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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3日 星期六

魚池鄉全納邵族傳統領域引反彈 邵文協:水里下一個**台灣10種原住民語列瀕危 邵族最危險

台灣10種原住民語列瀕危 邵族最危險

 中華民國107年7月5日

2018-08-04 00:14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台北報導

原民會本月一日公告台灣原住民族瀕危語言,
卑南語、賽夏語、撒奇萊雅語、噶瑪蘭語、邵語
、拉阿魯哇語、卡那卡那富語、茂林魯凱語
、萬山魯凱語、多納魯凱語十種語言
被列為「瀕危語言」。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指出,
這是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公告實施以來,
原民會首次公告瀕危語言,意義重大

原民會教育文化處處長陳坤昇指出,
不計算同一種語言衍生出的方言,
台灣原民族現有十六族十九種語言
其中,十種被列為瀕危語言,
可見搶救、復振原民語言的急迫性

光今年一年,原民會便編列三千萬元執行
「原住民族瀕危語言復振補助計畫」。

十種瀕危語言中,被認為最「危險」的語言是邵語。
使用邵語的邵族,聚居於南投縣日月潭及雨社山一帶,
邵族也因日月潭的而聞名。
陳坤昇說,正因邵族知名度高、漢化深
更無法保存該族原始的語言

陳坤昇指出,在瀕危語言復振計畫之中,
最重要的就是找到「族語傳承師」,
一對一的「師徒制」傳承瀕危語言。

原民會優先選任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通過之人員
擔任「族語傳承師」,
再找來「族語學習員」,
以採「一對一」或「一對二」的方式傳授族語。

全職族語傳承師每名月薪三萬五千元,
族語學習員月薪三萬元,
還有一點五個月的年終獎金,勞健保費
、職災及勞退依規定額提報。

每組全職師徒制每日學習八小時,每周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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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池鄉全納邵族傳統領域風波難息 鄉長道歉提訴願

 中華民國107年7月5日
2018-07-05 16:42聯合報 記者賴香珊╱即時報導

南投縣魚池鄉上個月遭原民會公告劃定為邵族傳統領域,
引發地方不滿,當地鄉代會和公所為此開會決議
「力爭撤銷公告」,發動鄉民連署反對抗議,
今要將收集到的約4000份連署書呈送給原民會表達強烈抗議。

魚池鄉長陳錦倫今也針對全鄉遭納邵族傳領做出聲明,
且向鄉民致歉,他提到,
原民會在2月6日召開傳領最後會議
鄉內與會同仁未查覺內容牽涉甚廣,
而當時他跌倒頸椎受傷,
因在治療休養中才沒能及時反應,衍生後續問題。

但陳也說,原民會上月11日公告邵族傳領範圍,公告範圍涵蓋整個魚池鄉,卻未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給予處分相對人(魚池鄉)陳述意見的機會,因此該公告本身就有重大瑕疵,因此昨已向原民會正式提出「公告無效」訴願。

魚池鄉代會近期則奔走各村收集連署書,
今與鄉內村長聯誼會將約4000份鄉民連署書遞交給公所,
除要求公所送交原民會反應外,
更要為捍衛魚池鄉主權聘任律師,
針對撤銷邵族傳統領域劃設公告來力爭到底。

魚池公所指出,
未來從鄉內大小公有建設都要事先徵求邵族民族議會同意,
但其部落會議沒選舉程序,且無民意基礎,
卻影響全鄉發展,與民主、公平原則不符;
原民會則回應,受制邵族是危言聳聽,
部落會議造成少數綁架多數則言過其實。

原民會也表示,公所若對公告範圍不認同,
他們尊重其提出重劃的意見,但傳領劃設是以按程序開會核定,
公告於法有據,雖可循相關辦法提訴願,
但得有資料證明境內無邵族族群的歷史紀錄,
做出足以推翻既有公告的反證才能劃設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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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池鄉全納邵族傳統領域引反彈 
                     邵文協:水里下一個

 中華民國107年6月22日

2018-06-22 19:42聯合報 記者賴香珊╱即時報導

原民會日前公告邵族傳統領域,南投縣魚池鄉幾乎全被納入,
引地方反彈,當地鄉代會痛批原民會漠視漢人權益,
質疑此舉已凌駕地方行政權,不排除聚眾北上抗議;
邵族文化發展協會表示,
不僅魚池,水里鄉也是其傳統領域。

魚池鄉代會指出,全鄉人口逾16000人,邵族約300多人,
鄉內占比不到2%,鄉內13村也僅日月村受原民會補助,
卻將全鄉都劃進邵族傳統領域,
而依原基法第21條和相關法令,
鄉內公有地使用都得經部落「同意」,根本漠視漢人權益。

魚池鄉代會和公所今臨時召開會議,
有民眾綁白布條「誓死反對」家鄉被納入邵族傳統領域,
立委馬文君也到場關心;鄉代會主席張德林說,
傳統領域劃定從沒到鄉內開說明會,
全鄉莫名其妙被劃定成傳統領域,令人無法接受。

張表示,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規定,
被劃定範圍內有關公有地開發利用
都須取得部落「同意」才能執行,
大到採礦、蓋纜車或飯店,小到道路拓寬擴建
、社區排水或汙水處理系統
、公墓或納骨塔等一般基礎開發都涵蓋其中。

邵族文化發展協會表示,
邵族傳統領域調查,自始至終皆為公開會議,
且臉書皆有公開記載 ,甚至媒體自去年皆有追蹤報導,
並非閉門造車;另除魚池鄉外,水里鄉也是其傳統領域,
待與當地布農族與鄒族協商後,將於第二階段再公告。

而議員謝明謀等人提到,未來公有地工程不分大小,不論公所或縣府都要取得邵族部落同意,若不被同意就得擱置,根本不尊重地方行政系統,未來政策時效和進度將受影響,恐限縮地方發展。

原民會則回應,
只有侵害原住民族土地自然資源權利
有害居住生活環境的開發案
才需諮商取得原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
絕大多數的小型道路、排水
或其他民生公共設施等一般開發利用案件則否,
因此不會影響地方建設正常發展。

但地方對此說法持存疑態度,
張說,現在說僅限制大型或特定開發,
但真正實施,於法有據後恐轉彎從嚴認定,誰也無法確定
立委馬文君則表示,今會後將依據地方訴求向原民會反映,
並探討修正和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再推動執行。

魚池鄉長陳錦倫則說,
目前將彙整意見連同連署書趕在7月實施前寄給原民會,
要求其尊重地方,
派員來魚池完整說明將整個行政區納入邵族傳統領域的原由
且明確規範須諮商案件的標準,降低因認知差異或誤解,
造成族群間的不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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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傳統領域通過 首波出爐

中華民國107年6月11日
2018-06-11 00:05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台北報導

原民會去年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計劃,
共計兩百多個部落申請。

原民會今天(十一日)公告
邵族新北市烏來區泰雅族各部落之原住民族土地範圍,
是首波通過申請者。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說,
這是首次由政府與部落共同推動完成的劃設工作,
充分展現部落自主性及主體性
更是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保障的里程碑。
他說,目前已有三分之一的原民部落申請,
未來希望有更多部落加入。

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程序,
是由部落或民族自主調查並經部落內部充分討論後提報,
經原民會會商土地管理機關後定案。
劃設成果核定公告後,如有新事證或相關資料,
仍得依相關規定程序申請辦理變更。

夷將.拔路兒說,
公告範圍內公有土地上之重大開發行為
均應適用原基法第廿一條
須依法諮商取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後始得進行開發利用。
以今天公告的邵族、泰雅族傳統領域為例,
範圍內的日月潭周圍之孔雀園與向山BOT開發案,
都須取得當地原民部落同意。

他強調,此一「諮商同意權」,
不只是單純的「同意」或「不同意」。
當地的原住民族依法可以參與開發案的討論或提出建議
如要求開發商針對原民的就業問題提配套措施。

原民會表示,此次公告劃設範圍圖示登載於原民會網站,
未來也將持續透過計畫推動與輔導各民族與部落自主劃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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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潭孔雀園BOT受阻 南投縣:持續與邵族溝通

中華民國107年6月10日
2018-06-10 19:55中央社 南投10日電

原民會公布告邵族
及新北市烏來區泰雅族各部落的原住民族土地範圍,
強調日月潭周圍之孔雀園與向山BOT開發案
須依法諮商取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
南投縣府說,將持續與邵族溝通。

邵族民族議會專員石承弘對原民會的公告表示支持,
他強調,當初縣府提出孔雀園開發案,
沒有和邵族民族議會溝通,
而現在的開發案破壞環境,他們認為整個程序應該要重來。

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
原民會明天將公告邵族
及新北市烏來區泰雅族各部落之原住民族土地範圍,
這是首次由政府與部落共同推動完成的劃設工作,
充分展現部落自主性及主體性,
更是原住民族土地權益保障之里程碑。

原民會強調,公告範圍內公有土地上之重大開發行為,
如日月潭周圍之孔雀園與向山BOT開發案,
都應適用原基法第21條,
須依法諮商取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後始得進行開發利用。

南投縣政府在南投日月潭規劃推動日月潭孔雀園BOT案,
在日月潭孔雀園關閉後,計畫興建飯店,
南投縣政府的BOT案遭到邵族反對,
包括邵族民族議會等多個團體在BOT案舉辦公聽會
以及環評會時,都公開發言表示反對。

南投縣政府觀光處長王源鍾表示,
對於原民會的公告表示尊重,
縣政府會持續與原住民族進行溝通,
希望能兼顧原住民權益以及地方發展。

邵族民族議會專員石承弘則指出,
當初南投縣政府推動BOT案,都沒有問過邵族的意見,
也沒有諮詢過邵族民族議會以及長老們的意見,
而孔雀園開發案要興建飯店,
他們認為會破壞環境,因此持反對立場。

石承弘說,在召開公聽會以及環評會時,
縣政府提出所謂的族人意見都只是隨便找個族人詢問,
這些人根本不具有代表性,他認為整個程序要重來,
也要求縣府要和他們諮商溝通,傾聽邵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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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能繼續當立委了!政院通過原住民版促轉條例
中華民國107年5月10日

2018-05-10 12:07聯合報 記者周佑政╱即時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通過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草案
未來行政院將設置獨立機關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土地調查委員會」,
新法也訂定6項原住民族權利侵害事件的範圍。
未來立法通過後,原調會兩年內向政院提出調查報告,
及原住民族權利回復方案。

立法院去年底通過的促轉條例,未包括原住民族轉型正義。

去年12月13日立院司委會通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提案,
要求行政院6個月內提出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草案。
段宜康當時賭上政治生命,表示若今年5月13日前行政院版,
未送到立院,他就辭立委。
政院今天通過此案,段也不必辭立委。

關於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及歷史正義事件,
原權條例規定,
發生在(民國34年)1945年後
          威權時期個人權受害的轉型正義案件,
適用促轉條例、不當黨產處理條例。
(民國34年)1945年之前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事件,
則適用原權條例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說,
各國對原住民族歷史正義的相關議題,
都是針對特定的原住民族權利受侵害的事件,
為調查對象,如澳洲、加拿大。
台灣的原權條例,則是針對數百年來
原民權利受到侵害為調查對象,
「這是獨步全球的法案」。

原權條例明訂6項原住民族權利侵害事件的範圍
包括將原住民族自原居住的地點遷移至其他地點;
變更原住民族政治、經濟、教育、文化或其他傳統社會體制;
禁止原住民族使用民族語言、實踐傳統生活習慣
、舉辦傳統祭儀及其他文化生活。

此外,限制原住民族使用依傳統規範
所有、使用、占有、管理的土地、海域、自然資源及其他動產;
取得原住民族依傳統規範所有、 使用、占有、管理的土地
、 海域、自然資源及其他動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其他違反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
、國際人權公約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行為。

原調會設置11人至13位委員,包含1位主委,1位副主委。
為推動調查工作,
原調會可通知有關機關、團體、事業或個人,
到場陳述事實經過或陳述意見;
也可要求提出檔案冊籍、文件及其他必要之資料或證物,
但審判中案件資料的調閱,應經繫屬法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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