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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5日 星期三

中華電信 電話費率

http://www.cht.com.tw/PersonalCat.php?Module=Fee,Describe&CatID=113&PageID=2030
 修正日期 99.12.31

101/1/1  開始 長途電話費率與市內電話一樣 3分鐘1.6元

種類
月租費
通信費
備註
第一級收費區
第二級收費區
一般時段
週一 ~ 週五 0800~2300

週六 0800~1200
減價時段
週一 ~ 週五 2300~0800

週六 1200~週一0 800
國定放假日:全日
苗栗,南投,
澎湖,宜蘭,
花蓮,台東,
金門,馬祖
為第一級收費區
台北,桃園,

新竹,台中,
彰化,雲林,
嘉義,台南,
屏東,高雄
為第二級收費區 。


A
50
245
195
70
295
245
1.6 元 /3 分
1 元 /10 分
3. 住宅 A 型客戶可選擇抵市內通信費 25 元 (A1) ,或贈送話中插接及勿干擾 (A2) 。
4. 客戶若未作選擇時,以基本型 A 案(住宅以A 1 )費率計收。
5. 每通通信費以公告價計算,通信費明細採四捨五入保留至小數點第二位,帳單採四捨五入以元計 。
B
50
265
215
70
315
265
1.6 元 /5 分
1 元 /10 分
C
75
315
265
95
365
315
1.5 元 /5 分
1 元 /10 分


一 、如欲變更費率方案,有下列方式提供選擇:
(一)使用該號電話直撥 1200 後,依照語音導引,自行設定選定的費率。
(二)使用本公司市內電話直撥 123 後,依照語音導引,由客服人員受理變更費率。
(三)上網至中華電信網路 e 櫃檯申請,網址:
                           http://123.cht.com.tw/
(四)至本公司各營業窗口申請。


二、費率變更生效日期,
於客戶帳單所屬出帳週期「次一個出帳週期計費起始日生效」,
客戶可於所屬週期關帳日前,多次變更費率,
以週期關帳日前最後一次變更有效。

三、市話通信費係依不同方案類型,
分別以3分 5分或 10分為一計費單位,
未滿一單位,仍以一單位計算

  例如基本型A之通信費率1.6 元 /3分,
通話5分鐘為2個計費單位,通信費為3.2元。



110 報警台,
119 火警台
免費
113 婦幼保護專線,
165 反詐騙諮詢專線
123 中華電信客服專線 ( 含市內電話障礙申告 )
1922 防疫專線
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
1957內政部受話方付費之福利關懷專線
104 , 105 查號台
 ( 每次限查兩個名稱,每個名稱提供兩號 )
3 元 / 每通
代客轉接費 (轉接成功)
2 元 / 每次
〈語音費率
宣告說明不計費〉
106 查號台 ( 每通限查二號 )
3 元 / 每通
100 國際台 接通後依人工國際電話
費率計收
108 長途台 依人工長途電話
費率計收
117 報時台,
 166 , 167 氣象台,
 168 高速公路路況,
 1911 台灣電力公司客服專線,
 1950 消費者申訴專線,
 1968 高速公路即時路況,
 1980 張老師專線,
1985國防部諮詢專線,
1988 財政部報稅訊息通,
 1995 生命線,
1200變更市話費率
依市內電話費率計收
1999市民專線
(目前已開放1999服務之縣市政府:
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苗栗縣、南投縣、
台南市、桃園縣、花蓮縣、宜蘭縣、金門縣、新竹市、
嘉義市、台東縣、連江縣)
1.依市內電話費率計收。
2

.台北市、
台中市、
高雄市、
桃園縣
花蓮縣
撥打1999免費。
020304050 申請發話號碼不顯示,
020304051 申請發話號碼要顯示
2 元 / 分
市內電話通話明細 1 、係指查詢市內電話撥打市內電話
         每號每日之通話明細費.
2 、隨當月帳單寄送之包月制,
       每號每月 50 元.
3 、單次申請:十日 ( 含 ) 內每號每次
                           收費 90 元,
  每增加查詢一日加收 10 元
 ( 最近 三個月內已出帳資料 ) .
4 、市內電話撥打國內長途通話,
國際長途通話,行動電話通話,
無線電叫人及市內電話
每日通話次數等已免費提供.
5 、因印製撥打市內電話通話明細
大幅耗用電腦處理時間,
經估算電腦處理成本,
比 照 [ 電信事業處理有關機關
查詢電話通話記錄實施辦法 ] 酌予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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