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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5日 星期一

此采非彼采 立委「張飛打岳飛」


他應該不懂「張飛打岳飛」是啥意啦 ~
 就是要胡扯 ---誰奈我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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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采非彼采 立委「張飛打岳飛」

 中華民國106年9月25日

2017-09-25 02:21聯合報 丘智賢/軍事研究者(台北市)


立委林昶佐指稱,
采玉大勳章以故總統蔣中正母親王采玉女士命名,
因為王女士與台灣無關,所以應該改名等等。
但根據采玉大勳章的立法過程,此「采玉」與王采玉女士根本無關,
林昶佐實在是張飛打岳飛,弄得滿天飛。

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後,
首先於民國十八年制定陸海空軍勳章條例
最初只有青天白日章寶鼎勳章兩種,
在代表國家的正式外交場合,國家元首該配戴何種勳章,
或者致贈友邦元首與國民何種勳章,尚付之闕如,
因此於民國廿二年再制定頒給勳章條例,
通過頒授采玉大勳章及采玉勳章本國國民、友邦元首及國民

采玉勳章之名,到底意指為何?
根據提案單位釋義,指出玉為我國珍貴物品,且用為國家朝聘之禮,
因此將其作為代表國器的象徵,
至於「采」字,又特別解釋「采者采色也」,采、彩兩個字是通用字,
采玉大勳章,以及一到九等的采玉章,
採用不同顏色設計,以作為區別。
因此,此「采玉」與王采玉女士名諱,根本是風馬牛不相及。

頒給勳章條例因關係外交與內政等事宜,
當立法院修正審查通過行政院草案後,
又由外交部、內政部、銓敘部、文官處等單位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圖樣,
當時國民政府主席為林森、行政院院長為汪兆銘、立法院院長為孫科,
若硬說他們聯合起來溜鬚拍馬,實在昧於事實。
更何況該條例通過當時,
蔣中正以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身分,正忙於弭平閩變
哪有時間過問這一非屬權責之事。

林昶佐指責反對他意見的國民黨立委「實在很鬧」,
其實不知立法沿革,只顧造勢失去理性的,卻恰巧是他自己。
由此觀之,國會論政功能淪於罵街之流;
號稱百年大黨的國民黨,被人胡批一通,
卻也駁斥無方,令人為國史深感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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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5日 星期五

一張自拍照 獼猴分得25%版權費



一張自拍照 獼猴分得25%版權費 

三立新聞網/國際中心/綜合報導(整理:實習編輯黃于荃)

       中華民國106年9月12日

一隻獼猴自己拿起攝影師的相機,並拍下自拍照,
但照片所有者該屬於獼猴還是攝影師,引起外界熱議。
日前法院做出判決,動物不適用於版權保護,
而攝影師也同意將四分之一的版權收入捐給慈善機構。

















© 由 Sanlih E-television Co., LTD 提供
▲獼猴拿相機自拍還露出燦爛笑容。(圖/翻攝自PETA)

綜合外媒報導,2011印尼黑冠獼猴納魯托(Naruto)
拿起攝影師大衛(David Slater)的相機自拍
還對鏡頭露齒而笑,
照片在網路上廣為流傳。

2014年時大衛發現《維基百科》沒經過他同意,
就把照片拿去使用,於是要求網站撤下照片,
不過《維基百科》聲稱,獼猴才是照片拍攝者,版權並不屬於大衛。

善待動物組織(PETA)也認為,照片所有者屬於猴子納魯托,
(104年9月)PETA甚至為納魯托打官司爭取著作權;
不過大衛解釋,他花了好幾年的時間才博得納魯托信任,
甚至教牠學會拍攝,因此他才是照片的所有者。

日前法院已經做出判決,認為版權保護不適用動物
而善待動物組織也跟大衛做出協議,(106年9月11日)
大衛同意將照片25%的收入捐給慈善機構,
用於保護納魯托的福利及維護其棲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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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冠獼猴案:動物自拍照版權誰屬終有定論

    中華民國106年9月12日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1236191

一隻名為Naruto的黑冠獼猴2011年於印尼森林
拿著英國攝影師戴維‧斯萊特(David Slater)的攝影機自拍,
這張照片瞬間變成網紅。



按照攝影師自動獲得照片版權的規定,
總部位於美國的善待動物組織(PETA)
稱獼猴也應該擁有相片的版權,並代表Naruto入稟法院。

其實牠是男是女,雙方也各執一詞。

不過經過兩年訴訟,
法官認為版權保障的法律不適用於動物,判斯萊特勝訴

斯萊特同意捐出照片版權所獲得的25%盈利,
給予「致力保護Naruto棲息地及福利」的註冊慈善機構。


組織代表律師傑夫‧克爾(Jeff Kerr)說:
 「這開創性的案件觸發大規模國際性討論,
探討有沒有需要為動物伸延其基本權益,
而不單是只關於牠們如何被人類剝削的問題。」

斯萊特說他的付出足以讓他取得照片版權。
他自稱環境保護者,說其照片已幫助了許多印尼的動物。

有關案件是善待動物組織以Naruto名義入稟,
但事實上黑冠獼猴的身分也不清楚。
組織稱Naruto是一隻雌性獼猴,但斯萊特就說牠是雄性


大象也自拍
黑冠獼猴並非唯一一種動物化身攝影師。
英國和泰國都曾經發生過大象用長鼻子拿起手機或相機自拍的埸面。

有人笑言大象幫忙拍攝,一定比人類的手長很多,
能夠拍出更加廣角的照片,
不過,就要擔心牠會不小心把攝影機或手機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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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一笑!英國動物園大象要「自拍」

中華民國103年5月30日 BBC中文網

(編譯:郱書 / 責編:尚清)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science/2014/05/140530_elephant_selfie

















22歲的拉塔貝第一次自拍,可能不夠放鬆,但肯定鼻子沒抖。


2013年「自拍」(selfie)成為網絡流行新詞收入相關詞典,
用手機上的相機給自己拍照也越來越普遍,
從美國總統奧巴馬到小學生,都有「自拍」照。

有證據表明,至少有一頭生活在英國中部
一個野生動物園的非洲大象也學會了手機自拍。

這頭名叫拉塔貝(Latabe)的22歲非洲象
早已習慣了人類駕車進入它和其他動物的生活領地,
人看它,它看人,相安無事,日子久了也乏味。

但不久前出了件讓拉塔貝和很多人都興奮不已的事。

啥好吃的?

一個名叫布萊厄利的小伙子跟朋友一起到這個野生動物園玩;
在大象區內,坐在車裏用手機給大象拍照,
一不小心,手機掉到外面地上了。
按照規定,遊客在這樣的區域內不得打開車門出去,以防遭動物攻擊。
這時,拉塔貝慢吞吞從他車旁走過,顯然注意到了地上那新鮮玩藝。
布萊厄利當時認定自己的手機是被當作小吃,進了大象的肚子。
後來,這部手機被動物園送回給他。

園史第一

動物園負責人普拉姆還告訴他,手機裏有「園史上第一張大象自拍」。
他拿到手機後,按鍵檢查手機是否還工作,
結果屏幕上赫然出現拉塔貝的自拍像。
「我和我的伙伴們驚呆了,」他說。

普拉姆說,動物園的員工們對拉塔貝的攝影技術感到「十分驕傲」。
說實話,在動物園區不慎掉了手機的有很多人,
但檢到手機並用它自拍的,拉塔貝應該是人們記憶中的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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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自拍照再對簿公堂,身份性別竟成為新論據!
中華民國104年11月3日

http://www.dcfever.com/news/readnews.php?id=14869
文:Stephen  來源:PetaPixel

「猴子 Selfie 自拍照的版權誰屬?
是屬於猴子本身定抑或是擁有相機的人?」

在今年 9 月,善待動物組織 PETA
(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
就決定起訴有份「協助」猴子 Selfie 的攝影師 David Slater
就 2011 年拍攝的猴子相片之版權持有人應該為猴子本身而對簿公堂。

正當大家就相片版權誰屬爭持不下之際,
現時控辨雙方律師的論點竟轉移到
會 Selfie 的猴子之身份和性別問題」!如此一來,
整單官司的發展變得更複雜,
因為原來大家已就「究竟是猴子自行偷相機 Selfie」,
抑或是
「猴子在 David Slater 協助下自行 Selfie」來衡量相片的版權吧。

據日前的《華盛頓郵報》透露,
被 PETA 控告的攝影師 David Slater 提出新的論據為自己辯護。
辯方律師指出,PETA 根本不能夠指出案件涉事的猴子
是否跟被告人 David Slater 那張猴子相片屬於同一隻,
所以 PETA 的對其當事人的指控是非常嚴重和無理的,
而任何人亦可以利用一張猴子相片對 David Slater 提出相同的指控!

辯方就猴子的性別和身份作出爭論,
指出右方的全身猴子相是一頭雄性,反之左方的相片是否雄性,
與及屬同一隻猴子,就連原訴人 PETA 亦解答不到。

辯方律師亦指,在一般野生動物書上,
「上鏡」的猴子都大多是女性,
甚至連攝影師 David Slater 亦表示,
最初 PETA 表明「Selfie 猴子」是一隻雌性,
根本跟是次涉案的 6 歲雄性猴子 Naruto 完全不吻合!

一位來自印尼的博士研究生 Carol Berman
曾經研究過涉事的一批猴子從事學術工作,
她表示其中一張全身的猴子「自拍」相片的而且確是屬於雄性,
因為由相片中可以看到猴子下腹顯示出粉紅色的陰莖。
不過,Carol Berman 後來亦補充一句
全身相片的是雄性猴子來的,
可是她未能確定其他相片是否屬同一隻猴子。」

有網友更指出,
如果 PETA 由始至終搬出一隻「錯誤的猴子」
來控告 David Slater 又怎麼辦呢?
有需要要求猴子出庭作證嗎?
想不到看似一張簡單的猴子 Selfie 相片竟然可以牽連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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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n.wikipedia.org/wiki/Monkey_selfie_copyright_dispute



2017年9月14日 星期四

鹽吃太多 高鉀水果助排鈉

鹽吃太多 高鉀水果助排鈉

2017-09-05 23:27聯合報 記者黃安琪/專題報導

   中華民國106年9月5日

















台灣民眾外食比率高,高鹽飲食成高血壓風險子之一。
不過,健康飲食能代謝高鹽。營養師指出,
富含鉀離子的深綠色蔬菜和水果,
如一根香蕉、一顆奇異果或火龍果等,鉀離子逾200毫克,
可幫助排出體內過多的鈉,減少體內水分滯留。

據國民營養健康狀況變遷調查,
台灣男性每日鈉攝取量分別為4491毫克,約11.2克的鹽;
女性為3672毫克約9.2公克鹽,皆逾衛福部建議值2400毫克,
等同6公克鹽的1.5到2倍,高鈉飲食無所不在,
加工罐頭食品、火鍋餃類也藏高鹽危機。

新光醫院營養師夏子雯表示,
以便利商店的咖哩飯為例,鈉含量達1437毫克,
為衛福部建議成人每日鈉攝取量的三分之二;
泡麵的鈉含量如標示2400毫克,等同吃了一碗泡麵就近乎建議上限,
且醬油、沾醬及加工食品的罐頭、泡麵與火鍋餃類等,鈉含量也偏高。

新光醫院營養師歐乃嘉也指出,
長期高鈉飲食,將引起口渴、水腫,血鈉過高等症狀,
造成高血壓、心血管、中風、腎臟衰竭等疾病,
也易加速鈣質流失,增加腎結石、骨質疏鬆症風險,
外食族在三餐飲食中,必須搭配一份沙拉、青菜和水果,
才能多纖維又抗氧化,讓飲食餐盤多些健康。

夏子雯解釋,富含鉀離子的蔬果,
因有醛固酮(aldosterone)可影響腎臟對鉀離子的分泌,
調控體內鉀離子儲存量,因此高鉀可排鈉,讓水分滯留減少、消水腫

高鉀水果包含香蕉、聖女番茄、木瓜、火龍果和奇異果等;
低鉀水果如鳳梨、柑橘等,可依個人喜好搭配,
成人每日鉀離子最小需要量為200毫克,約1.9至5.6公克,
盡可能維持一日2到4份水果、3到5份蔬菜。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
一般成人每天鉀攝取量為3510毫克,飲食中需攝取到足夠的鉀。
但夏子雯也提醒,如腎臟功能不佳,會讓體內鉀離子濃度變高,
造成心臟負擔、心律不整等,攝取富含鉀離子的蔬果有限制
應依抽血報告來調整攝取量。

夏子雯建議,民眾可利用夏季盛產的香蕉、火龍果,製作成香蕉火龍果牛奶,可幫助排出身體中過多的鈉,膳食纖維能促進腸道蠕動,預防便祕,降低罹患大腸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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