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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日 星期四

行政院發言人濫用法律扶助? 原民會:此為民族權利 ** 祭鄭成功中央不同調 鄭氏宗親要求撤換政院發言人

鄭氏宗親要求撤換 
                 Kolas:不會道歉 樂意溝通


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
2019-05-01 21:44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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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las擔任立委時,2016年3月就在立法院提出質詢。

她表示,國民政府來到台灣之後,由「中樞」浩浩蕩蕩祭拜的對象有「黃帝」、「成吉思汗」、「鄭成功」等,年年參拜,數十年來鼓勵媒體報導,教化台灣人民,「我個人認為,就讓這些人物成為民間自然的文化、信仰、宗親活動吧!無須再動用中央政府的資源,讓歷史人物被黨國意識綁架」,「就讓民間與地方政府自由發揮、相互包容、我們彼此尊重即可,畢竟台灣已經是多民族的國家,擁有多文化,絕非只有『中華民族』,我們也不是『炎黃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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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鄭成功中央不同調 
           鄭氏宗親要求撤換政院發言人

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
2019-05-01 20:26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即時報導

鄭成功來台358周年中樞祭典上月29日在台南延平郡王祠舉辦,
內政部長徐國勇南下擔任主祭官,而內政部長已兩年未南下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之前並透過臉書主張
「拒絕殖民史觀,取消中樞祭拜鄭成功」,形成中央不同調,
而Kolas發文又引發鄭氏宗親不滿,
    今天發抗議書給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撤換Kolas。

台南市政府從民國35年起,每年由官方舉辦延平郡王祭典,
民國52年起行政院更改為中樞祭典,由內政部長擔任主祭,
直到前年內政部表示,為落實地方自治,未來由地方首長擔任主祭,內政部長也打破數十年慣例未南下,
                 改由當時的台南市長賴清德主祭。

當時各方解讀,政府態度改變應該與原住民多次反映有關,
即認為鄭成功屠殺原住民,不應舉辦中樞祭典;
加上總統蔡英文上任後發動原住民轉型正義,
                     內政部因而有不同作法。

之後兩年內政部長都未南下,去年世界鄭氏宗親總會長鄭傳興還因此抗議未出席祭典,揚言如果部長再不南下主祭,鄭氏宗親將全面退出祭典,另在鄭氏祖廟裡舉辦祭典。

但今年經過溝通,徐國勇同意南下,對外並稱他也是鄭氏的親戚,鄭成功是台灣歷史重要一頁。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則在之前透過臉書,對中樞祭拜鄭成功表示反對,指國民政府來台之後,由「中樞」祭拜的對象有
   「黃帝」、「成吉思汗」、「鄭成功」等,年年參拜,
               歷史人物被黨國意識綁架

Kolas表示,鄭氏宮廟舉行的祭典,外人應尊重,地方有關鄭成功的文化活動也應被包容,因為是台灣多元文化的一部分,
但是她主張中樞不該每年派中央級的官員祭拜鄭成功,
     她還強調,這是她在休假日的發言,
                   代表個人的意見,並非代表中樞。

台南鄭氏祖廟管理人鄭昭明今天則發文給行政院長,表示Kolas發表不當言論、歪曲事實,並挑起民族對立,侮辱民族英雄鄭成功,鄭氏宗親表達嚴重抗議,要求撤換外,Kolas還要公開道歉。

抗議書中表示,鄭成功一生為台灣而生,也為台灣而死,358年前鄭成功帶領明軍驅逐佔據台灣38年的荷蘭,收復台灣,鄭氏三代經營台灣方有今天台灣發展的基礎,台灣人民敬仰英雄的精神而尊稱開山聖王,這是不容否認之事實。

行政府新聞發言人古辣斯·尤達卡日前發表不當言論,侮辱民族英雄鄭成功且挑撥民族感情,製造民族對立的言詞,指出
  「政府官員不該祭拜鄭成功」、「我們不是炎黃子孫」
 、「拒絕殖民史觀,取消中樞祭拜鄭成功」
   、「有如台灣版哥倫布燒殺擄掠、侵奪土地,強迫殖民」
                   等歪曲事實之言論,必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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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濫用法律扶助? 
                     原民會:此為民族權利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3日

2018-11-23 16:22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即時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日前申請法律扶助引起外界議論,
引發立委批評原住民族委員會遲不修改原民專案資力要點

原民會今日發新聞稿指出,
原民會昨(22)日邀請司法院
及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共同研商原民法扶業務實施概況,
討論後原民會總結
原住民接受法律扶助為其民族權利,
不會因此排擠無資力的國人使用法扶資源。

原民會指出,基於憲法增修條文保障原住民族集體權利之精神,該會自91年起推動的原民法扶業務,從未設置資力條件,尤其94年公布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0條、102年修正的刑事訴訟法第31條、104年修正的法律扶助法第5條等法規,都明確指出原住民在司法程序上面對文化弱勢情境,故而原民法扶業務目的是要調和改善訴訟制度與原住民族文化的顯著落差。因此,與會各機關均同意原住民接受法律扶助為其民族權利。

原民會強調,該會業與法扶基金會確認,針對無資力國民的法扶工作,是以司法院編列預算支應律師酬金,至於其他未達無資力條件的原住民,則是使用原民會的專案預算支應,從而無資力國民使用的法扶資源,從未因此受到影響或排擠。

原民會副主委伊萬‧納威表示,
原住民族權利本質上是集體權利,
但社會大眾容易誤解為個人福利。

她指出,經與司法院、法扶基金會共同研商,
原民會不僅釐清了制度概念,
更確認不會排擠無資力國民使用法扶資源,
因此,原民會決定維持現階段合作推動法扶之模式,
未來也將依據案件類型共同持續檢討法扶效益
以確保原住民族權利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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