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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0日 星期一

學校沒教,社會教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0日

四名台南一中學生著便服在簡餐店用餐,在要求免費加飯時,因不滿店家要求出示學生證,離去時將餐盤倒蓋,並故意將菜單揉成一團丟進湯碗。店家為此憤而貼出告示,取消對該校學生的「加飯免費」優惠。 這起事件稱不上嚴重衝突,但作為社會應對的一課,它反映了學校公民教育品質和厚度的不足。 簡餐店推出學生「加飯免費」,是考慮成長中的孩子食量較大,且經濟能力有限,基於一片善意,特別優惠。既然是針對學生,未穿制服的學生出示學生證,也是必要的識別。但那幾名學生卻為此爭執不快,責怪店方服務欠佳,甚至離開後又折返,當著店家的面揉菜單丟進湯碗,這是無理且失禮的行為。 此事最簡單的解決,是一時莽撞的學生自行致歉,簡餐店拿掉那張告示,雙方盡釋前嫌。誰料校方的處理卻非就事論事,先是校長代為致歉,錯失了教導學生負責敢當的機會;隨後有教官在網上指責店家為小事刁難學生,製造「社會公審」,手段惡劣;另一名教師還在課堂上說,校方沒必要「打小孩給別人看」,換作是他「也會丟菜單」。這些質問,反逼得店家哭泣道歉,自認「沒有讀太多書」。事態發展成「學歷欺人」,對學生有何正面教育意義? 歸根究柢,除了人際間有必要的應對禮儀,焦點更在:別人的好意,勿當成理所當然。簡餐店提供優惠是一片好意,卻被若干學生當成自己的權利,不懂得珍惜與尊重;演變到最後,善心更被抹成惡意,這是對好意的一場謀殺。最好的結局,是當事人主動向店家致歉,(千萬別由校方押著或陪同),
店方則取消對台南一中的「連坐」懲罰。
那麼,這一課社會教育,即能讓全台學生都受用。


全文網址: 學校沒教,社會教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392380.shtml#ixzz2oyiFv7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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