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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3日 星期一

家犬不絕育要申請 議員:新法飼主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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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犬不絕育要申請 議員:新法飼主不理
2016-06-11 06:53 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中央去年修正動保法規定
強制家犬除非提出由獸醫師開立的不適合絕育證明,
或有繁殖計畫,並提出申請,否則就須強制絕育,
違者將處5萬至25萬元罰鍰。

市議員戴錫欽指出,台北市至今沒有飼主提出申請,
由於該規定還訂有檢舉獎金,若遭惡意檢舉
恐有5萬8千名飼主將面臨高額罰鍰。

對此,北市府動保處表示,會盡快研議除外規範,並加強宣導。

戴錫欽表示,該法規引發許多飼主不滿,
質疑自己並非開繁殖場,
狗隻近期也不打算繁殖,難道就要絕育。
此外,自家狗很健康,不會有獸醫師願開證明,
這樣的新法根本逼人偽造文書。

戴錫欽也批評,動保處宣傳不足,自己隨機詢問市府官員,
就有4名簡任級以上官員所養的6隻家犬未申請免絕育,也未進行絕育
更遑論一般民眾根本不清楚該項規定。

據資料顯示,台北市有15萬5千多隻犬隻已植晶片,
其中未絕育的有8萬7千多隻,若以1人養1.5隻犬計算,
大約有5萬8000名飼主的狗未絕育。

此外,根據「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
若檢舉沒絕育的狗,可獲得罰鍰金額20%的檢舉獎金,
每件檢舉獎金至少1萬元起跳,若出現有心人士惡意檢舉,將引發民怨。
戴錫欽強調,政府鼓勵寵物絕育,應從源頭著手,強力查抄非法繁殖場。

北市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
雖然中央的動保法規定,家犬以絕育為原則,
但有授權地方政府可研議除外規範,將盡快研擬公布。
另外,本月起,會先以簡訊通知有寵物登記的飼主,宣導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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