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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2日 星期六

聯合/證所稅一息尚存 正義大話寂然

聯合/證所稅一息尚存 正義大話寂然

中華民國104年9月12日
2015-09-12 02:24:52 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即將開議的立法院新會期,朝野政黨決議,
優先處理「證券交易所得稅」的修法。

 已數不清是第幾修了,
該法在民國101年七月、102年六月、103年十二月分別修改過;
如今距離上一次修法也才九個月,一修再修有如兒戲。

事實上,自101年證所稅第一次立法迄今,
除了未上市、上櫃股票及IPO極少數交易適用外,
對絕大多數股民根本還未曾啟動生效

現在,只因為大選在即,
朝野要對一個「幾乎從未生效」的法律動刀第四次修改
真的是開中華民國立法之先例。

要明白整件事的詭異,得話說從頭。

民國101年三月,在馬總統連任成功之後不久,
就將制定證所稅列為優先議題。
財政部長劉憶如在四月底發佈新聞稿,端出財政部「甲版」的證所稅。
當時的行政院長是熟悉證券交易、做過金管會主委的陳冲,
在行政院內並沒有阻攔該法,
但在草案報立法院後,卻任令意見分歧。

最後,立法院除了行政院版本外,
另外有國民黨版、民進黨版、親民黨版、許添財版四個版本並存。
=(1+4版)

最後通過的法案,幾乎把行政院版完全推翻,
實質上是立法委員的協商綜合版,是為「乙版」。
劉憶如也因為立法院協商內容與原先提案差距過大,憤而辭職。

前述「乙版」證所稅,其實只對未上市股票的極少數交易有效;
至於其他交易課稅,
則要等到104年或是「股票指數八千五百點以上」,才會開徵

 由於當時台灣股票指數長期未達八五○○關卡,
因此證所稅乙版其實未曾生效。

問題在,乙版證所稅「八五○○天險」缺乏理論基礎,
而其對股票交易金額超過十億的所謂「大戶條款」也引起爭議;
因此,行政院在江宜樺院長的主導下提出修正案,
立法院於102年六月修正通過行政院所提「丙版」。

「丙版」取消指數天險,並且對大戶「設算課稅」,以消弭其疑慮。
但遊說者仍不滿意,
終於在丙版生效前夕的103年十二月通過「丁版」修正案,
將大戶條款「暫緩三年」。

事隔九個月,遊說者現在又把股市表現欠佳的責任推給證所稅
證交所董事長李述德、券商公會、大戶民調發起再次修法之議,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呼應,再由總統參選人洪秀柱正式提案,
加上民進黨「思考廢證所稅」的推波助瀾,
於是有了「戊版」修正草案。

該戊版表面上看是降證交稅、抵證所稅,
說穿了,和廢除證所稅沒有兩樣,平均稅率甚至比原本的證交稅還低。

從三年半前馬總統強調的「先求有、再求好」的甲版,
到如今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戊版實質降稅,
難道這就是台灣人民期待的租稅改革與公平正義?
在前述三年半的證所稅修改演變過程中,
尤其令人氣結的是,所有做決策的都是同一群人

執政黨沒有換
、立法院朝野黨團成員變動極小
、民進黨蔡主席已經在丁版修法前即已上任
、財政部長沒有換
、證交所董事長與閣員職位對調但人還是沒換
、現在的金管會主委原任財政部次長
、現在的總統參選人也都可以參加立法院朝野協商。

從甲版到戊版,每個版本立法定案前都向總統、行政院長報告,
都經過財經閣員號稱專業的仔細討論,
也都經過各黨立委宵旰憂勞的逐字琢磨。

我們不明白,
既然過程如此周延,為什麼不能預見大戶的反應?
為什麼一到選舉就倉促畏縮?
為什麼一遇股市不振便歸咎為證所稅造孽?

同一批人從甲版改到戊版,
法案還沒有真正實施又為什麼要依券商公會的意見而反反覆覆

當然,朝野政黨都有選舉的算計,
認為股市表現影響選情、得罪股民就是流失選票。

但是,今天台灣的股市不振主要是受到國際經濟的影響所致,
而「IPO課稅會影響企業外移」,
也與以往所有抗拒加稅的論點並無不同。

證所稅究竟扮演了什麼「拖垮台灣經濟」的妖魔鬼怪角色,
恐怕不能只聽大戶片面之詞,而要踏實地檢證。

如果每次打著「維護租稅正義、改善貧富差距」的美好訴求,
最後都在少數人的壓力下無疾而終,
那麼背後所流失的中間選民,恐怕會更多。

遺憾的是,
我們只聽到立法委員雜沓的降稅吵鬥聲,
當初聲言改革的總統與如今主導施政的行政院長
卻如同在看戲般寂然無聲。這樣的情境,真令台灣人民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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