貿然開放人用藥品予獸醫師使用,未來對動物所產生的傷害令人擔心。

  台中縣藥師公會常務理事邱建強藥師認為,
若動物長期使用人藥,可能使病菌產生抗藥性,
加上現今飼主與寵物接觸密切,一旦人畜共傳疾病疫情發生,
飼主受感染的機率非常高,一旦感染恐無藥可醫,將造成公衛防疫的危機。

  邱建強強調,現行人用藥品皆有完善嚴謹的控管及監督規範,
但農委會欠缺人用藥品的專業知識及管理機制,讓動物使用人用藥品,
恐遭有心人士利用牟利,造成人用藥品管理上的漏洞。

  李蜀平呼籲農委會,
應以專案進口或鼓勵生產的方式解決動物缺藥問題。

至於目前國內外皆無生產
或動物用藥品業者不願進口
、國內藥廠無生產意願的藥物,
獸醫師得依人用藥品相關管理法規,取得人用藥品治療動物,
但應由獸醫師自行調製開立處方
委由藥師調製動物專用藥品,以解決動物缺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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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禁止 , 又能達八成 為人類用藥 , 還會斷炊 ? )
(兩單位共同審核  適合動物用的人類用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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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修法 避動物用藥斷炊

中華民國102年3月2日


國內 八成 動物用藥 為人類用藥,
藥事法 禁止 藥廠提供人用藥物給獸醫診療機構。
為避免獸醫院動物用藥斷炊,農委會將修法,
並於修法前過渡階段,提交可治療動物的人類用藥品項,
衛生署將加速核准。

現行藥事法規定,人用藥品不可使用於動物,
因為人類用藥的核准,依據人體臨床數據及科學證據為基礎,
而動物與人類的生理機制、藥物作用機轉不同。
不過,目前獸醫院中,人類用藥占藥品比率達八成
若禁止販售人類用藥至獸醫診所,寵物將面臨無藥可用的處境。

 衛生署食藥局藥品組長鄒玫君表示,解決動物用藥不足
首須修改動保法規定,開放部分人類用藥讓動物使用
而在修法前的過渡期,農委會同意在一周內提交相關藥物品項,
食藥局將盡快審核通過,解決動物用藥不足的問題。

 鄒玫君說,過去農委會審核動物用藥,衛生署審核人類用藥,
在修法的過渡期,兩個單位暫時共同審核藥品,
修法後,動物用藥將回歸農委會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