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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原料有寫明…鱈魚堡沒鱈魚 不構成詐欺

原料有寫明…鱈魚堡沒鱈魚 不構成詐欺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8日


2015-11-18 03:52 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彰化縣報導


鱈魚堡、鱈魚排卻沒鱈魚,是否構成刑法詐欺罪?

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彰化縣衛生局、彰化檢方研究多日,
最後彰化檢方只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刑法妨害農工罪嫌偵辦。

為何檢方認為未構成詐欺罪責?
此案跟早期市售的鳳梨酥一樣,鳳梨酥的餡不是鳳梨,是冬瓜熬製,
業者在產品原料寫得很清楚。 


光大食品公司明顯鑽巧門,雖然包裝紙箱上寫著「手工日式鱈魚排」,
主要原料卻寫明是「巴沙魚肉(重組肉)」,所以一時難扣上詐欺罪名;
只能以業者偽稱產地是「台灣」,先以妨害農工商罪究辦。 


巴沙魚是淡水養殖的芒鯰,又叫龍利魚
湄公河流域中一種特有的優質經濟魚類。
但台灣消費者近年對「鯰仔魚」的印象不是很好,
光大食品公司顯然知道,所以不寫芒鯰,
而冠上讓人搞不清楚的「巴沙魚」,以魚目混珠手法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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