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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7日 星期四

每月省萬元 拿工業用鹼浸泡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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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鹽泡海鮮 為增賣相

                       中華民國109年7月23日

2020-07-23 00:06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報導


台南市永康區某水產行負責人洪姓男子,被控以低價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製成溶液後,泡製蝦仁、蛤蜊等海鮮以增加賣相,再販售給攤商、餐飲業者及傳統市場,台南檢警調單位搜索查扣蝦仁等證物後,傳喚洪等四人到案,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命洪廿萬元交保,另三人請回。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使用工業用鹽增加鹽分,生鮮海產口味會變好,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兩項添加物則有保水、保鮮效果;保水性好,讓蝦仁等海鮮看起來變大、賣相變佳,且抑制微生物生成不容易壞,但這兩項添加物僅能用在食品加工,不能使用在生鮮產品上。

檢方日前獲報,台南市某大型傳統市場內,有不肖業者以違法添加物浸泡海鮮等生鮮食再賣給消費者,指揮市警局、市調處及衛生局蒐證,發現二○一八年十一月設立登記的某水產行涉有重嫌,上月底搜索稽查。

檢警調衛等單位在水產行設在永康區廠庫、攤位及負責人住家等五處所,查扣工業用鹽八包(每包約五十公斤)、含碳酸氫鈉及多磷酸鈉添加物十一包(每包約廿五公斤)外,封存已用工業用鹽混合上述添加物浸泡尚未出貨的蝦仁五十五箱,傳喚水產行負責人洪姓男子及三名員工到案釐清。


檢方說,工業用鹽一般只做洗滌鍋爐、製作皮革、漂染布料製造鹽酸等原料用途,且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僅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時使用,不得使用在生鮮型態販售產品,如長期食用浸泡前開溶液的生鮮產品,恐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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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省萬元 拿工業用鹼浸泡食物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7日

2016-11-17 04:41聯合報 記者何炯榮、簡慧珍/彰化縣報導


彰化市綜原有限公司被查出把工業用碳酸鈉,賣給傳統市場攤商和自助餐店浸泡食材。檢警昨天到綜原搜索查扣帳冊等證物,葉姓女負責人坦承涉案,檢察官訊後以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八萬元交保;下游林姓海鮮攤商、蔡姓女海帶攤商以五萬元、三萬元交保。
辦案人員說,
工業用碳酸鈉每袋(廿五公斤)零售價三百五十元,
食品工碳酸鈉售價八百元;
工業用明礬每袋三百元,
食品用五百元。
食品商家用工業原料替代食品原料,每月可等省一萬元至一萬五千元成本。

碳酸鈉俗名蘇打、純鹼、洗滌鹼,就是生活中常稱的「鹼」。
海帶、魷魚和皮以工業級碳酸鈉浸泡後賣相更好.口感更脆,
是早期傳統市場公開的祕密;業界更透露,
還有少數不肖餐飲業者炒青菜時添加,增加脆度。

彰化縣衛生局一月展開食安溯源追查計畫,在彰化一處傳統市場稽查發現,
有攤商疑用工業用碳酸鈉浸泡水產牟利,暫不打草驚蛇,
再透過食安平台通報彰化檢方偵辦。

綜原位在彰化市永昌街,經營化工原料買賣,目前由第三代經營,
葉婦掛名負責人。她坦承知道下游業者有傳統市場攤商、自助餐店,仍長期供貨;檢方已查扣綜原帳冊,會同國稅局追查是否逃漏稅。

檢警昨天循線再前往傳統市場,發現林姓海鮮攤商、蔡姓女海帶攤商分用工業用碳酸鈉浸泡魷魚、海帶,也在攤位後方各查獲工業用碳酸鈉三袋、一袋,包裝上方標示「禁止用於食品」,兩人都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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